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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从百草园到三昧真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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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得轻松地笑了笑,说:“持刀也没怎么样,我有能力保护好自己,不会受伤的。”
他说:“不会受伤。”
他从我的话中拣出了四个字重复,口吻却比我的平淡了百倍,显得有些含义不明。真是神奇了,他明明是无风也无浪的淡静语气,而我不知怎么地,居然从中接收到了一丝丝质疑的意味。
我讷讷地说:“是啊。”
他说:“很好。”
与他冷淡的语气相配合,他面上的表情也可以说是淡漠的,然而,我眼尖地瞅见,他深幽眸底有一抹隐忍情绪在暗流涌动。这样的他让我产生了一种异样的错觉,仿佛眼前的我让他感到非常头疼,而他却拿我没有丝毫办法似的。
他松开我的手腕,眼睫垂下,说:“把手掌摊开。”是命令的语气。
呃,这个这个,难以从命。
我顺溜地后撤一步,就不听就不听地把双手背到腰后,站无站相地扭着身子,笑嘻嘻地迎上他审慎的双眸,想要蒙混过关。
“哎,关总,关教授,关先生,你别这么严肃嘛,我听我一位当航天工程师的朋友讲,像你们这类搞科研的人,会时不时被邀请去大学里讲课?我说,你这么酷,学生们能喜欢你吗?”
这个问题不用他回答,答案早已摆在那儿,从流川枫到花泽类,从杀生丸到入江直树,冷漠型美男永远不会有过时的那一天,如果还加上才华的点缀,集高冷与天才于一身,那就更加不得了,女学生们何止会喜欢,简直会疯狂。
但是为了达到我的目的,我必须向他传达我的抗拒:“你这个样子,让我想起了小学时学过的一篇鲁迅先生的文章,叫《从百草园到三昧真火》,里面有一位教书先生,他的学生不认真读书,他就会拿戒尺打他们的手心。”我直勾勾地瞅着他,说,“自从学了这篇文章,我从小就留下了心理阴影,谁让我摊开手掌,我就会觉得谁要打我。”
他说:“那篇课文叫作《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课文内容本身而言,老先生并没有用戒尺打人。”
我说:“哦。”
我又说:“有一句名言是怎么说的来着,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太郎?对,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太郎,你认为没打,我认为打了。”
他纠正:“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说:“哦。”
想了一会儿,我问:“哈姆雷特是谁?”
他说:“哈姆雷特是《哈姆雷特》这部作品的主人公。”
好像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我从小到大都不太擅长记外国译名,尤其以音译过来的外国人名为甚,总是记着记着就会搞混到一块儿,以前看希腊神话,奥林匹斯山上那一堆神的名号差点没把我的脑筋缠成一个中国结。
我不太愿意承认地说:“我的语文不太好。”
他直言不讳:“看得出来。”
我努力想要给自己挽回一点自尊,偏着脑袋瞅他,说:“我的体育比较好,美术也还行。”
他颔首:“我知道。”
我绷起脸,佯装不满地说:“喂,你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啊,还能不能让人好好把天聊下去了?”
他面色不改:“我不知道哈姆太郎是谁。”
我瞅着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他似乎有些头疼:“真不知道。”
我说:“好吧。”这就来到我熟悉的领域了,我得意地学着他早前的口吻,沉下声,正色道,“哈姆太郎是《哈姆太郎》这部作品的主人公。”
他“嗯”了一声,对这个话题明显没有太大兴趣,再度要求我:“把手掌摊开。”抬眸盯着我的眼睛,“宋小姐,我发现你很喜欢让我说话说第二遍。”
拒绝不掉了,我不服气地说:“让你说第二遍的,不都是我不愿意做的事情嘛。”
可是有什么办法?
我扯鲁迅扯哈姆太郎扯学习成绩都不能成功把他的思路带跑,气势不如人,文化不如人,逻辑不如人,我又不能直接转身走掉,而他那么执着要看我的手掌……我幽幽叹了一口长气,不情不愿地,妥协地,双手抬到身前,五指缓缓在他面前舒展开。
掌心几道擦破皮的痕迹。
这是早前外卖哥推我,我用手掌去撑地时弄的,几条浅淡如头发丝一般的细细血线而已,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伤,我也没那么娇气,不答应摊开给他看,纯粹是因为……唉,他究竟懂不懂得,习武之人,随随便便把自己的伤口暴露给别人看,很丢人的。
他眸光扫过我掌心上的划痕,视线上移,盯着我的眼睛:“刚才是谁说有能力保护好自己,不会受伤?”
我无须经大脑思考就反驳道:“这算个什么伤啊,这么细微,划在豆腐上客人都不敢嫌丑不买的。”
他对我这套理论不置可否,静了半秒,说:“跟我上去擦药。”
阳光普照下,冬天的室外地面依然十分冰冷,纵然我是那种五行多火,不怎么怕冷的体质,此时光着脚踩在地面上久了,难免多多少少也感觉到有些凉。我左脚屈起,脚掌踩着右脚脚背,整个人宛如金鸡独立,站得颤颤巍巍的,听进他的要求,我挂起一个心平气和的微笑,对他摇头:“不好意思,走不了。”
他以为我讲的是鞋子的事,但其实不是。他弯腰,帮我把在一旁东倒西歪的两只高跟鞋分别捡回来,在我脚尖前摆正,沉声命令:“把鞋穿好,跟我上去做个简单消毒。”
盯着地上造型怪异的一双高跟鞋,我一动不动,小声支吾着拒绝:“手不碍事的。”
他眉心皱起:“要我说第三遍?”
我急忙摆手:“不是不是,是手真的不碍事。”手掌一摆动,我单脚就站不稳了,没有办法,左脚只能踩上地面,一阵锥心的疼痛立马自脚踝袭上心尖,我倒吸一口凉气,抖着嗓子说,“碍事的是脚啊!”
痛感让我的脚掌根本不敢触地,我悬空左脚,单着右脚一跳一跳的,他眼疾手快地立刻伸出手扶住我,抬眸扫来。
“怎么回事?”
我紧紧攀住他的手臂,疼得冷汗涔涔下。
“那个……我的脚好像崴了。”
下午四点四十五分,离下班时间还有十五分钟。
君山总部顶楼的总裁休息室。
从巨大的落地窗朝外望去,风景这边独好,大江把陆地勾成了一弯新月,江面上的游轮微小得仿佛是儿童折出来的白色纸船。一条江隔开了现代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与上世纪留存至今的万国建筑群,日光给对岸描了金边,巴洛克式塔亭,古典主义钟楼,还有那些我记不清是叫□□奥尼式还是多立克式的古老柱廊,等入了夜,华灯初上,这儿并不难让人想象出当年十里洋场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繁华。这一地段,早在民国以前就已是寸土寸金。
我打横坐在舒适的牛皮沙发上,弓着腰,双手环抱住屈起的右脚膝头,下巴支在上面,扭伤的左脚自然伸直,脚踝落在了关峄手里。掌心的擦伤刚刚已经处理过了,此时他坐在沙发的那一端,一手托着我的脚,一手拿着一只冰袋,正低着头,在帮我已然开始显肿的脚踝进行冰敷。
他不说话,我便也不出声。他背后是落地窗,落地窗外是西方油画般的景色,我只感觉眼睛有点顾不过来,不晓得是该高深地欣赏风景,还是该肤浅地欣赏男色。
终究是男色略胜一筹,等我意识到这个事实,我实际上已经盯着他看了很久。他把西装外套脱下了,露出里面的立领黑衬衫,袖口半卷,手臂线条结实有力,他的手也非常好看,指节修长分明,握着冰袋帮我敷脚的动作做得十分赏心悦目。
今天一天过得太过波澜壮阔,我忽然就有点想笑,今早出门前我肯定怎么也想不到,当白日度尽,日落西山,我会坐在君山总部里让我梦寐以求的四师兄敷脚。
“笑什么?”
他抬眸扫了我一眼。
嘴角的笑容来不及撤回就被他撞见,我急于掩饰地咳了两声,说:“没什么,就觉得今天过得太玄幻,活像我妈写的戏似的,太不按常理出牌。我起初只是为了拐你请我吃饭,怎么最后剧情就发展到我光荣负伤了呢。”
我这句话纯属随口感慨,并没有深究其因的意思,他听进去后,竟认真地思索半秒,接着得出结论:“因为你不按常理出牌。”
唔,这样一说好像也有那么一点儿道理,我秒懂他的语意,不外乎暗指如果换作其他性格安分的女孩儿,应该就不会受这个伤呗,可是……我偏着头,欲言又止地望着他,心想也没见你就按常理出牌了啊,说好的其貌不扬的关峄,怎么招呼不打一声就变成了我日思夜想的四师兄?
可惜这话只敢偷偷摸摸放在心里想,不敢说出口和他对呛。这何其不公平,他不认得我是谁,因此所有的喜怒哀乐,所有的百转千回,都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我的情绪稍有放大,看在对我仍不熟悉的他眼里,说不定都会让他认为我是一个怪异的女人。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于是在他面前我只能把情绪稀释再稀释,假装他真的就只是我从未相逢过的陌生人。
是这样打算着,坏就坏在践行起来无比困难。我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瞅,不甘不忿的情绪袭来得太过突然又太过汹涌,就只是这般闷不作声地看着他,目光滑过他的眉眼,滑过他的薄唇,滑过他宽阔的肩,滑过他修长有力的手……心中猛地就不受控制地生出了一股要和他相认的冲动。唉,如此出色的一个男人把我忘了,我多吃亏啊,明明曾经有过交集,明明曾经那么要好。然而,相认的话到了嘴边,又被我硬生生地噎了下去。勇气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近乡情怯近乡情怯,我如今算是彻底体味了一回这四个字的含义,像我这样的人,居然也会有不敢说出口的话。
像我这样的人,居然也会怕他已经完完全全把我忘了,从而连确认一句都不敢。
察觉到我的纠结,他手势一顿,抬眸问我:“我弄痛你了?”
沉浸在自个儿的思绪里,我不明所以地摇头:“没有啊。”
他淡淡指出:“你的脸色很不好看。”稍加停顿,补充道,“看上去很想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