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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夏日炎炎,骄阳似火,炙热的烘烤着大地。人们纷纷躲在家里,不愿出门。树上的蝉不厌其烦的叫着,吵得人心烦意乱。

      紧挨金古镇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小村庄,这里住的人大部分都姓金,所以叫金家村。在靠近村口一户普通的农家院里,一只大黄狗,正伸长四肢,吐着舌头趴在地上睡大觉时,却被一只突如其来的鞋子砸中了脑袋,它一下被惊醒,发出一声惨叫。警觉的站了起来,竖起耳朵,还没来得及搞清状况,却再次被突然窜出的人影,吓得夹着尾巴逃窜到角落里。

      此时,屋子里突然冲出一名年轻男子,只见他一身打满补丁的藏青色麻衣,上面血迹斑斑,赤着脚就这样飞快的冲出了院子。身后一位老头正对着他穷追不舍,精瘦的脸颊上布满了皱纹,一双锐利的小眼睛愤怒的就快要喷出火来了。手里拿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边跑边喊道:“你给我站住,你这个败家子,你还我的羊。”

      年轻男子身形矫健的向前飞奔着,老头也不含糊,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般,誓要追上前面的人。

      周围的邻居听见吵闹声,瞌睡也醒了,纷纷走出家门看热闹。但是,鲜少有人对这位年轻男子抱有同情心,大部分就为了看一场好戏,给这酷热的夏日,增添一点调味剂罢了。

      很快,村口围满了人,大家边看边议论。

      就这样,你追我赶,两人围着村子跑了几圈,老头依旧没有追上年轻男子。烈日炎炎下,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直接瘫坐在地上。反观年轻男子一脸轻松的模样,站在一处小山坡上,叉着腰,愧疚的对老头说道:“爹,您消消气,下次我一定注意。”

      谁知老头不但不领情,从地上爬起来,暴跳如雷的指着年轻男子骂道:“还敢有下次,你是不是想要了我的老命啊。”

      一老一少正对峙着,村民们也看得津津有味,谁也没有上前阻止的意思。

      此时,远处跑来一名体型圆润的女子,只见她圆如玉盘的脸蛋上,皮肤显得很白净,好似一颗软糯的汤圆。一双水灵的大眼睛,视线落在老头身上时,止不住的责备之意。

      跑了这么远的路,差点没将她给累趴下,两只手支撑着膝盖,找了一块大石头坐下歇息。看着同样坐在地上喘气的老头说道:“爹,凡是要有个度,您为了一只羊,居然跟女婿拿刀相向。万一要是伤了人,看您如何收场?”

      老头不但不惧威胁,还顺势吐出一口唾沫,无理的吼道:“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整日护着他,他会嚣张到如此地步?我不管,今日要么赔我的羊,要么让我要了他的命。”

      坐在石头上的女子正是金家村的‘名人’金娇娇,因为生的珠圆玉润,所以大伙都叫她胖娇。说起胖娇那可是有说不完的故事,十里八乡简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金富贵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去了不远的杨家村。二女儿十四岁被伢婆子拐去,几经转折,被卖给了一名屠夫。那屠夫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对她却百般宠溺,恭顺得紧,日子过得倒挺不错。胖娇是家里最小的,也是家里最得宠的。

      当初为了她的亲事,不知道吓跑了多少媒婆。金富贵条件苛刻不说,还需得上门。一开始,媒婆还自信满满的带着人上门,结果人家一看她的体型,再听金富贵提出的条件,人家就这样被吓得直接夺门而去。

      后来给再多钱,媒婆也不愿再帮忙,理由是她太胖,干不了农活,也不好生养。刚开始金娇娇还会为此难过,甚至绝食。到后来她也想通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一个人过一辈子。

      而在闵昭小的时候,因为意外左眼失明,也就是说他只有右眼看得见,而左眼成为了摆设。他是家中独子,娘亲早年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他跟父亲相依为命。他很小就一个人支撑起整个家,还要照顾常年卧病的父亲。就在几个月以前父亲也因病去世,他彻底成为了孤家寡人。家里穷得叮当响,加上眼睛残疾,走到哪里都会遭人白眼,受尽世态炎凉,根本没人愿意嫁给他。

      当媒婆江婶将这些告知父母时,刚好被她听见了。想也不想,便答应了这门亲事。

      就这样,一个嫁不掉,一个娶不上,两人也算是搭伙过日子吧。

      一开始,金富贵极力反对这门亲事,认为闵昭光有一副皮囊,又是个独眼龙,女儿跟着他只会吃苦受累。胖娇却不这么认为,闵昭在她眼里既稳重又实诚,是个靠得住的人,她就愿意跟他在一起。他以为做上门女婿就能将闵昭拒之门外,谁知闵昭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两人成亲才短短几个月,父亲没给过闵昭一天好脸色,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让她也很老火。

      这门亲事招来了金家村很多妙龄少女的嫉妒,虽然闵昭有眼疾,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颜值。相反,还平添了几分独有的个性。所以,大伙一致认为,闵昭娶胖娇一定是被人胁迫的,不然就是脑子有问题。都认为金娇娇是瘌□□吃了天鹅肉,天鹅自然是闵昭,而瘌□□就是胖得出奇的胖娇。

      眼见自己老爹不依不饶的,耐心早已烟消云散,生气的说道:“爹,那只羊已经没了,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还想怎么样?”

      原本家里养了几只羊,一直都是金富贵亲自打理。上午,金富贵有事,就将放羊这件事托付给金娇娇。闵昭刚好上山割草,便主动揽下放羊的活。上山之后,他只顾着割草,结果一只羊不小心掉下了山崖,摔死了。这件事被金富贵知道了,上蹿下跳,认为闵昭是故意的,始终追着他不放。

      “我想怎么样,你可知一只羊值多少钱?更何况是一只怀了崽的母羊。自打他入赘到我们家,就没有一件顺心事。我看啊,他就是个丧门星,是上天专门派来折磨我们家的。”金富贵心里窝着一把火,打算跟女儿女婿死磕到底。

      这话一说出口,众人哗然。金富贵摆明了是不讲理,得罪的不光是女婿还有女儿,只见胖娇冷冷的说道:“爹,您说这话我可不爱听,什么叫丧门星?闵昭他好歹是您女婿,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他这还是上门女婿,不就相当于是您儿子了吗!您这样说话简直太伤人了。”

      闵昭身形挺拔的站在山坡上,紧紧咬住牙关,两只手松了紧,紧了松。胖娇虽然站在他这边,他也并没有因此而心里好受一点。父亲临终前一直记挂他的亲事,为了让他走的安心,万般无奈,他也不会选择做上门女婿。这上门女婿虽难做,好歹能让父亲泉下安心。

      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皮肤呈现健康的小麦色,浓密的眉毛入鬓,右眼炯炯有神,而左眼却被一只黑色的眼罩给挡住了。高挺的鼻梁下,牙关死死咬住薄唇。光洁饱满的额头上一道血淋淋的口子正往外冒着鲜血,顺着脸颊直往下流。

      这话彻底将金富贵给激怒了,仗着这么多人在,故意耍起赖来,道:“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上辈子造的什么孽,摊上这样的女婿。”那模样简直跟撒泼的泼妇没什么区别。

      “行了,别哭了。都给您说不是故意的,为什么非不讲理呢?这样吧,如果今天非要不依不饶拿羊说事,那就拿我的命赔给你的羊,行了吧。”胖娇从地上站起来,立即冲上前,抢夺金富贵手里的菜刀。

      周围的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金富贵,一只羊怎么能跟一条人命相提并论呢。话虽如此,却没人愿意上前帮忙。

      闵昭见父女俩,为了抢夺手里的菜刀,扭打在一起,立即上前制止。

      “唉哟,为了一只羊,就将女婿打成这样,还逼的女儿拿刀相向,金富贵下手可真狠。”出声的正是村子里最八卦的巫氏,整天闲着没事做,就爱打听东家长西家短,乱嚼舌根子。

      在场之人一片哗然,再看闵昭额头上的伤,不像是假的,皆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是啊。”

      “那金富贵跟头倔驴似的,整天就知道欺负他家那上门女婿。唉哟,瞧他家闵昭长得斯斯文文的,要不是有眼疾,谁会窝囊到给人家做上门女婿。要是我的儿子,才不会让人如此作践呢。你说那胖娇能嫁出去,多不容易啊,金富贵不但不收敛,成天就知道捣乱。”巫氏说的津津有味,众人也跟着附和着。

      金富贵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蛮横不讲理,而胖娇一向是金富贵的心头肉,哪里舍得伤她分毫。再说,他也不是胖娇的对手。所以,胖娇不费吹灰之力便抢过了菜刀。金富贵奸诈,眼看着闵昭靠近,一个箭步冲到闵昭跟前,死死揪住他的耳朵,退到离胖娇不远的地方。闵昭痛得倒抽一口凉气,忍着痛,任由金富贵处置。

      眼看着金富贵揪住闵昭的耳朵不撒手,胖娇一着急,直接将刀架到了脖子上,威胁金富贵道:“爹,您要是再这样无理取闹,我可就来真的了。”

      “别,幺女,你快把刀放下。”话虽这样说,他却揪住闵昭的耳朵舍不得松开,又怕胖娇伤了自己,一时之间左右为难。小女儿金娇娇一向是他的软肋,三个女儿中他最宠的就是胖娇。所以,他才舍不得将她嫁出去受苦,而是选择留在自己身边。

      闵昭并未理会金富贵作乱的手,使出浑身力气挣脱开金富贵,直接奔向了胖娇。金富贵眼里只顾着胖娇,也没个防备,就这样被闵昭掀翻在地,摔了个四脚朝天。村里人望着金富贵滑稽的动作,哈哈大笑起来。

      感受到众人笑声,闵昭赶紧回头,去扶摔倒在地的金富贵。谁知金富贵不但不领情,还一把推开了他。热脸贴冷屁股,他索性不理。

      “爹,你没事吧。”胖娇将刀架在脖子上,却一脸关切的看着摔倒在地的金富贵。此时,她前进了两步,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很快又退回了原地。

      这么多人看着,闵昭却让他丢尽了颜面。金富贵尴尬至极,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是,他又不能,因为女儿的脖子上还架着刀呢。只见他铁青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道:“幺女,你听话。爹不追究了,羊没了就算了,你快把刀放下。”

      “是啊,胖娇,你快把刀放下,这样做太危险了。”闵昭这才反应过来,也跟着劝阻胖娇,却被金富贵狠狠的瞪了一眼。

      其实,胖娇不过是想拿刀吓唬一下父亲而已,见他妥协,心里自然高兴。不过为了以防父亲变卦,她再一次确认道:“爹,您说的可是真的?”

      “真的,当然是真的。只要你放下刀,爹保证不再提及此事。”

      眼见自己的苦肉计得逞,胖娇心里高兴过了头,一时有些得意忘形,把玩起手里的菜刀。谁知手心不稳,手一滑,菜刀就这样落了下去,不偏不倚刚好落在自己的脚背上。众人见状,皆心惊肉跳,有些胆小的甚至捂住了眼睛。

      一阵疼痛感袭来,鲜血直往外冒。金娇娇痛得一张脸变了形,赶紧捂住受伤的脚,单脚跳了起来。金富贵和闵昭两人当场就傻了眼,围观的众人更是傻了眼。皆是议论纷纷,指责胖娇太傻。

      闵昭赶紧将胖娇扶着坐下,金富贵想也不想转身跑去隔壁村找赤脚大夫。

      “闵昭,你说我会不会再也走不了路,成为一个瘸子?”胖娇眼看着自己的脚上鲜血横流,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

      闵昭赶紧捂住她的眼睛,安慰道:“没事的,我背你回去吧。”

      就这样,在众人的围观下,闵昭背着胖娇回去了。

      到了家,脱去鞋袜,已是血肉模糊,好在没有伤到筋骨。他将胖娇安置在床上,转身向旁边的屋子走去。出来时,手里多了一包药粉。

      将药撒在伤口上,很快与血融在一起,也跟着变成了红色。片刻之后,血被止住了。胖娇惊的下巴都快掉了地,对闵昭说道:“闵昭,这是什么药啊?居然如此神奇。”

      闵昭只是淡淡一笑,“一般的疗伤药而已。”

      她夺过药粉闻了闻,只是一股中药味,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庄稼人不讲究,受点小伤也不碍事,伤的严重没办法处理的才会找大夫瞧瞧。

      端详许久,才想起闵昭额头上的伤,尴尬的吐吐舌头,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起,忘了你额头上的伤,你坐下我替你上药吧。”

      闵昭听话的坐到她身旁,她学着闵昭刚刚的动作,轻柔的将药粉撒在伤口上。

      上完药,金富贵才带着大夫回来。两人也没吭声,任凭大夫检查伤口。那大夫见血已经止住,上面还留有药粉。抱怨的对金富贵说道:“血已经止住了,也上了药。还叫我来干什么,大热天不是让我白跑一趟吗!”

      赤脚大夫收拾了药箱,气冲冲的往外走去。两人看见金富贵绕有默契的一声不吭。金富贵摸不着头脑,立马追了出去,赔礼道:“大夫,实在不好意思,你慢走啊。”

      反正也不用付钱,目送大夫离去,金富贵嘴里嘀嘀咕咕的抱怨着,也不知道安的什么心,家里有止血药也不说一声。让他一把年纪了,大热天还白跑一趟。

      胖娇的脚伤虽然不严重,还是得好生歇息,尽量不要下地走动才好。

      金富贵舍不得那只羊,连夜烧了一锅开水,将羊全身一浇,趁热刮了毛,连带内脏也一起收拾了出来。他以前干过屠夫,所以这种事对他来说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晚上,两名伤患躺在床上,金娇娇面对闵昭,心痛的说道:“闵昭,对不起。我代我爹向你道歉。”

      事情已经过去,他不是记仇之人,早已释然。只是摸了摸额头上的伤,笑着看向她的脸颊,白皙里透着粉嫩,让他忍不住想要伸手捏上一把。

      不过,想归想,最终他还是忍住了,开起玩笑来,道:“没关系,我骨头硬,不怕疼。”说完,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用以掩盖内心的忧伤。胖娇看破却没说破,只是心里更加愧疚。

      经过这件事,两人以为金富贵会消停几天,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又开始折腾。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更,请各位小天使多多指教,喜欢的收藏一下吧,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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