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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风镇 ...

  •   我是个天才,也是个混蛋。人们都痛骂我堕落、废柴、阿斗,却没有人关心一个足以当天才的人,为何跑去当了混蛋。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人。

      他是个混蛋,也是个天才。人们都惊艳一个混蛋竟然能变成天才,根本没人关心他就是个混蛋的事实。

      从此我便心里平衡了,因为后来我发现事实是怎样根本不重要,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永远只是——

      故事发生的顺序。

      *

      睡梦中,周围是精雕玉琢的奢侈摆件,成群的仆从佣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地方。一个穿着墨绿色、金色华服的美人站在我的床边,面目模糊。他在我的被子上洒了一床的金锭子,接着凑近我的耳边说:“……回来吧,留在我身边,你就能够拥有这一切。”说完那美人就亲了我一口!

      头痛、头痛、头痛欲裂。

      哎,又做春梦了!

      “阿书,起来吃药了。”耄耋老人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一句昨天做梦梦到的话‘大郎,起来吃药了’。于是吓到垂死病中惊坐起,四下看了看左右陈设,古色古香的旧斗柜,半塌的大炕床,接屋檐上漏雨的木盆子,还有一堆破烂桌椅板凳。

      我松了口气,总算是醒过来了。

      近些日子,黑风镇一直阴雨绵绵,导致头痛得很,失眠多梦,经常以为自己还在梦中梦里。

      我叫苏书,门外刚才叫我喝药的是我奶奶,她今年七十了,还有我的爷爷苏眠,他今年八十了。

      我没有父母,至少在我的记忆当中没有,他们说我得了一场头痛的怪病,去年以前的事情都想不起来了,所以每天都要喝药直到病好为止。不过也不重要,我现在的任务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一定要把功名搞到手,这样我就能有好多好多钱,来报答我的爷爷奶奶!

      “阿书啊!快点出来喝药,你要我喊几遍啊!这死小子!书塾先生还等着你呢!”门外甩锅敲盆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赶紧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连叫道:“来了,来了,这就来!”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衣服,套袜子,最后趿拉着鞋子,从房间出去,拿起桌上黑乎乎的药膏,一饮而尽,苦味顺着舌根一直冲到发尖:“呼呼,好苦。”

      这药是爷爷专门托人从苗疆捎回来的。那里专出名医,也出奇药,只有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莫说有个头疼脑热,就是魂遛到奈何桥上,只要没喝孟婆汤,都有办法拉回来。

      我瘪了瘪嘴,抄起凳子上的布书包,一路从家门口的乡间小路奔到了夫子先生的家里。

      一群学生恭恭敬敬跪地坐好,我也脱了鞋子跪进他们中间。夫子好像沉浸在他的催眠朗读中,没发现我迟到的事实。幸好!幸好!今天真的太走运了。

      却没料到我刚打开书卷,就听到魔音穿脑响起。

      “苏书,起来读这段。”

      “啊啊??”我慌张地用眼神四下求助,左边的死党王季如掩面偷笑,我暗骂了一下:敢笑我,小王八犊子,看我等会怎么收拾你。我又把眼神投向右边的死党李伯仲,他用嘴努了努我翻的那一页最下面的地方。

      我定睛一看,底下写了一排小字。

      想也没想,脱口而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傍晚黑水湖,美人脱衣舞。”

      他妹的,读完才知道我拿错书了,这本是色魔月小天的私藏小黄。上次跟他去黑水湖边看美女洗澡,美女回头时我们急着逃跑,竟然拿错书了。后排的月小天脸色涨得通红。完了,我知道自己又出糗了。

      同窗都哈哈大笑起来,气的夫子红了脸吹胡子瞪眼睛。我心道,罪过,罪过。他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要是我被气死了,那不就是造孽了。

      “混小子!是最底下那首诗!”夫子忍无可忍。

      “咳咳。”我把手放在嘴巴边轻咳两声,终于找回了正形。

      “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我站在窗棂边,想象自己望着枯槐枝上一轮莹黄的婵娟,轻轻念出了手卷上的诗。好家伙,这首诗真绝,我这个人没别的毛病,唯好色耳!只要是这天下的美人,我都想看遍。

      慢慢地,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隐约的美人轮廓,气质那叫一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身形窈窕修长,头戴一只朝凤钗,身着墨绿色和金色的缎衣,手腕肌肤如雪纯白,正款款向我走来。我一愣,咦,这不是我梦中的美人吗?

      “苏书,你在发什么呆,继续念呐。不要以为你上次考试又又又得了第一名就可以忘乎所以,心猿意马!”夫子冰冷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

      “是是是!”我暗叹一句夫子真不解风情,便接着念下去:“如今却忆江南乐,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脑海中便又开始浮想联翩。

      夫子苍老而低沉的声音续续传来:“这首诗是何意,表达了诗人的何种情感?”我一听,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于是信口而言:“写了一个潇洒而英武的男子,骑着一匹骏马斜靠桥栏,而怡红楼的美人都纷纷为之倾倒的场面,表达了诗人羡慕和怀念少年时的光景之美好。”

      听到‘怡红楼’三个字,在座的同窗哄堂大笑,一时间我成了嘲弄的对象。黑风镇上有名的恶霸公子尉迟天.朝我吹口哨,做鬼脸,笑得前仰后合:“哈哈哈哈……怡红楼,怡红楼,娘娘腔难道你……想……哈哈哈……”

      这家伙仗着自己在酆都城里,有一个叫尉迟霸霸的亲戚,他们家开镖局,所以可以在黑风镇里横着走。这个尉迟霸霸本来只是他的诨名,因为他是蝉联三届的武道冠军,人送外号尉迟武霸。可是他这个人的品行不咋地,喜欢仗势欺人,所以就得了这么个外号。时间一长,他的真名叫什么,反倒没人记得了。

      尉迟天嘲笑我,倒不是因为解释不对,而是他们以为我想女人了。

      没错,我今年一十又九,按正常男人来说的确是该娶妻生子了。可家里人似乎对这件事不怎么着急,加上我也仿佛对女孩子没多大兴趣,又忙着考功名,这件事就耽搁了。面对他们的嘲笑,我根本不以为意,却不料他们想歪了,开始窃窃私语起来:“这都没反应,早听说苏书是个书呆子,看来是真的!”

      我立刻朝他们翻了个白眼。并非我懦弱,只是不想计较罢了。

      夫子狠狠地咳嗽一声,差点把肺咳出来。

      “肃静!尉迟天,不得无礼!”

      见我解释得没有问题,先生亦没说什么。但是对我迟到很不满,一向对我宽待有加的夫子也对我施加了惩罚。

      惩罚就是放课后拎水桶一个时辰,我天生体质羸弱,这对我来说简直如同酷刑。可是没办法,谁让我迟到了呢?

      唉,倒霉。

      两只纤细的手臂端着重量快赶上我家猪的大水桶,骨头都快要断掉了。

      死党王季如和李伯仲见状狗腿地凑了过来,筛糠似地傻笑:“这么凄凉?”

      我又白了一眼他们:“是啊,无限凄凉。”

      王季如道:“喂,你也太倒霉了。明天夫子有事,塾里放假三天,咱们出去玩玩,去去霉运怎么样?”

      我大惊:“玩你妹啊!马上就要乡试了,你们还想着玩!……去哪?”

      李伯仲嘿嘿一笑,抄着手道:“就是你说的怡红楼啊!酆都城新开了一家怡红楼,里面有个头牌叫步施施,堪称绝色。百年都找不出一个这么好看的人,王孙公子踏破门槛!之前的头牌跟步施施比起来,简直是把死鱼眼珠跟和氏璧相比!”

      王季如补充道:“我们还可以顺便去酆都城考察一下乡试的会场,一箭双雕!”

      听了他们一唱一和,我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要不是手里提着水桶,真想给他俩一菱角!我道:“雕你个头啊!不去!我们只有三天时间,去酆都城得抄近路,必经之途就是黑风岭,黑风岭里面有鬼!”

      这不是我信口胡诌,黑风岭里一向有着骇人听闻的传说,传说山里头有厉鬼专门抓童男童女。一路同行的王季如和李伯仲早就不是童身了,他们一点都不害怕。我尚未和女人有什么肌肤瓜葛,心里还是有些忌惮的。

      李伯仲猥琐一笑,两只爪子胡乱比划:“怕什么,我可是练过武林失传绝学《无相般若》的,我能保护你们,看我左青龙,右白虎,嘿!哈!吼!”

      我又翻了个白眼:“屁,你连个马步都扎不稳。还无相般若,我看五香菠萝差不多。”

      正想要嘲讽一下他俩,却先看见了王季如嘲讽的笑容:“呵呵,怕鬼?平日说你像个娘儿们,你总跳起来打人。如今正是证明你比男人还男人的时候了,上道否?”

      ‘咕咚’一声,我吞了口唾沫,把准备骂人的话咽了回去。没错,我这人的缺点除了好色,胆小,还有就是长得男生女相,一副柔弱菟丝花的模样,总被人嘲笑。其实这也不能算缺点,只不过江湖中总崇尚那种打打杀杀的狠角色,像我这样的文弱菜鸡总被拿来当比较对象,还是比输的那一个。但是我是个顶要面子的人,被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说我——像个娘儿们!!!

      “去……就去,有什么大不了。不就是看酆都名妓步施施嘛——嘁!我倒要瞧瞧那个娘儿们究竟多好看,把你们一个个都迷成这样了。瞧瞧你们一个两个的,魂都飞走了,哼。刚才你们给我帮倒忙的事,还没找你们算账呢!”我踹了王季如一脚,李伯仲见我作势要踹他立马闪躲了。

      王季如擦了擦汗:“谁说步施施是女人?!”

      我一愣,脸垮地比马长,眼睛瞪得比牛大:“怡红楼头牌不是女人?”

      李伯仲整了整袖:“你听错了,不是怡红楼,是倚红楼。那是个刚开的小倌阁,里面全都是男的,步施施自然也是男的。所以不是名妓,而是名倌。”

      我惊得连下巴都掉下来了,用手指着他们俩结巴道:“你们你们你们你你你你……”

      王季如淡定地把我的手拍掉:“你不知道么,现在流行男风,连当今圣上都是个断袖。其实刚才嘲笑你的人当中不少已经偷偷去了一趟酆都城,只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任何人能够见到步施施,所以才……咳咳,懂了吧!”

      我眨了眨眼:“懂了?懂、懂什么?”

      李伯仲翻了个白眼:“真的丢人啊,怎么你读书考试那么机灵,人情世故就跟个傻子似的?当然是以为你也去了,也没见着步施施,所以才嘲笑你的。”

      我茫然的点头,回想起来他们笑我的原因根本不是我年过十九尚未娶妻。我真笨,头痛都痛成白痴了。

      说到美人,我不禁真的迟疑了:“这个步施施,真有那么美?”难道比我的梦中美人还好看?不对,我根本不是断袖啊!怎么会对一个男人产生幻想?

      “害,谁能知道呢,百闻不如一见。不过肯定名不虚传就是了。”王季如色得连眼睛都眯起来了。哎,俗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怎么会有这样两个死党呢,不禁扪心自问了起来。

      说实话,我亦是一好色之徒耳。美人,美物,有谁不怜爱呢?

      这能算是我的错吗?

      就在我接受心灵拷问的时候,身体已经被这两个家伙给架走了。

      三个大男人赶三千里的路就为了去见另一个男人,说出来一定会笑掉别人的大牙。这件事一定一定一定不能让夫子知道,不,是不能让除了我们三个人以外的任何人知道。要不然这祖宗八代的脸都没地方搁了。我向祖宗证明,我真的不是断袖!真的真的真的只是为了满足这俩死党的求知欲才赶鸭子上架的,还我清白——

      话说回来,不管怎么样,还是乡试最重要,只要我拿到功名,就可以得到好多好多钱,就可以把爷爷奶奶接到城里去住了。这次去酆都城,就算不去看美人步施施,也一定要去看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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