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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牧羊人上士的视角 ...

  •   早在二百年前,诺顿骑士被赐予骑士称号,在一次次的战役中英勇无畏,他的子孙成为了如今备受尊敬的诺顿子爵。绵延无际的群山属于他,肥沃丰饶的土地也属于他。
      诺顿庄园建立在一片迤逦起伏的平原上,夜莺为它歌唱,它的歌喉婉转像极了上个世纪征服了世界的女歌唱家索兰达瓦。二百年前这里还是一望无际的荒野,云朵般的羊群奔跑,海岸有无数候鸟停留,百里之外的雪山高耸入云,每年春季野草钻出嫩芽时积雪融化下降的水位再次丰沛起来,雪山紧挨着火山,然而它被海水圈在怀抱里,每次她如约爆发时,雾气像雪崩一般笼罩着诺顿爵士的领土,然而岩浆不足以蔓延太长,偶尔,它甚至会从地下伸出送一些宝石出来,诺顿家代代相传的几套宝石就来自于火山的馈赠。那珠宝红的似血,佩戴的久了甚至感觉皮肤被灼烧。
      我为诺顿老爷牧羊,从我爷爷的爷爷开始,数千只羊就归我们管,到了如今,我和兄弟叔伯们一起为诺顿老爷牧羊,我们每个人都要放牧上千只羊。
      我和羊群一起长大,羊群能倾听我的话语,父亲不行,母亲不行,哥哥们也不行。
      最小的孩子备受宠爱?这在我们家可行不通。
      我一日又一日游荡在平原上,看草从大地上破土而出,看它淹没我的小腿,再看它枯萎老去,看羊群进食、奔跑、嬉戏、剪掉长厚的羊毛,把羊吊起来努力不听他的叫声,还要防备其他羊的袭击。
      这一日,牧羊的男人仍躺在山麓厚实的草地上,叼着草梗望着天空出神。忽然他看见一个人骑着白色的骏马从山坡那一面反过来,牧羊人眯起眼睛,喔,那是个漂亮的女人。
      一定是贵族小姐。
      难以想象,贵族小姐会跑到这儿来,该不是迷路了吧?
      他站起来连滚带爬地滑下山坡,走到马匹前脱帽致意,“你好,小姐。我是为诺顿老爷牧羊的安泽尔,您是迷路了吗?”
      “安泽尔?我是查尔斯·诺顿的女儿,不,我没有迷路,我在这等我的朋友。”
      尼尔多玛口中的朋友指的是她的贴身女仆吉拉。
      吉拉第一次骑马熟练了之后尼尔多玛加快了速度,吉拉被她抛在了身后。
      她多美啊。安泽尔想,刚才她从山坡那头翻越过来时简直像在太阳里驾车的阿波罗。
      也许是阿波罗的妹妹代替他值班,他的妹妹偶尔会替他来放羊。
      “那么,安泽尔,你一个人要放牧这么多羊吗?”
      “是的,小姐。”
      “你可真了不起,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晕头转向,对了你知道吉拉吗?”
      安泽尔想了想:“吉拉·艾尔比因?葡萄农场的吉拉·查多依努吗?”
      “是她,你认识她?”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这么说你们是青梅竹马了?”
      “不算吧,她比我大几岁……而且吉拉一直像个男孩子,小时候我欺负玛丽,就是我的妹妹,吉拉会扑上来把我揍一顿,她十四岁时就能撂倒我的父亲和哥哥们了,但不是一起,一个一个的,我的天,她可真是个女武神。”
      安泽尔发现这位小姐可能有些不高兴,正当他有些不安的想哪里得罪了诺顿老爷的女儿时,零一匹黑色的马载着高大的骑士像吟游诗人故事中那样登场了,风好像没对他造成一点阻力似的。

      “小姐,你不应该撇下我一个人骑这么远,我随时都该在您身边。”
      骑士英俊非常,他的发音、安泽尔保证这是他听过的最有磁性的弹舌音。
      “噢,吉拉,你也许认识这位安泽尔先生。”
      谁?吉拉?
      老爷的女儿为什么会提起吉拉,吉拉又不在这……噢,神啊!
      安泽尔还没反应过来,那高大的骑士就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来,他高大的身躯紧紧抱住了安泽尔。
      安泽尔继续大脑放空。
      “你是、我是你说你是——吉拉?吉拉吗?”
      “是的,安泽尔,我是吉拉。”
      “快点松开我,吉拉,我身上都是羊毛。”可能也有羊粪球。
      安泽尔抬头看这个高大的骑士,他简直忍不出来她是谁了,谁又能认出来来自巴曼的葡萄酒农场的吉拉呢。
      “真的是吉拉,你变得让我完全认不出来了。”
      现在的吉拉又英俊又迷人,她的脸颊红润白皙起来,穿着精致的骑马服,像最直的树木般挺立,安泽尔知道吉拉找到了好差事,在诺顿老爷的庄园里当女仆。
      许多女人都议论此事,她们说吉拉哪像当女仆的样子,会不会把贵族小姐夫人们吓坏,还以为哪个男仆偷偷溜进去要对她们欲行不轨?
      安泽尔忽然感到局促起来,这两个人都如此的精致非凡,像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老爷的女儿倒是还好,可吉拉,几年前她还在农庄里干活,每天推着车子忙进忙出,甚至还会杀猪。
      可是才几年她变得如此陌生。
      只是当仆人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尽管所有人都说当仆人是非常体面的工作,但安泽尔不以为然,曾经他有成为仆人的机会,不过不是给诺顿老爷这样的大人物,而是住在附近郡上的一个乡绅,虽然他没有诺顿老爷富有,房子也不是很大,只能有二三个仆人,可对安泽尔来说仍然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但是他拒绝了,于是村里一个叫马丁的年轻人成为了乡绅的仆人。
      为了这个,爸爸几乎把他抽的剩下半条命。
      “你明明有改变命运的机会,为什么不去珍惜。”
      成为仆人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吗?难道那不是奴隶的一种吗?高地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卑微了,“我们自由且高贵的灵魂要匍匐在贵族乡绅的脚下吗?”
      他朝父亲吼叫。
      结局,很显然的,他又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那之后又过了几年,战争开始了,安泽尔背上行囊加入了军队,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士兵,跟他住上下铺的年轻人叫汤姆。
      他居然是个大学生,文化人。
      安泽尔局促极了,他总觉得身上很脏,说的话带着浓重乡下方言的味道,教官无数次朝他大吼:“安泽尔!你把舌头伸直了说话!你难道是跟绵羊学的说话吗!只有绵羊才能听懂你在说什么!”
      他甚至强迫安泽尔剪掉了传统的羊毛小卷发。

      “你什么来参军,安泽尔。”汤姆问。
      认识的久了,安泽尔知道汤姆是个好人,他有一种忧郁的、森林般的气质,就像老家雪线下终年翠绿的松树,他身上有一种好闻的气息,安泽尔说不来那是什么味道,总之很好闻就是了。
      “我想变得更好。”
      许久,总是沉默的安泽尔用不太熟练的官话回答。他的方言口音好了很多,可是因为最初被教官骂得太狠,安泽尔几乎不会在人前张口说话。
      军营这地方什么也没有,一点小事都能成为互相取乐的对象。
      哪怕是汤姆,他是个大头兵,也是个大学学历者,他不成为取乐对象谁还能是呢。
      或许他的父亲有些权势,可在朝不保夕的战役中,任何一颗子弹,任何一个炮弹的碎片都能要了这个稚嫩的年轻人的命。
      说是年轻人,但是汤姆已经走到了二十岁的中段,而安泽尔才刚戴上标志成年的三角帽。
      “你又是为了什么参军呢?”
      “父亲要求。”汤姆说。
      而他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回答,他想走上他喜欢的人们的道路,看一看他们看过的风景。

      汤姆和安泽尔守望相助,协力逃过一次又一次的围追堵截,有一次他们被敌军围困在阵地里,他们躲在地洞里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敌军牛皮底靴就在铺着木板跟杂物的头顶走来走去,每经过一个人,总有无数灰尘从缝隙里掉下来,他们藏了十天还是更久,食物没有了水也没有。
      “如果我死了,你就吃了吧,我们总得有一个活下去才行,那个人应该是你。”安泽尔说。
      “真好,我也是这么想的,咱们比一比谁先死好了,我不会输。”汤姆说,他瘦的厉害,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相反的,他的眼睛亮极了,可能是童年结束后最亮的一天。
      有人掀开了木板,安泽尔和汤姆已经不知道了,有人掰开他们的嘴巴,灌了水进去又灌了酒。
      “汤姆!”
      “安泽尔!”
      有人连续拍着他们的脸颊,是个陌生的声音,不是营地里的人,谁还认识他们这样无名无姓的小兵呢。
      安泽尔咕哝一声蹬了蹬腿。

      一束阳光照在安泽尔干裂的嘴巴上,他醒了。
      短暂几秒钟的茫然后,这个身经百战的小兵猛地坐起。
      衣服不见了,身上没有武器,他被俘虏了?
      受伤的地方被包扎上,俘虏可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享受单独房间和整齐的包扎。
      他是被自己人救回来了?
      难道己方军队在他昏迷后再次攻占了阵地?
      汤姆去哪了?
      那种状况,打小不健康的诗人小子可比不上几岁就开始翻山越岭牧羊的他健康,该死,他还没有咬汤姆几口他就死了。
      也许他们互相吃对方几口肉就能活下来了呢。

      “安泽尔……”
      恢复了干净整齐,像是第一天来报道那样的汤姆推开门进来。
      “你醒了。”
      “你还活着汤姆,我以为你……”
      “以为我死了?可是我把你从掩体里拖出来的。”
      “我们安全了吗?”
      “嗯,是自己人……”
      “那我为什么在这里,不应该在医院吗?”
      “不,这里不是营区,是临时指挥部,我们被突击队救了。”
      “突击队!你说那个传奇少校尼尔的突击队吗?”
      安泽尔没看见汤姆蓦地复杂起来的眼神,“是尼尔少校。”
      “真的是他!他可是个大人物!冉冉升起的新星,真想见见他长什么样子。”

      安泽尔很快见到了这位传奇少校,他看起来比安泽尔还年轻,俊俏非凡,就是个子不高,那有什么关系呢,总是比拿破仑要高的。
      “你的朋友醒了,汤姆。”
      对于安泽尔询问的目光“你从来没说过和传奇少校认识”,汤姆说:“我的朋友、战友安泽尔,我的大学同学,尼尔少校。”

      大概就是“谁还没几个同学”的现场版了,安泽尔喜不自禁,见到了偶像似的快乐。
      直到少校离开后仍兴奋非常。
      “你怎么从来没说还认识尼尔少校?”安泽尔一动身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刺激的他嘴巴直抽,“我们可是认识六年了汤姆,你还记得我给你挡的枪子,你明知道我最崇拜传奇少校了……我的老天,汤姆,你该不会是爱——”
      大多数男人性格粗心,哪怕是眼皮子底下发生过,只要没让他亲眼看见,再多的细节他都会忽略。
      但是在营区这样到处都是眼睛耳朵的地方,哪怕是再厌恶同性的男人都至少有过一次同性关系,随着入伍时间延长,战事激烈,再喜欢女人的男人都不会拒绝兄弟的示好:既然不知前路如何,为何不及时行乐呢。
      安泽尔是少有的钢铁直男,即使他的羊毛小卷真的非常可爱。
      汤姆一直喜欢男人,他知道,但他不在意,不过问,汤姆和哪个兵鬼混回来他都当做没看见。
      这次他也可以。
      然而汤姆承认了,“是的,我爱他。”
      汤姆·兰催爱尼尔·霍夫曼。

  • 作者有话要说:  坑多,日常头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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