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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见林不予现在这幅状态,我也没心情在这里耗着,在一串喇叭声中硬是从侧边挤了出去,绕道走高速回了家。
接下来的一路倒是意外顺畅,不过半个小时就开到了住宅区,我把正闹脾气的林不予和林狗蛋一道塞进屋里,又开车去附近药店买了酒精纱布。
推开门的时候,还能依稀闻到厨房飘过来的香气,隔着玻璃门,就看锅里还煮着粥。
之前说林不予像我妈,只是玩笑话,不过现在看来还真没说错,某些方面,他简直和我妈如出一辙——
闹矛盾是闹矛盾,家里门一关,哪怕吵到难分难解,把我妈气到半死,该给我准备的一日三餐,她也绝对不会落下。
最为回报,就算我们冷战,三天不说一句话,我也绝对不能忘记给她蚂蚁森林浇水。
我不知道林不予的蚂蚁森林需不需要浇水,只好先给他倒了杯水再说。
客厅里只开了一排暖调的筒灯,林不予陷在沙发里,整个人恹恹的,脸颊也有些泛红。
开吊灯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光线让林不予眯了眯眼,抬起一只手遮在额前,手上还缠着那条白色的手帕,在掌心处洇开一片湿红。
我把水杯端到他面前,在他身边坐下了,琢磨着开了口:“先喝点水吧。”
林不予掀开眼皮瞥了我眼,那目光很难说是什么情绪,我还没来得及品出个前因后果,他又把眼睛闭上了。
林不予这脾气来的莫名其妙,让我一头雾水,甚至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
可是静下心来,反躬自省,又或许是我对林不予要求太高。
林狗蛋每天都在闹脾气,偶尔听一回话,我简直要感激涕零;而林不予从来都太好说话,忽然闹一次矛盾,我也实在没必要吹毛求疵,斤斤计较。
我拿出对付林狗蛋的耐心,把林不予从沙发上拉了起来,碰到他身体那刻,才发下手下肌肤竟是烫的厉害。
一摸额头更是滚烫。
林不予发烧了,还烧得不轻。
大概是那会儿温泉边上吹得,别人都在水里泡着,只有他非要坐池子边上,大冬天的穿着浴袍吹风,一来二去可不得生病么。
至此一切都有了解释。
我完全可以理解,什么人脑子快要烧坏的时候,脾气总会古怪一些。
我爬上三楼,在杂物室翻了一通,总算找到了医疗箱,家里常备药倒还齐全。
提着药箱下来的时候,从楼梯拐角往下看,就见林不予惨白着一张脸,刚从厨房出来,抬头看见我,指了指桌上搁着的砂锅:“粥煲好了。”
我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自己都烧成这样了,还去烧饭,至于吗?”
林不予凉凉道:“犯贱吧。”
林家这一脉的小辈,虽说离芝兰玉树差了十万八千里,但看在林远侨先生面子上,举止多少保全个体面,林不予现在什么话都敢往外蹦了,怕是病的不轻。
我把人拉到沙发上,打开医疗箱,给林不予拿了退烧药吃,余光瞧见他手心的伤口,又掰了两粒抗生素出来。
林不予倒是乖乖把药吃了,眉宇间沾着似曾相识的冷漠。
又拿来在药店买的酒精纱布,给他把手上的伤口重新包扎。解开手帕的时候,血液凝固,一小块布料黏在了伤口上,拿棉签沾了点酒精才取下来,中间还撕到伤口,又渗了血珠,我在一边看着都心惊胆战,林不予居然没哼一声。
伤口血肉模糊,不算深,却几乎横贯整个掌心。
忽然想起来那个放着松鹤延年大花瓶的博古架,后面是用玻璃封住的,平常没有人去动它,边角很是锋利,如果我没有猜错,大概是拿花瓶的时候就划伤了。
林不予垂着眼睫,没头没脑冒出来一句:“你跟他在这里做过。”
这话说得没有任何前后语境,我脑中灵光一闪,硬是明白过来,他的意思是我在这里睡过林毓。
理智告诉我不应该和一个病患计较,可不论如何,话说到这份上,已经很不妥当。
我不是AV男星,没有把床上那点事和人掰开来扯的癖好,把纱布草草裹了,就要起身。
却被林不予用那只没受伤的左手扣住了手腕,他力道很大,完全不像个烧到三十九度二的病患。
林不予抬了眼,视线与我相撞,执意要我给他进行性启蒙教育:“你和他怎么做的?你上他还是他上你?”
林不予今天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总是在我容忍边缘反复试探。
我后退了步,声音凉了下去:“好奇的话,要不要我送你几部AV看看?”
林不予没吭声,就那么直直盯着我。
我指着大门,抬高了声音,一字一顿:“现在,给我出去!”
没让他滚,已经是我理智尚在,开口之前几番斟酌。
林不猛地站起来,一把抓住我领口。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胸口传来一阵大力,毫无预兆之下,身体失去平衡,就这么被拉扯着摔到沙发上,林不予顺势压上来,用更大的声音吼了回来:“你能喜欢林毓,为什么不能喜欢我?!”
跌倒的时候后脑勺磕上沙发扶手,我还没怎么着,林不予忽然就红了眼眶。
听到这句话,比起惊愕,更多的却是茫然。
我来不及细想,推了他把:“你先松手。”
林不予不仅没松手,还用那只受伤的手压着我,像是感知不到疼痛,咬牙切齿,就那么红着眼睛,自眼底氤氲出一层雾气。
我以为他要哭,林不予却忽然咬了上来,这个吻来得毫无章法,牙齿磕磕绊绊撞在一起,没有丝毫缱绻缠绵的意味,更像是走投无路的癫狂,不多时口腔里便泛了腥味。
林不予毕竟不是铁打的身板,顶着高烧还折腾,不多时额头沁了一层汗,趴在我胸口,呼吸又粗又重,带着浓浓的鼻音:“……严止,我喜欢你。”
我把他推了开来,这回倒没什么阻碍:“你发烧了,先去休息。”
林不予抓着我的手腕不放,我只能把人带到卧室,让他先睡下。
林不予换了身睡衣,躺到了床上,还是没有松手。
我好言相劝:“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林不予却像是打定了主意,死活不肯撒手,那点飞扬跋扈尽数丢到了九霄云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喜欢你,严止,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在一边默默听着,好在他声音不大,也不妨碍我坐在床边上闭目养神。
这款退烧药含有安眠的成分,过了小半刻钟,林不予抵挡不住困意,声音渐渐弱下去,总算闭眼睡了过去。
我把手抽了回来,低头一看,手腕都给捏青了。
借着壁灯打下的光线,看到他眼角还挂着的泪珠,浅蓝色的枕巾上洇开一片深色——这么一会儿时间,居然哭湿了枕巾。
心里不由好笑,一个晚上而已,又不是生离死别。
可是转念想想,我又笑不出来了。
餐桌上还搁着林不予煲的皮蛋瘦肉粥,晾到现在,温度口感都正好。
我拿出碗,舀了一勺,含到嘴里,才发现忘撒盐,去厨房拿来盐碗,自力更生撒了小半勺进去。这一回味道倒是不差,却蛰到了嘴唇上的伤口,吃了一口就没再吃下去。
我坐在餐桌前,愣了好一会儿的神,才想起来还有正事要干,打开手机,订了第二天早上直飞S市的机票,然后起身去收拾行李。
其实也没太多要带的,先前为了搬家就已经整理的差不多,只不过计划稍有改动,从城市一边搬到城市另一边,变成了从中国一边搬到另一边罢了。
为了不继续麻烦林不予,临走前我还把碗洗了,另外写了两张字条,却不知道是该留下“对不起”还是“谢谢你”,不论哪一张,看起来都挺讽刺的,索性一道全揉进了垃圾桶。
我收拾完一切,将电子门卡装好,塞到快递柜里,同城寄给林毓,又把林狗蛋塞进托运箱,和行李一块放在了后座上。
毕业那年,我妈就放话说,要么早结婚,要么早回家,可我哪个都没选,还为此和她大吵了一架。
我不想结婚,也不想回S市工作,呆在这里无非是为了林毓。
可是现在已经没必要了。
我为了我们的未来想了很多,我并不是什么工作狂人,反而对生活质量要求更多,之所以选这份工作,没日没夜的加班,就是为了在更短的时间赚到更多的钱,如果我和林毓私奔,至少得给爸妈留足养老的存款。
我想过以后我们可以养一条沙皮,遇到节假日,白天就和它一起晒太阳,晚上就牵着它出去散步,可能不会收到所有人的祝福,只要和林毓在一起就够了。
我设想的未来一个都没有实现。
林毓背着我订婚了。
一切都变得可笑又毫无意义。
对于林不予,不知道今晚他是有心还是无意,可无论如何我都没有办法给他一个确切的回答,只知道如果在公司继续待下去,低头不见抬头见,会让我们都更加尴尬。
我不知道我在坚持些什么,兜兜转转一圈,还是回到了原点。
忙碌了整整一夜,总算赶上了早晨九点的飞机,我靠在座椅上,筋疲力竭。
又像是卸下了什么担子,整个人轻松不少。
我翻开通讯录,打电话向经理提出辞职,等我跟他解释的差不多了,飞机也即将起飞。
关机关到一半,忽然弹出一条来电显示。
开头一个林字,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看仔细,伴随着长长一声震动,屏幕就这么黑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