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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燥啊燥 ...

  •   镜中的美人清艳姣美,像一朵出水的妖莲,在清风中舒展自己纤美的腰身。

      林达意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少女面对镜子脱下肥大没有型的长款白色外套,露出里面淡紫色绣着青色蔓草的棉麻吊带背心和白色直筒长裤。

      她肩背线条优美,白色裤筒下的两条腿纤长笔直,裸露处皮肤白皙透亮,润泽如上等的白玉。

      背部露出的蝴蝶骨像是两扇振翅欲飞的蝴蝶翅膀,纯情又性.感。

      金丝眼镜镜片上反着光,林达意平日笑眯眯深邃的下垂眼有一瞬间的失神。

      “烟烟。”他感觉喉咙有点发紧。

      隋烟正在偏着头整理头发,闻言,从镜中抬眼,纤长卷翘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抬起的一瞬间,无端泄出万种风情。

      “达意哥。”

      因为承袭了原身的记忆,所以隋烟很容易就对林达意产生了亲近感。

      林达意在他们队里是年龄最大的,25岁,平时都比较照顾她,职业又是老师,让原身小姑娘很有安全感。

      他生的温柔无害,皮肤白净,一头深棕色微卷短发,五官立体,高挺的鼻梁上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双深邃的下垂眼笑起来温柔极了。

      不过,不知怎么回事,隋烟总觉得,林达意对原身的温柔照顾,并不如原主心里自我感觉得那么宠溺美好。

      他总是笑眯眯任原主施为的态度,无微不至的温柔,让隋烟感觉到一丝……无所谓的冷漠?

      隋烟手指灵巧的绾了个花,扎好了头发,走到林达意面前,仰头看他,笑眯眯的。

      “走吧,事情解决了,我有重要的事要跟你们宣布。”说着冲林达意wink了一下,妩媚可爱。

      林达意身材高大,比大多数男生都高,将近一米九,隋烟一米六五的身高在他身边也显得小巧了。

      林达意低下头,瞬间陷入了隋烟琥珀色的瞳孔漩涡。

      他愣了一下,突然意识到,这是小姑娘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

      以前她总是厚厚的刘海遮住了半边脸,低着头说话,后来被黄毛带着学会了化妆,把自己化成一副鬼样子。

      王洵劝了好几回,她都不听,梁梁对什么都漠不关心。

      小姑娘就跑来问他好不好看,他说了什么?

      他当时说,你自己开心就好。

      小姑娘觉得他温柔,像个邻家大哥哥,其实他只是讨厌麻烦罢了。

      他生在燕市豪门林家,从小喜欢音乐,却被家里逼着学美术,学金融管理,学着应酬。

      麻烦,无趣又麻烦。

      他违背爷爷的意愿,没有出国,考了大学的美术教师的编制,却休业,跑到一所小学当美术老师,就是为了寻找一些纯粹的东西。

      纯粹的童稚,纯粹的音乐激情。

      两年前他从论坛上看到隋烟招募乐队成员的帖子,听到她的干音,就知道,这是一个天生的歌者。

      再加上队里其他两名成员的水平也都很高,他审慎考虑之后,加入了她的乐队。

      不过小姑娘实在太蠢了,他讨厌蠢货,只是觉得小姑娘可怜,才忍了这么久。

      可是现在,看看他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林达意笑得愈发温柔,眼镜反射着光,打量着隋烟。

      小姑娘灵秀得像家里老爷子水墨画里山鬼,披薜荔兮带女萝,带着云梦泽的野性与柔魅,哪有半点之前的蠢样子。

      “烟烟,你刚才说的重要的事要宣布,是你要解散乐队?”他看着走在前面的隋烟,声音越发温柔。

      隋烟耸耸肩,“我不啊。”

      “原来的键盘手,那个菜比黄毛被我打跑了,我要兼任键盘手。”

      林达意嘴角抽抽:“……”

      还真是,直白得可爱呢。

      “卧槽——?!”远远的,王洵发出一声鸡叫。

      他揉揉眼,使劲揉揉眼,跑到梁梁身边,胳膊肘一通猛捣。

      “哥们儿哥们儿,你看林笑笑旁边的是谁?那是隋烟?我是不是眼花了?”

      王洵是个直肠生物,大脑简单但直觉敏锐,他总觉得林达意笑起来阴阳怪气的,所以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林笑笑”。

      梁梁被他捣的想鲨人,清冷狭长的三白眼闪过一丝暴戾,一鼓槌敲在王洵手背上,抬眼看去,也愣住了。

      少女原本长长的刘海被梳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原本毫无生机的丧气面容一下子明亮得发光。

      她扎了个哪吒头,卸掉浓妆,眼角勾勒出红色眼线,丹凤眼显得更狭长神秘,灵韵逼人,颊边闪着珠贝的光泽,像是深海里的人鱼姬。

      王洵嗖一下蹿到隋烟旁边,围着她转圈。

      “啧啧啧啧,妞儿,你今天……绝了。”

      大拇指大拇指。

      “刚才看见黄毛连爬带滚地跑出去我还摸不清状况,怎么着,小脑袋开窍了,想通了?那孙子,早该收拾了。”

      “嗯,想通了。”隋烟走到梁梁身边,点点头,轻声说。

      【烂情人和懒玫瑰】

      她抚摸着架子鼓鼓面,看着上面用手写字体嚣张绘着的字样,心里一阵澎湃。

      果然,和她前世为乐队起的名字一样。

      原书里并没有说他们一群小炮灰组的乐队叫什么名字,不过世界依照炮灰女配以隋烟为原型的原则自动补全了设定。

      黄毛卖给女主隋荷的那首歌,是原身,同样也是前世的隋烟最早期的作品,青涩,却难掩才气。

      “我不会解散乐队。”隋烟声音清亮透明,掷地有声,“之前是我太糊涂了,被黄毛骗,对不起大家!”

      “黄毛已经被我逐出乐队,从今天起,还是由我兼任乐队的键盘手。”

      隋烟的琴技自然不必说,好在原身之前也自学过琴,能弹得马马虎虎,所以隋烟不怕露出马脚。

      三个人看着隋烟,没人吭声。

      “那今天的商演你打算怎么办?”最终,竟然是梁梁先问出了声。

      “我们之前起伴奏,你死活不肯开口唱,说这首歌已经卖给别人了,而且那人今天也会在这个酒吧演出。”

      “怎么,现在又能唱了?”

      一句句,跟小刀似的嗖嗖刺过来。

      隋烟看了看时间,距离酒吧开业商演还有半个多小时。

      她抬眼直视梁梁,其实原身小姑娘对他一直有点发怵的。

      梁梁剃着青皮头,断眉斜飞,狭长淡漠的三白眼,淡色薄唇,凌厉而极具攻击性的五官线条,左耳戴着黑钻耳钉,一张脸苍白冷艳,阴郁漂亮。

      这么漂亮,野豹子一样手长脚长的小伙子,不是混街区的飞仔,竟然是个居家宅男,你能信???

      隋烟可不怵他,反而觉得这反差萌有点可爱。

      “不怕,做人呢最重要就是不怂。”

      隋烟打开一包纸巾,笑眯眯的擦拭着电子琴键盘。

      赤也酒吧外,夜幕渐起,隋家千金隋荷身着一袭白裙,拎着吉他下了豪车,身后跟着她的专属乐队。

      酒吧后台,众多乐队排挤的小角落里,隋烟纤长的手指落在琴键上,美妙的旋律倾泻而出,让人耳迷目眩,连旁边的几家乐队都忍不住侧耳倾听。

      “这……这不是原来那首歌吧?”

      王洵错愕,虽然基础旋律没变,对伴奏的他们来说影响不大,但是节奏感更好,高潮处更抓人耳朵了,还增添了新的副歌。

      这小姑娘……三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是块璞玉啊。

      只见她下巴微抬,眼中透出狡黠的挑衅。

      怎么样,干不干?

      那让人心火燃烧的、野物舔血般不经意的豪肆,宛若一朵怠惰营业的带刺懒玫瑰。

      男人们用舌尖顶顶面颊肉,啧,燥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刀言刀语:烂情人&懒玫瑰乐队粉丝后援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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