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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若是后世人看见,务必在阅读完后,将这本日记丢入特制硫酸池销毁。当然,前提是,如果这之后还有人活着,并且找到了这本日记的话。过后,我会教你如何制作这种危险液体,不必担心。

      说起来,如果是按照父亲的遗愿,这本该作为一个秘密,永远的封存下去。然而,我却没有尊照他的想法,而是将这些写在了这本特殊纸张制作而成的日记本里。

      或许,这并不符合我的性格,我指的是写日记什么的。就像是头罩说的一样,正经人谁写日记啊?但可笑的是他自己也是个写日记的家伙。

      可能,你会问“头罩”是谁?我只能说,之后会说的。那家伙是个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是我父亲极力挽回却也无法拯救的悲剧。

      我有好几个名字,但被我承认的名字是达米安·韦恩,以及另一个被哥谭人熟知的——“罗宾”!

      没错,现在开始我就要揭秘,那属于犯罪之都,属于蝙蝠家族,亦或者是属于我的父亲布鲁斯·韦恩的秘密。

      年少的我总是那样高傲自大,甚至是直到让珍爱之人一个个离去才渐渐意识到自己到底失去了什么。

      回忆曾经的一切,我只能说感谢每个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们。无论他们拥有怎样的身份,他们给我带来的礼物,是我再也无法偿还的。

      如同父亲所言,就算是敌人,在适当时也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更别说我的......家人...是的,家人。他们给予的馈赠,让我至今也难以忘怀。

      我的“家族”,组成复杂且庞大。他们每个人都身怀绝技,特别是我的父亲,那是我年幼时最想超越的存在。

      我对他们每个人的感情,现在说起来都难以言喻。就连我自认为的死对头,我有点不想承认,可能是人年纪大了,我竟然...有点想念他......

      韦恩家族是一个大家族,但是比起我母亲塔利亚的奥古一族只能说人丁稀少。

      我相信你听说过世界级恐怖组织——刺客联盟。我说的可不是什么游戏里面会信仰之跃的兄弟会成员,而是正儿八经的犯罪团伙、杀手组织。

      而我,在那里长大。

      我的母亲,塔利亚·艾尔·奥古,被称为恶魔之女。在我儿时浅淡的记忆中,她也曾用母爱滋润过我。但是,当来自地狱的绿色池水灌溉过她的身体后,那一丁点的母爱也不复存在。自那以后,我与她分道扬镳。

      不,确切的说,是在我选择成为父亲的罗宾后,母亲于我再无丁点情面。

      提到恶魔之女,就不得不说恶魔之首,那是我的祖父。

      拉尔斯,一个活过数个人生,据说可以操作生死的枭雄。他曾是我认为最厉害的人,直到父亲成功击溃他的阴谋,那一刻我才真正对父亲心生向往,认为那才是我想超越的存在。

      我的祖父活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因此他留下的后代庞大到可以组成一个犯罪帝国。好吧,他的确这样做了。

      就比如白幽灵,我本以为他不过是祖父的走狗,却不想他居然还是祖父的血肉至亲。当然,我知道这件事时,他已经死了。被祖父夺取身体,灵魂消散。

      顺带一提,那次祖父本来是想夺走我的身体。

      说完奥古,我该说说韦恩了。

      韦恩家族,或者说蝙蝠家族。

      其中的主要成员都是以我父亲为中心组成的。

      我的父亲布鲁斯·韦恩,相信所以听见他的名字的人,都只会想到一个词汇去形容他,花花公子。

      这是他的伪装,一个成功到至今都没有被世人拆穿的伪装。

      白天游走于各种不同的社交场所,约见美丽艳俗的封面女郎,以保持他滥交的完美形象。

      夜晚穿梭在哥谭的楼宇之间,与凶神恶煞的罪犯拳拳相交,以黑暗骑士的形象来维持哥谭的和平。

      他是伟大的人,无论是谁,当得知父亲的一切后都会为之动容。这个能力几乎位于人类顶点的男人,拥有着绝佳的头脑和强大的武术。

      还有令人信服的,神奇的凝聚力。

      父亲总说他是一个独行侠,蝙蝠侠不需要朋友。可是他总能让一堆人忍不住成为他的追随者。直到今天,蝙蝠侠的传说仍然牢牢刻在人们的心中。

      而父亲的第一个搭档是谁呢?说到这里,你大概会说是罗宾吧。但我很遗憾的告诉你,他的第一个伙伴并非罗宾,而是“便士一”,也就是我们韦恩家族的管家——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

      你是不是觉得这很神奇,甚至是不可思议?对,一位来自英国,说话听上去就像是在听莎士比亚歌剧,文质彬彬的管家。居然是蝙蝠侠的搭档?

      哦,是的。当我第一次从父亲嘴里得知时,同样震惊。

      但不的不说,这位老人家确实令人称奇。出生于英国的他,在成为管家前是军情六处的高级特工。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不说,医疗手法也是没话说。

      我有时候都在猜想,潘尼沃斯医术精湛很有可能就是在父亲这里得到的晋升。毕竟,蝙蝠侠几乎没有一天不受伤的。

      这个想法令人发笑,然细想却叫人感到低落。这就像是在间接说明,他们的努力毫无用处。因为哥谭的犯罪率依旧高居榜首,因为蝙蝠侠仍旧需要每晚出去巡逻,才能稳定哥谭市黑与白之间摇摇欲坠的平衡。

      潘尼沃斯作为蝙蝠侠第一个搭档,其实他更像是家人。他是陪伴父亲身边最久的人,并且全身心关照着家里的每个成员。

      如果说,拉尔斯是我血缘上的祖父,那潘尼沃斯就是最接近我想象中祖父形象的长辈。

      潘尼沃斯有种神奇的能力,他可以做到无微不至的照顾每一个人。就连还是“熊孩子”的我,都渐渐被他打动。开始融入这个...家。

      说完管家侠,我可以来介绍一下罗宾了。我觉得只要是有脑子的人,应该都能猜得出来,罗宾是不止一任的对吧。

      毕竟你只要细想,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难道存在那种,过了几十年依旧外穿绿鳞小短裤的少年...不对,我是不穿的!除了那个傻子格雷森喜欢露腿、露屁屁,没有人喜欢!

      要说罗宾,那就得先从第一任开始说。

      理查德·约翰·格雷森,一个外表英俊,性格开朗且富有亲和力,人格魅力爆棚的家伙。

      在被父亲收养之前,他出身于马戏团家族,是曾经在全美最有名的“飞翔的格雷森”家族。

      然而,哥谭再次断送了一个幸福美满之家的美好未来。于是,在得知父亲另一重身份后,他也加入了蝙蝠家族,成就了哥谭“活力双雄”的一段“佳话”。

      在我去泰坦之前,我就知道了一句流传在少年泰坦小队间,形容格雷森的话语。那就是:人人都爱格雷森。

      大概你会觉得这很夸张,这个世界上这么可能存在这样完美的人?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知你,虽然这句调侃格雷森的话存在一定的夸张成分。但,却是事实!

      格雷森的性格和为人处事方式,造就他这样的好名声。就算是最难相处的人,在与他交谈过后都会对他有一定的改观。

      甚至是泰坦的头号敌人之一的丧钟,对待格雷森也是又爱又恨。呃...好吧,其实我得说,丧钟理论上应该是格雷森的敌人。

      而且丧钟这个老变态,对于格雷森有种痴汉般的执着。我在这里可以明确的表达,这可能就是“爱”吧。

      刚刚来到父亲身边的我,用“刺头”来形容也不为过。一天到晚到处搞破坏,甚而将该死的德雷克打了个半死。

      最后,依旧被格雷森驯服(划掉)软化了。以此为例,你能直观了解他的魅力了吗?

      接下来,就是第二代罗宾了。

      我前面提到过一个称呼——“头罩”,而这个所谓的二代罗宾就是后来的“头罩”。当然,听见这个称呼你大概还是有些迷茫,想不起哥谭有什么知名人士叫“头罩”,对吧。我告诉你,这并非是全称,先听我一点点说吧。

      二代罗宾的名字是杰森·彼得·陶德。他比格雷森小个两三岁,是一个性格嚣张,对世间不平之事异常痛恨,脾气火爆,非常倔强并且心思细腻又温柔的人。

      我知道,我对他的形容词好像有点多,而且说起来还有点矛盾。但是,他确实就是这样自相矛盾的人。我想这应该跟他的人生经历有关。

      与格雷森不同,杰森在被父亲收养前就生活的颠沛流离。在哥谭最底层、最混乱的东区游走,几乎是在很小的年纪就见证了犯罪之都的肮脏。

      他像是一只炸毛的小刺猬,对所有靠近他的人都竖起尖刺,我明白这是他保护自己的手段。

      而父亲,并非是第一个走进他心房的人。第一个穿过尖刺,摸到柔软内核的人,令人吃惊的居然是...蝙蝠侠。

      你是不是觉得我搞错了,蝙蝠侠跟布鲁斯·韦恩不是同一个人吗?

      可谁叫第一个向街头流浪的小杰森伸出手,与他吃汉堡的,是那个看起来黑暗、恐怖的黑暗骑士呢?

      蝙蝠侠的确走进了陶德的心,不过,渐渐温暖陶德的是布鲁斯·韦恩和潘尼沃斯的爱。

      哦!天啊!我写到这里的时候真是忍不住鸡皮疙瘩起一身。真没想到我有一天会说什么“爱”之类的东西!

      为什么说陶德是一个悲剧呢?这是有原因的。当然并非本人,至少于我而言,他就像是一个悲剧。

      陶德最在意的就是亲情,在我第一次见到恢复理智的他后,就明白这一点。他过于在意父亲,还有自己在家中的地位。

      这些感情,在多数时间会影响他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他的偏激的性格,叫他会用最极端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愤怒。那么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他做出一些令父亲无法原谅的事。

      所有人对待蝙蝠侠的印象都是“黑暗”、“可怖”、“冰冷”。父亲让哥谭罪犯最难忘的也是他的拳头。

      但没人知道,父亲也有自己的脆弱。陶德,他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就算如此。蝙蝠侠的不善言辞,红头罩对待恶棍危及生命的暴力执法。都令两个明明深爱对方的人将其越推越远。

      越在意对方就越不能看他错下去!这是父亲的想法。

      现在细想,其实父亲只要软化一点点,他与陶德大概就不会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

      不过,这也只是我的猜测罢了。

      二代罗宾的消逝,意味着蝙蝠侠会有第三代助手。这是家里唯一一个毛遂自荐的人——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

      一个弱鸡。一个黑客......同时也是我不想承认的......天才。

      他与格雷森或者陶德都不同,在被父亲收养前,来自于哥谭另一个老牌家族。并且聪明的他,是唯一一个敢将蝙蝠侠与布鲁斯·韦恩联系到一起,并为了证实猜想付诸行动的人。

      不得不说,他的胆子很大。

      而接下来,他自不量力的觉得自己可以拯救蝙蝠侠乃至哥谭。自告奋勇的成为第三代罗宾,并成为又一个被父亲吸引进入黑暗世界,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的家伙。

      我不知道该怎样具体形容德雷克。他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并且是个极其虚伪的人。

      我讨厌他笑的时候,因为过于的不真实。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是表面那样光鲜亮丽,谁知道他暗地里也会搞小动作,还是祖父一直念念不忘的人。

      可是我知道他是值得信任的家伙,是可以交付背后和生命的人。他绝对不会背叛父亲和我们中的任意一个。只是我从来没有说......

      对了,忘了补充!他是个撒比!家里谁都知道蝙蝠侠身边的红罗宾是被誉为世界第二侦探,拥有超越父亲能力的存在。

      他有时候是父亲的“眼”,有时候也是父亲的“脑”。可是从来没有人知道,这家伙犯蠢的时候有多傻!

      我讨厌他!我真的...很讨厌他......

      在德雷克之后,还有一个叫史蒂芬妮·布朗的女人,居说是德雷克的前女友,曾经短暂接任过罗宾一职。

      不过我得说,她上位不是因为德雷克死了,而是别的原因,这里就不细说了。

      史蒂芬妮·布朗,怎么说呢,我其实不是很了解她。

      她是超级罪犯线索大师的女儿,为了阻止自己的父亲而走上义警的道路。刚开始使用的称号是“搅局者”,曾为了蝙蝠侠的计划而假死,而后回到哥谭加入了蝙蝠侠新成立的小队——“哥谭骑士协议”,抵抗名为殖民团的反派组织。最后,继承蝙蝠女孩的披风。不过常驻地不在哥谭。

      之后是真正意义上的第四任罗宾,也就是我,达米安·韦恩。

      所以哥谭人都知道,我是父亲唯一的亲子。当然,这是显而易见的事。

      在来到哥谭之前,出身刺客联盟的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一天。保护人民,打击罪犯?这想想就是一种讽刺。拜托,我可是刺客联盟未来的继承人,而不是一个每天晚上穿着戏服在高楼间开回奔跑的神经病!这是我从母亲哪里得知父亲现状时唯一的想法。

      啊哈,我现在成“神经病”了。甚至不愿放弃!

      蝙蝠女侠,真名是凯瑟琳·丽贝卡·凯特·凯恩。对,又是一个家里有钱却“不务正业”的富家子弟。

      严格意义上,凯恩是我的阿姨。因为玛莎奶奶来自于凯恩家族。最开始凯恩经常在哥谭活动,在父亲成立蝙蝠侠群英会后秘密成为了夜色学园的校长。

      常驻地变为世界各地,相比之下哥谭跟香港活动轨迹较多。

      说起来有人知道,第一个出现在蝙蝠侠身边的女性助手是谁吗?

      是,蝙蝠女孩。

      我说的不是布朗,而是第一任。芭芭拉·戈登,后来的先知。

      前半部分的事情我了解不多。只知道戈登比格雷森出现的还早一些。作为警察局局长的女儿,她是一个嫉恶如仇敢爱敢恨的女孩。

      戈登的格斗技巧纯熟,有时候格雷森都不是对手。她的黑客技术与德雷克不相上下,同时她也是蝙蝠家族中除了德雷克、潘尼沃斯以外另一个常驻后勤人员。

      至于她为什么会成为先知而让布朗继承披风,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蝙蝠女,卡珊德拉·该隐。一个在蝙蝠家中最默默无闻,几乎无人知晓的义警。她常常如同一个刺客一般,无声无息都接近对方,悄无声息的解决目标。

      该隐与我一样,出身刺客联盟。母亲是世界最强的武术大师西瓦女士。因此,她的武力值极高,一开始我也打不过她。

      她不说话,几乎不说。她很喜欢德雷克还有小甜饼。该死的!她经常用那双无辜的大眼睛和亚裔的稚嫩面庞在潘尼沃斯面前骗取我的小甜饼!该死的!

      其他的成员与我而言印象并不深刻。可以说,我提及的都是最重要的家人......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该如何细节去表达自己的想法,或者说是悔恨的感情。这本日记,说起来是揭秘父辈的秘密,更像是我本人的忏悔录。

      因为这不光会提及家中每个人努力隐瞒的东西,更像是在记录我所犯下的罪行。

      确切的说,是我如何让一个兴旺的种族,也就是人类,走向灭亡的。

      我是达米安·韦恩,你可以叫我——“灭世者”!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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