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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夏夜,繁星棋布,星空如画。赵家村边缘的一座土屋内,躺着床上的男子蓦然惊醒。

      幽幽夜光下,狭小拥挤的房子、斑驳脱落的土墙、打满补丁的灰色帷帐……

      看着熟悉而陌生的屋子,赵长琅捂住发热的双眼,嘴角泛起了苦笑。

      又做梦了呢!

      耳边传来了一道如猫崽一样微不可闻的呼吸声,赵长琅的心高高地提起来,屏住呼吸。

      寂静的夜晚,除了屋外的蟋蟀声、蝉鸣声外,记忆中一模一样的呼吸声清晰地传入耳中,并没有消失。

      赵长琅僵着身体,害怕等他望过去之后,看到的又是空荡荡的一片。

      世人皆言,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为何他的梦里却总不见那人?

      枯坐了半晌,清浅的呼吸声并不曾消失。终是抵不过内心的想念,忐忑着,赵长琅忍不住朝床内望过去。

      一个瘦小的人儿正如小猫一样贴着墙根蜷缩在那里。又像是一只害怕惹着了大凶兽的小奶兽,连睡梦中都无意识地缩小自己的存在感,紧紧贴着墙根,生怕误闯了凶兽的地盘。

      也幸亏现在是夏天,不然,这样贴着墙根睡一晚,第二天起来人肯定会着凉。

      几乎是下意识的,赵长琅伸手把人捞进怀里,眷恋地埋进他的脖颈处,着迷地舔舐轻咬着嘴下温热的肌肤。

      温热的肌肤、熟悉的馨香、清浅的呼吸、跳动的心脉,一切都真实地告诉他这不像是一场梦。

      眼里的光明明灭灭,赵长琅温柔地在怀中人的额头、眼眸、脸颊撒下细碎又缠绵的吻。

      管它是真是幻,只要怀里的人不再消失,就算是梦境他也愿意长睡不醒。

      这么大的动作之下,睡意浅浅的林长卿很快就醒了过来。

      林少卿本来胆子就不大,半睡半醒间发现自己被抱着舔咬。脑中一个激灵,那一刻他想到了以前听到过的各种奇奇怪怪的故事,小心脏怕得几乎都要停下来了。

      也因为胆子小,惊悚间他也没敢大声嚷起来。圆圆的杏眼含着一包泪,显得乌黑的双眼越发润泽。

      发觉到怀里的人儿在发抖,赵长琅顿了顿,重重地吮了吮小巧如玉的耳垂,方把头抬起来。

      而他的动作使得林少卿重重得颤了颤,泪珠子都快要被吓得滚出去了,整个身子像刷子一样抖啊抖的。

      好在眼睛快速地适应了周围的光线,隐约的月光下,林少卿认出了这是自己的男人,恐惧才消退下去。

      不过?大半夜的,夫君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饿了?

      疑惑中又带着点儿怯意,林少卿开口询问:“夫,夫君,怎么了?”

      听着少年软糯的声音,赵长琅没有回答。

      曾经想念了那么久的人,想得整个心又空又痛,而今对方再一次活生生地出现在他眼前。

      赵长琅有无数的话想说,此刻嗓子却堵得发慌,什么也说不出口。

      心中的情绪波涛汹涌,即将变得无法抑制,而他也只想放任下去。

      没有等来对方的回答,林少卿心里渐渐不安起来。没等他再开口,抱着他的人就吻了下来,

      轰——

      白净的小脸瞬间红透了,心脏不受控制地怦怦怦猛跳,脑袋里变得一片空白。

      接下来的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在失去意识前,林少卿混混沌沌的脑中只剩下耳边那一声声带着炙热的‘卿卿’二字。

      月亮慢慢地爬到了树梢,又慢慢地从树上爬下来,东方的天际渐渐泛白。

      晶莹的露珠从嫩绿的草叶上滑落,消失得无影无踪。

      理智渐渐回归,赵长琅恋恋不舍得停了下来。

      简单地打理干净两人身上的痕迹,他并没有闭上眼睛睡觉。

      曾守着冰冷的骨灰度过无数个日夜,如今的他对怀中人儿温热的肌肤异常着迷。怜爱地吻了吻睡得一脸香甜的少年,他开始打量着四周,努力回想现在的时间点。

      不大的屋子一览无余。屋内的东西虽多,却摆放得很齐整,一点儿也不显得杂乱,看得出来住在里面的人很爱惜它。

      目光怀念地扫过一桌一椅,突然,赵长琅的目光凝在木桌上的木盒子上。

      原来是那一天!还好是那一天!

      拥紧怀里的少年,他心下庆幸。

      绝佳的记忆力,他记得他当初就是在今天第一次离开赵家村到外面闯荡。而那时,他们成亲相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上辈子,不,应该是上上辈子,他是逍遥山庄的少主。那个世界和这里不一样,武功内家心法盛行,江湖中门派众多。面对强盛的江湖势力,朝廷也要暂避风头。

      江湖上一直纷争不断,各种阴谋阳谋层出不穷。身为一庄之主,他从不曾懈怠过。

      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是父亲手中一颗为另一个儿子遮风挡雨的棋子、或者可以说是一把刀。

      算了,就当是这二十年来养育之恩的报答吧。跌下悬崖的赵长琅如是想到。

      本以为自己就此命丧黄泉的赵长琅没想到,他居然在一个和他长得有八分相似的身体里醒了过来。原主和他的名字一模一样的,不过比他年轻了一岁。

      遇到了话本上才有的借尸还魂之事,赵长琅心里惊疑不已,面上却没有泄露半分。

      身体里还残留着原身的记忆,赵长琅快速到‘看’完。

      原身有一个大姐三个哥哥。大姐已经嫁了出去,育有两子一女。

      三个哥哥也都分别成了家,赵大哥家育有两子两女,赵二哥家只有一个儿子,赵三哥家有一子一女。

      原身是老来子,从小就被赵父赵母宠着,从小到大没下过地,整天在村里游手好闲。

      几个哥哥和嫂子们心有不满,但有赵父压着,也不敢表现出来。

      不过,原身十五岁的时候,年纪不小的赵父赵母双双感染了风寒,缠绵病榻不久就逝世了。

      为两个老人办完丧事后,三位嫂子的心思就活泛开了。

      第二年,原身十六岁了,尽管他百般不愿,赵家几兄弟还是在村长的主持下分了家。

      原身从来没有下过地,对家里也没有其它的贡献,分得的家产是最少的,只有两亩薄地和一间在村子外围破破败败的土屋。

      没有了依靠,原身并没有变得勤快起来。家里乱糟糟的,地也不用心打理,勉强填饱肚子就不愿意多做事了,整天到处晃荡。

      虽然他没有偷鸡抓狗(怕被人打死),但在他人眼里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二流子。

      鉴于他的名声,尽管他有一张不错的脸,附近的姑娘或哥儿都不愿意嫁给他。

      慢慢拖到了十八岁,看着同龄人都有儿有女了,原身心里也急了。

      但是让他娶个穷的他也不愿意,他长得那么好看,合该娶个有钱又能干的妻子。

      经常瞎晃荡,原身对周围的村落都熟得很,很快就把主意打到林村长家的哥儿林淼身上。林村长家在林家村,和赵家村也就隔了两条村子。

      原主收拾好自己,经常出没林村长家附近,制造着各种偶遇,果然获得了林淼的关注。

      可惜,人家一番打听之后,知道这是一个二流子后,马上就闭门不出了。

      不清楚自己被人嫌弃了,或者是他不愿意相信,原身仍然三天两头往林家村里跑。趁着没人的时候时不时地往人家窗边放几朵花儿,或是几个果子,反正都是不用钱买的东西。

      没有亲眼见到原身送东西,也没听到原身开口承认。但是村里的人就是人精,发现八卦的能力不弱。原身三天两头地徘徊在林村长家,别人哪里还看不出点儿苗头。

      享受被人追求的虚荣感,林淼却不愿意就此搭上自己的名声。

      一番算计下,原身和林家村的大龄哥儿林少卿一起落水的场面被林家村的人看到了。

      两人的婚事也快速地定了下来。

      如意算盘被打碎了,原主心里郁闷得很,死命地灌酒,最后醉死过去。

      再次醒来的人,已然变了一个灵魂。

      ‘看’完原身的记忆,赵长琅微微惊讶,这个世界竟然还有哥儿这种和男子长得差不多却可以怀孕生子的神奇存在。在他原来的世界里,只有男子和女子,没有哥儿。

      想到他有一个未过门的妻子,赵长琅心情复杂。良久,他闭上眼睛。罢了,‘妻子’不过是娶回来的摆设,是男是女又如何。

      考虑清楚后,赵长琅按照流程将人娶了回来。

      有原身不下地到处闲逛的名头遮挡,赵长琅的行动很方便,可以自由地出入山林,重练内功。

      娶回来的‘妻子’是个安静乖巧的人,默默做事,不会多事,两人一天内说的话用一只手都能数得完。和他想象中的摆设没有出入,赵长琅心里很满意。

      来到这个世界四个月,也是他成亲后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赵长琅的内功修炼到了两层。

      初来乍到,他不想偏安一隅,便计划到外面闯荡一番。

      上辈子的他就是在今天早上离开的,且一去就是两年。

      尽管有托人送银子回来,却没想过留下来的妻子会承受到什么样的流言蜚语……

      回想当初的种种,赵长琅心里充满了懊悔自责。

      紧紧抱着怀里的人,空荡荡的心口才不会冷得发慌。

      ……

      林少卿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变成了一颗蛋。他很乖很乖地坐在窝里,可是等了好久好久都没等到鸟阿爹和鸟阿娘回来。

      没过多久,一只很凶很凶的大猛兽发现了他,流着口水说要把他当点心。

      蛋蛋怕极了,从大猛兽的嘴里蹦了出去,滚啊滚啊,终于躲到了树洞里。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大猛兽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一双浅绿的兽瞳紧紧盯着洞口,洁白坚固的长牙在阳光下发着光,看起来就可怕的很。

      蛋蛋在洞里抖啊抖,又委屈又着急,大坏蛋怎么还不走,他就快要饿坏了。

      咕噜噜~咕噜噜~

      林少卿迷糊地睁开眼睛,捂住发出抗议的肚子。

      耳边传来轻笑声,带着热意的嘴唇贴着他的耳朵:“卿卿醒了。”

      低沉有磁性的嗓音,明明听起来应该是带着一股引诱的味道,此刻却活生生的把林少卿吓一跳,本就圆的杏眼瞪得更大了。

      脑袋清醒过后,林少卿很快就想起昨天晚上两个人做的羞羞事,整个人像煮熟的虾子一样从头红到脚,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身后的人。

      似乎是不满被冷落,一只结实的长臂把他箍住了,另一只手则轻轻揉着他的腰部。

      “痛吗?”赵长琅从背后把人拥进怀里,亲了亲饱满的小耳垂。

      林少卿颤了颤后才反应过来男人问了什么。

      只是痛不痛的?林少卿回答不上来,他所有的注意力很快就放到两人紧紧相贴的肌肤上,小脑袋瓜子里空空的,脸早已经红得要滴血了。

      咕噜噜~咕噜噜~

      小夫郎的肚子不断唱着歌,赵长琅只得收手。

      心头的宝贝失而复得,赵长琅恨不得把人捧在手心里时时刻刻呵护着,把一切都包办了。不过看到不自在地躲进被子里的小夫郎,闭了闭眼,他压下了心中的想法。

      慢慢来,不能把人吓到。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总有一天他会让小夫郎再爱上他的。

      睁开眼睛,赵长琅把手上的衣服放到床边,“卿卿,我先出去了,衣服在这里。”

      听到关门声,林少卿把小脑袋从被子里悄悄地探出来。看到男人不在了,他松了一口气。

      想到了什么,他把脚从被子里伸出来。

      咋一看,小巧圆润的脚指头白白嫩嫩的,看起来煞是可爱。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不对劲儿,右边的脚上本该长着小趾头的地方却光秃秃的。

      抿了抿唇,林少卿拿起一旁的衣裳,开始往身上套。

      身上清晰的各种痕迹再次提醒他昨夜发生了什么,一张小脸慢慢染上了绯红。

      眨了眨眼,他往左肩上看去,圆润的肩膀上长着一颗淡粉色的痣。小痣圆滚滚的,和黄豆的大小差不多,看起来像是在雪白的肌肤上点缀着的粉色珍珠。

      哥儿出生的时候,左肩上都会有一颗嫣红的孕痣,这也是区分哥儿和男子的标志。

      哥儿的孕痣是天生就有的,和女子点上去的守宫砂不一样。而且,圆房后孕痣颜色会由嫣红变成粉色,并不会消失。

      此刻看到粉色的孕痣,林少卿心里害羞的同时还松了一口气。

      嫁过来一个月了,林少卿发现他家的男人并没有别人口中说的那么差。虽然男人不太着家,但时不时会从山上套回来一些野物,家里的水没了,也会主动地把水缸的水挑满……

      比起在林家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林少卿对现在的生活很知足。

      但有一件事情,一直压在他心上。

      夫君好像一点儿都不想和他圆房,成亲一个多月他的孕痣都还是红色的。

      虽说附近的村落少有和离、休妻的事儿,但林少卿还是听过两、三例的。他知道的,如果他被休了,娘家是不会愿意让他再回去的。

      摸了摸变了色的孕痣,林少卿脸上露出了浅浅的小酒窝。

      门外,看不到人的赵长琅随着时间的流逝心里越发焦躁。如果不是可以通过功法感应到屋内的人一直都在,他是做不到在门外等的。

      盯着屋前的枣树上一个个青涩的小果实,他的耐心变得越来越少,就在他打算推门而入的时候,门开了。

      两人视线相对没有超过三秒,林少卿就红着脸垂下眼眸。

      揪了揪衣角,他沙哑着声音小小声地开了口:“夫,夫君,我先去做饭了。”

      想到如今的情形,赵长琅不想因为态度变化太大而把人吓到,忍着把人抱进怀里的冲动,点了点头:“嗯。”

      得到了回应,林少卿拖着酸软的身子走进厨房,无声地舒了口气。男人的气场太强了,每次在对方面前他总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昨天闹得比较晚,一向早起的他今天起晚了,早饭也没有烧好,好在夫君并没有生气。

      进到厨房的林少卿,就像是到了水里的鱼,格外放松。

      他眉眼舒朗,快速地发面、揉面、擀面,把擀好的面切成一条一条的,放进烧开的锅里煮。

      望着忙碌而欢快的小身影,赵长琅止住了上前的步伐。

      这里位于北方,大多数农家的主食都是各种掺合着杂粮的窝窝头、或是硬邦邦的杂面馒头。他们家里不是没有白面,但家里吃饭的人口多。

      白面在农家是比较金贵的粮食,经不起顿顿造,也就是偶尔才会吃上一回。有些人,家里的田地少,生的孩子又多的,粮食不够,吃的东西就更差了。

      原身种田不行,收成也不是很好,交了税后留下的粮食就更少了。好在他只要养活自己,加上周围的山上野菜野草不缺,浑浑噩噩地过了两三年也没被饿死。

      赵长琅锦衣玉食长大,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主。接手了原主的人生之后,一面恢复自身的实力,一面低调地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虽然武力值不低,但是大家公子出身的他是真的没有接触过厨艺这门活儿,除了勉强烤熟手上的猎物。好在镇上有酒楼,从深山中游走一趟,采到的人参换得的银子还付得起饭钱。

      成亲后,再带着妻子一起上酒楼吃饭就不妥了。也因此,在成亲前,赵长琅往家里搬回了足够的粮食。

      他家住在村外围,加上他走的是小道,动作又迅速,倒是没有人注意到。

      农家办喜事,有点余钱的人会请人上门喝酒,没钱的自家整两个菜,拜个天地就完事了。赵家村的人都知道原身是个混不吝的,去喝喜酒肯定得倒贴。而赵长琅和村里的人走得不近,没人提醒,他也没有请人喝喜酒的意识。

      也因此,赵家村的人到现在都不清楚赵长琅家里的变化。

      面煮的差不多了,林少卿快速地把面条捞出来放到大碗里,撒上切好的葱花,淋上一点儿猪油,再浇上一勺热热的面汤。香喷喷的面就做好了!

      灭掉灶里的火,林少卿正想把面端出去,转身就对上了不知道倚在门口看了多久的男人。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坑了,请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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