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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你还欠我一句再见,归还可有期限? ...

  •   这个女孩子名叫罗小巧,是我的小学同学兼同桌。
      我将她写进故事里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感情有多么的深厚。相反,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在我们之间就像是一个笑话。
      当然,至少小学三年级前我还是很喜欢这个长相甜美的小姑娘的,毕竟美的事物在哪里都是广受欢迎的。
      我记得她有一张娃娃脸,那个时候在班里也算是中等身高,瘦瘦的。梳着小马尾,齐刘海遮住了她光亮的额头。我常常会很坏的乘她不注意掀起她的刘海,然后各种逗她,她会像那种啮齿动物一样,磨着牙生气的盯着我一节课。
      小学时候的我无恶不作,不是今天掀了女孩子的裙子,就是明天和男孩子打成一团。但我的成绩还算不错,因此老师常常也无可奈何我。其实我也不是故意这么调皮的,毕竟年纪小,玩心重又好动,用我家老爹的话来说,男孩子嘛,皮点才像样。
      于是在这个狗都嫌弃的年纪,我撒欢般在小学里茁壮成长。罗小巧在我的带领下,也越来越外向。
      你别看这姑娘长相文静,撒起欢来我这个皮猴子都比不上她!丫的姑娘打人还挺疼,每当我超过中间那条不知道被多少人画过的“三八”线时,总能收获到一份不一样的“温柔”——手都被她揪青了!
      我的英语从小学起就是个渣,别的小孩听英语老师唱英文歌如痴如醉的,而我却在昏昏欲睡。每每背单词背不完放学留下来的总有我,当然,作为的我同桌罗小巧同学,也光荣的被留下来与我并肩战斗着。我两在座位上互损的不亦乐乎,熬到英语老佛爷都着急回家做饭带孩子了,终于大功告成被特赦回家。
      罗小巧的家在离我家不远的村子里,用一个小区一堵围墙与马路之间隔出漫长的距离。
      我每天都陪她从小路走,那是一条满是泥巴的小道,荒草丛生。每当下雨时总是会沾着我一鞋的泥巴,我也坚持从那里经过。就算老妈棍棒相加,不准我把鞋子弄脏,我也没在恶势力下低头。
      我们一起走过四季,走过草长草枯,走过飞雨暮雪,在她家那个路口,与她分道扬镳。
      很快我就小学五年级了,每年寒暑假开学的时候我都要从家里偷渡一堆的零食和她分享来着,今年寒假过去了,开学我在班门口等了她整整一个小时,也没见她出现。
      她转学了,没有留下只字片语,潇潇洒洒的就不见了踪影。
      我就像丢失了最心爱的玩具,茫然中不知所措。那个时候我们之间没有□□,没有手机,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我每天也只是把她送到那个路口,也没有进过那个村子。
      后来我换了个新同桌,和我一样是个特别调皮的男孩子,我们每天互殴着对方,彼此仇视着只一个学期就换了位置。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想念罗小巧同学,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面我认为是她抛弃我在先。我讨厌她,就像我讨厌吃青椒一样!
      玩的好的小伙伴们开始还以为我喜欢她,在我的义正言辞之下纷纷转移阵线,最后都坚定不移的认为我最讨厌罗小巧了。
      恩,对的,我最讨厌罗小巧了!
      小学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我都升初中了。
      记得六年级有一次我遇见了罗小巧,她和她妹妹骑着单车在书店借书。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我,或者有没有认出我来,我们就像两个世界的人,隔着一条马路各自一端终究是没有了交集。
      听朋友说她转校去了小城的另一所小学,还干脆搬了家,也没有和班上的同学有什么联系。
      时光纯粹了佳酿,直到现在,我才堪堪有些明了。
      罗小巧的模样在我的记忆里已经被消化的差不多了,我回想了很久,也只是想起这一星半点儿鸡毛蒜皮的事。
      稚嫩的我还曾经以为自己暗恋过她,细细品味下来发现又不是这样。
      就丁儿点的小屁孩懂什么情爱,不过是在家孤单惯了,不想一个人而已。
      也许在逗她玩陪她回家的时候,更多的原因是我需要一个能够陪伴我的人,才会在付出中甘之如饴,又在被人得知后恼羞成怒。
      我讨厌罗小巧,是因为作为朋友,作为我的第一段真挚的友谊,她没有和我正式的道别就这样挥挥而过。
      可能是年幼,所有的感情都像是纸糊的窗户,脆弱的一捅就破。
      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再有机会再见面,时光倘若能倒流,希望那个小小娃娃脸,能在要走的时候,把那一句欠我的“再见”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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