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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远离班主任的日子还是很清闲的,那时的生活很简单,上课、上网、上床,吃一顿丰盛的饭菜都成了奢侈的享受。原因很简单,丰盛一点,五、六个人,吃饭最多也就一两个小时,却要上百元,同样多的人和钱,可以在网吧泡一天,于是谁也舍不得花钱还浪费不掉时间。
      但是,胃的满足依然有很强的吸引力,我们一帮穷光蛋们总是想着各种借口到饭馆胡吃海喝一通过过瘾。与其说是找借口,不如说是在找冤大头,只要借口合理,便可痛宰他一顿。找到借口而找不到冤大头,就会采用我非常不喜欢的AA制。

      国庆节,一个比较像样的借口,室友们决定一醉方休。很巧,在校门口碰到了准备欢度佳节的女人们,便顺其自然的一起聚餐。
      苗青在人群中,沉默的要被忽略掉了。
      苗青,这个来自我故乡的姑娘。
      仅仅是故乡,却不是我生活的地方。我对这里异常向往,可能是源于我为数不多的几次探亲吧。这个小镇最长的地方不超过一公里,最高的建筑是那达慕会场主席台,约比二层楼高些。站在小镇的中心,望眼便可穿越所有的房屋,看到围绕在周围的草原。天永远是那么高,那么蓝,我见过的云彩,只有这里才可以称得上是一朵一朵。夜晚,躺在院子里铺的毡子上仰望夜空,才知道,原来星星是这么的多。
      父亲在这个小镇附近的草原深处有放牧的同学,我有幸去过一次。和语言不通的孩子们一起嬉戏,抱着比我还高大的狗在草地上打滚,光着脚丫在绵绵的沙地里奔跑,鸡窝、羊圈、牛粪堆到处充满了我们的身影,壁虎、屎壳郎、老鼠、野兔随处可见,我还曾多次见到一对丹顶鹤带着清脆的叫声从天空飘过。至今我还记得那条狗叫班布尔,却忘记了玩伴的名字。
      我曾向父亲表示我喜欢这里,愿意永远生活在这里时,父亲却说,你看到的只是草原上最美的一面。是啊,这里的生活水平很低,当地的水质非常不好,而且水源也少,吃的水都是十几公里外运来的,经常停电,春秋风沙大的可以,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冬天的白毛风更是恐怖至极。我没有亲身经历过如此恶劣的环境,对这里依然向往不已。
      苗青,正是来自这样一个地方,具有这里人的朴实、敦厚,饱经风沙的粗糙黝黑的皮肤和一年四季都黑中透红的脸蛋。开学时,我从众多陌生面孔中一眼就发现了这亲切可爱的特征。但是在第一年里,我们之间的话语没有超过三句,可能我们都很内向吧。

      那一晚会餐,男人们果然一醉方休了。老大在厕所拍打着呕吐不止的老二,给他顺气,老二泪流满面的诉说衷肠。老三一口啤酒的量被灌了一瓶,坐在椅子上傻笑。老四的酒量是大家公认的东方不败,一吐之后仍旧豪言壮语,结果成了女人们的重点照顾对象。二吐三吐之后,倒在饭桌上不省人事。残留的意识让我坐在苗青身旁,在她口中印证我童年的记忆……
      第二天,室友的目光中透着邪恶和诡异,玩笑的话语中拼命的暗示着苗青这个名字,我则拼命用装糊涂加上描述老二昨天的表现来反抗,以求突破被围攻的困境。老二眼看玩笑没被理解,落得自己窘迫,厉声反击,言语直指苗青。用老二的话说,我昨晚站都站不稳了,还吵着要送苗青回宿舍,闹腾一阵子就死猪一样躺在树棵子里睡觉,任凭拳打脚踢就是不醒,最后还是他把我拖回宿舍,说得像模像样。
      我看了一眼老大在怪笑,却不做声,一定是这个老二又在吹牛了,他昨天喝的已然不行了,估计是苦了老大把我俩都拖回来。
      然而绯闻就此而起,同学们之间流传着当晚我拉着苗青的手,从家长里短谈到爱慕之心。之后,便成了我在追求苗青。我们被舆论推到了一起,或者像张楚说的那样: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不知这能否算是一段恋情的开始,我们双方都没有否认也没有回应,在同学们的起哄中,我们保持着朦胧的关系。
      老实说,我当时很渴望一位肯为我洗衣服的女人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可惜苗青不是我理想中的女人,或者说石菁菁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石菁菁在我心中像个完美的女神,漂亮但不妖艳,高贵但不高傲,身材纤细孱弱让人怜惜,一颦一笑总是让我陶醉。我的周围只要出现了比较贴近的女生,我总是会不由自主的跟她比较,直到现在,仍没有人可以把她比下去。苗青与她更是有天壤之别。
      苗青还是给我一种特殊的感觉,怎么说呢?不光是因为故乡的那种亲切感,而是看见她就好像看见以前的我。
      中学时,我比现在更沉默寡言,相识的人迎面碰见,我总是没什么话可说,只有咧着嘴难看的笑一下算是打招呼。一次一位性格火爆的姑娘不知怎么了,对我大喊:“你就不能说句话么?就知道像个呆子似的傻笑!”我才终于出声了——呵呵一声,红着脸走了。
      苗青几乎就是这个样子,无论我说什么,她总是在傻笑,或出声,或不出声。我将她想成和我一样,虽然不说话,却是个很好的聆听者。有时,聆听比交谈更让人舒心。

      天蝎座,国庆节后不久便会迎来我的生日。这帮极其善于挖掘冤大头的室友们当然不会放过这绝妙的机会。在我拼命装傻充愣的情况下,恶狼们亮出锋利的牙齿,由循循善诱变为赤裸裸的威胁。我走投无路,只得做出最后的挣扎——索要礼物。于是直言钱包旧了,哪家的耳环不错,还缺个防风打火机云云,给每个家伙都安排了任务。室友们满意的说一定会表达最真挚的心意。当然大家都是在开玩笑,烘托一下气愤。
      生日当晚,面对一桌酒菜,这帮禽兽们居然……他们拿出一张对折起来的学校印刷的信纸,我打开一看,里边用简单的线条画了一个三毛,三毛面前一个蛋糕,插着一根蜡烛,下边写着生日快乐,和这帮禽兽的签名。老二振振有辞的说:“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礼物是亲手做的才有意义,这可是哥儿几个的心血啊,用了好几张信纸才完成的完美之作。好了,你不用谢。来,吃吃,哈哈。”
      太邪恶了!
      开喝之前,我就抱着必死的决心,把钱包扔给老大结账。果然几旬之后,我就到了巅峰,坐在椅子上摇头晃脑,嘴里还哼着歌。
      不知什么时候,老四往我手里塞了一支玫瑰,当我愣神的时候,老二把苗青带来坐在我身旁,老四顺势托起我的胳膊,让花正好出现在苗青面前。大家起哄鼓动着苗青接过花,苗青本就红润的脸蛋更加红了。我就这样傻傻的送出了第一支玫瑰。

      我实在不清楚苗青是抱着一个什么样的心态,是同学们的推波助澜掀起了她的春心荡漾,还是我无意送出的一枝花敲开了她的心扉?应该不会是自己魅力无限,照射到她了,虽然有时候也会无耻的这样意淫。总之,她在一步一步靠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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