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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野玫瑰 ...

  •   隋烟前世是个弃婴,生长在大都会的暴力街区,被城寨里卧底做二把手的警察养父养大,身边都是飞机头小哥哥和黑墨镜叔叔,什么大世面没见过。

      养父是老牌豪门贵公子,为了理想和正义穿上一身警服,扫黑除恶,报效国家。

      隋烟跟着养父学了一身外松内紧的涵养功夫,穿上礼服就是最矜贵优雅的豪门名媛,踩上平底鞋,挎上菜篮子就立刻充满了俗世人间烟火气。

      表面任诞邪妄,内心坚守正心,这是养父言传身教的人格魅力。

      后来进了娱乐圈,隋烟也凭借着亦正亦邪的清艳,成为人人为之迷狂的一代歌姬。

      收拾个像黄毛这样的小崽子,隋烟根本不需要下狠手,说几句话就能压得他喘不过气。

      劣质防水台高跟凉鞋噔噔敲打着地面,鞋尖停在离黄毛鼻子三厘米远的地方。

      隋烟冷飕飕的声音从上面传过来,“滚出我的乐队,以后都不要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一想到原身记忆里黄毛作为乐队键盘手那一手破烂琴技,隋烟就分分钟想拆了他。

      这世上,唯有音乐不可辜负。

      谁要是想毁了她的乐队,她就先毁了他!

      黄毛肿着一张脸,听见头上方指节作响的声音,瑟瑟发抖。

      “回去告诉你的雇主,”隋烟鞋尖轻踢着黄毛的脸颊,声音依旧轻飘飘的,空灵又骄纵。

      “小伎俩别再往我身上使,她看上的那堆垃圾,姐姐一点都不敢兴趣。但是我的歌,她要不起,要了,她也没那个能耐用,别怪我没提醒她。”

      “没有下次。”

      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字一顿说出这四个字,黄毛却听得直打哆嗦。

      “你……你真是隋烟?”

      这真是那个蠢货隋烟吗?难道之前她都是在骗他玩?这也太他妈能装了呜呜呜……

      隋烟一脚踹在黄毛的屁股上,只要一想到原书后续剧情里,原身被这个渣男骗了身,还被拍了视频,虽然一切还没有发生,但隋烟还是忍不住生理性反胃。

      “我是你惹不起的爸爸,赶紧滚。”说着似乎又要在这“一坨”身上找地方下脚。

      “是是是姐,我叫你姐,我知知道了!我这就滚,这就滚!”

      黄毛用脸拱地,哆嗦着腿爬起来,两只胳膊还脱臼呢,就撒丫子狂奔出酒吧,仿佛后面有恶鬼索命。

      惹不起惹不起,给多少钱都不敢惹了。

      这女人身上的气势比他见过的九城大佬的气势还足,那个有钱妞是眼瞎了才说她好欺负吧!猛男落泪!!

      一阵旋风从洗手间那边的门冲过来,掀动了王洵的刘海,他扭头,只看见一团黄消失在后台出口。

      王洵:???这演得哪一出?

      再看看林达意和梁梁,三脸懵逼。

      搞定了黄毛,隋烟凑近镜子仔细端详起如今的这张脸。

      和自己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只是镜子里的自己还没长开,18岁的小姑娘,眉眼间透出青涩的艳影。

      肌肤光滑,没有一丝疤痕,真好。

      隋烟摸着自己的喉咙,心里五味杂陈,有一瞬间竟然想谢谢白荷写了这么一本破书,让她能穿进来。

      前世她遭遇火灾,不仅整张脸烧伤毁容,连嗓子也被高温和浓烟熏坏了,说话像拉风箱,声音粗粝沙哑,比石子划在金属板上的声音还刺耳。

      对于一个热爱舞台的歌手来说,隋烟从那时起就和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区别了。

      也是从那以后,她退居幕后,“唱作女神”的荣称才渐渐被毫无实力的白荷夺去。

      如果书中女主隋荷真的是以白荷本人为原型写的,隋烟并不觉得隋荷有问鼎娱乐圈唱作巅峰的实力。

      不过,这些都和她无关了,隋烟耸耸肩。

      前世的世界里,养父早年因公殉职,朋友们如今也都已经功成名就,她对前世并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留恋。

      既然老天又给了她一次机会,不管这个世界是不是只是虚幻的书中世界,隋烟也想把曾经的梦想拾起来,搞乐队搞到死!

      前世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她早年组建的乐队解散,这一直是她心中最大的遗憾。

      好在队虽然散了,人一直都在,都成了她的多年老友。

      她记忆中,原身小姑娘建的这个乐队,成员也都很优秀,虽然几个人的性格和职业古古怪怪的,但是大家玩音乐的心是滚烫的!

      这一次,隋烟一定要带着乐队干翻全世界!

      突然,洗手池右侧的女洗手间门口传来一声清亮的口哨。

      一个穿着酒红色高奢小西装,妆容精致的高挑女人走过来。

      她桃花眼中天生带了三分笑,烈焰红唇,左耳大颗钻石耳钉,右耳铂金大耳环,梳着大背头,发稍染成奶奶紫,头发上的金粉在幽魅的酒吧灯光下折射出破碎的星光。

      女人二十六七岁年纪,又A又飒。

      “小姑娘,需不需要?”

      她递出自己的化妆包,涂着流金紫色美甲的手指隔空点了点隋烟的脸。

      “谢谢小姐姐,刚才不好意思呀。”隋烟双手接过化妆包。

      在公共场所收拾人,确实给人添麻烦了。

      隋烟露齿一笑,清清甜甜的样子,完全看不出刚才教训人的狠劲儿。

      烈焰红唇摇摇头,一副大姐头的样子挥挥手。

      “没事儿,小意思,小姑娘刚才那几招真是太精彩了,我还没看够呢。”

      她抬抬下巴,美丽的眼睛里闪着光,笑得强势又宠溺,像个习惯了保护弱小的大姐姐。

      “对了,我叫王婧杰,这酒吧,赤也,我开的。那孙子以后要是还敢纠缠你,你就来这儿找你婧姐,搞不死丫的。”

      隋烟应了一声,垂下眼帘,用卸妆油一点点卸掉脸上厚厚的脂粉,掩饰住眼底的惊讶。

      王婧杰,这不是书里原身死后另一个被虐得很惨的恶毒女配吗?

      如果说原书里的隋烟只是一个战力为负的反派小炮灰,那么,王婧杰就是和女主作对的反派大魔王。

      王婧杰是王氏集团的二小姐,背靠豪门,和女主还有她的后宫们打得天翻地覆。

      至于她为什么会如此疯狂的和女主作对,隋烟记得王家的继承人王大少被隋荷迷得神魂颠倒,却遭到隋荷屡次拒绝,心灰意冷后一蹶不振,让王家陷入丑闻。

      而王氏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纨绔三少爷,却是被隋荷间接害死的。

      王婧杰最宠的就是她那个弟弟。

      再加上她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也跟隋荷不清不楚,成了隋荷的后宫中的一员。

      隋烟觉得,这个解解整个一复仇女神的人设,也是实惨。

      书里最后,王婧杰最终还是敌不过隋荷的主角光环,领了盒饭。

      只第一次见面,隋烟就看得出,王婧杰是那种带着江湖侠气的燕京大妞,有三观有胆魄,美丽大方。

      这么有风韵一个解解,怎么会斗不过一个小白莲?

      难道真的是女主光环吗?还是她当时漏看了什么,毕竟细纲和成稿之间,也会有差异。

      隋烟心里想着事情,没有注意到王婧杰微微眯起眼犀利打量的视线。

      王婧杰其实早就开始注意隋烟了,那个花臂胖子就是她叫去找茬的,是想探探他们的底。

      赤也酒吧是她开的,隶属于她旗下的三太子厂牌,今天请来的乐队,并不包含隋烟的乐队,也不知道他们走了圈里哪位爷的后门进来的。

      她弟弟王洵考上大学后搬出了王家,小兔崽子闹独.立,她只能暗中护着。

      王婧杰一直知道自家蠢弟弟离家出走后加入了一个不入流的乐队,以前也见过主唱的照片,是个眼神无光特别不起眼的小丫头。

      没想到小丫头性子起来了能这么勾人,又仙又野,连身为同性的自己看了都忍不住想要接近。

      起初她以为隋烟要被黄毛流氓欺负,正想出去帮忙,却发现人家根本不需要她。

      小姑娘野得很,轻易怕是没人能沾她的身。

      这三分野的性子,太对她的味儿了,可比隋家那个整天娇娇嗲嗲装清纯的小白莲看着顺眼多了。

      看着隋烟在镜中渐渐显露出来的容貌,王婧杰的清亮的桃花眼底闪过一霎那惊艳。

      秀挺的鼻子,蔷薇色的薄唇不涂而红,白皙剔透的皮肤白得发光。

      尤其是一双清润的丹凤眼,眼角一抹红,像是上等丹青晕染开的桃花笺,瞳孔里藏着汹涌的小兽,轻飘飘瞥人一眼,就能死死揪住人的魂儿。

      真是个天仙一样的人物。

      她那个蠢弟弟,窝窝囊囊呆在这么一个垃圾乐队里这么久,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那他可要遭罪喽,王婧杰坏心眼地笑笑。

      这样浑身带刺的野玫瑰,可不是谁都能随意攀折的。

      王婧杰饶有兴趣地看隋烟巧手画出的独特妆容,忍不住又吹了一声口哨,拍拍隋烟的肩,款款离开,与门口的林达意擦肩而过。

      她知道他,隋烟乐队的吉他手,是个小学美术老师。

      想起之前私家侦探调查的隋烟这个乐队的成员组成,王婧杰好笑地摇摇头。

      贝斯手王洵,也就是她弟弟是大学哲学狗,吉他手林达意是小学美术老师,还有一个无业男青年鼓手梁梁,再加上隋烟这个高中生主唱。

      乱七八糟,简直是胡闹,也不知他们当初是怎么组起来的。

      不过……

      王婧杰脚步顿住,回头看向林达意和隋烟的方向,眼中流露出困惑的神色。

      “婧姐,怎么了?”花臂胖子从旁边走过来,递给她一张节目单,殷勤得不行。

      “嘶,这小子,看着眼熟啊……”王婧杰喃喃道。

      怎么那么像书画大家林学沂的大孙子?

      她随即失笑,不应该,林家是做艺术品投资生意起家的书香门第,有钱又注重家风,家里出了名的规矩大。林家的孙少爷,现在估计正在国外艺术院校进修呢。

      就一个业余小乐队,顶了天有她弟弟这么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撑场子,哪来那么多尊真神呢。

      一定是她想多了。

      她低头看向今晚的节目单。

      “怎么隋荷也要来?”王婧杰皱眉,凌厉的视线扫射向花臂。

      “我不是说过不请她,这谁干的?!”

      隋家和王家是水平相当的豪门,平日里相处也不好撕破脸,可王婧杰实在看不惯隋荷那点笼络男人的小手段,压根就没告诉她自己开酒吧的事儿。

      把一起注资的几个合伙人在脑中过了一遍,王婧杰心里隐隐有了个更令人火大的答案。

      就听花臂擦着不存在的汗,嗫嚅道:“……是鹤爷。”你亲哥,王鹤臣。

      王婧杰:“……”

      淦。

  • 作者有话要说:  王鹤臣:还没出场就给我扣黑锅,大少不做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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