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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终南,曾几奢华,天下三国,莫不可敌。
      终南王,南宫锦若,率十万铁骑,横扫中原,一路向北。

      殷都。
      栾璃的王城,若浮萍摇曳在漆黑的夜。
      殷都。
      沉寂。
      纵偶尔有孤寂的夜行人匆匆入了城门,便也只闻得几声乌鸟的哀鸣。

      曾几何时,殷都最是文人墨客的天堂,虽不及终南王城富丽堂皇,却也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然,当锦若十万铁骑踏过战栗的栾璃时,殷都所有的浮华皆化为云挥之不在。剩下的只有颤抖的山河,剩下的只有火光里狰狞的幕幕。

      时间还记得。
      刀剑刺穿儒士的胸膛,鲜血胜过案上朱砂,文人写下诀别的诗句。
      老夫子的教诲还未记诵,满怀的壮志总是难酬,传世的小调还未吟唱却只看得破碎的琉璃瓦和坍圮的木架……
      红,刺眼的奢华,嗜血的残酷,与栾璃格格不入的色调。

      远处,皇城。
      问天阁。
      火光跳跃,隐约可以望见那娇小的身影,如牵牛枯萎在秋季。
      女孩赤脚踏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令人窒息的风袭向她淡粉的纱衣,懵懂的大眼闪烁着简单的异样的兴奋和不解。
      “四,三,二……”女孩伸出手指,数着不远处几个依旧屹立着的战士,“将军,今天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日么?今天的烟花好单调,将军,父王为什么不来陪天儿看烟花?”
      “公主,今天不是节日,但对栾璃,却是个异常重要的日子……”将军望着小公主无辜的眼神,不知道还能再解释什么,“王亲自为公主点烟花去了。”

      即是站在此处,他也听到皇城外震天的呐喊。王亲征,战士的士气有所好转,但,纵使如此,栾璃,还能维持多久?
      城破,纵使投降,也难逃一死!
      为什么漠北的援兵还没有到?难道真的是栾璃的祭日!
      王临走,托付自己,无论如何,保住太子和小公主的性命!所以,自己不能与王,不能与栾璃共命运了,君命在身,他必须要走了……

      “公主,我们走吧!没有什么好看的了……”深邃而犀利的目光,沉重的落在城门外,走了,大概再也回不来了,也许会来,也已是死尸了。
      “他们为什么不走?”公主指着远处,那些倒在血泊中的栾璃的勇士,问天阁果然是个好地方,几乎可以望尽整个殷都,公主的话,刺痛着他的心,那是亲同手足,沙场上共患难的兄弟,如今竟已是两个世界了!
      “他们累了,公主,我们还是走吧!”女孩虽是不肯,但还是听话的点点头。

      小舟顺着渭水一路西下,去向何方,他不得而知,或许可以到邺狼,但邺狼又会如何呢?但,如今,终南的追兵马上就到,时间不允许他多想,能走多远就且去多远吧,若是走不了,也只能鱼死网破殊死一搏了!
      他站在船头,背向两个主公,脑海中还是转身时的那一幕,外城破了,他看到终南的马蹄踏碎同伴的头颅,惨象,他已目不忍视!
      受军罚时,他不曾哭过,乱箭重伤,他不曾落泪,如今他却忍不住了,都是热血男儿,都是家中老母的血肉,都是整个家庭的希望,就这样不复存在了,死的毫无意义,凭谁不会哀叹?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小公主稚嫩的童声,打断他的思绪,他擦净泪痕,扭头温和的望着她。这是她唯一会背诵的一句文章吧,只是这时……是不是有些牵强?
      浅滩的尽头,依稀可以望见攒动的人头,追兵竟这般神速?太子似乎也觉察到什么,本是瘦弱的肩膀已是轻微的颤抖。在他的身上,他分明看不到帝王浑然天成的霸气,倒更似老死在阁楼中的书奴,虽然臣子不该这样评价自己的主公。不过,这也怨不得他,毕竟,栾璃好几代都没有很出色的皇帝了,不然,会到如今这个地步么?
      公主将白皙的手指伸入碧绿的水中,划出一道道的涟漪,就是这个女孩,谁又看得出,她已是过了豆蔻年华,马上就是及笄之年的女子了呢?
      “公主,坐好吧,我们要快些赶路了。”他微笑对她说。
      “将军,我们要去哪里?”女孩迷惑的盯着他。
      “去很远的地方,见我们的朋友。”
      “朋友”两字,说来是不是招人耻笑,栾璃和邺狼,何时算得上朋友?连盟友都不曾是过,或许有朝一日,是敌人也不为过。

      叹气。不是他的风格,但除了感慨,他贫乏的什么也没有了。
      王,也不知你现在如何?
      漠北,快些到吧!
      邺狼,到底还要多远……

      苍天不仁,视黎民百姓为草菅。
      苍天不公,对问天公主不公,对栾璃更不公,栾璃的统治者,素来以仁爱为怀,到头来却是这样的结局!

      追兵已看不到身影,他们却不能停下逃亡的脚步,直到邺狼都城。
      那一刻,他终于懂得栾璃衰败,而邺狼强大的缘由了。
      那一刻,他终于懂得为什么比栾璃更靠近终南边境的邺狼,却可以这么多年来不被吞噬的原因了。
      秋风瑟瑟,正午的烈日,烘烤着邺狼这片炙热的土地。练兵场上,那是怎样的一支军队!军心是如何的统一,装备是如何的精良,士气是如何的高涨,纪律是如何的严明,一切的一切,都是栾璃望尘莫及的啊!将台上的两位将军,远远的看不清面容,甚至连男女也辨不清晰,但那挺拔的身姿,即使离得再远,也可以看得清晰,那该是如何的两位将军!

      邺狼。
      皇都。
      邺狼的大气,和栾璃不同。邺狼的美,邺狼的宏伟,都是带着野性的,是不羁的。皇都的建筑,也是如此,张扬的风格如同展翅欲飞的雄鹰,随处可见的狼的修饰使他们永恒的图腾。
      “送客!”殿中的男子眉头紧锁,在空旷的皇宫中来回踱着步子,瞬时间整个宫殿寂静的可以听到水珠滴落皿中的声音。冷峻的面庞上虽然还带着未脱的稚气,但帝王的霸气已是浑然天成。他突然间还是犹豫了,不救?失其盟国,非智也,亦非仁也。倘若救?就是三倍的邺狼军士,也未必可以抵御南宫锦若迅雷般的进攻,不是小看自己的军队,只是终南的军队太强大了!他是君王,所以他不可以拿自己士兵的性命开玩笑的,彷徨踌躇之后,还是做了这样的决定。
      男儿膝下有黄金,更何况将军出身的他。但为了主公,为了自己同甘共苦的兄弟,为了整个栾璃,他不得不跪在这异国的土地!
      “来人!送客!”男子背他而立,声音带着不可抗拒的坚定。殿上的侍卫虽具同情之心,但恕君命难为,也只好催促他们从何方来回何方去。他不甘,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才赶到邺狼,难道就这样回去,回哪里去?还有哪里可去?就算栾璃还在,自己可以回去,小公主可以么?她分明已经很虚弱了。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刻,一声嗔喝,响起在大殿之外。
      “哦?难道这就是邺狼的待客之礼?”一个女子出现在殿门前,那身影好熟悉,仿佛不久前刚刚见过的。女子手牵的,竟是问天公主,不是明明叫太子照顾好她的么,怎么会跑到这里?看着问天公主苍白的小脸,他的内心更焦急了。
      “皇姐!”殿中央的男子,眼中竟闪烁着光芒,皇姐永远是他最信任的人,也是他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三年前父王崩驾,自己尚是年幼便匆匆做了帝王,臣子不服,百姓不信。三年来,皇姐一直为他挡住所有的伤害和刁难,一年前,皇姐亲征,为自己平定边疆的祸乱,皇姐的手中握着邺狼大半的兵权,但他愿意相信她,因为在他眼中,皇姐永远像山一样高大可靠。
      “邺狼蛮荒之人不懂礼数,怠慢了远道而来的朋友,还请你们不要怪罪。”女子望了眼自己的皇弟,没有理会,自己虽然是皇姐,但他如今毕竟也是皇帝,所以君臣之礼她从未忘记,只是如今她真的生气了。她径直走向还跪在殿中的男子,长揖而道。
      “哪里的话,小小栾璃怎能与邺狼相比,明明是在下的不情之请,怎么可能怪罪?”倾城最在著戎衣,眼前的女子,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气势,让他抬不起头,不敢正视她的双眼。这就是练兵场上的那位将军,也是名满天下的昔日的邺狼长公主公孙霁?果然是名不虚传!
      女子轻笑,笑靥如花。
      “来人,备酒菜!将军,今夜本宫定要好好款待将军,将军可不要推辞的!”男子还有话要说,却被女子制止了,“将军有事日后再说,今日不醉不归!”
      女子笑的爽朗,像阳光一般却化不开他心头的愁结,国家将亡,他如何享受得起他乡的美味?

      是夜。
      大殿之中,歌舞升平,酒香四溢。
      邺狼王的脸上始终没有露出笑颜,他不懂,皇姐要做什么,又为何要这般做?
      将军脸上挂着笑容,带着尴尬,带着无奈。热爱音乐的他,第一次发觉丝竹之声竟这般让人心烦,嗜酒如命的他,第一次发觉美酒竟这般苦涩难以下咽!倒是只有公孙霁的脸上仿佛看不到任何焦急,还有那始终微笑的安静的问天公主。
      还有那坐在公主身边的女子,只是兀自喝着案上的美酒,时不时抬起头,瞟一眼殿上的客人,沉默不言,看不到笑容,亦没有愤怒,一身素袍,藏青的颜色却与这酒宴显得十分不符,倒是那对凤眼,冷艳的带着几分媚惑。

      “将军不必拘谨,普天之下,皆为朋友,既然来了,就尝一尝邺狼的美酒,听一听大漠的音乐,其实,我们邺狼的美人也不比你们中土差呢!”公主亲自为他斟酒。
      “公主果然女中豪杰,竟这般大气!天下人皆知公主巾帼不让须眉,今日一见,才知公主不仅倾国倾城,竟也气宇轩昂!”这不是恭维,是每一个见过公孙霁的人都不得不赞叹的。
      “将军过奖了,倒是你们栾璃的问天公主,生的楚楚动人,娇小可爱呢!这么多年,本宫竟然不知,是你们栾璃金屋藏娇,还是我孤陋寡闻了呢!”不笑则已,一笑更是令人痴迷……

      是酒太美,还是公主太美?是心太愁,还是太劳苦?素来是千杯不醉的他,今夜竟醉了……

      夜,已深了。
      歌舞已尽,片刻的欢愉也将消散,此后还剩什么,怕是只有他最清楚!
      “太晚了,将军也应尽早休息了,今夜就到此吧!”公主为他斟上最后一杯酒,缓缓道,“本宫以命人为将军和太子备好了房间,至于问天公主,今夜就暂住本宫这里好了。”
      “多谢公主操劳,只是小公主……还是随在下一起吧。”
      “哦?将军此话什么意思?莫非本宫配不上问天公主的倾城容颜么?”公孙霁不以为然的问。
      “在下不敢!只是,天下只道问天公主绝色倾城,却不知问天公主实为痴儿啊!”男子颤巍巍的跪倒在地。
      公孙霁脸上露出少有的震惊,她望了眼小公主,随后又缓和了下来。
      “子慕,代本宫送客,一会去清阳宫。”公孙霁对刚才一直坐在她身边的女子说。

      公孙霁差人送问天公主回了清阳宫,便于皇上去了御花园。月色还是一样的清冷,忘记有多久没有和他这样并肩站着了。他是庙堂高高在上一国之主,而自己却从一个战场碾转到另一个战场,就是这样匆匆的在大殿上一见,然后就是几个月或是更长时间的离别。他们都各自撑起一片天空,他们一样表面风光无限,内心寂寞难耐。然而,他们连抱怨的机会都没有,因为这是责任,天下的时局,不允许他们有丝毫的怠慢。
      公孙掖还在诧异皇姐为什么要生气,却不知他的犹豫不定是多大的错误!
      公孙霁早就料到栾璃会向邺狼求助,而这也正是她要等的,她要一个联盟,或是更多,来一起抵御强劲的终南。栾璃若是灭国,那么漠北更是不堪一击,而邺狼则成了终南唯一的目标,到了那时,怕是出兵,也已是杯水车薪。所以不要考虑代价是什么,不要再问为什么,这次我们必须出击,到了那时,便是输也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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