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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hapter 16 ...

  •   1
      林森。林森。林森……
      三天了,我满脑子都是他,心乱如麻,以至于法语课上大家为好像□□般的元音大笑时,我恨不能立刻掏出一把□□来扫射,烦!于是我逃课了,此时心绪不宁的我只想呆在安静无人的环境里,挖空心思猜林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问他是不是经济问题,我能帮忙,他说不是。
      问他是不是感情问题,我能假装他未婚妻去抗打,他也说不是。
      怎么追问他都说没什么大事儿,就是叫我暂时别找他,他怕我有危险——我能有什么危险?——“你小子是不是借用我的名义做了什么亏心事?哈,比如拿我的身份证登记了信用卡?”
      “只是这世界上,只有你能威胁我。”他打断我的话,严肃地说,“只有你可以。”

      2
      我坐在一张弹簧都露了出来的旧床垫上,强装平静地打量着四周,这里是个废弃的厂房,足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地面上堆满了一座座小山般的废墟,什么都有,一些金属零件、木材、锈迹斑斑的大型器械、还一些破得看不出原形的碎布条儿,以及一些塑料餐盒和孩子的玩具,约有几十扇窗户洞开在墙面高处,玻璃都脱落得差不多了,风毫无阻拦地灌进来却落不到地面,所以虽然坐在正中央的水泥地面上,我倒不觉得冷。

      “他不会来的。”我对坐在自己对面的鱼雷说。
      他坐在一把竹编的老式安乐椅里,正把玩我的手机——刚才他就是用它拨打了林森的电话——他的手指在上下滑动,可能是在浏览我的短信记录,他旁边还站着五个看起来年龄不过二十的男生,因为没人说话,所以鱼雷身下的破旧椅子发出的吱呀吱呀声在空荡的厂房里回响。

      从法语班逃课后,我径直往家的方向走,被停在路边的面包车里伸出的几只手强行拽进去时,离社区也就百步不到的距离。被捂着嘴的我当时完全懵了,短短数秒间就想起了网上一个很红的帖子《身在闹市里的你是否以为被拐去山里做媳妇的故事是天方夜谭?》和续篇《亲身经历配图告诉你什么是深山,想逃走才是天方夜谭》——
      我在心底骂了一声“我操!”就开始挣扎,同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叫“佩佩。”
      鱼雷坐在我对面,笑容亲热地看着我说:“乖一点好吗?大哥不会伤害你的。”——他手里拿着把折叠刀指着我。

      “他不会来的。”我再一次对他说。
      但是我心里绝望地知道,他一定会来的。

      直到这样生死关头的时刻,人才会意识到一些被自己忽略的真相,比如我终于能发自真心地承认:要问这世上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是林森。交待这个二货去做什么事儿他可能不搭理你或者搞砸了,但是如果叫林森去找迷了路的贝贝,他一定会去——
      因为林森是个大傻逼,无论我在深海里或是熔岩里,他一定会像个智商负值的超级宇宙大傻逼一样憨笑着冲里喊“贝贝!”,同时毫不犹豫地跳进来。

      不要来。不要来。我在心里求那个傻逼能突然开个窍,偶尔聪明那么一回,能知道他来了可能是死路一条——
      “他不会来的。”我记不清自己第几次如此对鱼雷说,好像我说了许多次,他就会相信然后放弃等待似的,林森就会真的好像被我的话语施了咒不会来似的——

      他来了,照鱼雷说的,在距离此地遥远的公交车站下车后跑着过来,满头是汗,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嘴里喊着:“贝贝!”

      3
      原来林森的那个大富婆女朋友是鱼雷的情人,他一直不知情。直到他们被当场抓奸,林森跑了,那女人跳楼死了——是她自己要跳还是鱼雷把她扔下去——我不敢细想,因为鱼雷不是寻常人。
      此时的他身上散发的气场比我读书时了解的他,和最后见面时所认识的他要变得更加危险,他有别于所有在街上行走的路人,既不是匆忙赶着去公司的上班族、也不是拖家带口的丈夫,他不隶属于任何一种可以分类的族群,他是人群里独行的野兽,随时可能任凭心情张开尖牙大嘴撕下身边人一块肉来。

      林森一进走厂房就被鱼雷身边的三个小混混按住肩膀压倒在地,胡乱踢打了一通,面对明显比自己矮小瘦弱的敌人,他没有反抗,抱着头侧躺在地上。
      被另两个人压制的我一直在冲鱼雷替林森求饶,见他一脸悠闲自得的态度,我急红了眼开始骂脏话,“我他妈求求你!王八蛋,你想打死他吗?你想要什么?我替他赔还不行吗?”
      鱼雷这才叫手下人停手,然后指着我对林森说:“你丫这条狗命今天能留着,都得多谢佩佩知道吗?”
      接着他转过身朝我走来,开始解皮带,我能特别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发出了“咕咚”的一声往下一沉,浑身从毛发到指尖霎时好像从冷冻库里捞出般透凉冰寒。

      但我知道我只能咬着牙不出声,没关系,只是一场噩梦,从墨墨出事开始到郑菲的死亡,难道不都是还未醒的梦吗?我死死闭上眼,下次睁开眼,我会看见鹿鸣睡在我身边,吻我泪流满面的脸问我是不是做梦了?我会向他尽情地撒娇。

      “别动她!鱼雷!你丫要是个男人你要有种就冲我来,是老子给你戴的绿帽子,冤有头债有主,老子欠你的,我他妈今天还给你,要什么,你来拿!”
      林森突然的咆哮让在场人都一怔,因为这声音不像是他发出来的,这样雄浑有力、震耳欲聋。

      我睁开眼,他的影像因为我眼里全是泪而模模糊糊的,林森的发型全乱了,脸上又是血又是灰,从没见过他这么狼狈却又这么愤怒,巨他妈爷们,叫我都不敢认了——
      可是一跟我双眼对上,他又立马变得柔软,软绵绵地对我说:“贝贝,你别哭啊。”——

      他又絮絮叨叨说了一堆类似“没大事儿。”“我担保你不会有事儿。”故作轻松的废话,我只顾哭,视线和听力都变得不顶事儿了,因为我看见鱼雷向他走过去,我心想完了,今儿个可能我俩都算是双双交代在这儿了,我好想在临死前再见一面鹿鸣,就算能打个电话也行。
      要么我跟鱼雷讨个乖,把林森卖了吧?我心里转瞬这么恶毒地一想,又马上“呸呸!”了数声,不成,我舍不得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上路。

      “既然你小子有这份心,我就成全了你吧。”鱼雷走到林森身边,从大衣口袋里翻出他的手机,边按键边说,“以免你死不瞑目,告儿你一声,给老子通风报信的人是董彬。”
      林森的身体明显微微一震,然后好像认命般耷拉了脑袋。

      鱼雷拨通了电话,举起来贴在耳边轻描淡写地说:“喂?120啊,麻烦您调个急救车过来好吧,咱这边有个人快死了。”

      4
      距那一天过去已经大半个月,我每晚都处于半失眠状态,睡一会儿就会惊醒,潜意识不敢深眠,怕做噩梦又回到那个场景里。

      鱼雷挂断了急救电话后,他的手下从废墟后边搬出一台黝黑发亮的铡刀,齐根切下了林森的右手臂,然后用黑色塑料袋装上带走,留下嗓子叫哑的我抱着抖成筛糠似的林森,在医护人员找到我们之前,他就陷入了昏迷。

      接着是一片混乱,我感觉自己好像一直在跑,浑身肌肉酸痛得没了知觉。我抓住每个擦过身边的白衣人求他们救他,头晕目眩。
      等警察来问询详情时,护士帮我给身上的擦身和淤青上药,我为了能扑过去救林森拼尽全力挣扎过,被人打了耳光,扭着手臂压在地上,可是我此刻一点痛感也没有,眼里的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我喝了许多许多水,好像身体忘记了吞咽动作,那么多水我就仰起脖子,好像往水壶里灌水般一口气倒进身体。

      等在急救室外面,我的后背贴到冰凉的墙面时整个人才像被兜头浇下一大盘冰水般清醒过来,我想联系林森的父母可是没有号码,便打开他的手机翻找,因为想不起来他父母的姓名,所以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任何疑似的代称,他的联络簿里全是代称。
      但是我确信名为“大老婆”的人应该是席梦云,这个女人我见过一面,她是林森至今交往时间最长的恋人,他在她经营的广告公司里上班。

      高中的时候,她曾经开车来学校外面接林森时碰巧被我撞见,那时候她已经二婚有子,是个长得不美但风情万种的女强人,她对我自称“席姐”,说是林森的远房姐姐,可我怎么看都觉得她的年纪只能是他的阿姨。

      回头问林森那谁啊?他坦言是他正处的对象,因为席梦云的老公很牛,她的生意几乎都依附在他身上,所以他知道她不可能离婚便也不可能对自己要求太多,感觉相处起来很轻松。
      “就当是找了个管零花钱还管工作的妈。”他这么说——我真想呸他“你跟你妈上床啊?”但是太恶心了,所以没能战胜自己的伦理情操说出口——席梦云倒真的成了他妈,给林森在公司里安排了一个闲闲无事却薪水夸张的肥差,平时帮他摆平各种大小麻烦,对他在外面风生水起的乱搞也不闻不问,甚至还能为他的混乱关系出谋划策。
      这就是人家的本事啊,林森换了好几船的女朋友,却从来不舍得换掉她,而在外人面前,席梦云和她老公更是神仙眷侣,一家三口美满得不行。

      拨通了她的电话后,事实证明席梦云就是“靠得住”三字的活体代言人,她听我说明时表现出的态度异常冷静,并打断我的话头用字正腔圆的京腔说:“细节等我到了医院再说。”
      接着,没等林森推出手术室,她就妆容精致地踩着高跟鞋大步走过来,对我第一句话是“别慌。”这言行举止一看就是大风大浪过来的人。

      她为林森办理了特等病房,刷卡时问我花了多少,她补给我,我摇摇头不要,然后她又问了一些细节,关于鱼雷的,就像我对警察说的一样,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也没有他的照片,更不清楚他的住址和他的职业,只能说说他的外貌特征。
      席梦云对我不满地皱起了眉头,但也没多说什么,叫我回家休息,这儿由她看着就好,我当然不会就这么走了。

      结果在病房里,她像个正室般坐在病床旁边,而我像个多余的人般远远站着,多看一眼还在昏睡的林森都好像在揩她男人的油,而且在她坚毅冷酷的面容之下,使得我连一颗眼泪都不敢再淌,因为林森现在不需要眼泪,他需要的是钢筋铁骨般屹立不倒的女人来照顾他。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室内只有点滴声和林森的呼吸声,我依着墙换了几个姿势站着直到双腿麻痒得打颤,这期间因为麻醉药没过去,林森只昏昏沉沉张开过两次眼,席梦云时不时瞟我一眼,终于忍不住又提到:“你回去吧。”
      明明知道我在这里什么也帮不上,却还是想等着林森意识清楚了能看见我就在身边,所以我坚定地摇头拒绝。
      她站起来,双手抱在胸前,鄙夷地冷哼了一声:“你留在这里也没用,只会让我看着碍眼。”

      往家走的路上我一直迎着冷风抹眼泪,痛恨自己的无能,没用就是没用,还不能给人说了?哭!矫情!我骂自己,但眼泪就是止不住。

      病床上的林森没了右臂,这刺目惊心的画面在我眼前挥之不去。

      做什么都挽回不了!我泪眼朦胧地盯着眼前滚滚车流,就算我现在跳上马路给大卡车撞死一百次,也什么都挽回不了,我好恨自己。

      5
      隔天傍晚洗漱完毕后我尽量把自己打扮得精神,买了一些探望的水果饮料又去了医院,却被告知林森已经办理了转院手续,追问送到哪里去了?小护士迷茫地摇摇头说不清楚。

      我提着沉甸甸的袋子,站在医院大门口发呆,近几天北京雾大,稍远一点儿的景象就是灰蒙蒙一片,湿滑的地面惹得许多人走起路来跟嫔妃进宫似的,一个个迈着小碎步,还是免不了滑倒了几个,各种国骂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因为我跟门神似地挡了道儿,几个低头冲上台阶的人撞上了我,大部分人头也不回地继续往里冲,直到有人发出“发什么呆呢!”“妈的!”的不悦斥声,才使我回过神来,走向马路招下一台出租车,对司机说:“去这附近最近的医院。”
      他就把我拉到了另一家医院,我丢了魂似地慢慢踱进门后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在大厅里环顾一圈,只觉得闹哄哄的,每一张人脸都扭曲可怖。

      我不抱希望地找咨询台问有没有叫林森的病人住进来?护士狐疑地打量我说,要去住院部的护士站问,但是病患信息是不能随便告诉非家属以外探视者的。
      于是我也不再纠缠,自己去了住院部悄悄挨个推门去看,还在一楼就被值班的护士质问后赶了出来。

      重新回到马路牙子边站着的我开始用手机查北京有多少家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单位内部医务室和社区卫生站等共计约有1935家,其中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保健院、卫生院合计约534家,三甲医院约48家——
      “我在干什么啊……”我喃喃自语地蹲在地上,双手扶着额头觉得好累,浑身脱力。

      身后有车在冲我鸣笛,一个糙老爷们儿冲我后背喊:“嘿!傻逼,干什么呢?”
      我旋即站起身来转过去冲他吼:“我他妈就是个傻逼!大傻逼!”然后就开始嚎哭,五大三粗能打能抗的京城爷们儿最怕的就是惹上中老年妇女,其次是不分男女老少的神经病人,他吓得不再吱声,调转方向盘麻溜儿从我旁边开过去了。

      我就继续装脑子有病站路上哭,吓得所有车辆都绕行,要搁平时的我——对一年轻小姑娘好像失恋似地装偶像剧女主角站路中间嚎啕妨碍交通——免不了要心中腹诽几句:真讨人嫌。这时候绝对有不少冷艳高贵的路人也在嫌弃我,但我顾不上了,什么都顾不上了,我想现在就这么哭到撒手人寰,就什么也不用去管了。

      6
      还有半个月就要飞多伦多,关于林森的事情,我没有跟鹿鸣讲,他在那边工作的同时还要适应新环境也很辛苦,从视频里看有几次忙得忘了刮胡子,看起来长大了一些。
      “老婆,你怎么瘦了这么多?”他担忧地皱起眉,然后又笑起来,“想我想的?”
      “嗯。”我点点头,又点点头,我是真的很想他。
      “快了。”他嘟起嘴啪叽亲了口屏幕,然后又很严肃地交待我要好好吃饭,不然应付不了时长半日多的国际航班。
      我乖顺地点点头,见视频里有人招呼他出活儿去,才坐下没多久,身上还被汗湿透的鹿鸣赶忙站了起来,结实的胸肌和腹部在白色的薄t恤下若隐若现,看来是真的长大了,等我再见他时,少年可能就是男人了。

      我关机前搜索了一下关于鱼雷的新闻,他的真名已经知道了,是警察打电话通知我的,他们顺着女人跳楼案的线索去找,意外发现鱼雷是个低调的毒贩,所以查封了他名下相关全部财产,现在正全国通缉中。

      他还没有被抓到。这件事让我一直心有余悸,为此我已经神经衰弱到在门边准备了一把扳手,每当敲门声响起,我都高声要求对方自报家门,一定把对方的声音分辨得清清楚楚了才开门,于是就能看见送快递的大哥、□□的大爷、收电费的阿姨一个个都站在门口匪夷所思地盯着我出神,可能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欠了高利贷。

      所以在这个艳阳高照天里,敲门声一响起,我的心就立刻落了一片灰霾,刚要冲到门边的电视柜上摸起扳手,就听到外面熟悉的嗓音在好像唱歌般叫着:“贝贝!唉,好贝贝,开开门哟。”
      明明知道是林森,但我拉开门的那瞬间还是好像看见了鹿鸣,因为他顶着一头黑色短发,刘海只是微微盖过眉毛。

      “你头发怎么了?”这么久没见面,我也没想到自己第一句招呼会这么不合时宜。
      他清瘦了一圈的脸非但不难看,反而和那没用发蜡抓过的简单发型特别搭,如果现在给他个双肩包背上,混在中学生里也不违和。
      “长长了,懒得补染,索性都剪了。”林森大方地露出整齐雪白的牙好像一只哈士奇般冲我笑,他现在看起来就和他读书时一个样儿。

      原来我的少年从来没有丢,只是——我看向他左手提着的行李袋,和右手边空荡荡的袖管——他丢了一条胳膊。我忍住喉头翻涌的酸楚,抱住他说:“你还知道回来找我。”
      “我不会弄丢你的地址。”他说。

      7
      林森和席梦云分手了,因为她造成了一场闹剧。
      她认定了落魄的林森再也离不开她,便用他的手机向别的女人们挨个下通牒,结果一群各种年龄层的女人都跑到病房里来闹,林森脚踏多船的艳事就这么在她们的相互对质和惊呼下被捅破——心碎的女人们……干脆一点儿的当场提出分手,退出了这拥挤的舞台;多情一点儿的还会又哭又求地要林森悬崖勒马跟她好好过日子;绝望一点儿的几乎爬上病床去要和林森同归于尽——然后她被只要能跟林森在一起一切无所谓的痴情一点儿的搏斗般拦阻了。
      整个场面热闹得堪比春节晚会,这一出争宠大戏估计将成为整个医院未来数年的谈资,最后成为一则恒久远的都市传说。

      我想起席梦云那冷漠的侧脸,原来她比我想象中要更在乎林森,只不过她在社会打滚数十载修炼出了把情欲暗藏胸间不外露的功夫,可惜行错一步棋,以为胜券在握干了傻事。
      “我觉得她对你是真心的。”其实我很欣赏她,忍不住为她叹息。

      “不,她只是寂寞,我也是。”林森坐在沙发里拿起茶几上的一瓶矿泉水,放在腿间夹着,用左手边拧瓶盖边说,“世界虽然这么大,其实我们都寂寞。”
      我看他半天拧不开,自然地拿过来帮他打开。
      他讪笑:“我现在成杨过了。”
      “你比他帅多了。”
      “可是我没有小龙女,他比我强。”
      不想再这样拿伤疤谈笑,我们又不是死到临头还幽默一把的美国人。于是我生硬地岔开话题:“小高来过。她问我你在不在我这儿,看你不在,她留了电话叫我有你消息就告诉她,看来她对你还是放不下。”
      他喝了一口水,淡淡地“哦。”了一声。

      因为不断有女人去住处找他,林森想躲来躲去不是个事儿,就干脆从家里拿了一些生活用品和存折证件等贵重物什来找我。

      “房子我已经退租了。”他往后一仰,伸展开一双大长腿,像个占地为王的流氓般痞里痞气地说,“你看你把我怎么安置吧。”

      8
      毕竟人类还没进化到能自我修复,林森那条胳膊是不可能再长回来了,但我至少能使他多长几斤肉,所以晚餐虽然只有两个人,我还是做了一桌子菜,雪菜煎豆腐、老干妈荷包蛋、小炒肉和老鸭汤,荷包蛋用锅铲切成一块块三角形、鸭肉也切成方形一口的大小,全都是用一把勺就能吃的菜式。

      “喂我。”左手拿着勺的林森冲我像嗷嗷待哺的小鸟一样张开嘴。
      “贱货,自己吃。”我嘴上这么说,筷子已经夹起一块肉塞进他嘴里。
      他满足地嚼了嚼,叹口气:“好吃啊。”然后就做出把女儿卖给了恶霸地主的老农民一样的姿态抹了抹不存在的眼泪,“可怜我这么好的闺女就要便宜给加拿大的小兔崽子了,这么好的手艺,以后怕是再也吃不着啰。”
      “呸,老娘也就给你做足了这几天,你以为我天天下厨房啊,烟熏火燎的还不给我的皮肤毁成黄脸婆了。”
      他又做作地叹口气,把眉毛曲成八字形道:“我遇到人生的一道坎了,等我想清楚了就走,不耽搁你起飞。”
      “去你的吧,少搁我这儿装可怜,又没赶你。”我心里微微发疼,但还是做出如往常般随意交谈的态度,“爱呆多久呆多久,钥匙留给你。”
      “娘娘走了,小的一人呆这儿有啥意思呢?守着深宫空孤寂呀。”他冲我挑起一边眉毛媚笑。
      “你妹!”我啐他,低头盯着手里的碗。

      笑你妹。我他妈就这一颗破破烂烂的心快把老娘疼死了。

      晚上我坚持要林森睡床,我睡沙发,他又开玩笑说现在的他这残缺的身体占不了多大地儿,“屁股有多大就坐多大椅!”他那边还在摇头晃脑呢,我这边已经垮下脸来看着他快哭出来,他见了我的模样赶紧闭上嘴,麻溜儿奔床上去了。

      关了灯后,我睡不着,也听见卧室里林森翻来覆去的声音,接着就听到靠近的脚步声,他蹲在我身边轻声唤:“贝贝,你睡着了吗?”
      我睁开眼,一开始看不太清楚,渐渐地才能描摹出他夜色中的轮廓,为什么这么像个孩子呢?

      我想起鹿鸣。我一直拿他当孩子,时不时捧着他的脸叹息“傻孩子”,而他也觉得我不在他身边的话,一个人什么都做不好,烧不开一壶水,走在平地也能摔一跤,是个蠢得开天辟地的孩子。
      后来我看到许多人管明明比他们年长的恋人、朋友、偶像叫“这孩子”、“那孩子”的,我才明白,越是爱一个人,越看他不可靠,就算皱纹爬上眼角,也永远是个孩子。

      “你陪我睡吧。”
      不等我回话,他又继续说:“我习惯有女人在身边了,睡不着。”
      他嘴角好像狐狸般笑起来,瞳孔里的光芒在过去好像黑夜繁星,现在却像几滴不愿融于湿润土地里的泪珠。

      我默不作声地下了沙发,由他牵着我的手去床上,他问我能不能抱一下?我依旧不出声,他就把左手搭在我身上,又笑了:“其实少一条手臂更方便在床上拥抱哦。”话虽如此,他始终和我保持着距离,没有靠上来。

      我在黑暗中盯着他问:“我帮你杀了董彬解恨吧?”
      他笑出声来,手掌在我身上拍了拍,“我啊,泡了她马子,名字我忘了,然后把艳照发到了他手机里。”
      一阵短暂的寂静后,我“噗嗤”笑出来,他也闷声闷气地咯咯直笑,俩人都怕在深夜里吵醒墙另一边的邻居,就把头缩在被子里,额头顶着额头像两个恶作剧成功的小鬼一样,憋着声音“嘿嘿哈哈”地直乐了好久。

      “那是你活该。”我抹掉笑出来的眼泪。
      “是啊是啊,我就是活该嘛。”他笑着靠了上来,终于把我揽进怀里,用他的单臂抱紧了我说,“哪个婊子也不能欺负我家贝贝。”
      我把头埋进他的脖颈里,哭湿了他的衣领和枕头。

      9
      接连数日过去后,林森从浴室里走出来,只穿着背心和短裤,他缺了一边胳膊的身体终于不再让我不敢直视,我拿着大毛巾走上去盖在他头上好像擦拭一只大狗的毛发般帮他擦干头发,这时候他就低头冲我笑,偶尔会说:“轻点儿,你跟我有仇啊。”
      然后,我拿发蜡帮他把头发抓起来——丫说他身残志坚,只要俊脸依旧就还是得捯饬的,不然给女同志造成多大损失——在他的调教下,我抓头发的技巧越来越好了,每回完了后都忍不住勾起他的下巴欣赏一番,感慨:“我可以帮鹿鸣抓头发了。”
      “得了吧,爷帅又没帅在头发,脸长得好看就是秃了都好看。”他拍开我的手,对着镜子顾影自怜地说。
      “哧——”我喷他,“鹿鸣也很帅,人家□□还比你年轻。”
      他回嘴:“看谁帅到最后!结婚的直男残得快!”

      我没跟鹿鸣实说林森现在跟我同居中,怕他人在异乡东想西想影响工作和生活,所以每次视频聊天的时候就把卧室门关上,有几次林森故意在屋外碰一下这里那里的发出声响,我都解释是电视,完了以后开门出去把他按在沙发里揍一顿。

      “你气色比前段时间好一些了。”鹿鸣有些欣慰的说。
      “是吗?”我有些惊讶地无意识抬手摸了摸脸,因为最不让人省心的那个主儿现在就在我身边蹦跶呢,所以我还以为自己憔悴了。

      关了电脑走出卧室,看见林森正坐在沙发里看电视,但他分明双眼失焦不知道在看着哪里。

      这些天我们同睡同起,一起去超市买菜买零食,看完了电影院所有上线的电影,喝过了星巴克全部口味的咖啡和茶,手牵手去宜家家居店里犯贱地在每一张沙发上压出个仅能维持半秒的屁股印儿,他总是在笑,哈哈大笑或是贱兮兮地微笑,可是一旦他独处,他就会面无表情地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好怕他想不开。

      在麦当劳里喝咖啡时,我表示特别喜欢它家咖啡色的马克杯,林森就打发我去买个玉米杯要外带,等我拿上来以后,他把玉米杯拿出来,然后又把喝光了的咖啡杯塞进牛皮纸袋子里,往怀里一揣就拉着还没反应过来的我淡定地迈步走出门去。
      然后我们就一路小跑,跑出好长一段路后才放慢脚步,他又大笑起来,我抚着狂跳的心脏骂他发什么神经——就算我以前是不良少女,我也没偷过东西,什么能做什么不能,我清楚得很——“老娘一辈子的清白就这么被你毁了!”
      “得了吧,怕什么?坏事都是我做的,和你没有关系。”他眯眼看我,半认真地说,“我想在死之前也试试看,明知道不能做却去做,会有什么后果。”
      他的话让我心跳得更快了,更加对他寸步不离。

      隔天早上,我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没有摸到他在身边,我立即惊醒过来,跳下床冲向客厅又看了眼厕所然后路过无人的厨房跑去阳台,见他站在大开的窗户前望着外面发呆,手里还拿着把我平时切菜的细刃刀。
      他就穿着背心长裤站在那儿,初冬冷风好像汹涌海浪般扑打在他身上掀起他的刘海,他嘴唇都已经冻得发白却也完全无知无觉般,就那么静静站在那儿。

      吓傻的我“哇!”地一声哭出来,他转过脸好像没事人一样神经兮兮地朝我笑了一下问:“贝贝,你哭什么?”
      我冲上去夺走他的刀远远扔开,然后发疯一样挥着一双手打他,嘴里骂骂咧咧:“让你他妈的装神经病!去你妈的神经病!你他妈真的想死你死远一些你别死在我看得见的地方!”
      “怎么了?怎么了?我只是想削个苹果吃。”他慌忙解释。
      北京人家在冬天经常为了保鲜而把成箱成袋的水果或蔬菜堆在阳台,那效果比冰箱还天然。但已经崩溃的我哪里会信他随口的胡扯:“你他妈大早上醒来吃水果你有病啊!”
      他抱住我,我推他,他更紧地抱我,嘴里好像哄孩子般一直在“嘘……”“嘘……”,这使我更加痛苦,明明应该是我保护他哄他的——

      明明是我间接害他变成这样的!

      为什么要回避这个事实,为什么不指着我骂出来都是我的错?为什么事到如今了还要这么温柔?——“你是不是想让我知道我欠你的?你到底想怎样你说啊!”他愈是温柔以待,我愈是无理取闹地撒起泼来,“你妹——林森——你丫就是来破坏我幸福的!你就是看不得我好,我这还怎么去加拿大?我还怎么放心撂你一人呆着,你想逼死我你直说啊!”
      我浑身的力气都使了出去,身体往下滑,他抱着我跪在地上,他身上和脸上都好冰凉。

      “如果你要死,麻烦你别让我知道,一定别让我知道你死了。”我的下巴压在他的肩膀上,双目紧闭恶狠狠地呢喃,“不然我会恨死你的,一辈子都恨你。”
      “嗯,嗯。”他的呼吸好深,一点也不紊乱,好稳。

      10
      又失眠了。我整宿整宿地睡不着,晚上也要开夜灯,盯着身边的林森,看尘埃在他的睫毛上起舞。
      我怕一旦我挪开视线,他就不见了。

      睡不着我就胡思乱想,想我跟林森小时候一起的事儿,想他说到自己最喜欢的动画片偶像是布雷斯塔警长,想起我们、墨墨、郑菲一起泡吧,他俩会扶着墙呕吐,而我和林森从来没醉过,又想起鹿鸣,他跟我描绘的未来那么美,那里好像是他出生的故乡,童话般的世界。

      躺在旁边的林森“哼哼”了两声,可能做梦了,他翻个身仰躺着,用左手摸了摸空落落的右手边,皱起了眉迷迷糊糊地说:“布雷斯塔……你……骗人……”
      我捂着嘴转过身蜷缩起来,怕胸腔里咚咚作响的心脏声会从嘴里钻出来把他吵醒。

      距离飞加拿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是我却一点实感也没有,好像其实我的日子已经决定了方向,就是陪着林森过,这样日复一日地帮他把湿嗒嗒的头发擦干,在他穿衣服时帮他系上扣子,不想做饭的时候俩人手牵手出去随便应付一下,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会相互提起对方小时候干的蠢事然后一起傻笑。

      当林森提醒我注意起飞的日期时,我才会心里一紧地想,时间太短了。我需要很多时间,多到足够我陪林森陪到腻,足够他变得厌恶我在身边,足够……足够他长出原来的手臂。

      我转过头看身边正窝在沙发里,把笔记本电脑放在腿上上网的林森,他在不断按着F5键,很明显在无聊地刷着网页。我问他:“一个人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吗?”
      “我不知道。我不可能。”他随口答了一句,顿了一会儿又转过脸来看着我郑重地回答,“你看我有那么多女朋友,其实我都不爱,一个也不。”

      11
      再次得知鱼雷的消息,竟然是他亲自打电话给我。

      他第一句说:“凌佩,别挂电话,我是快死的人了。”我才听下去。
      原来他在牢里,已经判了死刑。他十三岁跑到北京以后,跟父母早就断了联系,如今混成个死刑犯,思维保守的他们也不会情愿再认他。因为每个犯人都有探监和电话名额,他无亲无故的也不晓得能再找谁聊聊,就想起了我这个“妹子”。

      “妹子,你恨我吧?你肯定恨我。你不用出声,就听我说吧。”他说他的情人一直不理解他为何总是冷落她放她一人过日子,他没告诉她原本他是准备大干几票后就金盆洗手和情人结婚的,结果她竟然偷偷在外面养小白脸。
      “我本来可以杀了林森那小子的,因为当时我已经穷途末路,再搭上一条命也无所谓。”——他说情人死后,他就料定了警察会顺藤摸瓜把他找出来,早晚都是死路一条——“可是我没有,就是为了你。”
      他问:“你现在还和他在一起吗?”

      我不明所以地无意“咦?”了一声,慌忙回头看,林森还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呆着等我做好饭叫他,便故意把灶台上的火拧大好增加噪音做掩饰。
      “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妹子,丫应该有不少女朋友吧?不过哥帮你卸了条胳膊,烧了。这会儿他身边应该只剩你一个了。”说罢,他得意而又残酷地呵呵笑了几声,随后又沉下音说,“你的确也不可能跟他分,毕竟你们初中就在一块儿了。”
      我又疑惑了,但这次忍着没出声。

      “有件事你可能不知道,本来哥是想收了你的,那天我在校门口堵你,先是遇见了林森,我跟丫讲,等你长大了我想娶你做老婆,结果一向怕我怕得要死的丫竟然胆肥了跟老子说你是他的女朋友。我心说老子看上的女人抢你的就抢了,当时就把他带巷子里吓唬他要他跟你分手,他吓得都快尿裤子了还嘴硬说‘鱼雷哥,你不能抢我女朋友’……虽然长得像个娘们,但他也真算得上一条汉子。”
      他最后问我:“来探监吗?”
      “不。”我冷静地回答。
      他笑了一阵后说:“哥最后还是招你嫌了。好妹妹,永别了。”

      挂了电话后,我把灶台的火关上,看见锅里的菜都糊了,只好换了个锅切了三个西红柿临时弄了一道鸡蛋汤,然后把菜都端出去。

      吃饭时我望着正单手托着碗喝汤的林森,不自觉地脱口而出问:“要是我不走了呢?”
      他抬眼看我,然后放下碗冲我笑说:“那我们就结婚呗。”
      “你说笑呢?”
      “你说笑呢?”
      “是吧……”
      “我说笑呢。”他长出一口气,笑着重又端起汤碗喝起来。

      黄昏天空中有延绵如山群的火烧云,火红的霞光穿过窗户烧了进来,一寸寸地烧过我们桌下脚踏的地板,却带着冬季犹如海面般的凉意。它从墙面倾斜下来,爬过我们的脚面,越过了我们的身体又继续向前,好像时光。
      无论人世间此刻有多少或纷乱或较劲的心绪,是风平浪静还是轰轰烈烈,时光它依旧按部就班、缓缓爬行,无论我们向前看或是回头望,它总是遥不可及。

      12
      明天我就要走了,林森也整理好了行李,我把家门钥匙留给他,他接过去笑笑随手放在门口的电视柜上,也没说什么。

      我们之间的气氛整日都绷着,虽然相处方式没有变化,但双方似乎都有满腔的话语没有出口,这种欲说还休的空气让我愈来愈焦躁,时不时没有自觉地长叹口气,或者发出“啧啧”咂嘴的不耐声。

      吃过晚饭后,林森突然想去北京游乐园。
      他穿上黑色羊毛大衣就拉起我去了,到了以后才发现这个公园已经停止营业,里面许多树已经被连根挖走了,游乐机械倒还留着。因为没人守门,我们就径直走了进去。

      “咱们以前读书的时候来过好多次,还记得吗?不过是跟胖子他们一群人,从来就没咱俩单独来过。”他兴奋地牵着我的手说,“就这么关了好可惜呀。我出生时这游乐园就有了,还以为能带孙子来呢,果然这世上没什么永恒的东西啊。”他说话时有一阵阵白雾呵出来,叹气的时候更是好像有一串云朵停在了他的嘴边,“会老,会消失不见。”
      “能别在我面前装文艺青年吗?我头晕。”我打断他,伤感的气氛其实已经不需要他再添油加醋,我快闷死在北京的晚风中了。

      他便没头没脑地换了个话题:“咱俩要是生孩子,女娃就姓林,男娃还是姓凌,真省事儿。”
      “扯吧。”我眯起眼,“谁要给你生孩子啊,男孩儿遗传了你的色也就算了,要是女孩儿,情何以堪!”
      “那有什么,我俩的基因这么好,肯定是个万人迷,她想要哪个男的,还不是抛个媚眼的事儿。”
      “我跟鹿鸣也能生出妖孽好吗?”
      “哼。”

      在可以拍鬼片的黑乎乎公园里,就我们俩大活人绕了快大半圈了,他突然问我:“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吗?”
      “没能在对的时候遇见你?”
      “我们相遇得太早了。”

      他突然停住脚步,随着他回脸看我的动作,他身后的摩天轮竟然突然亮了一圈灯,并摇摇摆摆地转起来,周遭的废旧设施也渐次亮起灯来,天空好像嫌这样突然的场景还不足够浪漫似的,才十一月中竟然就开始往下坠落纷纷扬扬的雪花。

      我们都愣住了,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便用惯常的默契在双目对视中交流:我靠?什么情况!闹鬼了?——别瞎想!可能是有管理人在调试机器。
      那这个雪怎么解释?——要么是这附近有人在拍电影,人工降雪呢吧?

      我和林森就这么哑口无言地默默对视了一阵子,好像在等熄灯,但是那个摩天轮依旧特别正常地运转着,七彩霓虹灯光把雪花也染成一片片红尘味儿十足的礼花,在这么绚烂得如同偶像剧般的场景里,我们都感到非常尴尬。

      “你不觉得这气氛特别适合接吻吗?”

      他首先打破沉默就开了一个叫我一点儿也笑不出来的玩笑。一时间想不到什么话可以微笑着把他喷回去的我就憨厚地望着他,弄得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林森这小子可能以为我默认了,就一步跨上来抱住我,低头贴上来,我吓得紧闭双眼,却感到他在嘴唇附近刹住了,短促的呼吸忽远忽近地磨蹭着我的脸。
      微微睁开眼的我看见他正看着我,又贴上来,却亲吻了我的额头,然后是眉心和鼻尖,接着又亲了我的脸颊,然后把脸埋进我的头发里亲吻我的耳朵,我感到他的身体抖得厉害。
      最后他的嘴唇又在我唇边停留,因为我们都停止了动作所以好像这一刻时间也停止了摆动,直到我的皮肤都被他的呼吸湿润,林森才放弃地松开我,背冲着我好像赌气般大步朝前走。

      我突然间好像被亚马逊女战士附体一样,猛地追上去拽住他的衣袖迫使他转过来,踮起脚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然后推开他大声说:“朋友的吻。”
      他在飘雪中微张着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回去吧。”我擦过他身边朝前走。

      走了至少两百步,我才听见身后那大狗脚垫踩着地面小跑追上来的声音,他顺势从身后牵起我的手,感慨地叹道:“你就是个S啊,虐待狂。”
      “那就……别被我虐到啊。”
      “可能……做不到呢。”他苦笑,“难道我是被虐狂吗?”
      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没有看对方的脸。

      13
      最后一晚了——
      “最后一晚了。”林森在仅开着一盏台灯的卧室里对我说,“能脱了衣服让我抱着睡吗?”
      见我没反应,他讪笑着挠头,“果然是不能吗?亲都亲了。”
      “好啊。”我说。
      他顿住,震惊地看着我动手开始解衣扣,他赶忙仰起头一会儿又低下,以单手笨拙地脱毛衣和t恤。“我帮你吧。”我说完,帮他脱到只剩一条内裤。
      然后我只穿一身内衣站在他面前问:“还要脱吗?”
      “不用了。”他用并不含有情欲的眼神温柔而悲伤地触摸我的每一寸皮肤。

      他在床沿坐下,轻轻抚摸我大腿上的长疤问:“我是第一个看到的人吗”
      我双手捧起他的脸,点点头。
      他满足得像个吃饱了糖的小孩儿般冲我笑,然后拉着我的手钻进被子里。

      林森从背后抱着我,隔着发丝亲吻我的脖颈。
      “你要抱我吗?”我问。
      “抱着呢。”他说着,亲了我的后脑勺。
      “你他妈别太过分。”我咬着手指,憋着眼泪闷声说,“到底谁才是虐待狂啊,贱人。”
      “嗯。”他轻轻哼了一声,便不再出声。

      当他入睡后均匀的呼吸声渐起,我才咬着手指开始闷声哭泣,如果有可能我很想把自己撕成两半,一半给鹿鸣,一半还给林森,不知道还半个我给林森能不能还我欠下的债——
      我为自己和鹿鸣哭泣,因为我想象他一个人在加拿大没有我在身边,一定会贴墙蹲下抱住自己哭得撕心裂肺,他一定会像个迷路的小孩般在偌大的钢铁森林里无助又绝望地一遍遍喊我的名字。我对不起他,万万没想到,最先松开手的竟然是我——
      回不去了。现在的我,没法回到鹿鸣的身边。

      对不起。对不起!我一遍遍在心底呐喊。对不起。

      我抓紧搭在我身上的手,昏沉沉地想,我不走了。就告诉林森,我不走了。走不了啊。

      我们一起走吧,去哪里都行,别走漏风声,别让人找到我们,不对任何人负责,也不对这个世界负责,就让我们任性这一回吧,十年、二十年,或许到我们临终时,时光会原谅我们,我们可以手牵手去森林中或大海边等死,回顾我们这一生,发现其实没什么是大不了的,然后,让我们再抽最后一口烟。

      就这么决定吧。

      14
      如果不是手机闹铃狂响,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就这么睡着死去,用了很大的力气才终于睁开眼,我看到林森不见了,他的行李也并不意外的消失了。

      我捧着脸坐在床头发呆。直到身体冷得一哆嗦,我才起来穿衣服,铺床,刷牙,洗脸,梳头,化妆,穿上大衣,在屋里兜了一圈,见到餐桌上林森为我偷的咖啡杯,随手拿起来放进行李箱里,又坐回床上发呆,双手无意识地一直摩挲着床单。直到我再次站起来,拖着行李箱走出门去,我发现我竟然想不起来我之前做了什么?为什么站在门外?昨晚上发生了什么?昨天呢?前一天呢?
      我的记忆好像出现了视讯接收不良的故障,犹如电视屏幕上沙沙作响的雪花画面。

      上了出租车后,回过神来的我才注意到里面的广播电台正在循环播放想让我跳车的怀旧金曲:《滚滚红尘》,司机还好像耳背了似地开得特别大声。当我听到从儿时开始就熟悉的那个女音唱起“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干涩的眼睛又开始泛泪。
      如果说鹿鸣是我的劫数,那林森就是孽缘。

      不想被这首于我来说的催泪导弹虐到跳车窗,我戴上耳机摸出包里的手机,准备看鹿鸣离京前说是想他了就拿出来看一眼的视频,他在里面各种装可爱对我撒娇求我别忘记他不要变心什么的,总是能在我情绪低潮时给紧急治愈一下。
      然后我就看见了一条新的视频,画面是林森丫坐在我家洗手间里,日期显示的是今天早晨,狐疑地打开来,就看他正对着镜头搔首弄姿了半分钟后才开始说话。

      “贝贝,你醒了没有?哎哟,其实我也不知道你丫什么时候能看见这条视频。昨天晚上我给你的水里放了安眠药,因为你最近老失眠嘛,我怕你没精力上飞机……”他顿了一下,摸了摸下巴坏笑道,“你现在睡得跟被打了麻醉针一样死,爷要是趁机把你吃干抹尽了你都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怀的孕!哎!”他又顿了一下,装模作样地问:“你没睡过头吧?”
      然后他皱起眉很认真地说,“记得看完后把这条视频删掉,如果你想和你家小鹿弟弟幸福美满的话,因为我接下来要对你说的话可能有点不堪入目啊,本来这种事应该写封标个‘阅后即焚’的信给你,但是,你知道的。”他指了指自己的右边,耸耸肩。

      “记得我跟你从长沙回上海那一天吗?我当时其实想把你刮走,就跟鹿鸣说,你现在的状况很不好,他没能力让你好起来。只有我……我以为只有我……”他扬起下巴,抿了抿嘴后闭上眼,好像在回忆那画面般语气轻而缓地说,“可是,我看到你哄他,你们抱在一起,我当时就靠在门边看你们,我好像看到了许多年后的你们,又恍恍惚惚地觉得好像看到了许多年后的你跟我。哎,我觉得你们是多么幸福的一对儿,无论你们会变得多老,你们是贫穷是富裕,是会生病或是变得皱巴巴丑兮兮的,你们都会是幸福的一对儿。”

      他睁开眼,好像正透过屏幕直视我,似乎并没能组织好语言般有些语无伦次地说:“我没跟你打招呼就拿了一张你的照片,以后再也见不着了,留个念想,我最喜欢这张上面的你。你常常就是这样看我的,好像全无防备却又矛盾地带着点戒备的样子,有点像明明想亲近人又很警觉的猫。”说着,他晃了晃手里一张照片,那是鹿鸣当初在火车站抓拍的我,眼里全是来不及掩藏的真情。
      “有一天你也会淡忘我,可能十年,或许更久,但也或许不要十年,时间总是很残酷,我以前好害怕,现在却不是那么害怕了。曾经我多怕我的身边没有你,我看不见你。可是我现在怕你过得不好……见到你和鹿鸣在一起的样子,我不怕了。”

      接着他眼角看向一边,用并拢的食指和中指无意识地磨蹭着嘴唇,仿佛已经说完了全部的话般沉默了一会儿后,又犹犹豫豫地重新看向镜头。他说:“最后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吧,记得小时候我说要和你交换秘密吗?其实我是想你先告诉我一个,我就有勇气告诉你了,但结果我却一直没有告诉你,现在真的是最后了……那个,你小学的时候总是被男生们欺负,是因为他们喜欢落雁,但是她喜欢我,可是我跟她说,我喜欢的是你。”

      他说完笑起来,又好像怕吵醒当时还在睡觉的我,捂住了嘴巴,然后做出“嘘”的手势,冲我挤眉弄眼道:“你先别急着得意,因为这世上没什么恒古不变的事儿,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你了。”
      又沉默了一阵,他端起一张正经又深情的笑容,好像播音员一样字正腔圆地一字一顿地说:“贝贝,我不爱你。”
      他又说了一遍。

      “贝贝,我不爱你。”

      直到他说第三遍,眼泪就下来了,他拿手背蹭掉,又说,眼泪又流下来,最后他就笑着边哭边说,“贝贝,我不爱你。”
      这是从小到大,我第一次见到他落泪,还哭成这个熊样儿,一点儿都不优雅,怂得要命。

      我没去数他说了多少遍“贝贝,我不爱你。”之后,他才泪汪汪地比出个V手势说:“你是贝贝,你是凌佩,你一定会变成幸福的老太太。”然后他挥挥手,在片尾留下最后一句话,“希瑞赐予你力量。”
      我拔掉耳机,任凭幽怨女声唱的“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钻进我已经哭麻了的脑子里。

      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坐在后座,低着头捂嘴痛骂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大贱货:“谁他妈叫你爱我了?谁准你爱我了?我说可以了吗?去你妈的。去你的吧!林森,你妹的你丫好狠的心啊,你是想搞死我啊,死贱人,死林森,王八蛋,谁他妈求你爱我了?”

      没人知道我在这里哭,林森不知道,鹿鸣也不知道,车窗外匆匆流过的云和树知道,但它们不会懂,也不屑得懂,它们活得太久了,见过太多眼泪,几百年过后,曾经哭过笑过的人们早已灰飞烟灭,而它们还在看日新月异。
      在几千万年过后,云已不再是当初的云,树也不再是当初的树,唯有时光还在静静攀爬着新生命新情感轮番诞生的土地。
      在那新生小兽脚踏的地表下面,埋藏了多少千万年之后还在涌动的情爱,里面有我的、林森的、鹿鸣的、墨墨和郑菲的,大家的,好像金色的命脉,相互纠缠、延展,形成犹如轻声细语般的风声。

      爱依旧、痛依旧,恨依旧、悦依旧。
      人会老,树会枯,桥会塌,云会走。
      岁月不知愁滋味,真好。

  •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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