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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湖间味最好的菜是清蒸鱼。
      我应邀进了如归,环顾一周,忽然想起来明诚之此刻应该还在礼部,所以提了半日的心终于落下来了。兰台只来了范、王两位御史,旁的都是奉议司的熟人,一一打过招呼,钟毓他们坚决要奉我为上座,我也不推辞,欣然应了:本就是他们请我。
      落了座,正对着鱼头的位置,烹调过后的鱼眼依然颇有些无辜的意味,直溜溜的望着我,我心头莫名发憷,只得调头去与诸人说笑。
      按着我们西岭村的习俗,吃鱼是不吃整鱼的,烹调之前就会把鱼头掐下来,与吃过的鱼刺归拢在一起找个僻静处埋了。村子里的老人说鱼没有脑子,但这眼睛最是灵光,万不可叫它看见是谁杀了他或吃了它,否则日后投胎,生生世世都能搅扰得你家府不宁。可京师的风俗却又不同了,他们总觉得鱼眼明目,是个好东西,于是,钟毓先一勺挖下了一对鱼眼,骨碌碌放在我的碟中,“游新,今日能来的都是自己人,咱也不讲究那虚头巴脑的礼节了,今日席中没有大人和公子,只有哥们儿。来,吃了这鱼眼睛,看清人,站对队,以后啊,干什么都顺到不能再顺!”
      我笑着拣起来那鱼眼睛,一横心就要往嘴里送。
      这同样是京都习俗。今日宴请,我不先动筷子,旁的人亦不能动。
      将鱼眼含在口中,我心里实在惶恐,但更恐的是怕诸人瞧出我的不自在,于是端起酒杯猛地灌了一口——今日的酒是“大漠月”,京都少有的烈性酒,我动作太快,一杯还不见底,便不要命似的咳了起来。两颗鱼眼睛也被我咳了出来,吐在了杯里。
      “孟大人这是激动坏了。”
      “新婚良宵,一刻千金,可不得应付了你我早点回府去。”
      “哈哈哈哈哈哈……”
      我听着他们在一旁大笑,心里微微松了口气,将那酒杯放在身后窗上,又叫小二拿了一只新的来。此刻我已顾不得嗓子刺痛,努力压着涨红的脸,对诸人一笑以示歉意。
      “不知你们今日竟叫了这么烈的酒。”我又斟了一杯,平推了几次,“刚刚实在是失礼,这一杯权当我赔礼了。”
      钟毓也跟着旁人哈哈笑了几声,方才拿起杯与我碰了碰,“窖藏二十五年的好酒,我今日可是冒着被我爹发现的险偷出来的,你却就这么废了一杯,待会不多喝几杯我们可不饶你。”
      我自然又赔了一番罪。
      一顿饭倒也算得上其乐融融的,除了我刻意避开了那道清蒸鱼的时候。实在避不开了,也会在心里念叨几句。
      待要回府时,天已很晚了。
      我喝多了,搭着范御史的脖子走的东倒西歪,小刘大夫也喝多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了我半晌,忽然问钟毓道,“孟大人是不是还不曾去过滁暮馆?”
      滁暮馆是朱雀街上新开的一家馆子,不过数日已拨的京师权贵圈中的头筹,就连曾出了若白这么一号人物的栖霞馆也难与之相较。我倒是听说过,只是今上明令在朝官员不得嫖/妓,便也听听就做罢了。
      司里那些二世祖们自是不怕这些的,他们胡闹惯了,恐怕今上也早有所闻,对他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可不一样。
      我是无根浮萍,若随风动,毁掉的不仅仅是我自己。
      打定了主意,我刚要推辞,小刘大夫又凑过来,亮晶晶的眼睛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来,“这圈儿人可就孟大人你没去过了。”
      我常觉得小刘大夫若到了鸿胪寺该是个谈判高手,他总能精准而快速的抓住对方的命脉,一出手便不留后路。小刘大夫却总说我嘲笑他,当初他就是先被圣上点到了鸿胪寺,却又被自己哥哥求了圣上发到奉议司来的。说起来,在奉议司里也算得上是一段“佳话”。
      就现在,我依然被小刘大夫的“这圈儿人”给打住了。
      我费尽了心力想到做到的,也无非是想被“这圈儿人”给承认了而已。
      “别闹了,游新刚娶了新妇进门,哪是去滁暮馆的时候。”钟毓也喝多了,但较之我们尚且清醒,他推了一把小刘大夫,笑道,“也就你我这样问不到媳妇儿进门的,只能彼此相约着去滁暮馆泄泄火了。”
      众人都笑,我不知道他们的笑点在哪里,却下意识跟着笑了起来。

      回了府,芳芳自然是早就歇下了。
      照例是悯枝在门外候着,我载了满身酒气回去,悯枝一把扶住我,作势扇了两把风,“好大人,怎么今儿又喝了这么多,夫人可等急了,今儿我们这迎双阁里上上下下,可都是一丁点儿的水米也未曾入口呢。”
      悯枝的身上带着若有若无的香气,平日里心思不在这上头,自然也闻不到,如今醉了酒脚步踉跄,贴的近了,便闻到那香是自她檀口而来,似是沾染在唇齿之上的。这香随着她每个字每次笑散发出来,如同生了双翼的小虫一般,顺着四面八方的风便往我心里钻进去了。这香味很熟悉,像是那年的柑橘暖香,宁静,遥远,却又在眼前。
      我笑了笑。
      钟毓说我娶了新妇,言下满满都是我有处泻火的调侃。只是,我心中火为谁起,只怕他们并不清楚。
      “悯枝还未见过大人这般爱笑的人。”
      悯枝扶着我一步三顿,似也并非真心要将我扶进房去。刚到了廊下,便有何府的丫鬟款款走来,自悯枝手中接过我的胳膊,对悯枝道,“夫人歇下了,大人随核桃来,脚步放轻些。”
      核桃和杏仁是何府那两个丫鬟的名字,我也是今日才知道。
      “何大人为什么让你们当陪嫁,问过吗?”借着酒意,我打量了一番核桃。
      长眉细目,面庞白净,说不上妩媚,倒也清秀。
      “薛姑娘是何府的义女,我家小姐与薛姑娘意趣相投,这些都是我家小姐操持的。”核桃的声音冰冷而生硬,全然不如悯枝的软糯多情。将我送进屋去,杏仁又过来接了我,先替我换了一身干净的寝衣,方才将我交给了芳芳——芳芳不知是何时醒来的,此刻她站在窗下,披着桃红寝衣,鲜妍明媚的颜色,衬得她眉目愈发清冷了。
      我扶住她的手——有些凉,该是在窗下站久了吹了夜风的缘故。
      天晓得我与悯枝的对话被她听去了多少,我很是心虚。
      “你醒了。”这么一虚,酒意都被吓去不少。我替芳芳拉住衣角,搂着她坐回榻上,“今日司里诸友与兰台的两位御史做东,我有些喝多了。钟毓从家里拿了二十五年窖藏的大漠月,以往只听说过,不想这酒性烈如此……哦我们今日在湖间味吃的,那里的鱼做得不错,很有些意思,得了空我们再去吃一次吧。”
      芳芳只斜眼乜着我,并不言语。
      我不知道她到底要听什么,只得硬着头皮继续道,“她们都说你睡了,我只当今夜要独守空房了,你是何时醒来的,竟在窗下站了那么久,怎的也不怕吹了风受了凉?如今虽还是夏天,但夜里到底比不得白日,你身子素来虚的很,便是夏天,夜风吹久了,也总要头疼,该自己多注意些。”
      “我身子并不虚。”芳芳看着我,语速极慢,“以往夏末秋初,我常在夜里捉些萤火虫糊成纸灯笼给你解闷,湖边的萤火虫最多,湖风也最大。我吹了十几年,从未头疼过。”
      我就知道。
      我又说错话了。
      不知是今日的酒太过郁烈,还是悯枝唇齿的柑橘香让我乱了心神,竟几次三番的将芳芳当成了若白一述衷肠。身子虚是真的,吹久了夜风会头疼是真的,想得了空再与他去一次湖间味也是真的。只是,这些事件的对象都是若白,而非此刻,与我面对面坐在榻上的新婚妻子薛芳。
      “瞧我,竟喝糊涂了,把心里话给说了出来。”
      我嬉笑着想把这件事带过去。
      “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娇滴滴的,比那些千金大小姐还要尊贵许多,自然要捧在手里,捂在心尖上,绝不能让你伤到一分半分。”
      薛芳微微挑了挑眉,我知她并不信我。
      但我还是决定趁热打铁,“本想在京师安顿住了便接你过来,没想到你却只身来了——”说到此处,我特意觑了一眼芳芳的神情,见她眉目微有松动,于是继续道,“也算不得只身,一路上好歹有悯枝与你作伴,我放心多了。”
      “是只身。”
      芳芳忽然开口纠正。
      “这丫鬟是在路室时,一位夫人赠予我的。”
      本只想插科打诨让她忘了我先时口误,不成想竟引出这样一段事情来。我在京师时日不长,却也明白这世上不会有无缘由的爱恨,于是立马警觉了起来,“是谁。”
      “我不认识。”
      “那日路室丢了东西,许多人都说是一个少年偷的,我却瞧见那少年一直在后院看鸟,于是为他做了证。那夫人自称是他的婶娘,为谢我使他免受不白之冤,便将一个随行的丫鬟给了我。”
      “就是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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