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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 40 章 ...

  •   ——你怎么来了?

      这句话在直男王易的心里,等同于打招呼,意思是“你来了哦。”

      但是听者是个少女,她觉得这意思是“你多余来。”

      所以说男人的脑回路永远跟不上女人的。在他思绪还停留在原地的时候,女人心里已经这里的山路十八弯了。

      顾七心里笑得哈哈哈哈但是脸上还是带着点同情地拍拍王易的肩膀,兄弟,你也有这么一天啊。他是有心仪对象的,这种暴风骤雨的这种事情他经历得多了。

      王易整个人莫名其妙。

      还是少女看他一头雾水的样子,像个呆鹅,又自作主张地原谅了他,嗔道,“我听说你来到京城,特地来看看你。听说你之前受了伤,也不知道伤好了没。”其实这些话本应该是私下里说的,在少女的想象中,周围不应当有旁的人。

      旁的人——顾七,决定把自己兄弟留给这少女,他走上前去跟连香和红雀打了声招呼。

      他见连香神色如常,而红雀却关注着王易那边,不由得解释了几句。

      原来这少女的兄长,也是太孙的侍卫之一。那人和王易关系极好,可能原本也有想把妹妹嫁给他的心思,后来听说王易在老家有了妻子,这个打算便作罢。可是当初他为了引起自己妹妹的兴趣,整日将王易夸得是多么的年少有为,又多么的英俊帅气(和太孙像嘛),武艺多么的高强,结果他妹子也是胆大,不仅听进去了,而且真的偷跑去见过王易,这下真的想嫁给王易了,直叫做哥哥的暗恨自己多嘴,这下好了,把自家妹妹绕坑里去了。

      他们一班的侍卫都知道这件事情,难免都要凭此事调笑王易。

      这回太孙回京,所有侍卫除了有任务在身的,其余也都来到了京城。这少女原本家里就在京城的,只是父母双亡,她兄长顾及自己远在边疆无法照顾妹子,这才将人接到边疆租了住处,自己平日也好有个照应。结果直接增加了王易和自己妹妹接触的机会,真叫他欲哭无泪。

      连香面色也微微缓和了些,当初自己和王易打算解除婚事的时候说过,他也可能有了自己心仪的女子,如今看来,王易有没有不知道,反正已经是有人看上他了。

      还好自己写书的事情已经逐渐有了起色,是时候在外面寻找住处了。

      连香已经做好了准备要远离这个兄长了,只因为有人心仪他。可是王易却根本没有这个想法,当时他已经有了妻子,而且是一门心思地跟着老大,自然不会对旁的女子产生什么男女之情。应该说,当时的王易还没开窍。

      顾七大致说完,又拿出一本书来,道,“上回漏了这本书,希望娘子可别怪我。我还想这来到这里再尝尝娘子的手艺呢。”

      连香接过,正是那本《尚书》,她微微一笑道,“你再不还回来,我可要去找了。”心里却狐疑,这是他真的漏了,还是他主子让他给回来的?

      又道,“今日你要在这里吃饭?那我先去准备些菜才是。”

      顾七连忙道,“那不用,和我王兄一道回来,有什么吃什么,不用特地准备。”

      “那怎么能行,来者是客。对客人可不能怠慢。”顾七身后是太孙,连香也不想得罪,不过是多花些功夫而已,犯不上劳累。再者说对方交还那本书是什么意思,她还没有清楚,总之,还是客气点好。

      连香就要出去买菜,红雀连忙跟着一起,她也不想留在家里看着那少女和王大郎之间卿卿我我的。

      二人一走,顾七便走上前去对那少女道,“阿妤,你兄长可知晓你今日来了这里?”语气不似他平日。顾七总是面上一副笑嘻嘻的样子,看上去很是和气。

      少女看他一眼,微微低头,“我过一会儿就回去。”

      “早些回去吧,我听闻你兄长也在给你相看人家。都是及笄的人了,别到处乱跑惹事。”顾七这话说的有些重。

      名叫阿妤的少女偏头不语,想来正是因为她兄长要另外给她寻找婆家,才让她做出找到王易家中来的事情。

      带着鼻音,阿妤道,“王大哥,那我回去了。你……”她本想问问与他同住的两个女子都是些什么人,可是方才那股子气过去了,这会儿顾七又提到了她兄长,也自觉问不出口,只好道别,“我回去了,你照顾好自己。”

      王易道,“行了,我这有人照顾,你赶紧回去吧。”免得你兄长担心。

      顾七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着,抿着唇憋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阿妤提起一口气,一双好看的杏眼瞪了瞪王易,气鼓鼓地转身走了。

      顾七是个人精,他一进来就明白阿妤的妒意从何而来,也看出连香对此并不在意——她既不在意阿妤的话语,也不在意王易的态度——而他本就是要偏帮连香的。他是刘挚身边常用的人,与王易不同,他原本就是跟在刘挚身边,因而京城的许多事情都由他负责,近日太孙殿下派人查访连香的身世过往,虽然是要从王家村查起,并不归他管辖,但特地让他将一本书拿给连香,这两点足以说明连香的重要了。

      王易看到阿妤走了,心里终于放了心。阿妤什么意思,他又不是木头人,怎么可能毫无察觉?只是自己和她兄长是生死依托的兄弟,自己原有妻子,她如今也该相看人家,何苦还和她交往?想到这里他不由想到了曾经的“妻子”连香,心里微微叹气,总归是自己同意的不做夫妻只做兄妹的。

      这日事情便轻松过去,等连香回来的时候没见到那少女阿妤,也没有多问一声,只当做没发生过任何事情。只是她自己又开始了写书稿,抄书的忙碌日子,总要尽快在外头寻个院子住了。

      这件事情她不是第一日想,按照她的习惯,不是自己的地方,终究不够有安全感。哪怕只是个租的房子,也得是自己付的租金才行。

      何况和王易一道住着,吃和睡没什么,遇到洗澡上厕所之类的事情,还是很不方便。因此她早就想着去租间房子,跟着红雀和宋娘子三人一道住,相互也有个照应。

      于是她构思已久的第二本小说,便开始落笔。

      已经按照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的故事梗概写了《十载恩仇录》,那么小仲马的《茶花女》自然而然就浮现在脑海中。

      其实茶花女的悲剧,是一个在封建社会常常能见到的悲剧。或者说封建时代的各种悲剧,并不比茶花女的轻松多少。而连香又并不想只写茶花女。

      因为不管是《基督山伯爵》还是《茶花女》,都反映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矛盾,将这些矛盾转移映射到小说里,更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特别是男性为主角的复仇故事,更加让人从憋屈悲愤,到热血沸腾,再到酣畅淋漓大快人心,与主角一起感同身受。而后者的许多设定都和现在这个社会不尽相同,因此她必须重新调整。

      最终这个故事,被连香命名为《玉兰记》。

      讲得是一个小富之家,这家女儿吴玉兰在五岁上下在上元节那天因为家里人仆人带着出去看灯会而被拐子拐走,最终被卖到了妓院,逐渐养大,并起艺名为如兰,以婉转如清泉的歌喉和淡雅如兰的气质而闻名,许多男人趋之若鹜。故事开始就是已经到了名妓如兰和男主角马重霄(小仲马倒过来,因为这本小说算得上是他的亲身经历,所以他也是男主角)刚刚相识,再通过倒叙、插叙的手法,将若兰从前的来历讲清楚,同时开展后面的虐恋情节。

      《玉兰记》是糅合了《茶花女》这本小说,和《魂断蓝桥》这部经典电影的综合产物,而在人物背景设置上,连香有意用了宋娘子女儿被拐子拐走的故事,也希望能通过玉兰这个女子的悲剧命运,让人愤慨她悲剧的源头——被拐卖的事件。并且插入极度讽刺的一笔,玉兰的亲身父母后来放弃寻找女儿,又有了其他孩子,其中一子因为做官的缘故,与马重霄相交。他们最终也并不知晓这个江南名妓就是自己的女儿,听闻了这名妓与已经成为镇南将军的马重霄的故事,将其当做是马重霄的一段风流韵事,十分唾弃若兰。在若兰死后还觉得她本该如此,不能使马将军的名声受污。

      不像第一部小说《十载恩仇录》写起来快意恩仇,《玉兰记》的整个写作过程,让连香十分的痛苦。因为她知道这是一个悲剧人物,从远离家园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她日后的命运。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卖油郎独占花魁》,更多的不过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如兰本就十分厌恶这为妓的生涯,她依稀记得自己幼时的家并不是这个妓院,她喜爱唱歌,用歌唱来排解自己每日的烦忧。当她遇到马重霄,并且收获了对方的真心对待之后,也为其付出真心。可是两个真心相交的人,在马重霄默默无籍时,妓院的老鸨看不上穷小子,不肯放走如兰这颗摇钱树。等到马重霄远走他乡,战场立功之后,马家父母又看不上身为妓女的如兰。哪怕最终马重霄突破重重阻碍,为如兰假造了一个身份,可是心爱的女子却不愿意让深爱的男人背负太多,于是选择跟随他人,而假意与马重霄分手。马重霄成婚那日,也是她离开之时。如兰选择在断桥上一跃而下,魂断香消于潺潺流水之中。所谓“质本洁来还洁去”,来生只愿成为一朵玉兰花。

      明明知道自己笔下的女主角要死,可是还是不得不写,不得不塑造男女主二人的幸福和倾心,以衬托日后悲剧的结尾。连香常常写着写着就停笔不语,到了写死如兰的时候,她甚至落下泪来。至此才知道,福楼拜为什么一边写《包法利夫人》一边哭泣,因为她只能死。连香也是一样,如兰的命运只有一死。

      她都是白日写稿,抄书,以避免晚上没有光亮还得点灯,所以只有白天在家的红雀知道连香的情绪起伏。虽然她不明白连香怎么写着写着就一副愁容,还红了眼圈。不明原因,也就不好宽解。她便撺掇连香外出看房子——要出去住的事情她已经知晓,并且经过阿妤来找王易一事后十分乐意的。

      二人便得空外出看房子,终于在与王易住处不算太远,走路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距离,找到了一处院落,连香和红雀都去看过,十分满意。她便只等《十载恩仇录》后面的钱给付,就过来租房子。

      就在连香忙着写书租房子的时候,京城的朝堂之上,皇帝对于太孙刘挚的封赏,终于下来了。

      刘挚被正式封为“太孙”,并在京城赐府邸,同时参与政事,被安排进了礼部。

      皇帝的这个旨意,不可谓不矛盾。

      既然封为“太孙”,便应当比太子降一级,在宫中居住,可是偏偏在皇宫外赐予府邸。既然已经安排参与政事,就该考虑到太孙的年龄,为他赐婚才是,却又好像忘了此时一样。既然参政,就应该和皇帝的其他儿子们,太子的弟弟们一样,进入要害部门,才好考校能力,起码太孙从军中创出名堂,至少该去往兵部才是,可偏偏去了礼部这样一个忙起来非常繁琐,可是并非实权部门的地方。

      有人猜测是太子时日无多,这道旨意是皇帝对于自己嫡长子的安抚。

      也有人猜测这是皇帝选中了太孙,将其放入皇位之争的竞技场上,考校其能力谋略。

      而当事人刘挚毫不在意,最起码表面上谁也看不出他内心存着疑惑、不满。

      他正在皇帝新赐的府邸内,看着装饰一新的房子,四处转了一圈,像是在检查自己房子的装潢如何,可是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事情。

      刘挚不是皇帝肚子里的蛔虫,他当然不可能全部知晓皇帝的旨意。

      但是他有一道到战场上培养出来的优点,就是把自己放在敌人的位置上。当处在敌人的位置上时,又该怎么设伏、出动多少人马、又该如何将计就计等等情形。所以如今圣旨虽然令人困惑,但是只消把自己当成这个已经年近六十、掌控欲极强的皇祖父,就知道他希望自己如何做了。

      皇祖父,你放心,我一定会是一个让你满意的好孙儿。

      刘挚这样想着,嘴角露出一丝轻笑。

      不远处,他从小就在身边照顾他服侍他的寺人吴季元一路小跑着过来。

      “殿下,这是《十载恩仇录》的最后一期。”吴季元双手捧着一小部册子,递上前来。

  • 作者有话要说:  吴季元=吴起+刘季+元稹
    这三个大渣男,让三渣合体做个太监吧。
    这是今天第三章了,原来一日三更是这种感觉(得意ing)。
    耳朵起茧子了吗?又要求收藏,求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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