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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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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出租车后排的常游鑫是有些醉,但还多少有些意识,本来是想赶紧回家的。
可视野余光却在俱乐部后门处瞧见一个提着吉他箱的人影,就连他自己都弄不明白,就鬼使神差地下车跟了过去。
走在前方的白黎按亮手机屏幕,看了看时间,叹了口气。
原来已经这个点了,这份工作要是长期做下去的话,怕是白天又免不了多打瞌睡。
但右手伸进裤兜里,触碰到日结的驻唱费用,不免还是安心不少。
虽然电音俱乐部里形形色色的人他不太喜欢,但至少钱给得还算大方。
白黎低着头绕进了条小路。转而又想到今天三番五次给自己找麻烦的那几个人,也不知道是哪里惹到了他们。
算了,这些New money新富的想法,他是永远搞不明白的。更何况,他也没心思搭理这些人,他们来自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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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白黎身后的常游鑫越走越觉得不对。吹了几遍冷风,让他也清醒了不少。这一路上怎么尽是些羊肠小道,愈走愈偏僻。
他是要回家?
常游鑫有些不解,环视了下周围肮脏、破旧不堪的环境,怎么看也不像是能住人的地方。
白黎熟练地踢开脚下的易拉罐,将其踢进垃圾堆中,踩着垫在围墙下着实有些岁月痕迹的红砖,提着吉他箱一口气翻跃了过去。
像一只出没在夜色中捕猎的猎豹。
等围墙那边没了动静,常游鑫才小心伸出头往里探。借着昏暗发黄的路灯,勉强看得出是一个老旧小区,恐怕比常游鑫自己的年纪都还大。
墙体被油烟机熏得发黄发黑,绿化带上的绿植死的死、败的败,停放着各家各户连着电线充电的三轮车。
白黎走到墙角处,从随手提着的口袋里翻出几根火腿肠,朝着阴暗处拍了几下手。
一只肥猫听到她的唤声身形矫捷地蹿了出来,一点不怕生地舔舐着手中的食物。
常游鑫觉得对方有些好笑。
明明自己都穷成这样了,居然还养了只野猫。
而等白黎不紧不慢把火腿肠喂完,才站在单元楼下掏出钥匙准备开铁门。
不会吧?还真住这儿?
常游鑫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甚至都不知道德安市还有这样穷酸了吧唧的地方。
他可是姓白啊,难道真只是巧合?
常游鑫小心翼翼地学着对方的模样,翻过倒塌了半截的围墙,可惜并没有熟能生巧的技艺,一脚踩空在稀疏泛黄的草坪上,滑出一脚的黄泥。
“谁?”
这声响立马引起了白黎的警觉,他侧过身,将地上的吉他用双脚稳稳捆住,眼神带着警惕地瞪了过来。
常游鑫暗叫一声不好,连滚带爬地在藏在墙根阴影处,没有出声。
白黎手中的钥匙飞快在铁栅栏上转动,可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迟迟打不开。抖动的铁栅栏除了发出“嘎吱”的声响外,并没有开锁的征兆。
白黎有些急了,他眼见一时半会儿打不开铁栅栏,蹲着身子便从脚下捡了根木条,蹑着步子朝墙根阴影处走去。
“是谁在那里?”
白黎的声音听起来还是那样凉薄,听不出心怯、害怕的情绪。
眼见墙根处的身影不为所动,白黎眼疾手快,抄起木条就往拍了过去。
“停停停,别打!”
常游鑫可是见识过白黎的腕劲的,哪里还敢缩在墙根,举着手就走了出来。
白黎看清了对方的相貌,这才停住了手中的力道。那根铁钉伸出半截儿的木条精准地停留在常游鑫的额头上方。
“是你?”
白黎眉头微微皱起。
“没错是我、是我,”常游鑫冷不丁地咽了下口水,伸出食指将眉心前的木条移开。“五班的常游鑫,还记得吗?刚才在电音Club里咱们见过的。”
白黎随意将手中的木条扔在一旁,看出对方脸颊红得不像话,应该是喝多了。“你跟踪我?你想做什么?”
“不做什么。”常游鑫摆了摆手,生怕对方一个逼斗劈掉自己半条命。“这不是发现咱们是一个年级的嘛,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白黎被对方身上的酒气熏得有些反胃。他可不会傻傻地认为对方是真心想和自己交个朋友。
“交个朋友?常少爷,你看看我,再看看你,您觉得咱们是一路人吗?”
常游鑫瞪大着眼睛,还真打量了下对方,又瞧了瞧自己。
白黎早已换下了电音俱乐部的工作服,一身看不出什么牌子的运动服被洗得泛白,是先前在羽毛球俱乐部穿的那套,脚下那双德训鞋也有些开胶。
再看看自己,同样叫不出牌子的定制衬衣、筒裤,那双秀款的小白鞋款式倒是和白黎脚上有几分相似。
常游鑫摊了摊手,倒是没看出什么不同。
白黎无语,一时也不想在对方身上继续浪费时间。“常大少爷,快请回吧,不然家里的司机、秘书可要急坏了。”
字字都夹带着火药味,说完便继续用钥匙开着锁。
“别叫我大少爷!”常游鑫不知道被什么点燃了似的,一手拍在铁栅栏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那是我哥。我……只是常游鑫。”
白黎怒瞪对方一眼,什么常游鑫、鬼游鑫的,他一点也不在乎。“啪啦”一声用劲拉开了铁栅栏。
“这是我家,请你离开。”白黎低身拾起地上的吉他箱,伸手就要关单元门。
可一只手却死死卡在铁栅栏上,与他使着反方向的力道。
“你住这个地方?你们白家什么时候起落魄成这个样子了?”常游鑫言语浅薄,指着白黎身后布满蜘蛛网的楼道说:“要不然你来给我当小弟吧,哥罩着你,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白黎只觉得眼前这人是疯了。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再不走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常游鑫瞥了一眼地上那先前威胁过他的木条,一脚踢在远处。没有‘利器’的胁迫,他的胆子也逐渐变得大了起来:“哦?要怎么不客气?你这小胳膊小腿的,难不成还要拳打脚踢不成?”
白黎虽然和常游鑫个子差不多高,但骨骼还是比对方小一圈,再加上常游鑫是有定期进行负重训练的,有氧运动锻炼出来的白黎还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僵持中的两人并没有发现因为刚才常游鑫踢过去的木板,惊扰了一只拳头大小的小动物,此时正“吱吱”叫着朝二人蹿来。
直到余光瞥见地上一团黑影闪过,白黎才发现脚下的老鼠。
“呀——”
拦截在铁栅栏上的力道瞬间消失,失去阻力对峙的常游鑫手上一空,半边身子朝内倒去。
白黎这辈子最怕的东西,就是老鼠。
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小时候他和叶婉住过居住环境比现在还糟糕的地方,家里曾溜进只蛇,他刚开打厨房门就发现那条小臂粗的蛇吊在门栏上呲牙咧嘴。
菜花蛇把他母亲叶婉吓到乱跳。
白黎那时不过才七八岁,他手一伸就狠狠捏住蛇的七寸,将其撵得直吐信子,转手摔了个半死不活。
恐惧这种情绪和后天经历无关,是完完全全出于本能、刻在骨子里的畏惧。正如白黎害怕老鼠,是没由来的畏忌。
白黎在老鼠的撞击下步子突然失去重心,整个人也朝着倾斜的方向倒去。
他只好凭空抓住唯一可以抓住的东西。而那个东西,显然就是常游鑫的衣领子。
“噗通”一声,两个僵硬的身体便倒在了铁栅栏边上。
常游鑫只觉得上唇一抹柔软,睁开眼时,入眼便是一脸惊恐的白黎。
他那被酒精浸染的大脑瞬间清醒。
滑动上唇确认了下触感的真实性,心里头先后冒出了两个念头。
第一个是,白黎这小子居然会怕老鼠,这也太好笑了吧。
其后便是,他妈的这小子的嘴唇可真够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