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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自从进了八月,萁州县一连下了六场雨。

      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不过萁州地处南方炎热之地,这么几场雨下来,也就是稍稍驱散了几分暑意而已。

      沈期脚刚迈门里,就得到坐在绣塌上的姐姐一个白眼。

      “一个时辰前就叫人喊你了,怎么现在才来。”

      沈云儿有些生气,气自己的弟弟脑袋不灵光。

      刚才家中的男主人来她这里吃饭,作为萁州县令的小妾,沈云儿每日午膳只有两荤四素六道菜,可若是和男主人一起吃饭,便能按照男主人的份例来,菜品数量比平日多了一倍不止。

      更何况,刚刚男主人还带来了城中徐记的桂花鸭。桂花鸭只在秋季供应,一天只有二十只,平日里有钱都没地方买。

      本想着叫他跟着沾光吃点好东西,可没想到这个臭小子磨磨蹭蹭这么久才来。一桌子的好菜,现在只剩菜汤子了。

      沈期只当不知道沈云儿在气恼,跑到沈云儿的身边,抱住她的胳膊轻摇了两下。

      “姐姐,真的没吃的了吗?”

      “一天天就知道吃,一点出息都没有。”
      沈云儿伸出手指,在沈期的脑袋上戳出一个红印,招呼丫鬟把特地给他留的半只桂花鸭端了上来。

      桂花鸭是徐记酒楼的招牌菜,摘取八月的桂花,洗干净后拌入蜜糖,将其塞进宰杀好的鸭子肚子中。
      鸭子的选取有讲究,不能太肥也不能太瘦,肥了吃起来未免有些腻,而瘦鸭子又啃不着几块肉。
      在鸭子的表皮涂抹上秘制的酱料,腌制一个时辰,然后放在陶缸里用梨木烤。
      如此烤出来的鸭子,就兼具咸香和蜜香两种滋味。

      沈期左手一只鸭腿,右手一只鸭脖,啃得满脸都是酱渍,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狼狈不堪。
      唉!沈期心里长叹一口气,瞧瞧这世道,把孩子都逼成什么样子。从前,就算再饿的时候,他也没这样不讲究地吃过饭。

      沈期从小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长大。
      为了以后能过上好日子,他拼了命地学习,最后考上了所在省份的一所双一流高校,成了一名汉语言专业生。

      他的大学生活原本过得有滋有味的,可谁能想到,有一天在路上好端端地走着呢,竟遇到了有人跳楼。
      那人从楼顶一跃而下,正好砸在了他脑袋上,再醒来时,他就成了一个五岁的古代小娃。

      小娃同样叫沈期,和他姐姐沈云儿是萁州县上溪村人氏。

      小沈期出生的时候,他娘难产死掉了。
      过了两年,他爹在去县里赶集的路上,遇到一帮混混,被捅了两刀,也没了。
      小沈期的叔叔伯伯都认为他是个克父克母的煞星,没有一家愿管他,幸亏有个好姐姐,不离不弃地把他拉扯大。

      去年的时候,姐姐沈云儿在小河边洗衣服,正遇上同友人游玩的萁州县令陆行之。

      沈云儿本就青春貌美,陆行之也是个自诩风流实则花心滥情的人物。此情此景,让陆行之不免想到了春秋时期范蠡初遇西施,一时心动之下,就要把沈云儿带入府中,纳为妾室。

      沈云儿一个年轻弱女子,带着年幼的弟弟,日子过得不容易,既得贵人青眼,哪有拒绝的道理,便兴冲冲地带着弟弟进了县令的后院。

      自进了府中,沈云儿颇为受宠,不到三个月,就怀了孩子,十个月后,生下了陆行之的长子陆显,从此在后宅地位稳如泰山。

      沈云儿怀孕中期的时候,身体十分不好,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没有心力看顾沈期,沈期又恰好发了高热,下人没注意到,于是乎,原来的小娃就这么没了。

      沈云儿不知道这件事,只以为现在的沈期还是她弟弟。

      沈期把碗中的桂花鸭吃了个精光,又喝了半盏温热的茶水,这才停下。

      刚刚他光顾着吃,没仔细看,等吃完了才发现整个屋子里的主子只沈云儿一个人,下人更是没有几个。
      这样的情景不多见,自从她生了府中唯一的男嗣,日常起居总会围着一大堆的丫鬟婆子。

      “小外甥被抱出去玩了?”
      沈期的话音刚落,一个身穿青色锦袍的年青男子抱着襁褓里的小婴儿进了屋子,身后还跟着呼啦啦一群下人。
      这便是萁州县令陆行之。

      陆行之把婴儿交给身旁的奶娘,向前走了两步坐在绣塌上,喝了一口沈云儿递过来的茶。
      伸手敲敲沈期的脑袋,陆行之笑道:“只顾着问小外甥,都不知道问问你姐夫去哪儿了吗?”

      沈期没有起身行礼,他和陆行之关系亲近,向来没有那么多规矩,“前几日下雨,还以为姐夫在外面忙着防汛的事情。”

      陆行之回想着这几日,那真是忙得脚不沾地,累得要死,但幸好没出什么岔子。
      “秋日里虽然也有雨水,但倒形不成洪汛,就是有些影响秋收,倒是几日不见,也不知让你背的东西你背了吗。”

      “啊?怎么一见面就要考背诵呀。”
      沈期面上一幅苦恼的样子,心里则快速地把上次陆行之教导的《千字文》中的句子过了两遍。

      他早已将整本书背的滚瓜烂熟,但在陆行之的面前,却仍旧装作一幅什么都不会的样子。

      世上大多数人多有卖弄自己的知识,给其他人当老师的习惯,陆行之也不例外。
      只要是老师,就没有一个不喜欢那些既聪明又勤奋自律的学生。
      但往往更让老师费心的,却是那些聪明机灵爱偷懒,需要人监督的孩子。

      陆行之不管沈期愿不愿意接受考试,自起了个头。
      “易輶攸畏,属耳垣墙,就从这儿开始吧。”

      沈期站直身体,挺起胸膛,接着陆行之的话头往下背。

      “易輶攸畏,属耳垣墙。
      具膳餐饭,适口充肠……”

      往后背了差不多八十个字,就有些磕磕巴巴地了,还差个两句,就把陆行之上次教的东西全背完了。

      “笺牒简要,顾答审详。骸……”

      沈期没再继续往下背,一双大眼睛向陆行之发出求助的信号。

      “姐夫提醒我一下,我记不得了。”

      “骸垢想浴,执热愿凉。”陆行之抬起手,在沈期脑袋上弹了两个脑瓜崩,“你这臭小子,没人监督,就不肯认真背书。”

      沈期捂住脑袋,不好意思地笑笑。

      沈云儿在一旁听到这话,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可不是吗,这几日我每次喊他背书,他总是翻两下就跑出去玩了,还说自己会背了,现在可是被揭穿了吧。还是夫君有威严,能管住他。”
        这话听着像是在说沈期不努力又玩玩,却里里外外透露着亲近。
      “唉,就这样的水平还吹牛说要考状元,我看呐,连个小小的童生都考不上。”

      “谁说的,我一定能考上状元。”
      沈期不满姐姐的调笑,他扯扯陆行之的袖子。
      “姐夫,你再多教我几个字!”

      “好,那我再多教你几个字。”陆行之摸摸沈期额头上被弹出的红印,“咱们这回可得好好学,以后考个状元,证明给你姐姐看!”

      陆行之已经二十八岁,早已娶了嫡妻,沈云儿只是他的小妾。
      严格说起来,沈期根本没资格叫他姐夫,但陆行之喜欢沈期,便从来不计较这些规矩。

      陆行之本是京中重臣家里的子弟,天生机敏聪颖,读书过目不忘,是个真正的才子。但自古以来的才子总有一点毛病,就是有些风流浪荡,家中已有满屋子的姬妾,却仍旧喜欢逛秦楼楚馆。

      不过这一切却在直到沈云儿进府,准确地说是她生下陆行之唯一的儿子后有了转变。

      陆行之不是第一次当父亲,他已经有两个嫡女一个庶女,但却没有儿子。
      眼看着再过两年就到而立之年了,心中未免有些着急。
      沈云儿的肚子月份大了后,叫大夫来把脉,说怀的是个男孩。
      这可把陆行之高兴坏了,整日盼着孩子出生。

      可这孩子还在娘胎里未出生,他满腔父爱无处宣泄,就移情到了当时刚满五岁的沈期身上。
      陆行之待沈期是真的用心,不仅关注他的一应生活用度,还时刻监督他学习。
      因着自己公务繁忙,没太时间教他读书,曾想请夫子来府中教他,又怕他一个人学习太过孤独,于是打算把他送到县里最好的学堂里读书。
      目前县里最好的学堂是胡夫子的学堂,他教出的学生前去考试,最差最差也是个秀才。

      中秋过后,陆行之寻了一个休沐的日子,亲自带沈期去学堂拜访胡夫子。

      胡夫子四十出头,在十几年前就取得了举人的功名。
      按理说,三十岁的男人正值壮年,大多数都会继续科考。就算不愿科考,也能运作一下,谋得个一官半职。
      可胡夫子运气不好,刚得了举人的功名,准备继续考进士的时候,父亲突然过世,不得不守孝三年。
      出了孝后,母亲却过世了,又耽搁了三年。
      六年孝期过后,家中独子和小伙伴出外游玩,掉入水中淹死了。
      连着三个至亲离世,胡夫子痛彻心扉,再无进取之意,在老家萁州县开了个学堂,教些学生读书识字。

      胡夫子选学生是有着自己的一套标准。
      第一便是要家境富裕。
      并非是胡夫子看人下菜碟,只是科举考试是一件极耗钱财的事情,没有家底完全不能供一个读书人完成学业。胡夫子看不得有人半途而废,便索性一开始便将那些家中境况差的排除在外。
      第二是要求学生聪明机灵。
      每个想要拜入胡夫子门下的学生,都必须经他考较一番,过了考较,他才会收入门下。若是没通过的,就算他家中再如何富裕,也不会收下做学生。虽说孔老夫子要求有教无类,可胡夫子也没有心思教导那些过于蠢笨的孩子。若是个说了一个句子,翻来覆去讲也听不明白,那也实在令人窝心。

      沈期的姐夫是本县父母官,就算再差,胡夫子也会给县令一个面子,所以此次考较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
      但沈期觉得自己不会是个差生。

      胡夫子的家明显不像县衙一样大气宽敞,但却处处透露着书香门第的雅致。
      沈期跟着徐行之到的时候,胡夫子正站在待客厅等着。
      见到陆行之,胡夫子先作揖行礼。陆行之没有受他的礼,疾走两步,拦住了他的胳膊,还客气地寒暄了几句。
      胡夫子邀陆行之坐在首位,陆行之推辞了,“先生是师长,我今日只是孩子的家人而已。”

      待到二人落座后,胡夫子才板着一张方脸,表情严肃地问沈期。
      “你之前都学过什么书?”

      沈期偷瞄了陆行之一眼,得到对方鼓励的目光后,鼓起勇气。
      “学生是今年才开始识字的,只学了《千字文》。”

      胡夫子没说好坏。“那你背一段吧。”

      听到要求,沈期清清嗓子。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沈期童声清脆,背得速度十分快,一口气就背到了尾,丝毫不差。
      背完最后一个字,沈期还得意地对坐在一旁的陆行之做出了一个眨眼睛的小动作。

      胡夫子也看到了沈期的小动作,轻咳了一声。

      沈期听到声音,立马把目光收回,目视前方。

      胡夫子捋捋自己的胡子,对陆行之微微点了点头,“这孩子很是聪明机灵,县令大人之前教导得很好,那便下月初一送来上课吧。”

      听及此,沈期只觉得胸中长舒了一口气。
      他终于可以上学堂读书了,也终于可以迈出门去看看这个广阔的天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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