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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第 6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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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还是没有交到朋友。她又想起了“一只耳”,她在炸鸡店门口站了很久,最终还是放弃了用鸡翅收买人心。
两年的学生生涯,她就这么孤苦伶仃的过来了,直到另一个转学生出现。她来自一座中部小城,刚到北京,同样没有朋友,同样有口音。她的家乡比北京还厉害,做过十三朝古都,可现在却连个省会城市都没混上。两个来自废都的女孩儿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彼此都不歧视。
这位中部女孩和她一样,在来到这里之前,已经预料到未来的惨景,所以她早早的将一只米老鼠玩偶认作自己最好的朋友。她说:“米奇永远不会背叛我。它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
小沐不需要米老鼠,在离开家乡的那一天,她交到了一辈子的好朋友。她看着手里的玻璃球,她有过一模一样的玻璃球,她送给了那个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永远忘不了那个夜晚,吃完那顿别别扭扭的北京宴席之后,她溜出了家门。她对妈妈说,她要和朋友们说声再见,她必须这么做。妈妈没有阻止她,但一再叮嘱她,不要回来太晚,明天要出门,会很辛苦。
小沐只有八岁,可她已经搬过三次家,她知道搬家不是旅行,确实很辛苦。可为什么要这么频繁的搬家,她不知道。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还要搬多少次家。
她出了门,心中升起一种使命感,她要走完那条街。在离开家乡前,走完那条街。她萌生了这样的念头,她要实现它。在凛冽的北风中,她的步伐异常轻快。好像只要能走完这条街,她就能拥有在陌生城市生活的勇气。
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却被她硬拉在了一起。
很多人,一辈子生活在自己出生的地方,踏踏实实,一辈子都很幸福。人不是候鸟,人是留鸟,所以大多数人都喜欢买房子置地,繁衍生息。不是逼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
她默默背诵着“梦里不知身是客,只把他乡作故乡。”眼眶不知不觉的湿了,眼前的世界朦胧起来,隐约中,她看见几个大人在打一个小孩,那个小孩比她大不了多少。
大人怎么能欺负孩子呢?太过分了,她气鼓鼓地摸出书包里的防狼喷雾,这是妈妈给她的,让她遇到坏人的时候用。在这之前,她没遇到过坏人,所以这瓶药水还是新。她试探着在空中喷了两下,空气中传来了刺鼻的气味,看来还没过期。
她为自己鼓了鼓劲儿,伸胳膊压腿做了一番准备活动,然后便飞快地跑过去,仗着自己身材矮小,轻松地闯进了包围圈,也没有引起几位大人的注意。她用最快速度一通乱喷,即使没有进入他们的眼睛里,肯定也进了鼻子里。他们或捂着眼睛,或捂着嘴,剧烈的咳嗽。
她站在男孩身前,举着喷雾大喊道:“你别怕,警察马上就来。”
流氓被她这句话吓跑。
她松了口气,转身去看男孩,只觉眼前一亮。他长得可真好看,细长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尖尖的脸,比女孩子还秀气。
“你没事吧?”她把防狼喷雾放在他手里,“这个送你吧,留着防身。”
他不接,冷笑道:“我用不着这玩意,你自己留着吧。不用叫警察,他们打不过我。”
真能吹,小沐翻了个白眼,没有说话,收起防狼喷雾,转身继续往前走。她不能回家太晚,必须走快一点。
男孩追了上来,问道:“你要去哪儿?”
如果是大人问,她一定不会说,可是同龄人问,她就想要显摆一下,“我要走完这条街。自己走。”
“一个人?这条街很长的,有十几公里呢。”
小沐神气地回道:“我知道。”
“这么晚了,你不怕吗?”
怕,多少还是有点怕的。小沐本来就怕黑,更怕的是黑天身边还没有人。现在街上零星还能看到几个人,可再晚就不好说了。
那个年代,家乡还不流行夜生活,九点一过,路上就没有人了。很多年后,这里成了北方夜生活之都,这让小沐怎么都想不明白。那里有半年是冬天,那么冷,谁会愿意出门,没人出门,哪儿来的夜生活。
她没有回答男孩提出的问题,刚刚吹了牛,总不能这么快就认怂吧。可她也不能说不怕,她不喜欢骗人,直到今天,她也不喜欢骗人。
老师对她说:“有的时候我们解决问题需要一些策略,这和骗人不一样。只要目的是好的,本质是善良的,可以适当说一些善意的谎言。”
可善意是由谁来鉴定呢?万一自己以为的善意,换个角度就变成了恶意怎么办?还是说实话好,省心省力,简单粗暴。
所以她选择沉默,沉默是金。
男孩以为她没听见,又问了一遍:“你不怕吗?”
“怕也要走。”
人要战胜自己的恐惧,而不是被恐惧所战胜。
“从今天开始,你每天要吃一根冰棍,循序渐进,一个月之后,你的家里要购入冰箱。适应了之后,你要回到北方。第一次去可以是夏天,然后秋天,最后是冬天。”
这是小沐开出的药方,灵不灵,试过才知道。
战胜恐惧,也是人生的意义。
他说:“我不战胜它,活的也蛮好啊。为什么要战胜它?”
“不,你不战胜它,它会继续欺负你,你现在的极限是冰淇淋,未来可能就是冰块,之后,可能凉一点儿的水,你都会害怕。这是不行的,反过来,战胜它,它就再不会成为你的负担,而成为你的朋友。”
怕黑也一样,今天怕凌晨,明天天刚黑可能就熬不住了,再往后,连黄昏都会感到恐惧。
必需战胜心里的恐惧。
八岁孩子能有这样的想法,小沐觉得自己当年真是不简单。她看着玻璃球,还好,男孩儿跟了上来,和她并肩同行。
有人陪就好多了,她紧了紧衣服,脸上露出了笑容。虽然他也是个孩子,但两个人一起走,就没那么害怕了。
夜更深了,可眼前的路却好像亮了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瞎聊天。很快他们就知道,原来他们在同一所小学上学,他上五年级,她在三年级。同一所小学,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孩子的世界本来就很小。
“现在认识了,以后就好见面了。”
“不,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小沐说出了她的忧虑,她明天就要走了。她不想去北京,在那座六朝古都,三千万人口的大城市,她一个人都不认识。
“他们还偏要说,是为了我才搬去北京的。他们说那里学习压力小,不用使劲学,也能考进好大学。我才不相信呢,哪儿有那么好的事。”
“我也不相信。咱们这儿的大学也很好,干嘛要去北京读书。”
“他们就是为了自己,好奇心重,欲望高,想去别的地方看看。哪里是为了我。”
“我爸妈好奇心也重,他们想出国去看看。他们总说外过人的生活比我们的好,好得多。”
“不可能,肯定没有我们的好。你看西餐厅里卖的那些东西,有什么好吃的。偶尔吃一顿还行,天天吃,肯定吃不下去。”
“我也觉得不好。让他们自己去好了,我不去,我要留在这里陪姥姥、姥爷。你以后回来,记得来学校看我。”
“嗯,一定会的。咱们拉钩。”
小孩子的誓言说立就立,像是儿戏,却都很当真,谁都不想违约。
一年之后,小沐回到家乡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学校,妈妈还以为她是为了看老师,专门拎了两盒北京带来的稻香村点心,让她带去。她哪里知道,小沐是为了去看她一辈子的朋友。
“也许我以后都不会再有朋友了。”
她抹去流下来的两滴眼泪。这样的天气,流眼泪的脸会迅速被风吹坏。这是所有东北人都具备的常识。
“我可以做你的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
“真的?”小沐眼睛一亮,看着男孩儿。
男孩在书包里翻了半天,找出一只魔杖,这是电影《哈利波特》上映后,在学校很流行的周边玩具。
他郑重其事地拿着魔杖,在空中挥了挥,“这根是冬青木做的,里面放的是孔雀羽毛。比凤凰羽毛只差一点点。”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小沐拿着魔杖,一连说了几句咒语,什么都没有发生。不过魔杖的手感不错,摸上去滑滑的,已经包了一层浆。
“你只要拿着它,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是你的好朋友。”
小沐把魔杖塞进书包,夹在两本厚书的中间,以防止不小心将它折断。她在书包里仔细找了一遍,摸出了这只水晶球。
是的,那个时候她认为这是水晶球,带魔法的水晶球,能在里面看到未来。这只曾经带着魔法的水晶球,现在只是一只粗制滥造的玻璃球,人长大了真没意思,连魔法也不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