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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局留下遗言 ...

  •   “我叫檀枸,檀是檀木的檀,枸是保温杯里泡枸杞的枸,今年25岁,业余背包客一名,这条录像是我的遗言。我现在身处秦岭地界内一处很古老的林子里,具体名字未知,反正就连当地的采药人都不会涉足此处,因为这里看起来,实在太偏僻也太古老了,这就是我们此行要探险的地方,再往里面走估计会失去信号,所以在出发之前,照例留下遗言。如果我不幸挂在这里了,如果你发现了我的尸体,不管过了多久才发现,都请不要报警,不要声张,我不希望我的家人得知我已离开人世,也不希望被打扰,绕过我,继续前进,去往你要到达的目的地,让我安静的待在这里就好,十分感谢,也祝你一路平安。”

      我按下停止键,将视频保存起来,然后小心的将录像机包进防水袋,密封,再放到背包里的防水夹层内。

      做完这些,转身去看王爷,她还在对着摄像头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

      每当我们将要前往一个地方,然后留遗言的时候,她都会对着摄像头说上半个小时,美其名曰这种事情要严肃一点,仪式感很重要。

      我表示无奈,但是懒得吐槽。

      王爷本名王也,我给她取的外号叫王爷,她唤我狗哥儿,都是照着谐音来的,很顺口。

      我跟她是一年多前认识的,那时候算是驴友,她26岁,大我一岁,但依旧天天嚷嚷着自己永远18。

      至于家庭情况,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家里有矿,她是非常纯粹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啊呸不对,是傻闺女!

      王爷是地道的帝京人,说话时儿化音很重,却偏偏喜欢一言不合就抄出一口椒盐普通话。

      我跟她的认识算得上是一个意外,那时候我跟着一群驴友一起去库布齐沙漠旅行,她就是其中的一个,晚上休息时我去起夜,在一处沙堆后面发现了她,那个时候她的模样滑稽得很,灰头土脸的,半个脑袋埋在沙子里,非说自己是一只鸵鸟,在找她最后的归宿。

      我那会常年失眠,寻思反正睡不着,就坐在旁边,看着她屁股翘得老高,半个脑袋埋在沙里,有一茬没一茬的跟她聊天。

      然后了解到她有抑郁症,大学没毕业就被家里接回去接受治疗,诱发这一病症的原因也很简单,她在大学处了个对象,女的,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后来那女的突然直了,人家就跟她分了。

      久治不愈,这次是瞒着家里跑出来的,下定决心要轻生,沙漠这么大,死那么一两个人再正常不过。

      我没说话,只坐在旁边默默的听她说,过了好久,她好像说累了,把脑袋抬起来,问我:“你怎么不劝我啊?这种时候不是应该告诉我生命诚可贵,且活且珍惜吗?”

      我一个愣神,回道:“你不是下定决心要寻死么,我干嘛要劝你?而且我自己也是不想活的人,要不你以为我为什么参加沙漠之行,如果这趟活着出去了,那就出去了,如果运气不好死在这里,我也全无所谓。你要是想听劝慰的话,我真的很不合适,免得我说两句后你想死的心更加迫切了。”

      她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很久都没再吱声,沙漠里的昼夜温差变化很大,晚上非常冷,她抖着身子问我有没有带多余的外套,我摇头:我们南方人御寒全凭一身正气。

      后来在同行的一个驴友那借了一件备用外套,也是因着那人和我比较熟,不然在户外这种地方,是不会有人愿意把自己的物资借出去的。

      她问我为什么不想活,难道跟她一样遇到了感情挫折?

      我当时就乐了,感情挫折这玩意是闲的蛋疼的人才有时间去想的事情,而我不想活的原因很简单:失去了欲望,感受不到生而为人的意义。

      她又问我想怎么死,要不要跟她一起做一只鸵鸟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我直接拒绝,我的确不想活,但是也不至于死得这么无趣,自杀这种东西,实在太对不住生命,而且,做一只鸵鸟又是个什么鬼?

      我和王爷的情况相差不多,几年前,我考上了大学,但是没有去读,也是因为抑郁症。

      经常性的情绪低落、思维迟缓、不想说话,不愿去结交新的人际,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甚至是常常会出现想自杀的念头。

      我说我不想读书了,家里人也尊重我的意见,后来强行治了整整两年,勉强找到了一个方向,才重新走到社会里去。

      我开始找工作,攒钱,为了一个决定很久的事情,我希望在旅行中,以意外的方式结束掉生命,这里我把它理解为“天命”,也叫做命运。

      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我开始报名跟团,和驴友们去一些少人问津的地方探险,原本的压抑感渐渐散开,社交困难症也好转了不少,不过有一点始终没变,就是我依旧不想活。

      我一直在等,等哪一天,在哪个地方,走不下去了,实在没有办法了,那我就落在那里,慢慢腐烂,或许会有些遗憾,但那是我能想到最好的归宿。

      大概在一个星期后,物资耗尽,大家都没有继续深入沙漠的想法,于是各自回家。

      临别时王爷要了我的联系方式,她说觉得我的想法很新颖,和她的鸵鸟自杀相比更有仪式感,希望我以后再出发的时候可以喊上她,她要和我一起在前往死亡的道路上撒丫子狂奔。

      我和王爷一样,是个同,也处过对象。

      但是我从来都不觉得感情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对我来说,两个人在一起的话那就在一起,不在一起也无所谓,反正一辈子没多长,好聚好散,各生欢喜,不要给对方增加任何心理负担,才是最好的结局。

      我收拾着包裹,尽量把一些电子设备放在防水的夹层里,充电宝是折叠太阳能的,也防水,直接就能挂在背包的表面。

      除去贴身衣物以外,冲锋衣带了一套备用,身上穿了一套,安全绳,刀具和狼眼手电是必带的,其次就是小型的帐篷和睡袋,干粮水药物之类的用品,尽量从简,都是野外出行的必需品。

      又过一会,王爷总算是留好遗言,装好录像机过来和我一起收拾东西,自从那次的沙漠之行后,我和王爷一直保持联系,后来也一起去过不少地方,算是有了一定的默契。

      她的抑郁症好转不少,家里人从担心她出门变得支持她去旅行,这一效果根本就不是接受药物治疗能比拟的,但是她依旧没有放弃和我一起作死,反而两个人是在送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坚定。

      “狗哥儿,咱们这次进去又是半只脚踩进棺材里啊,你就给你家那两位留这么几句话?太不孝顺了。”王爷摇着头,故作鄙夷的说道。

      我咧嘴一笑:“是是是,王爷孝顺,你这么孝顺你跑出来找死,这要是被你爹妈知道了,非得给你关去五医院不可。”

      五医院是一处精神病院,我和王爷平常斗嘴的时候经常会拿五医院开涮。

      “狗哥儿你这不行啊,太损儿了,那个五医院我查过资料了,一个好看的小姐姐都没有,你可别再跟我说五医院了,怪瘆得慌,来来来你感受一下,一大群的大叔大婶爷爷奶奶的每天都流着哈喇子拉着你跳操,这我不疯也得被吓疯了啊。”王爷打了个寒颤。

      我啧啧两声,把背包背了起来,拿了个便携的净水器去溪边喝水,包里的水一般我们不会动,因为在野外,水资源太重要了,所以在能找到水源的情况下,我们会优先喝那里的水。

      但是这种河边溪边的水是不能直接饮用的,哪怕它看起来再怎么干净,里面也会有一些微生物,细菌,寄生虫之类的存在,所以我们会随身带一个手持的净水器,方便的很。

      关于野外取水,我们还是比较小心的,毕竟,大风大浪都没挂掉,在水这方面掉了链子的话,就实在太丢人。

      能喝的水一定是活水,就是流动的水,有一个发源地,有流出去的渠道,基本上这样的水都能喝,水旁边有植物的更好。

      如果说水面上有青苔,绿油油的还有明显的浮游生物,那这种水是绝对不能碰的。

      两个人都饮了一肚子水,走起路来都觉得肚子里面哗哗哗的响,才算是满意,我冲着王爷一击掌,便一起往林子的深处走去。

  • 作者有话要说:  新的故事,照例一句,我就是个菜鸡,不喜勿喷。和另一篇文【在狱难逃】有联系。
    主题以探险求生为主,谈恋爱为辅。
    早已完结,最后一次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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