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7、番外一 光影 ...

  •   有些人一出生,就在光里。
      他从充满光明的地方而来,陈孝坤从来不否认这一点。
      他成长于一年365天,几乎300天都阳光明媚的“天使之城”——洛杉矶。
      那是一座孕育了无数梦想的城市,纯净的天空、蔚蓝的海岸、茂密的棕榈林和璀璨的好莱坞明星,自由、艺术、潮流和梦想,这座城市里充斥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他们在阳光下做着一日成名的美梦,毫不吝啬地吐露自己真实的欲望,狂妄又自信,热烈又直白。

      生长在这座La la land的陈孝坤,大抵跟每一个在这里生存的年轻人一样,都有一个改变世界的梦想。唯一跟大部分人不一样的,可能就在于他没有办法像他们一样狂妄。这并不是因为他多么谦逊有礼,而是因为他从小就生活在那一批正在改变着世界,站在世界顶端的人群里面。
      国际首位华人智能家具及建筑设计大师、全球最大的家居连锁集团最大股东是他的父亲,曾登上维也纳歌剧院表演的国家芭蕾舞一级演员是他的母亲,中国兵乓球开山教练是他的爷爷,曾经带领中国女足拿下国家冠军的教练是他的奶奶,甚至可能随便来他们家拜访的一个长辈,要不就是COACH的总裁,要不就是苹果在洛杉矶的CEO,或者是知名的好莱坞国际影星。
      跟这些大师站在一起,他几乎每分每秒都能感觉到自己跟他们之间的巨大差距。
      他曾经抱怨过在众多巨人堆里只能当个小矮人的压力与受挫,但当他亲眼见证过贫穷之后,他才真正明白自己生活在怎样美好的环境里面。

      “Hey Vicent,We're going to explore a place. Would you like to join us?”
      那是一个寻常的高中的放学,几个和他玩得比较好的白人同学突然笑容诡异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要带他去个地方长长见识。
      “Where?”
      “You'll know when you go. Let's go. Don't be so fussy,Man.”
      “OK~”
      他并不知道他的同学们要带他去的是什么地方,只是像往常一样抱着跟好兄弟去看看新鲜玩意的心态跟着去了,本来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游玩,但没想到却成为了他下定决心离开这座城市的起始。

      那是他一生都不会忘记的场面,因为那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地狱。
      那条街似乎灰暗得没有一丝生气,充满着死一般的寂静,空气里仿佛都漂浮着病毒和死亡的气味,让他一瞬间就有了想要作呕的冲动。
      马路边成堆成堆堆着垃圾,垃圾旁边就是横七竖八或躺或坐的人们,他们跟五颜六色的垃圾融为一体,仿佛跟垃圾并没有什么区别。
      “It is said that this is the area with the highest crime rate in LA. I don't see anything special.Anyway, let's look inside.”
      “I think this is a garbage dump for black. I can guarantee that one third of the virus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re transmitted from here.”
      “Yeah,What my parents told me was right,Black are the dirtiest species,It's better to have a plague and let them all die. Only then can our world become better.”
      他听着他的白人同学捂着鼻子吐槽着这里的肮脏,跟着他们像在参观旅游景点一样,一起往里走去。

      虽然他的白人同学说这里是全LA犯罪率最高的地方,但是他们这一路走得似乎都非常平静。
      这里的人跟他想象的凶神恶煞、孔武有力的犯人不一样,每个人都形容枯槁,像是被抽干了灵魂的行尸走肉,似乎连动的力气都没有,只有在偶尔被那双深深凹陷、眼袋青黑、空洞又似乎带着敌意的眼睛盯着的时候,他才感觉到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从背后竖了起来。
      他提议想要赶紧离开,但是他的白人同学似乎不甘心就这样平淡地结束这场旅程,还要继续往里走去。

      再往里走的光景似乎跟外面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有更多的破旧的帐篷、更多的空酒瓶和针管、更多的横七竖八的人。
      “Honkey,get out of our territory,shit!”
      一个拿着酒瓶醉醺醺的大胡子男人突然从路边冲出来,把他吓了一跳。
      “Shit!”
      Honkey是黑人对白人的黑称,他的白人同学Damon是暴脾气,哪里能容忍,直接一拳就要挥上去,但还没等Damon的拳头挥出去,那人就已经倒在了地上,似乎已经不省人事。Damon的满腔怒气无处发泄,只得踢了那人几脚泄愤,看对方醉醺醺的,没有反应,也觉得无趣,跨过他就往前走去,谁都没注意他的口袋里有个硬邦邦的东西。
      而就在他们往前走了不到30米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声巨大的枪响。

      “砰!”
      陈孝坤和他的同学都被这突如其来地枪响,吓得抱住了头,一转头就看见刚才撞到Damon的那个醉汉旁边倒着一个手里拿着酒瓶的骨瘦如柴的女人,鲜血从她的胸膛上溢出,在石灰的马路上蔓延开来。
      “Want to grab my wine? Too beautiful, bitch!”
      只见那个醉汉蹲下身,一把抢过女人手上的酒瓶,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猛地灌了口酒,摇摇晃晃地就往旁边的街道走去,仿佛刚才他不是亲手杀死了一条生命,而只是教训了一个偷他酒的小偷。

      那是陈孝坤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在他面前死亡,他感觉他的脑袋一片空白。他看着那个女人偏向他们的脸上还没有来得及闭上的眼睛,还保留着那一刹面对死亡的恐惧和惊讶;他看着周围仿佛对这一切都司空见惯的居民,面无表情地拖着无力的身躯,慢慢离开了尸体;他看着旁边的白人同学似乎兴奋、又似乎惊叹、或者受了惊讶地说着什么的表情,仿佛在看一场无声电影。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几乎手指颤抖地报了警。
      警察来得很快,非常迅速地拖了尸体,带走了他们指认的那个醉汉,清理了现场,没有任何惊讶或者多余的表情,仿佛都已经习惯了这件事情。
      “Don't go to that street if you have nothing to do.It's not the place you can come.”
      他们离开的时候,挺着个大肚子的中年警官撇了他们一眼说道。

      回去的路上,他的白人同学们一改方才的无聊模样,都在兴致勃勃地讨论着那个死去女人的身材,那把杀死女人的枪械的来源和型号,甚至是畅想着如果自己开枪的话会怎么做,仿佛就像是看了一场免费的真人版电影。
      “Hey Vincent,If it were you, where would you want to shoot?”他班中最好的朋友Kevin一把搂过他的肩膀问道。
      Kevin问这个问题语气似乎跟平时他问他喜欢打什么游戏的语气没有什么区别,但陈孝坤没有办法回答,实际上他从刚才开始就没有说过一句话。
      他还不能理解刚才那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众人能对一条已经逝去的生命这么麻木不仁,甚至以此取乐。
      “You're not too scared to speak, are you?”Damon在一旁幸灾乐祸道。
      “Asians are indeed cowards.”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剩下的人都跟着大笑起来。
      陈孝坤看着那些言语轻蔑、高高在上的嘴脸,第一次没有礼貌地告别,转身就独自向回家的路走去。
      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跟这座城市是那么得格格不入。

      那天晚上他一直到深夜都没有睡着。
      他第一次开始反思自己的习以为常的生活,反思自己过往觉得理所当然的一切。
      如果不是他亲眼看到,他根本不相信,他从小眼里繁华又充满艺术气息的LA,好像永远阳光明媚的城市,还有像这样光照不到的地方。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真的那么多人在以这样一种他从来没有想象过的方式生活着。
      他甚至开始思考美国的政治、经济、法律,他一直崇尚着的,给了他自由和权力的那些制度,到底为什么造就了那样一座地狱,但当时年纪尚轻的他并没能得出结论。
      不过那天的事情却还是在他的家庭给他筑造的光明屏障上,划开了一道口子。

      那天之后,陈孝坤的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上课、喝酒、泡吧、穿着满身的潮牌、开着价格高昂的敞篷跑车在马上上狂奔高歌,一切似乎都还如往常一样那么快乐充实,但他却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内心其实空空如也。
      直到有一天,他在街边听到了嘻哈音乐。他并没有听过这首歌,唱歌的黑人也不是什么著名的歌手,甚至看起来只是一个有些不健康的瘦弱少年,但他却真真切切地从他的声音里感觉到了澎湃的生命力。就是那几分钟的时间,他好像听到了自己已经麻木的心开始重新跳动的声音。

      在LA养成的习惯让他完全不会尴尬地上前就打了招呼,并且跟那个少年互换了联系方式。
      于是,他有了第一个黑人朋友,Pasco。
      他跟着Pasco看到了更多这个世界黑暗的一面。
      他看到了黑人的女孩被像赶狗一样被招聘服务员的餐馆赶出来;
      也看到了仅仅因为偷了一个面包就被警察开枪打死的黑人少年;
      他看到了黑人青年因扎着自己种族的辫子而被学校禁止上学;
      也看见了学校同学对黑人的歧视和霸凌。
      但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他们被压制下依然无法被磨灭的生命的火焰。
      他看到了他们奋起反抗,举办了一次又一次的游行;
      他看到了他们据理力争,一步步动摇了世界的认知;
      他看到了他们用这来自他们血液深处的律动和节奏,一次次唱出了他们心底的不平、抱复和愿望;
      他看到了他们怎么面对不公平地待遇,却还是笑对人生,勇敢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

      这是来自于他们经历过无数的黑暗,才从灵魂深处迸发出的东西,所以才那么打动人心。
      那个陈孝坤在Pasco的邀请下一起参加他们的篝火音乐会的晚上,他看着舞台上被篝火照亮的那一张张黝黑的脸庞都挂着欢笑和向往的表情,他如是想道。
      而这是当时苦练了两三年嘻哈,从生下来就活在金字塔顶端、相比这些人来说可以算得上人生一帆风顺的陈孝坤写不出来的东西。
      就是从那时候起,他第一次有了想要从自己现有的光明人生中走去出的想法。

      也就是在那一年,他下定决心要离开父亲的庇佑自己一个人出去闯荡。
      他把他的想法和对未来的计划告诉了他的父亲,很出乎意料地父亲并没有直接反对,而是跟他一条条列出了他做出的这个选择需要付出的代价。
      “即使要面对这些,你也要去做吗?”
      当父亲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陈孝坤犹豫了一下,最终坚定地点了点头。
      “Well,既然是你的选择,我尊重你。但是我事先说一句,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既然做了选择,未来就不能后悔,Can you do it?”
      “No problem!And don't help me. I want to rely on myself.”还年轻气盛不知道前路到底要面对什么的陈孝坤如是说道。
      他的父亲笑了下,没有答应也没有否认,只是问:“How do you want to start?”
      “I want to go to China.”
      “Why?”
      “因为我感觉现在美国这边做嘻哈的还是比较多的,再要想做竞争比较激烈;但是中国那边,还基本很少有人听过这种音乐,但是它应该是世界流行的,在中国也应该有市场。而且中国那边没有种族歧视,我感觉更容易推广。另外我也是华人,我也想像你们一样把华人的成就带向世界……”
      那天陈孝坤手舞足蹈地说了一大推自己关于未来的计划,仿佛一切都尽在他的考虑中。
      但平时总是喜欢拿着自己的成功经验来教导他的父亲,却没有对他的计划提出任何质疑,只说了一句:“OK,just do it!”

      于是,陈孝坤就是这样踏上了去往他童年所在的城市,他印象中没有枪声和歧视的家乡的旅程。
      离开这座城市的飞机是在晚上,他坐着父亲开着的改装车,看着街道上繁华的霓虹灯在面前车靠背上印出的明明暗暗的光影,回想起自己在这座城市所经历的一切。
      他想爱这座滋养他成长的城市,但同时又厌恶它;他对着这座承载他回忆的城市充满不舍,但同时又想离开它;他依赖于这座可以被他称为家乡的城市,但同时又觉得自己并不归属于它。
      他在这座城市里见识过天堂和地狱,都没有能够让他想永远停留下来,最终决定要去往那个与他血脉相连的国度。
      这一次,他要在那个他曾经无数次梦回的国度,真正地走向人间。

      光从太阳来到人间,遇到了阻碍,于是有了影子。
      有人在黑暗里祈祷,说想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于是,他和他相遇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