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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燕有灵鹿 ...

  •   落日熔金,长而望不到尽头的古道被染上金色,几匹驮着重物的马无精打采地低头行走,一旁几个商贩模样的人急声吆喝,但万般手段使过,马儿依旧蔫头蔫脑地走着,商贩们无奈作罢。

      幸好此时离目的地已不远,古道蜿蜒至一座五丈高的城门前,门前竖着一块五尺长、三尺宽的石匾,“燕城”二字龙飞凤舞般屹立其上,城门上原本的红漆随着西部风沙的侵蚀早已淡褪,但比起鲜艳的红色,这略带陈旧感的淡红色显然更适合一路风霜而来的旅人。

      如今已是三月份,开春时节,正是处于大陆西部的燕城风沙正大的时候,不过燕城的风沙再大,也比不上如今正在江明城中心弥漫的龙卷狂风。

      旧帝云泽旷的头颅在玄午门挂了好久,久到已经有足够的时间让江明城的百姓悲痛君王的逝去,让忠臣义士表明节气自裁于玄午门前。至于接下来,江明城的百姓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毕竟皇帝离他们太远,他们还不至于像姜宫后眷一般,为追随先王全部吊死于鸾仪宫。

      听说吊死之人皆身着白衣,死状凄惨,宛若鬼魅一般悬荡在空阔的鸾仪宫,连身经百战的将士见了都不禁面色发寒。

      此时燕城城门紧闭,似乎依旧处于战时守备森严的境况,虽说距离公西氏叛乱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但是战争的后遗症才刚刚开始——现今流民四窜,盗寇横生,粮食短缺严重……燕城辖下的几个小镇就曾被突然冒出的红巾党洗劫过,粮食被掠夺一空,女人遭受侮辱,小孩被杀……种种惨况,不忍复述。

      那群商贩已经走到了第一座城门前,那是一座半圆形的瓮城,是专门建于城墙外的护门小城,燕城作为西部的政治经济中心,它的防御设施比一般的城市都要完善,全城共有七处大门,其中有三处采取了双瓮城结构,东城门、北城门以及南城门,瓮城下日夜常驻屯兵看守,瞭望台则时刻紧盯远方以防外敌来犯,是以商队一出现在古道上,土兵们就发现了他们的踪迹,按照惯例,他们需要盘问入城者的来历和目的。

      燕城是西部与外域通商的必经之地,这种日常盘查,守卫每天都不知道要重复多少遍,这是一支携带丝绸的商队,他们声称自己来自丝川城,带来的正是丝川城的特产——川绸。

      丝川城是西部少有的一块宝地,气候湿润,土地肥沃,那里的百姓辛勤耕种、栽桑养蚕,川绸也才因此闻名。

      细看马匹驮着的丝绸,像水一样滑腻,像烟一般轻软,叫人不忍触碰,又忍不住触碰,布叶宜疏,安花巧密,独特而繁复的绣法绘出了一股外域的神秘味道,更叫人惊奇的是,在太阳下,丝绸像是水晶片一样透着清亮的光。

      炫目而亮丽,叫人移不开眼。

      “这是又是你们丝川人的什么巧技?”其中一个守卫好奇地问。

      丝川人在丝绸上下了很大功夫,材质、绣法、工艺无一不是独出心裁、与众不同的,很久以前,川绣就曾惊艳过世人,毕竟这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看上去像是商队首领的中年男子摸着胡子笑道,“哈哈哈,雕虫小技而已,不值一提。”

      他的声音爽朗豪气,颇有江湖大侠的味道。

      知道不可能从商人口中套出任何商业机密,守卫识趣地收回好奇心。

      中年男子从左手衣袖里摸出一包东西,笑道,“还是像以前一样吗,五串?”

      那个守卫忙接过荷包塞进盔甲下,眉开眼笑道:“涨价了,十串,不过今日算你好运,大爷心情好,就放你过了。待你从楼烦赚了满钵金银回来,可别忘了补回来。”

      中年男子抿须一笑,摸出另一包,“何必等这个把月呢?”

      “真识相!”守卫眉开眼笑地收下,“下次在城里有事可以来找我,只要诚意足,什么都好说。”

      “其实……”中年男子犹豫了一会道,“这川绸我们还想给燕城主送上一份,不知城主他老人家会不会喜欢?”

      “仲城主还未归,江明城的那位可不会让他轻易回来。”守卫的话让中年男子面露遗憾,不过他随即话锋一转,“现下是二公子掌事,你们大可去献给他。府里的两位小姐,想必对这闪闪发光的丝绸,一定非常有兴趣。”

      “鹿丫头!鹿丫头!”燕城中西北处,一处气派的府邸里传来一名妇女气急败坏的声音,连树上的鸟人也被惊飞了,“你又干什么去了?方才谢府的夫人过来我诉苦,说他家小儿子被泼了一身水,现在高烧不退还在床上躺着,可又是你干的好事”

      高阳府的骨嬷嬷双手叉腰,两目圆睁,眉毛拧成一个结,额角青筋暴起,脸上的皱纹因为生气而更加明显,加上左脸的伤疤,简直就像她常说的故事里那个专门吃小孩的鬼夜叉。

      “没错,就是我干的。”高阳有鹿有点生气又有点骄傲地承认了,虽然她只有十三岁,但她早就从秉直的父亲那里学会了敢作敢当,即使前面可能有可怕的惩罚在等着她。

      众所周知,高阳府的骨嬷嬷教训起人来特别有一套,燕城的孩童都说她在夜里会变成女魔,但高阳有鹿不一样,她不怕骨嬷嬷,因为经过她好几晚不眠不休的验证,骨嬷嬷并不会变成女魔,除了呼噜声有点讨厌外,骨嬷嬷就像平常那样……额……平常那样让她讨厌。在这个府里,管束她最多的不是一城之主的父亲,不是温柔娴雅的母亲,也不是直率刚毅的大哥,而是!这个罗里吧嗦的骨嬷嬷!

      “是我干的,可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高阳有鹿提高了声音,以示不满,“谢彭辉在街上欺负我朋友,我教训他有什么不对吗?”

      “小小姐,奴家不管你有什么原因,这么做就是错的。”骨嬷嬷强硬地拽过高阳有鹿的手,她的力气很大,十三岁的高阳有鹿根本挣脱不开,“走,和奴家一起去见夫人。”

      “为什么一定是我错了?!你从来不听理由,你总是那么独断专行!”高阳有鹿不是一个容易认输的人,况且她坚信自己没有错,所以她现在很生气,一直扭着身子拼命挣扎。

      骨嬷嬷停下步伐,“也许那谢小公子有错在先,但泼人脏水并不是一个淑女该有的行为,如果是三小姐的话,奴家相信,她一定会优雅而不失体面地解决这件事。”

      “她根本不会管他!”高阳有鹿翻了一个白眼,对于她的那位姐姐来说,没有什么是比她最爱的衣服首饰更重要的,高阳连翘只会嫌弃小乞丐脏了她的手!

      骨嬷嬷一时语塞,显然她也是认同的,但她手上的劲道并未松懈,“不管怎么说,先去见夫人……”

      “我不要,我没做错!”

      “发生了什么?”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骨嬷嬷的手一松,高阳有鹿抓准时机从她手里逃出来,忙闪进说话者的身后,嘴上仍倔强地说:“我没做错!”

      说话的人正是高阳怀明,现下他虽是代理城主,但在家里还是一身朴素常服,漆黑如墨的头发用玉冠束起,整洁非常,分毫不乱,面容不似一般西部男儿那样深邃,眉眼却是极淡的,寡如冰,淡如雪,整个人都透露出清冷的气息。但是他的声音却不像他的外表那么孤傲,清亮澄澈,如春风过后,冰雪消融,让人的心“噔”的亮堂起来。

      “回二公子,方才谢府的夫人过来向奴家诉苦,说他家小儿子被泼了一身水,现在高烧不退还在床上躺着,五小姐方才已经承认是她做的,奴家正打算带她去见夫人。”一改方才对高阳有鹿的蛮横态度,骨嬷嬷恭恭敬敬地朝高阳怀明汇报事情的经过。

      深知自家二妹的性格,高阳怀明丝毫不怀疑这些话的真实性,“有鹿,你又不听话了。”他语气似不满,从身后轻轻拽过高阳有鹿,“父亲和大哥不在,怎么就放肆起来,若是让母亲知晓了,还不知有多苦恼。”

      “前几日不是让你读书了吗?孔先圣的《礼记》你可有记到心里?”

      “我……”高阳有鹿涨红了脸,本以为二哥是站在她这一边的,没想到他也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她,本来盛气凌人的高阳有鹿突然气馁了,她咬紧了嘴唇不说话。

      “骨嬷嬷,事情我已经知晓了,这件事我会亲自向母亲说明,谢家那边也会给个交代,就不劳烦你了。”

      “既然二公子出面了,奴家自然是乐意之至,希望这次二小姐能真正吸取教训吧。”骨嬷嬷略有慨叹,俯身行了个礼,“那奴家先行告退了。”

      高阳怀明颔首示意。

      牵着手,走在路上,两人一路无言。

      “怎么,生气了”

      不说话。

      “真的这么生气,连二哥也不理了?”

      高阳有鹿“蹬蹬蹬”得踢着脚下的石子。

      “有鹿……”

      高阳有鹿突然挣脱开高阳怀明的手,小小的脸仰起来,“二哥,我真的错了吗?难道贵族世家就可以随意欺负贫者?难道被欺负的人就只能永远默默忍受?”

      高阳怀明目光微动,“这话是谁教你说的?”

      高阳有鹿顿住了,她不知二哥何有此问,她不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和燕城的大小姐们向来玩不到一块,倒是溜出府时认识了不少野孩子,那些孩子没爹没娘,无拘无束混迹于市井中,有鹿很喜欢跟他们待在一起,日子一久,接触的事情就多了,知道他们在街上会被人指指点点,饿了肚子就会去偷,不走运的就被揍得鼻青脸肿,有时候甚至无缘无故也会挨揍……就比如今天,谢彭辉只是为了取乐就命手下把二狗蛋的腿打折了。

      若只是骨嬷嬷一个人,高阳有鹿还有办法相信自己是正确的,毕竟骨嬷嬷是那么令人讨厌,可连她一向敬爱的二哥都责备她,她十三岁的心突然充满了困惑。

      高阳怀明久久不说话,久到高阳有鹿几乎要相信自己真的错了,他发出一声轻而细的叹息声,抱起小小的有鹿,“如果你错了,那我包庇你是不是更错?”

      “恩?”高阳有鹿眨眨略微红肿的眼睛,不明所以。

      “你觉得我们现在走的路,是去母亲陶居的路吗”

      “若是我不去假意附和骨嬷嬷,你以为她会放你走?”

      高阳有鹿的目光瞬间亮起来,她惊喜地抱住高阳怀明的脖子,“就知道二哥最好了!”

      随即她小小的表情凝重起来,仿佛要宣告一件很重要的事,“二哥,告诉你一个秘密。”

      “嗯?”

      “我不想当淑女。”

      “嗯,这我知道。”高阳怀明笑笑。

      “我想上战场,我想当剑客,就像父亲和大哥那样。父亲已经允诺我,待他从江明归来,便教我乘风剑!”

      高阳怀明的笑容瞬间凝固了,虽然他知道自家二妹脑洞惊人,却也没料到如此惊人,燕城女子虽不似东方女子娇柔,却也没有女子从军的习惯,他只得哭笑不得地说了一句,“唔,好像挺有难度的。”

      “二哥,你别不信。”高阳有鹿从高阳怀明怀里跳下来,“我给你示范看我的剑术。”

      然后她又骄傲地补充了一句;“你和大哥在切磋的时候,我偷偷学的。”

      深吸一口气,迈开步伐,假装自己手里有一柄锋利的长剑,她轻轻挥了一下,然后双手握剑用力向前面刺去,似乎是敌人躲过了一击,她面容凝重起来,步履轻缓移动,似乎在找寻对方的破绽点,下一个眨眼间,她轻旋剑身,动作流畅得像是一阵风,反手将虚无的剑抵在高阳怀明的胸前。

      “我赢了。”她像一个真正的剑客一样昂首宣布胜利,然后从容地收剑入鞘。

      然而嘴角掩饰不住的笑意却出卖了她,她蹦蹦跳跳地扑到高阳怀明怀里,“怎么样,怎么样,我的剑术很棒吧!”

      高阳怀明刮刮她的鼻子,说出的话却显得十分“残忍”:“气息紊乱,步伐不稳,拿剑的姿势也是错的……”

      高阳有鹿的小脸瞬间皱成一张纸,“二哥!”

      “不过若是有良师教导的话,大概还是能比划一二。”高阳怀明忍笑道。

      “二哥,你愿意教我!?”听出言外之意,高阳有鹿高兴地跳了起来。

      “要我教也可以,不过,不是现在,先跟我去锁烟阁。”高阳怀明及时地拉回高阳有鹿,以免她太过高兴而摔倒。

      “去连翘那干嘛?”锁烟阁是高阳连翘住的地方,高阳有鹿和她关系并不好,两人时常吵架,虽然连翘比有鹿大两岁,但有鹿从不叫她姐姐,每次都是直呼其名。

      “过城的商队送了几匹丝绸过来,恰巧连翘看见了,说要让她先挑,我就先送她那去了。”

      “丝绸而已,有什么好看的?她要就给她呗。”高阳有鹿撇撇嘴,她才不稀罕什么丝绸呢,当然了,高阳连翘最喜欢这些漂亮东西就是了。

      “两个都是我妹妹,我还能偏向谁不成?”

      “我不稀罕丝绸。”高阳有鹿强调。

      “丝绸会发光。”

      “嗯?”

      “丝川城的独家秘制,会发光的丝绸,怎么?有兴趣了吗?”

      “唔……既然二哥如此盛情邀请,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去看看吧……啊,二哥,你走快点啊!”

      高阳怀明笑笑,追上走得飞快的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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