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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1
      时隔两年,终于回到亲爱的祖国母亲怀抱,刚在首都机场落地,我打开手机收到的第一条消息就是来自冯俊:佩佩,我要摆酒了,你来吗?
      “X!”我一个没忍住,爆了粗口,甚至都没去在意周围人群是否侧目,就像个女疯子一样边抖着脚边凶狠地戳着键盘,输入了满页的“操”后,感觉心里舒坦点了才删掉,也没想好真的要回什么——心里清楚或许不会回了——于是接着翻看其它的消息。

      “佩佩,小森今天会去接你机,注意哦XD——来自:郑菲。”

      还XD呢!X你妹。郑菲这个大嘴巴!都叫她不要告诉任何人了。我边想如果丫在我眼前,非抽她不可,边拖着行李箱往外走,倒不用去特意搜寻小森那货的身影就是了,因为当他出现时,那突兀的存在,会立刻被灰扑扑的路人给衬托出来。

      果然,只要顺着女人们视线的聚焦,就看见了,和过去一样没什么变化,依旧染着焦糖色头发的林森。他那高耸入云泛着反光、直叫女人嘴中“啧啧”作响双手抚胸惊艳的鼻梁上,架着Armani的墨镜,Dior的修身炭灰色小西装把他修长身姿勾勒得前凸后翘要哪儿有哪儿,如果我不知道他有七个老婆,这会儿铁定当他是个小骚GAY,更加验明了我心中“好男人都搅基”的真理。
      当他看见我,随即露出整齐雪白的玉米粒儿牙笑得如花绽放,迈出那双踩着Gucci皮鞋的大长腿,发出清脆的咯噔咯噔声走来时,惹得周边的女性们纷纷露出一副少女怀春貌,让我产生了一种丫踩着一大片湿嗒嗒的花蕊走向我的错觉。

      “贝贝!”他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喜欢管我叫贝贝。他来到我跟前,摘下眼镜,露出那张乍一看根本就是泷泽秀明的脸,“两年没见,想死我了。”说罢,他伸手过来一搂,边说着“让我香一口”边不等我反应,就“木啊——”一声,在我脸上印了个唇膏印子。
      我最恨涂唇膏的男人!但是,考虑到此时此刻,周边女人恨不得把眼珠子抠下来扔我一脸的份上,我虚荣做作地娇羞起来,“作死啊!讨厌。”
      “嗳!”林森这混蛋完全不会配合,嗷了一声后奋力往后一跃,托着下巴端详起来,认真地说,“行啊你,这趟日本留学都学什么去了?哪个学校把你这母夜叉给教得这么娇俏,还晓得‘雅蠛蝶’那一套了,人家要写感谢信!”

      “滚犊子!”
      “瞧瞧,两年没回国还真跟不上形势了,现在流行说‘翻滚吧!牛宝宝。’……”

      “得了吧你!”看他贫起来没完,我笑着骂了声“小贱人”后在他那纤腰上狠狠掐了一把。
      “哎哟,爷的肾!”他哀嚎一声,弯下腰去,唇红齿白的那张小脸作出的痛苦状,直看得周边的诸位路人姐姐们心疼得拧紧了眉头。
      “就你这没文化的小贱货,你要能知道你的肾长在哪儿,姐姐我——”刚想说“送你两iphone”,话没出口,林森在众目睽睽下突然抱紧了我。

      他贴着我的耳朵说话的那距离,真叫我怕他一个好玩咬上去。随着丫张嘴说话,那热气直挠得我痒痒得想发笑——
      “欢迎回来!”
      他语气诚挚得像在背台词,搞得我不好意思笑了。

      “嗯。”我用手轻拍他的后背,想起两年前一个人独自从这里起飞,那时候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在日本每天打两份工,累得跟狗一样,好不容易考上了樱美林大学,这如今却又稀里糊涂地回来了——又得知冯俊那王八蛋终于要结婚了——这,百感交集的我不禁幽幽叹口气说,“是啊,我回来了。”
      林森半天不说话,也不松开我,导致我长时间地沐浴在女同胞们仇恨的视线中。他身上的古龙水是清淡的海洋气味,我对男人用的香水品牌不甚了解,只觉得非常好闻,使我禁不住闭上眼幻想海浪在扑打我的脚尖。

      这时节,我在横滨打工时,常路过的那条街上的樱花树该开了吧?想到这儿,我鼻子一酸,但接着就被林森开口一句话拍散了全部的文艺情怀,“你啊,是不是胖了?”敢情丫抱着我这会儿一直在掂量呢!

      “去——”
      “我妈的——”他嬉皮笑脸地接下话,那贱样儿太过可爱,让我瞬间没了战斗力。
      “走,带姐吃饭去。饿死了。”我把行李箱顺手递给他,看他乖巧地接过去,满意地点点了头,微笑道,“我能吃下一头牛。”
      “这可是你说的。”他搂住我的肩膀,坏笑起来,“就怕你没胃口。”

      2
      去到停车场,我看见一台和林森妖孽气质全然不搭的冰白色Landrover,见他冲我耸耸肩又撇撇嘴,算是知道了——“这又是你丫哪个老婆送的?”我问,“出国前,我看人家送你mini,这才两年,你是做了什么把身价涨得比房价还快了?”
      “不是送我的,人家老公的,借我开开。”他冲我抛个媚眼,“跟我般配吗?合适的话,我去吹吹枕边风,让人家买给我。”
      “让谁买给你?老婆还是老公啊?”
      “噗!讨厌!”林森翘起兰花指戳了戳我,故意娘声娘气地说,“人家还是雏菊呐,没想卖。”

      我翻了翻白眼,没搭理他,自顾上了车等他坐在了驾驶位后问:“今天穿得跟新郎官儿似的,怎么要结婚也不早说一声?姐姐好给你准备厚礼呀。”
      “今天要去吃酒席。”林森拿手抹平了西装上的一道褶,发动了车子,“你也要去。”
      “谁啊?”我皱起眉,“怎么这么多人结婚?”
      “还谁结婚?”他不解地问我。
      “冯俊。”太久没用嘴说这名字,牙齿都有点陌生得发颤。
      林森一怔,咂嘴道:“那傻逼。”

      3
      冯俊是我第一个男朋友,同时也是我高中时的体育老师。

      那时候我不爱上体育课的长跑项目,总是以生理期为由请假,也不单是我,别的女生也这么干,但他偏偏有点跟我过不去,总找麻烦。

      “您也太关注我了吧!冯老师。是不是暗恋我?”当时我这么说是想挤兑他。
      没料想他回答:“是啊,的确是,你要不要成全我吧?”再后来,他说了一句特别耍流氓的话,“成了你的男朋友,我就知道你小样儿的生理周期了。”——我那时年少轻狂啊,觉得他这流氓耍得有点帅——就真答应了交往。

      其实他也没比我大多少,但衬着老师这一身份,显得我们之间特别“禁忌恋爱”似的,所以一直都是地下恋情,但是,在我妈那儿,他可是光明正大的未来女婿。
      别说,我这去德国打过工拯救过资本主义的妈就是开明,她不单承认了冯俊的身份,还安排我们同居在她的一套空房里,接着又双方见过亲家,首付贷款买了一套二环内的新房,空在那儿等我们结婚时再装修。

      我当时还是个高中生啊,这一转眼怎么就把后半辈子给敲定了呢?但是我转眼对上冯俊那张爷们味儿十足的俊脸,又觉得挺知足的,我就是一特没梦想的妞儿。

      没多久,我们之间的问题就出现了,冯俊是个健全成熟的大男人,到了夜里我们一张床睡觉,跟别人说啥也没发生——人家一定会掩嘴一笑——但我们是真的啥也没发生!
      冯俊是想发生点什么啊,他那狼爪子一搭过来就被我拍开了,我一直都坚持在床中间划一条三八线,各守各的国界,他想抱着我睡都没门儿!更别说,我在他面前常年衣冠楚楚,不曾给过他半点便宜了。

      也不是我特有处女情节,只是,我看着他的脸吧,俊是俊,但总觉得我们之间还没到“那一步”,本来跟他交往这件事儿就是稀里糊涂开始的,要问我多喜欢他?
      呃,我曾经特别老实地回答过他,如果冯俊跟我的青梅竹马林森一起掉进河里,我救谁?——林森啊!——林森不会游泳嘛!冯俊人高马大四肢健壮还需要我一弱女子去搭救啊?
      就这儿,导致他特别讨厌林森,但是想着跟我都同居了,这肉就在碗里,吃不吃迟早的事儿,也就不多计较。
      就不强迫我就范这一点来看,他倒是挺体贴,的确是个好男人。

      好男人,总是招人惦记的。

      冯俊跟他的兄弟常去的酒吧里的老板叫吴莎莎,快四十的女人,干瘦精明的样子,在冯俊跟我交往前,就一直明恋他,所以常背地里宣扬我是“臭不要脸”、“小三插足”。
      我见过她几次,当她看到冯俊时那眼神就像豺狼见到鸡、发情的母猫见了逗猫棒,她完全不拿我的存在当回事儿,就那么明目张胆赤裸裸地撩拨冯俊,一会儿摸摸他的脸,一会儿用腰蹭蹭他的大腿,时不时浪笑一声,那架势,就欠把“你来干嘛你来嘛”喊出来了。

      “她离过婚,生过一个小孩,一个女人照看个酒吧,挺苦的。”冯俊为吾莎莎说这话时,我不作声,也不瞪他,不出半分钟,他马上解释,“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说她吧,挺寂寞的,搞得脑子都有点问题了。真的!”他见我还不理他,一急就赌起咒来,“我就是要出轨也绝不会跟她!那真不如跟头猪。”
      他这话,我不信。

      我就不信任何人,包括我爹妈,小时候,他们在我面前秀恩爱,感天动地的,直到我爸出轨,我问他们“你们会离婚吗?”,那时候得到的还是信誓旦旦的“绝不会!”,最后还不是一拍两散。呵,人类太狡猾,说的话都作不得真。

      高中读完了,我就想照跟冯俊交往之前就定下的计划去日本读语言学校,接着考那边的大学。

      虽然就算他不高兴、要阻止,也不可能让我放弃,但我还是礼貌地问了下他的意见,结果他很大度地表示支持我一切决定,会在国内等我学成回来结婚。
      就这时候开始吧,我都拿他的话当听过了,就是,听、过、了。

      他跟吴莎莎之间的事儿,其实我心里是有准备的。

      刚到日本不足一周,我就收到冯俊的邮件,稀稀拉拉一大篇,全部看完了,我还得估摸一下,才知道他在说什么,总结出来就是,他在吴莎莎的酒吧里喝酒时被下了药,一觉醒来就跟吴莎莎睡过了,好死不死,她还怀上了。
      然后就是一些请求我原谅他的话。在邮件里并没有“分手”的字眼,是等我提吧?没出息的男人,捅你一刀子,却不愿意给个痛快的。

      我简单地回复了一封邮件,大意就是叫他联系我妈,把准备用来结婚的那房子卖了,把我妈出的那一份首付钱还给她,还有把跟我同居的屋子里所有属于他的东西都拿走,一针一线也别落下,别的就没什么了。

      跟冯俊就这么完了。

      睡过一张床的人,不可能没感情,但是我的确算不得太难过,眼泪是有,却不至于像许多失恋的人那样要死不活,相反,心里似乎松了口气,那感觉就像——本来心里就知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终于丢了——但毕竟还是有点心里堵得慌,因为毕竟,就算不属于自己,这东西也陪了自己许多个日夜。

      为了让自己尽快忘记他,好专注于日本的留学生活,我尽可能去想象吴莎莎把冯俊给上了的画面,同时还怀了他的孩子。这一来,我又禁不住想起自己曾经跟冯俊深吻过——这是我跟他之间做过最亲密、最像情侣的事儿——

      我就直犯恶心,终于跑去洗手间干呕。

      4
      林森把我送到家,让我先放下行李换身衣服。
      我掏出钥匙,捅了几次才送进锁眼儿,也不知道自己在忐忑什么,是怕冯俊像过去一样,坐在里面的沙发上看dvd,冲我一笑说“你回来了。”吗?

      终于打开门,屋子里没什么变化,可能妈来打扫过多次,窗帘换了,添了个书架,把我过去堆在沙发上的杂志给收拾了起来。我注意到,跟冯俊有关的东西,真的消失得干干净净,就像他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我想洗个澡。”我把包扔在沙发上,对林森说,“你看电视吧,等我一会儿。”
      “行啊,你快一点儿,头发就别洗了。”林森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最好带上一身换洗衣服,今晚可能回不来。”
      “什么意思?”我皱起眉,“他们难道不在北京办酒?”

      要结婚的是郝大伟和猫猫——当然女方真名不叫猫猫,但我还没跟她熟到知道真名的地步,以前一直就叫她这个网名。我听林森说完后,震惊地瞪大了眼,他理解地看着我,点了点头,“就是那个阿修罗和猫猫。”
      我立刻问:“那墨墨怎么办?”
      “能怎么办?郝大伟本来就只是在跟他玩暧昧,丫是正经的异性恋。”林森耸耸肩说,“本来我不想去,墨墨非要去。我怕他在现场搞出事故来,而且你也知道,他发起疯来,谁也架不住,所以你绝对要跟我一起去,他就听你的。”

      墨墨是个有抑郁症的gay,我的好姐妹。他某天走在街上看了一场露天搭台的表演,对那个叫“阿修罗”的主持人一见钟情,特没脸没皮地冲上去要了电话,那之后他央求我们陪他一来二去地勾搭人家,大家就成了朋友。
      知道气质阴郁、长得有点混血儿味道的帅哥阿修罗的真名叫郝大伟时,我和林森笑得仿佛要撒手人寰似的,墨墨当时气得眼泪都下来了,威胁我们再笑就要跳楼,当他去拉开窗户时,我才知道他是动了真情,这是天杀的真爱。他完了。

      只要事关郝大伟,墨墨什么都做得出。

      鉴于此,我火速地洗了澡,想要赶去救援,却在挑衣服时遇到了难题,我是不是该穿得漂亮点?抢抢新娘子的风头。猫猫那人太嚣张,如今终于拿下了郝大伟这块抢手肥肉,那鼻子还不得翘到天上去。
      但是我和林森那有人养的小白脸不一样,能花在服饰上的钱不多,于是没多少正装。本人在国内的衣服都购自H&M和zrar,全是基本款,没什么亮点。最后我叫林森打开行李箱,里面都是我在东京109里买的裙子,让他以毒辣的男性审美从里面挑一件来递我。

      他笑嘻嘻问:“干嘛?小骚货,你想抢新娘子风头?”
      “嗯,最好能骚到叫伟哥现场休妻的地步。”
      “给。”林森隔着卧室门塞进来一个购物袋,不知道他从哪儿变出来的。
      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chanel的春夏新品,嫩粉色镶着层层叠叠荷叶边的裙子。

      我从门缝里塞回去,叫道:“你丫偷的哪个老婆的衣服?我不敢穿!穿坏了我赔不起。”
      “让你穿就穿吧!哪儿那么多说的。快一点儿。赶时间!”
      见林森又塞回来,我心说这好意难拒了,穿起来!感受一下大牌跟皮肤摩擦起来是否有别样的快感,嗯,腰身非常合适,质料很舒服,除此之外跟普通衣服比起来也没啥特别。

      我走出来时,林森双眼一亮,惹得我不禁得意起来,摆出个叉腰的pose问:“小子,看看姑奶奶是不是美得惊心动魄?”
      结果这货一句话差点没让我抬脚踢死他,林森摸了摸鼻子,笑眯眯道:“别说,人要衣裳马靠鞍,终于有个人样儿了。”
      接着,他又给我一双miumiu的正红色露趾高跟鞋,鞋头一对反着光的蝴蝶结实在喜庆,我穿上以后,再挽起身边穿着正装的林森,耳边简直真真切切能听到婚礼进行曲那“当——当当当——”了。

      “成了!咱们杀去天津吧。”
      林森说话间那一挥手的架势,仿佛身后有千军万马正欲上阵杀敌似的。

      5
      上了京津高速,林森突然问我:“你要去冯俊的婚礼吗?”
      “我傻啊。”我望着车窗外,“去给他送红包?”
      “送啊,我陪你去。”林森咯咯咯笑了一阵,又困惑地说,“孩子都生下来了,才想起办婚礼酒席啊?丫有毛病。”
      我没接话,车子里好一阵寂静。

      “伟哥不是北京人吗?怎么跑天津去了?猫猫是天津人?”我没话找话地问,其实我管他们在哪儿。
      “猫猫应该是东北的吧,好像是在北京买不起房,所以他们准备暂时定居天津,在那儿开个酒吧赚钱吧。”
      “酒吧?”我皱起眉头,拿食指戳了戳林森的手臂,好像发现天大的秘密般小声说,“嗳,你发现没有?我发现贱女人的名字多是重名儿的,你看,莎莎、猫猫,是不是?”
      林森“噗”地笑出来:“猫猫又不是真名。她真名叫……呃,什么来的?”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总算是到了目的地。

      6
      这是一家三层楼的普通海鲜酒店,一层是大厅,门口布置得红彤彤的,满地炸过的鞭炮渣滓。迎宾小姐双眼死死扒在林森的脸上,向提出问询的我说明酒席在三楼。我和林森俩人相视贱贱一笑:哟,原来没有包场啊,这和向来表现得财大气粗的猫猫姐的风格不是很吻合呀。

      去到三楼,迎面见到的就是一玻璃牌子,里面镶嵌着恭祝词,郝大伟和陈静百年好合什么的。我和林森又相视一笑,原来叫陈静啊,这略通俗的名儿的确不太好记。
      我们一人封了个红包交给了镇守在门口、不晓得是谁家里人的阿姨后,往大厅里走,里面坐满了人,非常喧哗,我没具体去数,但十张桌子是有了。在正前方的红色小台面上站着个拿着小本本跟那儿翻的主持人,新郎新娘还没登场,我扫了眼桌上寥寥几碟凉菜,判断出我和林森还不算迟到。

      “佩佩!小森!”叫我们的是郑菲,两年没见,那干巴巴的丫头如今也跨入了“微胖界”,比起她那一身依旧没什么品位的穿着,最叫我咂舌的是她竟烫着我最鄙夷的大妈卷卷头,待会儿绝对要好好引导一下她那走上歧途的审美!
      随着她这爽朗的一嗓子,在座的人们纷纷将视线投过来,在见到我们后,就没再收回去,直目送到我们落座为止。

      我们和墨墨、郑菲一桌,墨墨以前就很瘦,他现在更是瘦得脱了形,顺直长发下的脸苍白得发青,眉间全是愁云惨雾,因为心情郁闷的缘故吧,下巴上长了好些痘痘,叫人心疼。他抬眼看我,幽幽地道了声:“佩佩,你总算回来了。”
      我想先安慰他几句,却被坐桌对面的一大叔抢了话,他满面红光地盯着我笑,“这位美女叫什么名字啊?是谁的亲戚朋友?”

      我礼貌地笑了笑,匆匆回答:“我叫凌佩,谈不上谁的朋友,就是跟大伟他们认识而已。”
      “我是大伟的表哥!美女可以叫我大龙,今天有缘坐在一桌,咱们交个朋友呗?”他边说着,往自己眼前的杯子里倒了大半杯红酒就要递过来,“来,先干一杯!”
      原来是郝大伟的表哥,那年纪应该不大,就是看着显老。我皱起眉,特别不喜欢男人开口闭口“美女美女”地叫,太油太轻浮,尤其眼前这个大龙,肥腻得能叫大部分女人倒胃口。

      林森抬手凭空挡了挡说:“不好意思啊,我们家凌佩刚下飞机,这会正晕呢。”他那眉眼笑起来,好看得直叫同桌的女人恨不能扑上来把他的脸舔一圈。
      “怎么?你们是男女朋友?”大龙一愣。

      “嗳。”正往嘴里塞花生米的郑菲也追问,“佩佩,你们一块儿了?怎么没听说。”
      她这缺心眼还跟以前一样不会看情势、尽拆台!我白她一眼,把花生米碟子往她跟前一推,“吃你的吧!”
      这时候,场内突然一阵喧闹,原来是新郎新娘出来了。

      7
      猫猫以前是野模,所以才跟做户外主持的郝大伟勾搭上。我是没少见过她因为工作而穿婚纱的照片,即使是最劣质的影楼水准图,那也比她现在这一身红装好看,是哪个跟她有世仇的化妆师给她上的妆,本来就尖酸刻薄的脸,点缀上那么两大坨腮红,看着跟封建社会时在大宅院里被冷落的大房太太似的!

      再看郝大伟,怎么说也是曾经颠倒一众纯真少女的帅哥一枚——虽然十万分自恋的他不会允许自己发福变残,现在这张仿佛混血儿般的俊脸也没变多少——但是,我怀疑国内的造型师吧,有个暗地里进行的“毁人不倦竞技赛”,拼尽全力把世间还算五官端正的男女往土丑挫里整。
      他已经不再是中长发型,而是留了个圆寸头,虽然突出了他颇为立体的轮廓,但同时也让脸上那两朵胭脂更加违和可笑——我真想知道给他和猫猫化妆的人究竟是何许人也?——这么迷恋高原红赶紧去西藏定居吧大师!
      他穿着一身明显租借来的白色西服,在关节处都有淡黄色的摩擦印记。从他脸上疲惫不耐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他是很嫌弃自己这身衣服的。那是自然,他过去好歹打扮挺潮的,买双鞋都非要从淘宝上指定了款式找人上香港代购。

      我和林森又免不了四目相交,脸上写满惋惜:所以说,人不能结婚呐。瞅瞅。

      他们在台上做了一番如何相识又如何相爱的演讲——那故事说得真假参半吧——说到动情处,猫猫还抹了抹眼泪,惹得我们这一桌两个小姑娘也哭了,羞答答地扫了好几眼正发呆的林森。

      长篇大论结束了以后呢,这对夫妻就开始一桌桌敬酒了,他们来到我们这桌时,见到我也在,明显吃了一惊,郝大伟似乎想说点什么,猫猫拽了他一把,就朝我笑着点点头道:“哟,佩佩回来了,越来越漂亮了。”
      “哪有猫猫姐漂亮,新娘子都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哦。”我也回以微笑,“我这可不就是为了给你跟伟哥送红包,披星戴月地赶来呀。”
      像我们这一辈大的人都知道“伟哥”是不太好听的词儿,郝大伟见我两年没见,还跟以前似地调侃他,脸色顿时不太好看。

      猫猫到底是将满三十要奔四的女人,非常沉得住气,她不再看我,而是居高临下地仰着下巴环视整桌人,清了清嗓子,似要开始一番新的演讲,大家于是也很给面子地把眼睛齐刷刷奉献给她,手下的筷子却依旧朝着离自己最近的菜伸过去。

      “这一桌坐的各位都是我猫猫心里最重要的朋友。”
      听到这儿,我和林森缩了缩脖子,都禁不住心里一个寒颤:我们好象跟你不熟吧?

      她继续启合着猩红的唇,“我呢,实在是不想再抛头露面地在外边奔波了,才突然决定和我们家阿伟结婚。”说到这儿,她适时地重重叹了一口气,“唉——哪个女人不向往安定平静的生活呢?”
      她是那种没有签约公司的模特,自己一个人在外跟着别人公司走几个场子拿几张票子,遇到内衣走场的时候多拿几张——真正靠青春吃饭。十六岁辍学入了行,满心向往,就一路向往到现在,才发现自己能走的场子越来越少,脸上的粉底越来越厚,终于没有地方再需要一个近三十的野模了——

      “还好,我还算有点积蓄,唉。”猫猫就这么一路叹气着一路说下去,“就这么着吧,唉,我呢,终于打好了主意,要开一间酒吧,唉,就这么拿出了全部的钱……”
      说是自己辛辛苦苦存下来的积蓄,其实认识她的人都知道,走场的那点零头满足不了一个青春女孩的需要,猫猫不到十八岁时就慷慨就义般投入了虽然秃顶但富得流油的广告商怀抱,凡事都是一回生二回熟,等到第N次,已经是迫不及待且明码标价了。

      “开酒吧了啊?好好好。”大龙搁下筷子挥舞起一双手,颇具带头意义般鼓起掌来。结果只有郑菲稍显好心地配合了一下,还不是双手——她右手拿着筷子四处搜刮山珍海味,左手在大腿上噼啪作响——非常没有诚意。
      即使如此,猫猫却也能如同巨星一般风采十足地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又继续说下去。

      “我呢,给酒吧取了个名字——”说到这儿,猫猫意味深长地拖拉着尾音,“叫——蔚蓝猫吧。”然后一脸“相信大家一定能听出其中端倪来”的表情,环顾了一圈却发现没有人接腔,一时间沉默了。
      大龙再一次配合地起哄,“哎呀,哎呀,是什么意思呢?”这一次,郑菲没有再附和,她正激情澎湃地干上了王八汤。

      终于有人回应了自己,猫猫面上又挂回了笑意,身子软绵绵地往右手边的郝大伟歪了过去,攀着他的手臂,笑得那叫一个“你懂我懂大家懂”的模样,也不解释了。
      我稍微有点紧张地望了一眼墨墨,见他那张线条流畅的侧脸没有任何表情,眼睛直直地也不知道看着哪个方向,这比他愤怒或悲伤的脸要来得更让我感到害怕。

      “其实呢。”猫猫似乎想起了此番讲话的要点,就是炫耀自己的胜利。她又来一声叹息,“唉,大家想来都或多或少有点知道,我家的阿伟在外边挺受欢迎的,尤其是一些年纪轻轻的小女生特别不知羞……”说到这里,猫猫再一次做出无意的样子环视一圈,瞪到我的时候,还万分骄傲地扬起了脸,拿鼻孔示人。
      我相信,她似乎是听说了曾经郝大伟放话在三个月内拿下我,结果追了我一个月,碰了一鼻子灰——的相反版本——我是如何苦恋、威逼、□□他而不得的三俗故事。
      郝大伟应该尽情发挥了他的想象力,向她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过程。
      否则,她何以会用这种“怀上龙胎的皇后”的得志眼神,看我像看“横死冷宫里连尸体都臭掉的过气嫔妃”呢?

      “我家阿伟平时待人就很温柔,恐怕让不少人误会了,还以为他对她有意思。”当猫猫的眼睛扫到墨墨的时候,神情发生了变化,眼神里夹杂着不解与不屑、以及厌恶和自豪。
      不用猜了,我知道一定是“天上天下唯我最自恋”的郝大伟为了突显自己如何如何有魅力,连男人都能征服——就一半真、一半假,添油加醋、锦上添花地把墨墨喜欢他的事跟这女人说了——
      这时候,我不敢再去看墨墨的脸色。

      “我今天说这番话,其实就想各位帮个忙,平时再撞见了有人说起我家阿伟的那些事儿,千万要为他辟谣,毕竟他现在是个有妇之夫了。”
      猫猫往下又絮絮叨叨说了什么我没再注意听,相信桌上其他人也没在听,林森更是故意频频为我夹菜,大声说着“来来,快吃,虽然不好吃,但凉了就更难吃了。”
      她见再呆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就拉着郝大伟走开了,临走前还不忘朝着墨墨的方向冷哼一声。

      再接下来场面就混乱了,三杯酒下肚的人们满场飞、四处蹿,不认识的人也能抱头一起笑一起吐,坐我对面的大龙几次三番过来搭讪,都让林森给拦了。我拉着郑菲嘘寒问暖假装自己忙着跟人说话,只可惜这没出息的东西只顾着吃喝,想把红包的本给吃回来,不太有空搭理我。
      我只好去关心墨墨,可是问他什么,他都只会点头摇头,一口东西也不吃,脸色由青转灰愈来愈难看,好像随时会一口气上不来死过去。我忍不住怪他:“你说你这是何苦,明知道自己会不舒服,还来,自作孽。”
      他牵起嘴角,凄厉地笑了笑。

      8
      散了席已经是深夜,林森喝了些酒,不想开夜车,他原本就打算反正都来了,明天在天津市内逛逛,吃点狗不理包子、买些大麻花什么的,所以早就在酒店附近订了房间。
      郑菲嚷嚷着要续摊,去k歌喝酒吃宵夜什么的,林森看墨墨一副铁定今夜无眠的样子也就同意了,但是我太累,就没跟去。

      他们前脚刚走,我正在房间里准备淋浴时听到敲门声,想着可能是林森吧,也没从猫眼里看一眼就大咧咧拉开了门,却是大龙!
      他浑身酒气地撞进来,把门一甩,满是血丝的双眼死死盯着我,边打嗝边说:“美女,跟你……你、借个厕所。”

      搞什么笑?一大老爷们儿晚上跑一根本不熟的小姑娘房里借厕所!我顿时就火了,退后一步吼道,“不借!你一爷们儿,自个儿找个没人的地方方便去。出去!”
      结果他迈前一步,挥起他一双蒲扇大的手笑起来:“美女还挺凶,我偏不出去,今晚,我要睡、睡在这里。你、你也别装纯,我晓得你是什么人,咱们一块儿睡。”他断断续续说完这段话后,就张开双手做出拥抱状扑过来。

      慌张中,我躲进了浴室,把门从里面反锁,听得他在外面擂门,嘴里污言秽语。
      正琢磨着该怎么办时,我发觉自己双手抖得厉害,倒不是因为害怕,多半是因为羞愤:姑奶奶到底是哪儿表现不得当,让这么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觉得他能有机会了?

      想要打手机求助,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裙子没有口袋,手机在手包里!而手包在门外的茶几上!就像为了回应我此刻强烈的渴求似的,我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

      不知算是喜剧还是悲剧的一幕发生了,手机响了一阵,大龙竟然翻开包去接听!

      我就这么绝望地拿头抵着门,听到外面传来他粗哑的嗓音:“喂喂,谁啊?——冯俊?——我是谁?你管老子是谁?啊?找凌佩?你谁啊!老子?老子是她老公!”
      等他挂断电话,我觉得自己可以死在这扇门里面了。

      让我能挣扎着抬起头来的是大龙正要继续擂门时,传来的敲门声,还有林森那清清爽爽的嗓音,“贝贝,贝贝,开门呐……贝贝?贝贝哟贝贝,我的好贝贝。”——最后那句,他用唱的。

      这白痴。我快死在这儿了,还跟那儿墨迹,踹门进啊!

      “贝贝,你怎么了呀?贝贝?”他还在那一声接一声地叫着,我在这昏暗的浴室里,朦朦胧胧地听着。
      恍惚间,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儿,那时候,林森也是这样一声声叫我。

      在学校的天台上,我蹲在那儿哭。班上最受欢迎的男孩儿林森默不作声地出现在我身前,盯着看了会儿后蹲下身子问我:“贝贝,你是叫凌贝贝吧?贝贝,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哭呀?”他叫我名字的时候好像在唱歌——
      “贝贝,贝贝你的裙子里藏着什么秘密?”

  • 作者有话要说:  你是漆黑海面上燃烧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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