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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惊鸿 ...

  •   妈妈爸爸对我的变种能力接受良好,这在他们那个年纪之中属实难得。不过正因这是我的母父、我的双亲,难得才能化作理所应当。

      我在家苟了一个半月,一月中旬准备收拾东西回纽约。
      临行前妈妈看向我,又是一年之前那样温柔的表情,悲戚隐没在瞳仁闪烁的细小微光里。这让我感到茫然,大脑似乎不能运转。

      一个令我感到愚蠢、令X教授感到惊讶的事实。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缺少一定的共情能力。换言之,我有点儿缺乏同理心。

      这在精神系变种人中委实难得一见。大多数人认为,精神系变种人在心灵方面有得天独厚的天赋。譬如X教授,这些天赋在这位世界上最强大的心灵能力者身上就可见一斑——他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天才,十六岁就从哈弗毕业,严格来说还算是我的校友,鉴于他曾就读过哥大心理系并拿到了博士学位。
      看来我天生就该是一位变种人。或许是命运促使我走上心理学这条不归路。

      精神系变种人对心灵很敏感,这也意味着她们通晓感情到了一种通透的境界。她们可以理解,可以与之共情。
      而我不能。我缺乏同理心。

      X教授说其实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只是稀少而已。
      某些强大的精神系变种人会因为自己的力量而对情绪感到迷茫。她们不认为自己应该被情感束缚,认为那不过是大脑皮层引导下激素的产物。认为那是愚蠢的代名词。

      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内啡呔、苯基乙胺、脑下垂体后叶荷尔蒙。
      组成爱情的关键激素。

      感情用事是失败者的生理缺陷。
      她们认为感情是缺陷。
      我们认为感情是缺陷。

      这就是为什么我对待托尼·斯塔克的感情十分飘忽。前一秒我可以爱他爱进骨髓里,后一秒我就可以放下他。
      觉醒变种能力后尤甚。我不认为我不能失去他,因我只是他众多爱慕者中的一个,而他只是我人生过客之一。

      他走到我面前,片刻后离开。可能在我心中停留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
      但他最后终将离去。就像我终究要把这份感情淡化忘记。

      不会再见面,不会再有一面之缘。胸口的纹身是过去的代替词,我会忘记他,我已经成功一半了。

      大概命运总是如此操.蛋,而上帝总是如此喜爱玩弄世人、特别喜欢玩弄我;又或许操.蛋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我成功一半、颤颤巍巍地冲击进度条时,我被毫不留情地打回原形了。

      只是一眼一笑,轻轻一勾嘴角。
      进度条很没出息地归零了。

      在此我需要事先说明:读哥大后我的运气变得很不好。简直是超高校级的不幸。
      这个不幸具体表现在我丢钱包、半夜上厕所却一脚踢到门框上、论文持续不合格并更改六次、吃意大利面时手一抖撒了一身因此弄脏第三件睡衣、变种能力毫无长进和再遇托尼·斯塔克上。

      华伦天奴不禁感叹:“你真是个妙人。”他假惺惺地叹惋,眉间却有笑意涟涟,末了补上一句,“怪不得我最近运气好。”

      我简直无力抗争,摆摆手,并不想和他说话,寄唯一希望于我家不要破产。
      这里有个悠久的故事。说是我一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好些年前来美国读书,家里发展得风光正好地、位于X圳的公司却突然破产了。于是这位曾经同我一样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就被迫打了四年工,领了四年奖学金。
      但她最后成功毕业了,还是优秀毕业生,回到老家把公司化腐朽为神奇。这是个挺美好的结局。

      我只希望我家不要破产。高中说到出国时我就怕我家突然破产,然后我流落街头,只能在披萨店当打包小妹。
      多悲伤。

      扯远了。
      事情的重点是我最后一个倒霉事件。再遇托尼·斯塔克。
      当然不存在再续前缘。我们之间根本没有前缘。

      这件事和彼得有那么一丁点儿关系。
      物理学院要领着学生到麻省理工交流一天,这是常有的事,常春藤总该有点参观比她更有名的名校的机会。
      只能说物理学院运气好,抽签一下子就被抽到。

      我第一次痛恨为什么我不是学物理的。
      于是我罪恶的目光落到了彼得身上。

      “亲爱的,”我循循善诱,“内德也不是学物理的,你一个人去很无聊吧?”
      彼得很警惕,盖因我用这种温柔调调时好事永远不会落在任何人头上。因而他挑起眉毛,表情非常良家夫男,只差双手护胸了,“内德不去,但我不无聊,我很好,艾琳,我很好,我应该说谢谢关心吗?”

      “瞧给你吓的。”我想慈爱地摸摸他的毛,却被警惕的彼得瑟缩着躲闪过去,无处安放的手只好在半空中紧急拐弯,不轻不重地搭在他肩膀上,“……”
      彼得:“……”

      我们两人头上都迸出一串省略号。
      尴尬.jpg.

      那我就没办法了,只能选择步入正题:“你懂我意思吧,我想混进你们的大部队,你知道我很喜欢MIT的……这很学术,是不可多得的机会。”
      未成想彼得却松了一口气,看我的神情称得上柔情似水:“没问题,当然没问题。”

      我对他的反应感到怀疑。
      于是我脑了他,不动声色地。

      片刻后我窒息了:“……”
      “上帝,”我忍不住惊愕地感叹,目光毫不掩饰地探向他聪明的小脑瓜,尽管我此时此刻觉得那是巨怪或者什么神奇动物的脑子,“你为什么……上帝啊,彼得,你不能因为我和你们学院的那个谁、嗯,呃,谁来着?”

      他适时提醒我:“罗歇。罗歇·尤格多。”
      “是的,谢谢,”我继续说,还是方才那种难以置信的语气,“你不能因为我和尤格多走得近了点就以为我要泡他,不,不对,就算我要泡他也不会想出让你做线人这种愚蠢的点子!”

      被直指“愚蠢”的彼得:“……”
      他说:“……我以为女孩的心思都很难猜。”
      他的心声却落进我耳朵里,说的是:【不是说恋爱中的女孩大多没有脑子?】

      所以你认为我想泡尤格多,然后失去了脑子?
      我咋不拿捏你呢?

      这个问题仍然不是重点,就像我说的那样,重点是我又遇到托尼·斯塔克。

      钢铁侠为何会远道而来,从纽约飞往波士顿,这确实是个好问题。
      好问题的答案是,他受邀来母校做演讲。是个不错的答案,非常合乎情理。

      直到我无意间听到讲台上男人的心声。
      然后我就心情复杂了,除了省略号什么也说不出来。

      是这样的,钢铁侠非常关爱蜘蛛侠,像老父亲一样关爱,让后者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这次也不例外,又是春天的到来。听闻小蜘蛛要去麻省理工参观,老父亲立马放下手中所有杂事,把公司又一次丢给小辣椒,然后兴冲冲地来了波士顿。

      波兹女士:□□□。
      每年她都要将大把金钱贡献给贵妇眼霜,而促使她金钱流失的罪魁祸首显然是托尼·斯塔克。

      这男人,是个魔鬼吧。
      我真心实意地想。

      魔鬼在讲台上侃侃而谈,我的目光滑过他被发胶固定好的深棕色发丝,一寸一寸下移又滑过他英俊的脸庞,周正的眉骨,高挺的鼻梁和形状漂亮的嘴唇。这英俊的魔鬼眉眼自成一派风流,仿佛他仍是少年,鲜衣怒马,风华正茂。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上绽放光彩,我确信他会发光。我一直都知道他是这样。
      不像我,只会遇事不决,量子力学,能力不够,花钱来凑。
      所以我爱上他。因为他身上有某些我不具备的美好特质。
      所以我不爱他。因为他太美好了,美好到我更多地是把他当做一个明星对待。

      不知道他看没看到,又或许我自己也没有注意到。但我确实冲他短暂地笑了一下。
      我淡淡收回目光,继续认真听讲。
      讲的是一旦遇事不决就会被我祭出来强行通关的量子力学。
      好吧,听不懂。但他嗓音好听,说什么都是悦耳的,再配上那张脸,就是无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我本以为这一天也就这样,幸或不幸还真不好说,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此人并没有注意到我。
      于是我感到可笑。不过炮友关系,一夜过后提上裤子,理应什么都记不得了,我居然还渴望他看向我。

      多么愚蠢,我对自己说,多么愚蠢。
      你不能这样,你知道那是多巴胺。不靠谱的多巴胺,再加上其他什么东西……你明明知道,所以才不能这样。
      别看他,别再爱上他。

      然后我又被打脸了。
      打脸刚刚开始。难以置信老天就这么喜欢玩弄我。

      截止至今日,我这一生统共见过托尼·斯塔克四次。如果目光交汇才能算作是相遇,那么我们相遇三次,次次都在酒吧看到彼此。
      多神奇。

      物理学院的各位同学在波士顿停留一晚,准备次日回到纽约。
      多么美妙的消息,多么合适的理由,多么顺理成章的发展。
      同学们借此开了个局。

      这个局怎样我姑且不予评价,只记得我和彼得坐在吧台上喝小酒,又一次。
      只是这次没有凭空出现的沃森或者其他人了,搭讪的女男被我招呼走,偶尔再帮彼得挡几杯酒。

      今天是个好日子,点的都是烈酒,度数之高或许有望放倒大象。
      大象被没被放倒我不知道,反正酒过三十巡,我先被放倒了。

      我断片了。

      再醒来时,我想彼得个臭小子,想来把我搬回酒店还挺不容易,转瞬间又想到他是蜘蛛侠,那么其实就应该很是容易。
      我抬眼,想起来洗把脸。

      这一抬眼就生出了问题。
      我僵硬地看向身边,明白这绝不是学校安排的酒店的布置,也明白身旁的男人绝不是投怀送抱的少爷王子。

      那一刻我心里只有一个声音,那个声音说,我□。
      我也说:“我□。”

      这个时候确确实实地感到自己是个傻逼,也感到老天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她爱玩弄我,她就是爱玩弄我。
      再往后回顾我这一生,发现虽然我满口瞎话,但唯独这句说老天爱玩弄我的,稳稳当当地说对了。

      我是如此久经沙场,通过身体状况判断出昨夜我们并未春风一度。这一觉睡得很单纯。
      好吧,我承认我没有久经沙场到这种地步,我只是脑了托尼。而已。

      因此我看到一些画面,现在说与你们听。

      托尼·斯塔克第三次遇见艾琳,是在母校的礼堂中。
      他在讲台上讲量子力学,无意间惊鸿一眼,看到台下女孩儿流风回雪的一抹笑。那个笑容短暂又清淡,很快如一缕雾气般消散。

      他没管。因为不在乎。
      托尼·斯塔克见过太多美人了,这一笑不足以乱他心曲。退一万步来讲,斯塔克工业的执行官波兹女士也是位美人。他天天见她,抵抗力已上升不少。

      他觉得自己被分成两部分,一半在侃侃而谈,另一半回到两年前达勒姆的小酒馆,寂静黑夜之中,热成像让他辨别出女孩儿窈窕的轮廓,夜视仪让他描摹出那张动人的脸。
      她是他所见的亚洲面孔中最漂亮的一个,这从来不是假话。

      一年后再见到她,是场鱼水之欢。
      他像每一个花花公子那样,闲暇时也会逛逛酒吧,指望能带回去一个容貌出众的美人,于是也就看到她撑腮坐在吧台的高椅上,神色迷离烂漫,雪白肩头在错乱光影下如同一块溢彩美玉,光滑,冰冷。

      她脸上神色玩味,嘴角勾起来,其中表情却确确实实是个冷淡模样。他早晓得这一张脸清冷得很,像北海道簌簌落雪,滚进冬风凌凌,弯起眉眼时却别有一种缠绵,他在第一眼时就已然得见。

      他的手自然而然地搭上美人的肩。掌心被那皮肉的冰凉所触动,相信她也感受到了他皮肤的温度。

      他想,这是个妙人,除了做.爱时会用一种温柔过分的腔调叫他的名字外,没有任何不好。
      这样的温柔让他想要远离,想要逃避。
      这让他觉得不该是这样的。姑娘们爱他,爱他的容颜和钱权,爱他钢铁战衣划过天空时的潇洒和沉沦风月场时的豪放,她们也爱他在销金窟里一掷千金,因为他撒币可能会撒到她们头上。

      人之常情,没什么不能理解的。
      但艾琳说爱他。
      他的意思是,他不是小男孩了。时至今日已少有女人凑过来妄图被他爱上,她们比从前更加直接,想要什么就直接说出来,他也乐得这样。
      这样很好,这样最好。

      三十来年非同寻常的经历也让他很难再爱上任何人了,尤其这个人还是个小姑娘。
      她是个普通人。远离纷飞战火,也远离超英世界。

      他就想,你爱谁不好呢,为什么偏偏要选择一个超级英雄?
      于是他就问出来,床笫之间也叫她的名字,语气低柔缠绵,含着她的耳垂袅袅地蒸着,说:“宝贝儿,你爱我什么?”

      她只顾喘息,眼角泪光乍现,美得令人心颤。
      但他那夜格外有耐心,还能耐着性子再问一遍,他说:“你爱我什么?”

      她就说:“全部。我爱你是个超级英雄,爱你是托尼·斯塔克。”

      “托尼,”她抱住他的头,纤细的令人沉沦迷醉的腰肢挺起来,声气轻柔地喃喃,音线里的冷淡却迟迟不肯化开,她叫他的名字,又一次,说,“托尼,我的上帝。”

      这让他感到稀奇。
      或者说,在那一瞬间,他确实认为,他真的是这女孩的上帝。

      第四次,他为彼得来到波士顿,回母校演讲。那个晚上他来到一家酒吧,在里面看到彼得,也看到他身旁的姑娘。
      就像第二次相遇那样,她坐在高脚的椅子上,这一次没有露肩连衣裙,波士顿的冬天有点冷,她换了羊毛呢的裙子,修身,掐出剪剪细腰和玲珑胸脯,踩在支架上的小腿被裹进漆黑长靴。
      他想起她那双玛丽珍鞋,娇嫩白皙的脚趾透过摇缀的珍珠链子显出身形,那种伶仃又楚楚动人的清减美感,让他更深刻地意识到这是一位美人。

      这一次没有鱼水之欢了,他在彼得兴奋而意外的欢喜神态下,面不改色地接过那女孩,说会把她带到酒店去。
      彼得不疑有他。当然不疑有他。
      事实上,就连他本人也未曾意识到个中韵味。

      他只记得她是昏光酒色里的美人,是声色犬马浮华世间中缓缓开出的一朵淡凛的花。那时候他低下头亲吻她,丢盔卸甲,真的就像是在亲吻一朵剔去尖刺的花。她是那般柔和,婷婷袅袅地款款绽放,最后无声无息地融入进人群里。

      世界这么大,缘分那么浅,他多次以为不会再看见她,因此才能下定决心远离她,却不想自己的坚持像个笑话。
      他不知道她的坚持也想个笑话。

      他看着她,想,艾琳。顿了顿,像她叫他的名字那样,也低声说:“艾琳。”
      梦里的美人没有回应他。

      他却笑起来,低低沉沉的,断断续续的,深感自己像个小男孩,想自己原来可以这样像一个小男孩。

      也许是今夜月色太美,月华银辉洒落她发间,让她看起来像画卷中那些优雅端丽的女神,让他想要亲吻他。
      他吻她,蜻蜓点水的一下,唇瓣触之即离,却觉得这浅尝辄止的吻弥足珍贵,而后在她身边和衣睡下,烟酒气息混在一起萦绕鼻尖,可因为是她,所以抵得上所有名贵的香氛,敌得过千军万马。

      我清醒过来,登时愣住,没有说话。
      有一首歌不晓得有没有人听过,叫惊鸿一面。
      谁三言两语撩拨了情意,谁一颦一笑摇曳了星云。

      我三言两语撩拨了情意,他一颦一笑摇曳了星云。
      如果再要深切形容,我只能说,我日。

      托尼没说他喜欢我,这我知道,他或许也没这么想。学心理的嘛,总要豁达精明些,环境影响和荷尔蒙作祟罢了,算不得什么。
      我高兴的点在于,他称赞我是个美人。
      女为悦己者容,托尼·斯塔克称赞我是个美人,可见我确认是一位美人。

      至于其她,不作她想。
      我不愿意想,不乐意想,或者说,不能去想。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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