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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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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还得过个把小时人才能散。”悬铃木侧倾起身子,目测了下警戒线外的人群厚度,“看来咱得在这继续今天的堵车了。今天出门前没看黄历,不然肯定能看见上面写着‘不宜遇见好奇’。”
邵轩坐在副驾驶上,手里翻着一本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翻出来的书。页都卷了,纸边泛着黄,明显是一本既有点年头,又没被主人认真疼爱,经历颇心酸坎坷的书。
《泊罪指南》,作者Compass。封面的构图要素是一只眼睛加一把刀。眼球是指南针的表盘,瞳孔猩红,融化似的滴落在雪亮的刀刃上。刀柄因为封面的残缺,少了一半。
悬铃木不禁多撇两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开口,声音透着疲惫:“这是我刚泊罪那时候买的。”
“抱歉,未经允许就擅自看了。”邵轩把书合上,作势要塞回角落。
“我说了不要说抱歉!”悬铃木烦躁的抬高嗓音,稍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整个人的气势又颓下来。
“没事,看吧。”他缩回车座里,兴致缺缺的闷了半晌,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老部长不无辜。”
“什么?”重新埋头于书的邵轩随口接道,片刻后,才刚刚回味过来似的,扭头盯着悬铃木:“您说什么?”
“今天你在车里休息时,好奇跟我说的。”悬铃木闭上眼,几秒后睁开,目光逃避般附着在外面拥挤的人群上,“我准备上车走了,叫他从车前盖上滚下去,他就莫名其妙地说了这么一句。”悬铃木转头迎上邵轩的眼睛。四目相对,邵轩发现悬铃木眼神里掺着他读不懂的东西。
“‘虽然我还挺喜欢老部长的,可惜他不无辜。’”悬铃木一字一顿道。
“所以果然还是好奇。”邵轩毫无意外的回答,“前辈您今上午是因为好奇的话才心烦吗?”
悬铃木点头:“你感觉出来了。”
“很明显。”
“为什么会明显?你应该并不了解我。”
“确实。”邵轩笑了笑,“但是,知道一个人的某一个特点后,也可以推测出其他的。我说不清楚,但能猜出您并不是因为堵车或被坑了钱而心烦。只是借助它们发泄情绪。”
“是啊。”悬铃木叹气。“告诉我你猜测是好奇的理由。”
“电话。”邵轩转转眼珠,回忆道:“好奇应该听见了铃声,并且很好奇是谁打来的,所以才在现场以寻找线索的名义径直查看了电话然后拨回去。然而如果他一直守在外面,听见电话铃响,完全可以接。甚至按照他的性格,跟电话那边的人用开玩笑的口气说‘这个人刚刚叫我杀了哦’也不奇怪。之所以没有,应该是因为如果这么做了他就没法在我们来时假装他不知道这回事,也就是假装他之前离开过一段时间,没听见铃声。”
悬铃木点头:“你很敏锐。”
“但我不明白的是,即便如此,他也一样摆脱不了嫌疑。”邵轩看向窗外,警察局和塔尖机构的人在交涉,警察上闪烁的红蓝光和塔尖机构专车低调的灰蓝色形成对比。多半是在讨论调查期间好奇的监禁问题。“他费这个劲是为了什么?”邵轩自言自语。
“前辈?”邵轩想征求悬铃木的意见,却看见他目光直愣愣的,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顺着他的目光,邵轩注意到他膝盖上摊开的书里,被人用圆珠笔画出的一段。
对于泊罪客而言,只要明确了目的,手段从来不是问题。无论面对的是工作还是爱情,总有最佳途径。一旦明确了感情是可控的,感情的重要性便被低估了。理智永远占据上风,导向盈利最大或损失最小的结果。人们向局势俯首称臣,为此不惜与至亲反目成仇,或与敌人握手言和。
“泊罪客并非全然没有感情。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泊罪客的感情都非常淡薄。泊罪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没有责任、义务和信任的社会形式。没有信任也就没有背叛,每个人都会作两手打算。”悬铃木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又从烟盒里摸出烟,但没找到打火机。他扭头看邵轩,后者摇头表示自己不抽烟,于是他又把烟粗暴的按回烟盒里。
“两手打算。”悬铃木加重语气。“老部长和部里其他的泊罪客不一样。他虽然是清道夫,可也是彻头彻尾的泊罪客。他有亡命徒的气质,还有亡命徒的魄力。按道理他不是一个容易被杀死的对象。可惜想阴他的是好奇。”
见邵轩不回话,悬铃木意味不明地笑笑:“好奇是个比老部长更合格更彻底的泊罪客。可能这不是他的错,他根本没有错,但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人们不关心彼此死活的环境里。他挺喜欢老部长,可这并不能阻止他拿老部长的命换自己一时的刺激。好奇的喜欢没有分量。我还从来没见过比他更游戏人生的人。谁也拿他没辙,如果他什么都不在乎,谁也拿他没辙的。”
邵轩依旧沉默。饭点早已过去,两个人都没有想吃饭的意思各自靠在椅背上休息。邵轩偷瞥了悬铃木一眼,他像是睡着了。人群渐渐散去邵轩伸手,打算晃醒悬铃木。手还未触上,悬铃木便自己睁开眼。
他发动汽车前说的最后一句能让人听清的话是,“我还是奉劝你,离好奇远点。”
后面似乎还有什么,让引擎声淹没了。
回部里的路上邵轩竭力抑制自己思考的欲望,试图转移注意力。不过没用。他放弃挣扎,认命般把精力安放在脑海里那个顶着一头红毛的雪白身影上。
今天的经历从头到尾都很荒唐。
早在从城郊的“地理深水区”往回赶时邵轩就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静下心来思考,朦胧的违和感浮上心头。
首先一点,悬铃木说好奇是一个微观犯罪策划师。
如此来看,好奇的犯罪手法有违常识。
宏观犯罪和微观犯罪的本质区别在于手法规模。宏观犯罪通常需要多人配合,部署多个分队,准备多套方案,使用的武器杀伤力大,打击范围广。
而微观犯罪的真谛在于,通过对一些小细节做手脚来完成犯罪。具有随意性,即兴发挥的特点十分突出,规模较小,适合独自实施犯罪,通常只能用于打击个体,不使用专门的武器,任何东西都可以作为武器利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广告牌,拆掉几个螺丝就能成为凶器,砸中行人,但看起来多像是一场意外。
微观犯罪的优点和缺点一样突出。
缺点是杀伤力小,局限性大,计划实施过程中变数较多。
优点是可以伪装成意外,以及引发连锁反应。
优秀的微观犯罪策划的重点往往不在于犯罪过程,而在于连锁反应。
好奇应该也不会跳出这个思路。然而他选择的杀人手法,完全抛弃了“伪装成意外”的优势。
倘若他要假装尸体被人换过,他至少应该有一个合乎情理的理由使至他在犯案后离开过一段时间。哪怕实际上他可能未曾离开一秒钟。
同时使用凶残血腥手法的特点显而易见:通过血迹检验能够断定第一现场。
只有附近周边能找到那具“被换掉的尸体”,确认第一现场和老部长死亡的现场同为发现老部长的公厕,尸体被调换就是铁打的事实。如果好奇可以提供作案后到清道夫到达现场的这段时间内的不在场证明,则警方调查的重点必然放在这个有杀害老部长嫌疑的调换尸体的“第三方”上。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整个案情都是好奇策划实施的,他想栽赃的“第三方”,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