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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清风轻拂,缀满大大小小青色枣子的枝头慢悠悠地晃动。阳光的照耀下,空气中仿佛可以嗅到阵阵树叶和果实的清香。

      树荫下,夫夫两人正在吃着不算早的早饭。

      赵长琅分得的这个院子除了有一间厨房就只有一间睡觉的屋子,厅堂、书房这些想都不用想。赵长琅不想在寝室里吃饭,也不习惯在光线暗淡、堆满杂物的厨房用餐,两人就在院子里用餐。

      太阳已经猛烈起来了,好在枣树枝繁叶茂,给他们提供了一片阴凉。

      再次吃到熟悉的面条,赵长琅心里又酸又甜,珍惜无比地把碗里的面都吃完了,连面汤也不放过。

      放下碗,他望向对面。

      少年安静地吃着面条,一小口一小口的,腮帮子微微鼓起来,看起来真的好像一只小松鼠。

      不过,少年的视线一直放在桌前,低垂着眼睑。

      从刚刚开始他就发现了,小家伙好像是在躲他。

      想到少年在躲他,赵长琅的心脏就狠狠地揪了揪。

      像是感受到了那道强烈的视线,林少卿白嫩嫩的耳朵尖慢慢变得通红,小脸也慢慢染上了绯红,眼睫毛微微颤动,头也越来越低。

      揪着的心慢慢松开,不是讨厌他就好。看来他真的把人给吓到了,想了想,赵长琅起身走进房里。

      良久,林少卿把快要埋到碗里的头抬起来,望着对面空下来的位子,脸上的热意慢慢消散,心头说不出是松了口气还是失落。

      碗里犹带热意的面条吃起来好像没有那么香了,但他还是一口一口地把面完。

      当初刚成亲的时候,厨房里只有白面和大米,没有其它粮食。

      做饭的时候他做了两种,一种给男人吃的面条,一种是用他在外面挖回来的野菜做成的团子,他以前在家里吃的都是这些东西,习惯性地做了两种饭。

      可是吃饭的时候,男人的脸色很不好,把煮好的野菜团子都扔掉了,还把面都端到他的桌前。

      虽然男人没有开口,但林少卿也从他的动作中悟出了男人的意思。

      从那以后,再做饭的时候他就做了两人份的,不敢再去挖野菜,男人也没再生过气。

      想到这里,林少卿眼里泛起了笑意。

      把碗筷收拾好,林少卿疑惑往常不着家的男人今天怎么还没有出去。但他没有多想,拎起木桶就打算出门了。

      他们家没有其它的营生,好在还有两亩地,得好好伺弄才行。

      “等等我。”没等他走出院子,房里的男人走了出来,把他手上的东西拿了过去。

      “夫君?”林少卿疑惑地望着身边的男人。

      没有多解释,赵长琅往外走去。匆匆地锁好房门,林少卿着急地跟了上去。

      身体上的酸乏还没有消退,他走的动作不敢太快,步子也不敢太大。

      好在男人并没有走远,关上院子的门他就看到停在一边的男人。

      看到人出来了,赵长琅方才往前走,顾忌到少年的身体,他走得很慢。

      两夫夫一前一后隔了有一米左右,慢慢地走在田埂上,吸引了田间劳作的人们的注意。村边大树下纳鞋的妇人、已婚哥儿们望着两人远去的身影更是八卦了起来。

      “哎,快看,那个是不是赵长琅那小子!”

      “真是他。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赵家村最懒的二流子也下地了!”

      “成亲一个多月了,这么久都是赵长琅家的到地里干活,难为赵长琅家的忍了那么久。如果我男人敢那么懒,看我不收拾他。”

      “嘿,年纪轻轻的哥儿脸皮薄,还不被人吃得死死的。”

      “不过,赵长琅那小子今天居然下地了,他家的哥儿还挺有手段的。要知道,那小子除了开春的时候到地里撒点儿苗,收成的时候再到地里一趟,其余时候我就没见过他下过地。”

      “成家了,人总会长大的。好像这几个月,他都没有在村里瞎晃了。”

      “天气热了,估计这些天都窝在家里了吧。”

      “许是吧。”

      “诶,听说赵长琅成亲那会儿赵大山哥三个都没去帮忙,这事是不是真的?”

      赵长琅这具身体的大哥叫赵大山,二哥叫赵大树,三哥叫赵大海。轮到原身的时候,赵父赵母是拿了二十个鸡蛋请镇上的秀才取的名字,由此可见赵父赵母的偏心之处。

      可惜,娇宠养大的儿子,一旦没有他们的照顾,连自己都养不起。

      “嗐,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初分家的时候,赵家三兄弟和赵长琅可是撕破了脸皮。”

      “这种专门吸血的兄弟确实是近不得,谁遇上谁倒霉。”

      “我还以为就他那懒样肯定要打光棍一辈子呢?没想到经常到其它村溜达,还让他找回了一个媳妇!村里那几个老光棍比他还勤快,咋就没有人看上呢?”

      “姑娘们和哥儿们哪有不爱俏的,人赵长琅至少还有一张脸,村里那几个又丑又穷年纪又大的光棍哪能比得上。”

      “得了吧,一看你们就不知道情况。”

      “难不成里面还有其它的道道,快说说。”

      “我听说啊,他们两个一起掉到河里,被人看见了才成的亲。”

      “我就说嘛,赵长琅家的样貌不差,怎么可能瞎眼看上赵长琅那厮。”

      “我还没说完呢,别看赵长琅家的看起来很不错,他啊今年都十八了。”

      “咋十八岁还没嫁出去,不会是哪里有问题吧?”

      “有,当然是有问题才会拖到这么大年纪。我有亲戚是林家村的,人家说了,赵长琅家的哥儿可是个天残!”

      “天呐,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天残,幸亏我没有和他说过话!”

      “还好我也没有和他接触过。”

      在这个地方,身体天生残缺的人被统称为天残。在当地人的眼里,天残的人肯定是那些前世不积德的人,今生才会受到上天的惩罚。而被上天厌弃的人,身上肯定都带着霉运。

      赵长琅两人已经到了地里,没有听到这番对话。不然,听到诋毁自己心尖尖的宝贝,赵长琅不翻脸才怪。

      两亩地连在一起,看起来还挺大的。

      原身人懒,两亩地种的都是小麦,撒完麦种后就没有再去管。赵长琅从没想过靠种田吃饭,也没下过地。

      现在是他第一次来到地里,望着地里稀稀拉拉地长着高低不一的小麦,再对比左右两家人地里整整齐齐已经抽穗的麦地。

      想到这一切被小夫郎看到眼里,自己在小夫郎心里的形象肯定不太好,他暗暗后悔没有早点请人把地里打理好。

      不知道男人脑补了这么多,林少卿拎着他另外拿的木桶往河边走去。

      他们家的地离河边有点儿距离,这边的地也没有挖排水的河沟,浇水十分不方便。

      但最近是小麦的灌浆期,得浇足水小麦才会灌浆。否则,到成熟的时候,收回来的小麦大多会是空的壳子。

      这几天他每天都会来地里浇水,虽然地看起来依然是干燥的,但能浇一桶是一桶。

      村民都知道这段时间的重要性,也都三三两两地拎着水往地里浇。

      不了解农事,但看到周围人的操作,赵长琅哪还不知道小夫郎要做什么。

      他按住少年,把人拉到一旁的树下,不容置喙地道:“在这里乖乖等着。”说完,接过对方手中的木桶,拎着两个桶完河边走去。

      轻松的活儿还好,提水这种粗重活儿他是决计不会再让少年碰的。

      林少卿愣愣地望着远去的背影,眼眶发热。

      练了一段时间的内功,赵长琅也没拉下对这具身体的锻炼。来到河边,他迅速地打满两桶水,健步如飞地往回赶,远远看到树边的身影焦躁的心才平复下来。

      他速度不减地回到麦地旁,把桶里的水倒进去,气息不变,脸上也不见一滴汗。

      夏天的地比较干,再加上小麦这段时间耗水多,两桶水倒进去后很快就渗到地下,只余下表面的湿土才看得出来刚刚有浇过水。

      没有多逗留,赵长琅继续去提水。

      他的速度很快,没过一会儿就来来回回走了十来趟,有一小块地已经被浇透了。

      赵长琅的气息依然很稳,但在大太阳下走了这么久,额头上终于出了些汗。

      林少卿掏出手帕,顾不上害羞和别扭,心疼地把男人头上的汗水擦干净:“夫君,你先歇歇,让我来。”

      他家夫君从来没有这么累过。

      享受完心上人的服务,赵长琅的心头如喝了蜜一样,但答应小夫郎的话是不可能的。

      揉了揉少年的小脑袋,开口道:“我不累,很快就能浇完了,乖乖等我。”

      赵长琅的速度确实很快,在午时前终于把两亩地都浇了个遍。烈日下,两人也没有多待,收好工具往家里赶去。

      这一次浇的水很足,起码三、四天内是不用再浇了。

      离开的两人不知道,等他们走了,附近地头的人纷纷来到他们家的地旁查看。

      “我没看错吧,这两亩地都浇完了!想不到赵长琅那小子长得高高瘦瘦、细皮嫩肉的,力量还不错嘛。”

      这人的地在不远处,今天到地里干活亲眼目睹了赵长琅一趟一趟地提水。当时看到赵长琅来来回回好不费劲的样子,他还以为桶里的水不多呢。

      “不能吧,估计只是在地表撒上一些水而已。”另一个人在旁边挖了挖,挖出来的土都是湿的。他不信邪,换了好几个地方,得到的结果都一样。

      “这小子明明就很不赖嘛,有这把力气,勤快点儿干活儿,根本就不用挨饿。”

      “他懒你也不是不知道,再有力气,不干活儿,不还是白瞎。”

      话是这么说,但在这些人眼里,赵长琅不再是懒惰又没能耐的人了,而是变成了明明有能耐却懒惰的人。在农家人的心里,有力气能干活的汉子就属于有能耐的人。

      赵长琅不知道秀了把力气后自己成了他人眼中的能耐人,此时的他正蹲在灶边看火。

      不通厨艺的他想帮忙也只能抢到这么个活计。

      不懂就要学,心里想着要把小夫郎宠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宝,赵长琅一边烧火一边暗暗记住小夫郎的动作。

      不知道男人要‘偷师’,尽管还不适应男人在身旁盯着,经过了一个早上的相处,林少卿心下的羞怯和别扭已经少了很多。

      男人的存在感很强,慢慢地习惯了这个人后,他心里也没有那么紧张了。在厨房里,他要做的事情也不少,忙碌间也没空多纠结。

      他们家没有菜地,吃的菜都是赵长琅从镇上买回来的。心下觉得浪费,林少卿在院子旁边开了一块菜地,不过菜籽种下去还没有多长时间。

      新长出来嫩嫩绿绿的菜苗还不能吃,两人吃的菜还是买回来的。

      想到男人今天累到了,林少卿闷了白米饭,炒了一碟鸡蛋和一碟青菜。前几天男人带回来的野鸡已经吃完了,家里剩下的食材也就只能做出这些了。

      不过,不年不节的时候吃白米饭配炒鸡蛋,在农家算得上奢侈的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说林少卿煮的饭菜不差,就算他现在端出来一盘草,赵长琅估计也能淡定地夸好吃。

      两夫夫安静地坐在大枣树下吃午饭,吃饭的时候两人都不习惯说话,但气氛比起早上好了很多。期间,赵长琅夹的菜,林少卿都乖乖地吃完了。

      吃过饭,赵长琅以为自己可以抱着香香软软的小夫郎午憩一番。看着端着衣服打算出门的小夫郎,他愣住了。

      也不怪他不清楚,两人成亲以来,他基本都是早出晚归,不知道自家小夫郎从来没有午睡过。

      在农家,午睡这种东西是没有的。吃过午饭,如果没有其它活儿要干,妇人们就会抱着衣物出门,一边缝缝补补一边八卦最近的消息。

      男人们也会拎着家什到大树下敲敲打打,顺便侃大山。

      以往林少卿都是清早到地里除草浇水,中午简单用完饭后再端着衣服到村边最近的河段里清洗,下午太阳不那么晒的时候,再到地里干活儿。

      也因为他的勤快,小麦地里的草基本都被清光了。不然,今天赵长琅到地里看到的就是一地比麦苗还要高的草了。

      河段离他们家不远,两人走了差不多五分钟的时间就到了。

      这边河段离村子远一点儿,其他妇人和哥儿基本在上游洗的衣服,而且其它人家大多都在早上就已经把衣服洗完晾晒起来了,所以林少卿很少遇到过其他洗衣服的人。

      偶尔遇到那么几个人,看出别人不想搭理他,他也没有开口讨嫌,双方各做各的事情。

      今天,河边也没有其它的人,林少卿端着衣服走到常用的大石头旁边,正打算清洗衣服。

      无意中看到白色衣服上沾染的污渍,愣了愣,等他想明白这是什么之后,顿时羞得满脸通红。

      站在他身后的赵长琅也看到了。昨晚过后两人的里衣都脏了,简单地清理了一番后,他就把两人换下来的里衣放到盆里。

      知道小夫郎害羞了,他上前拿过那两件衣服,放到水里搓揉漂洗。

      看到男人的动作,林少卿脸更红了。

      咬了咬唇,他干脆别过头不去看,拿起其它衣服开始清洗,红红的耳朵尖一直没有褪色。

  • 作者有话要说:
    受是一个很容易害羞的人,有点像小蜗牛。攻突然间的变化太大了,他还需要时间去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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