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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吉拉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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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是骑士,但我愿意为尼尔多玛小姐献出仅有的忠诚。
小姐说要去读大学,我从没踏入学校的大门,如果不是小姐教导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很长时间我都不敢握住小姐漂亮的蓝色钢笔,小姐手把手教我写字,钢笔在她手里旋转跳跃,一个个美丽无比的花体字出现在纸上,而我哪怕拿了这么漂亮的钢笔,写出来的字也宛如虾爬。
“没事的,你只需要时间而已。”
小姐对我很有耐心,哪怕我再笨拙她都没有打过我,只是说如果我某某一段时间完成成作业,就要惩罚我。
那些惩罚,不说也罢。
我愿意为小姐做任何事,从不问为什么,哪怕我觉得危险、惊世骇俗。
那次是小姐第一次让我做职责外的事,她要我套马车一起去都城。
我会驾车,在乡下,我十二三岁便帮附近唯一有马车的先生赶车,赚些零钱,偶尔也帮忙运送货物,大人们常说用我来拉车也是使得的。我的力气大,长得又粗壮,换一身男人的衣服绝不会被看出来是女人。
于是我换上男装跟小姐去了都城。
本来我也该将这件事偷偷告诉老爷的,可是比起小姐出现危险,我更怕小姐生的我的气,路上我一直在想。我为这种想法感到羞耻惭愧,有悖女管家的教导
她那么严厉,堪比我过世的祖母,祖母是我见过的最凶的,每一道褶子都酝酿着风暴,我是承受她怒火最多的人,家里,每次她有脾气全都撒在我身上,其他人对此不闻不问,一来,祖母九十岁了,据说她这脾气是从年轻时就有的,那么起码七十年时间,我出生之前家里人一定也受着,只不过轮到了我,乡下对没上学的孩子教育的基础无外乎那几个词:勤劳、善良、忍耐。我十岁时祖母过世,她被葬在山坡上,还从山脚下移过来一棵丁香树树苗。巴曼有很大一片丁香花林,不过都是老爷的,父亲去求了老爷的管家之一,我说不上来是哪个,老爷有很多大房子,每个房子都有日常维护的管家。
于是祖母的坟墓上被种上了丁香花树,阳光灿烂的日子,即使是坟墓也意外的美丽起来,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丁香树盛开的日子,香气醉人,可是就在我来庄园的前一年,丁香树被雷劈了,燃起大火,烧的只剩一个木头桩子。
上次母亲来看我还说起了剩下的木头桩子,发了新芽。
因为马车里坐着的是尼尔多玛小姐,所以我没拉动缰绳都格外的小心,平时小姐们都是坐着两匹马拉的马车出行,还必须是白马,但是我从没架过双马马车,乡下雇佣我驾车的乡绅,只能坐一匹马拉的马车,听说这是贵族的规矩,大贵族、伯爵以上和皇室中人才能乘坐四匹马拉的车。
四匹马,车夫得多厉害啊。
诺顿庄园通往外面的路自然是修缮的很好,身为当地最有名望的家族,诺顿老爷既是领主又是主人,意思是他是这片土地的所有者,也是生活在这里的人的主人,虽然我是自由民,但只要诺顿老爷开口我就会变成农奴,一个贵族想让平民成为农奴不要太简单。
平民和农奴的区别不是自由问题,而是平民给老爷干活是有钱的,农奴则是工具一样的东西,只要给口饭吃就要无休无止的干活。
我的祖先曾经是某位诺顿子爵的农奴,在某次战争中被俘虏的财产,和牲口一起被运送过来。听说那时候一个农奴还没有一只山羊值钱,没有母山羊值钱,公山羊还是有的。
一支羊群只需要一头公山羊。
我们抵达都城是在两个小时后,守门的卫兵从我兜里抠走了三天的饭钱,还几乎把头钻进马车里,我踹了他一脚,他吹着哨子爬起来要打我,我驾着车冲进了城门。
如果不是后面都是人马车无法调转方向我真应该朝外面跑的。
这是我第一次来都城。
人群被奔跑的马车吓得躲到墙根底下,我担心撞到人冲前面的人大声喊道:“都让开——”
尼尔多玛从窗户探出头来,她扎满了粉色硬纱的帽子被刮了下去,半个身子悬挂在外面千钧一发之时掐住了帽子——一个淑女绝不可以不戴帽子出门。
她可真是身手矫健——我只能想到这个。
尼尔多玛小姐冲着逐渐被落在后头的卫兵扬了扬帽子,“辛苦啦——”
我不禁笑了出来。
但是怎么逃过追捕是个问题,都城的另一侧肯定有另一扇门,我们可以从那里出去。
“但是我想转转,什么都不做回家还得被爸爸骂一顿,多让人难过啊。”
我冷静地说:“那我们必须把马车藏起来,然后雇一个车夫。”
“好啊,”尼尔多玛小姐想也不想的同意了,我怀疑她根本不在乎,贵族的女儿的车夫踢了一个守门的卫兵,多么小的事啊,只要说那个卫兵对小姐意图不轨,甚至多看了她几眼,法官老爷们也会派人把卫兵抓起来关进牢房。
我把马车藏到了一个磨房后面,给了磨坊主一点钱,然后希望他能找个车夫,会另给好处费,磨坊主答应了。
我虽然看着像个杀过人的男人,可都城的小混混也都不是软骨头,尤其是我们一看就是外地人。我被十几个男人围住,身后护着小姐,我发誓不让小姐受到伤害,然而,有人试图从背后袭击我的时候,尼尔多玛小姐高高抬起腿踢中了他的下巴。我快要吓死了,因为我们还在诺顿领,这里的女人是不穿裤子的。
层层叠叠的裙子下是空的。
尼尔多玛小姐抬起腿时我发誓那个看起来像见过不少市面的小子眼睛都直了,我一拳放倒对面的混混反手去压小姐的裙子,刚刚碰到裙撑,我看见小姐裙子里竟然穿了裤子。
我这个乡下人不是太讲究,女人穿裤子的确不符合常理,但是也不会被找麻烦,尼尔多玛小姐穿的是我的裤子,妈妈亲手做的,一条打了很多个补丁,布料洗的发白麻布裤子。
“天啊。”我低咒一声,那布料如此粗糙肯定会磨坏小姐的皮肤,就连我也会被粗糙的布料磨红大腿内侧的皮肤。
“去成衣店吧,小姐。”
成衣店的老板娘很随意的接待了我们,她拿起一套男士衣服递给我,“这位小姐可能不太像…”
我跟着小姐进了试衣服的房间。
“请给我一双鞋子。”
老板娘说:“稍等。”
不一会她敲门进来,盯着我定定的看了几秒,“你是女人?”
“是的。”
尼尔多玛小姐捂着腰趴在我背上笑个不停。
女老板仰头看我,啧啧称奇,“您可真是英俊啊。”
“谢谢。”我木着脸说。
“哈哈哈。”小姐笑的更开心了。
我们在都城逛了一天,用的借口是小姐想去我的故乡看看。
我们回到磨坊,磨坊主叫来一个年轻人,是他的儿子,我则穿上了小姐买的女士服装,不用担心穿不上去,虽然女人会把腰部勒的细细的,但肥胖的女士不在少数,我还是第一次穿有裙撑的裙子,层层叠叠的裙子挤在我身上,束胸衣勒的我快不能呼吸了。
我的胸部很大,平日里都拿布条裹起来,从开始发育时就是,我的身上没多少肉,偏偏胸和屁股丰满的令人尴尬。
在浴室里,小姐对我吹着口哨夸我有热火的身体。
她试图摸一摸,我拒绝了。
小姐显得很不高兴的背对我了,我哆嗦的从背后抱住了她。
我的心跳很快,吓的。
小姐飞快的给我化了妆,瓶瓶罐罐在我脸上涂抹不停,快到城门时她收好了化妆品,往后坐了坐,看向我的脸。我不自在地擦了下脸,“很难看吧……”
我脑海中想象的是我的哥哥,一个近两米高的壮汉涂着红嘴唇的样子。
啊,鸡皮疙瘩起来了。
“不!”
尼尔多玛猛地摇了摇头,我担心小姐的脖子会摇下来,立即固定住她的小脑袋。
“吉拉,你可真是太美了。”
美?
我吗?
“就像教堂壁画上的战争女神!”
我不知道小姐究竟把我打扮成了什么样子,到了城门口,还是白天的那几个卫兵,他盯住马车,这马车是制式的,所有的小贵族都乘两匹白马拉的马车。
“请接受检查。”胖子卫兵说。
临时充当我们车夫的年轻人点了点头。
白天的车夫不是这个小子,胖子卫兵一天起码要检查数量差不多的马车,以他的知识量自然无法分辨不同贵族车身的纹饰代表的是哪个家族。
“我要检查下车里。”
“是。”
小姐飞快地打开了门锁。
我坐在外侧,小姐坐在里侧。
“贵安,女士——”
胖子见到我眼睛瞪得溜圆。
小车夫也看见了我,他大声说:“检查完了可以让我们走了吧!”
“是、是,请出去吧。”
车门关闭后,我下意识的摸摸脸,莫非是被鬼似的妆容吓到了?
“我的好吉拉,你可真美丽。”
“答应我,永远不要让别人看见这样的你。”
“是,小姐。”
“那我要奖励你一个亲吻,要接受吗?”
“是,小姐。”
“你就不会拒绝吗?”
“是,小姐。”
“你除了是,小姐还会说什么。”她欠气急败坏的说。
尼尔多玛小姐胡搅蛮缠起来,她把我按在马车的玻璃上,把我嘴巴上的口红擦掉,吻了上来。
小姐的心脏远不像她表现出来的平静。
我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