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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心.jpg ...

  •   西州。黄沙万里,寸草不生,酷暑灼灼伴着干燥的风吹得漫天沉珂飞扬。
      这里已经连续三个多月滴水未下了,空气干的连人身上的水气都要蚕食殆尽似的,一个劲儿的呜呜呼啸。
      就在这荒凉到不着一缕孤烟的大漠上,一支押送流民的队伍却顶着炎炎烈日不知疲倦的缓缓行进,仿若浩瀚沙海中不知来处也不问去向的蝼蚁,刚才留下自己来过的足迹马上又被淹没在无孔不入的细沙中了。
      队伍中约莫十几人手足上皆戴着镣铐,左手连着右手,左脚连着右脚。走起路来叮叮咣咣的一阵儿响,各不相同的铁链声在空气中碰撞出诡异的旋律,沉重而又悲凉。
      大陈朝一般的押送队伍,送的都是从繁华富庶之地被判的罪人,流放到边境凄苦之地,里面有时有藉藉无名之辈,也有过穷凶极恶之徒,更有过达官显贵之流。
      而这支队伍,却和平常的,有些不同。
      近二十名官兵的押送队,赶平时可以押送三只同等规模的队伍,而今天,却只有这一队。
      这里几乎囊括了京城二皇子一脉的核心人物,上至朝中侍郎,下至附中门客,一个不落,尽数被怒火中烧的陈朝皇帝贬为了庶民,流放到了西州。
      “这鬼地方,还有多久才能到啊!去催催他们,这么慢是打算走到明年吗!”说话的人正是这群官兵的头头,叫王志。
      “大人,这……实在是催不动啊这,兄弟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知识这一群全是京城来的娇贵人,一路跋涉了几百里地,方才又倒了好几个啊。”手下小兵颇为为难的说道。
      王志有些不满的啧了一声:“净是些白吃皇粮的蛀虫,平日里尸位素餐惯了,都落到这地步了还尽摆谱,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子呢!你们管他们死不死,给我狠狠地打!”
      “是。”那小兵领了命一躬身便下了王志的骆驼车。
      “王大人有令,叫你们狠狠地打,一点不要心慈手软!”末了,那小兵补充道,“生死不论。”
      本来这些凭力气吃饭的莽夫就走的一肚子火气再加上平时没少被顶头上司剥削,这会儿把这些和他们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当成了可恶的压迫者,一鞭一棍都带着浓到化不开的怒气。
      皮鞭夹着风沙抽在身上,携着大漠的无情与残酷,在一道道交错从横的血腥气里,将一具具肉体凡胎打的血肉模糊。
      其中伤势最重的,应当就是走在最前方的,五皇子案的罪魁祸首,曾经的陈朝二皇子,阮月。
      一个妇人倒下了。
      阮月记得她,那是太医院张先群太医的内人,叫什么莲来着,在五皇子案中,扮演了自己情妇的角色,自己利用她取得了毒药。
      不过,既然她和自己有一腿,那自己是不是应该去扶她一下?
      想到这里,阮月都被自己逗笑了。
      哈。
      阮月明白,这是太子的奸计,为了保住他的皇位也算是煞费苦心啊,不惜弄死五弟也要嫁祸给他,真是,可悲……
      兄弟反目啊……
      他早就明白的,皇族之中何来亲情,有的只是无尽的猜忌,明面上一派祥和,暗地里都是争凶斗狠恨不得将对方扒皮抽筋,剔骨吃肉的。
      只是,阮月还眼巴巴地期盼着大哥那一点温情。
      哦,他也确实顾及了,至少没有将自己置于死地不是吗?多么悲天悯人啊。
      想着想着,他突然有些想笑,嘴角缓缓上扬出一个弧度,不只是在嘲笑何人。
      “妈的,都神经了吧,笑什么笑!”见他笑的这么渗人,其中一个喽喽吓得一个激灵,不过转念一想,阶下囚而已,怕什么呢?又不由得恼羞成怒。扬起鞭子就是一顿抽。
      “笑!接着笑啊!接着笑!”
      似有温热的液体从耳中流出,灌满了耳道,四周的声音开始变得不真切起来,好像远在天边,不过庆幸的是,阮月并没有打算听清楚他们的话。
      反正翻来覆去也就那几句市坊粗话,不堪入耳。
      他停下来,不再挪动一步,黄沙粗砾拍在伤口上,锥心刺骨地疼,可他依旧站得笔直。
      风沙起,粗粝的沙尘打磨着他不堪一击的脆弱的内心,给他的身体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和恐慌,黑暗如潮水般袭来,吞没了一切。
      他忽的又想起当时在南阳镇,一位衣着浅蓝色罗裳的少女,在漫天的辱骂和诅咒声中给予他最大的善意,她还提醒他,沙漠中常有大风,便也经常会有沙尘暴,如果遇上了,一定要找个能藏身的地方躲好,并且那个地方一定要坚固,不能选马车之类的,最好选岩石后。
      可惜,他并没有机会去按照她的嘱托来了。
      他闭上眼。
      看到紫色的大火滔天涌起,而他自己在灼灼烈火中央,鲜血一路在淌,摇曳着丝丝缕缕的火苗,却怎么也灭不了,一直烧一直烧,直到将他燃烧殆尽,他清晰的看到自己的□□在这诡异的火中一点一点被蚕食,却无能为力,忽的,面前那具焦黑的身体突然睁大了眼睛,死不瞑目的等着他。
      阮月猛地瞪大眼睛,从噩梦中惊醒。
      “你醒了。”
      身边传来陌生的男声。
      是谁?!
      阮月正欲起身,刚一用力,才猛的发现自己浑身都被纱布包的严严实实,别说起身了,连扭头这种平日里易如反掌的动作他都要很吃力才能做到。
      “别动,你的伤口很多很杂,我勉强才全部处理好,乱动容易扯伤已经长好的地方。”
      “你……是谁……”阮月很久不开口说话,乍一开口,声音沙哑得厉害。
      “我?我叫秋禾。”
      “秋禾……”阮月吃力的扭过头,视线落在身边的人身上。
      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子,他坐在逆光的地方,长发如瀑,丝丝分明,隐隐绰绰的露出一个模糊的轮廓,不等阮月看清,他就站起来,伸出手将阮月的头扶正,俯下身在他耳边轻轻说道:“别乱动,你得躺起码一个多月,虽然都是皮肉伤,但是积少成多,不好好养着还是会很麻烦的。”
      说罢,站起身来,转身出了门。
      阮月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人给救了?
      阮月仔细想了想,自己是被押送的官兵打了半死,突然风沙四起,可视范围不过不过一臂所有人都嗷嗷乱窜,官兵急红了眼,四处赶人,自己才侥幸没被打残打死。
      这么一想,秋禾倒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即使来历不明,阮月自问不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心里对秋禾不免生出了些亲近之感。
      也没过多久,秋禾就再次进入了阮月的房间,这次,他手里端了一碗黑乎乎的药。
      “之前你没醒,我不好强行灌药,伤嗓子,现在你醒了,快来把药喝了。”秋禾一边说着,把碗搁在了旁边的小木桌上。
      然后弯下腰,伸手扶着阮月的背,好让他靠在床边。阮月不自觉的就盯着他看。
      秋禾的眼眸深邃极了,好像西州最耀眼的黑曜石,没有一点瑕疵,亮亮的,深渊一样要将人的灵魂整个吸进去。
      “怎么了?”秋禾见他有点呆呆的,心里不禁感到诧异,心想是不是撞坏脑子了,啧,不应该呀,自己明明仔细检查过了呀。
      “没,没什么。”阮月移开眼,看着眼前这只骨节分明,修长白皙的手。
      秋禾一直维持着单手持碗的姿势一动不动的等了他许久。
      碗中氤氲的热气已经散的差不多了,丝丝缕缕的白汽飘上来,正式温度最适宜的时候。
      阮月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失礼,尴尬的咳了一声,秋禾却笑了笑,自己揽了责:“怪我,都忘了你的手还裹着纱布。”说完便一手垫着他的后脑勺,另一只手不疾不徐的给他喂了药。
      待秋禾拾缀了空碗走出去,阮月心里还是暖暖的,甚至难得的认真思考起来。
      首先,秋禾虽身份不明,但他是自己的恩人,自己的命都是他救的,他自然不能忘恩负义。
      其次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屋外绿意盎然,屋内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若说这里还是沙漠里面,阮月是不敢相信,但如果不是,那这里又是哪里,总不可能是边陲小镇,毕竟在沙漠中拖着一个伤患赶路可不是什么好干差事,而且不知道方向,一时半会儿走不出去还不可知,所以这里是边陲小镇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那么还有一种说法。
      绿洲。
      会有人像神经病一样把房子搭在随时可能找不到地方的沙漠绿洲里吗?
      如果是他,他肯定不会,不过如果是秋禾,阮月不敢确定。
      在阮月心里,秋禾就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到底是为什么会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又为什么刚好救下了自己?还有,其他人呢?
      当下,自己能做到的也就只有好好养伤了,阮月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专心休息。
      如是这般又过了一个多月,而这么久以来,一直都是秋禾在照顾他,他会定时帮自己喂药,换纱布,自己伤口渐渐好了之后,秋禾偶尔会给他带一些小零嘴,晚上空闲的时候也会温一壶小酒,当然不是什么烈酒,倒像是农家自酿的米酒,香甜可口,回甘无穷。他们就这么秉烛夜谈,不曾没看到其他人影,但阮月算自得其乐。
      阮月也渐渐知晓了秋禾的身世。
      秋禾,姓秋,单名一个禾,字思莲,苏州人,他的父亲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户,不算穷也不算富有,足以解决一家老小的温饱,秋禾更是自幼随着私塾先生研读圣贤之书,他的母亲是当地有名的神医圣手,秋禾年纪还小的时候就喜欢跟着母亲去药铺,长大了些更是对中医越发的感兴趣,也随着母亲学着药理,帮着坐诊看病。
      早些年秋父听说在沙漠里可以淘得黄金,便随着寻金的大部队来到了西州荒凉蛮夷之地,自此家中事务便由秋禾打理。刚开始的时候秋父还会时不时的会来一家团聚,后来,秋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秋母越发的不满,开始和他吵架。
      秋禾去问过秋父,秋父说,那边太乱了,数不尽的难民分布在贫瘠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天神不眷顾那里,寸草不生,久旱也不曾逢甘霖,食物更是紧缺。秋父认为,那里的人需要他的帮助,他想留在那里。
      后来,朝廷的政策越来越严,赋税越来越重,很多人的生活越来越困难。秋禾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
      再后来,他的母亲得了重病,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秋禾没有维护家族壮大的野心,他遣散了家里为数不多的仆人,卷了些盘缠,便往西州去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秋父在这块地竟还算是出名,当地人听说了他是秋先生的儿子,对他很是热情,当他要求要见自己的父亲时,他们却告诉秋禾,秋先生已经去世了。
      失去双亲的秋禾伤心颓废了一阵,决定留在这个让父亲牵挂了半生的地方,他凭借自己的医术渐渐在这里扎根,立足。
      阮月知道这个故事之后,心里不由得暗暗赞叹秋禾的洒脱自在。其实世人都是贪心的,拥有了什么东西,都不愿意失去,一边想着怎么守好自己的东西,一边想着要怎么才能得到更多。阮月也算是看开了,浮名,权利不过一时虚荣,却拥有让人无法拒绝的剧毒,让人们都心甘情愿的沉溺其中。悠悠天地,最伟大的不过是上苍。王朝再大,周遭依旧有蛮夷;海域再宽,周遭依旧有陆地,唯有从这一层中跳出来,才能感慨这天地之悠悠。
      阮月很羡慕他,也很敬佩他,羡慕他能跳出权利争夺和官场是非,敬佩他能说放弃就放弃,毫不留恋。
      经过几个月的精心修养,阮月的伤已经恢复了个七七八八,秋禾照例给他端来一碗苦到胃疼的药汁,阮月盯着那碗人生噩梦般的药汤,脸上罕见的露出了讨好的神色。
      “秋禾,我们来打个商量啊,你看我这伤都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那什么,药,就不要了吧。”说罢迫不及待的在屋内寻找可以证明他很好不需要再喝药的东西,忽地看到放在屋角的坛子,便要去碰。秋禾不动声色的看着他,脸上竟有一丝幸灾乐祸的笑。
      两只手抓紧坛子边缘,阮月轻轻一提就把那个坛子提起来了,还一边朝秋禾递眼色,仿佛在说,你看吧,我完全不用再喝你那个灭绝人性的苦水儿。
      炫耀了一会,阮月搁下坛子,洋洋得意的问秋禾:“看到没?我好了,端着你的药汁儿出门左转,谢谢。”说罢话锋一转,又开始嘲讽,“你们这坛子里都用来干什么啊,怎么这么轻。”
      “哦,不是什么重要东西,这是村里人用来养蛊的,看你刚刚这么轻松就把它抬起来了,估计虫王已经出来了,我记得几个月前这里面还是满满一坛的,两三个人抬呢。”秋禾云淡风轻面不改色的说道。
      “什什什什什什么?蛊蛊蛊蛊蛊蛊蛊虫?你你你你你这么多天就让它们和我共处一室???”阮月吓得牙齿都不住的打颤,冷汗直冒,“你们没事干为什么要用泡酸菜的坛子去养蛊啊啊啊啊啊。”
      “这是这里的习俗。”秋禾带着阴谋得逞的笑,把手中的汤药递到阮月面前,“喏。”
      阮月这个时候哪敢再违抗他的要求啊,这一个不小心就要被放虫咬死的节奏。接过碗也不管它到底是好喝还是难喝,一饮而尽。苦味从嘴里渐渐弥漫到舌根,阮月还是忍不住吐了吐舌头。秋禾看的好笑,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取出一枚红彤彤的冰糖葫芦,递给他。
      “咦,这是什么?”阮月有些好奇的问道,他以为这是秋禾研发的什么新药。
      “这是冰糖葫芦,你不知道?还是伤到脑子了。”秋禾有些惊讶,这连三岁小童都认得,阮月这么大个人了,没见过?
      “好吃吗?”阮月眼里闪闪发着光,并没有计较秋禾那句疑似骂他的话,对这枚红果子兴趣盎然。
      见他这么天真无邪的样子,秋禾有些不好意思了,白皙的面颊上隐隐泛起淡淡的粉,轻轻“嗯”了一声。得到他的首肯,阮月直接弯下腰,就着他的手叼住那枚红色果子。
      温润柔软的唇就这么浅浅的擦过他的指尖。
      秋禾的手微微一僵,好半天都没收回来。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见阮月依旧没心没肺的打量着屋里,这儿戳戳那儿碰碰,丝毫没有注意到他,心里猛地松了一口气。
      不行,太像了,自己总是忍不住就会把他代入那个铭刻心底的影子,明明却还没有办法证明阮月就是那个人,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骗得一段镜花水月去麻痹自己。
      在查清楚之前,先离他远一点吧。秋禾揉揉眉心,无奈地想到。

  • 作者有话要说:  做了很久的决定,稿子也差不多写了快三分之一才决定大改,所以把以前的都锁了,会慢慢解锁,一篇文总是要斟酌半天,写了很久也改了很久,作为我的第一篇文,想要努力写到自己所能做到的极限,所以会很慢很慢很慢,希望不要介意,应该不会写很长篇,千儿也是一个很有拖延症的人,嘻嘻,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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