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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21世纪的那头几年,大概是最适合年轻人在北京奋斗的时代。各方面的成本都不高,各种机会都很多,上升渠道即便看不大清楚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而且不用刻意去等什么风口,根本就是哪里都是风口,谁都可以上天。曹明子进入外企,算是抓住外企黄金时代的一点尾巴;汪袤云本来有意充满冒险家精神地进入一片寒冬的互联网企业,最终被曹明子劝住,也去选择外企,结果一步走进当时最好的那家。
      曹明子笑着对汪袤云说,真比不上你,你一去就是我们现在最大的合作伙伴,以后我要管你叫老板。“不,得叫您。”她笑着说。
      汪袤云的反应是拿了第一个月工资先拿一半寄回去给养母,然后就去找曹明子吃饭。曹明子如今稍微稳定下来一点,但正在积极追求升职。眼看着周围的房子拆迁的拆迁新建的新建,大家都想趁着有钱买一套,这样就等于是在北京真正留下来了。汪袤云知道,一旦升职,曹明子手里的余钱会更多,虽然还是要贷款——这个事儿她甚至这样想过,她可以借钱给曹明子,她的,她家里的,就是她的。
      每次她看到曹明子辛苦劳累,这话就在她心头浮现,但最终还是没说。她知道自己没什么资格主动去说这个话。自己是曹明子的谁呢?说起来曹明子在北京朋友很多,同学大把,自己只是和永远在人群中闪耀的曹明子学姐关系好的一个学妹罢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曹明子这样多的朋友当中能排到几号。这不是挤公交车能不能坐上这一趟的问题,而是她不想和其他人去挤公交车,她想和曹明子单独去打车。
      如果你给我和大家一样的,我可能会选择不要,我想要独一无二的。曹明子对她们那一级的其他人缺乏了解,大约自觉无话可说,也就很少问汪袤云“你们那一届的其他人”一类的问题,何况汪袤云经常为了来见她来陪她推掉和其他人的约会。
      如果好的本来就不多,为什么不给你?她甚至给曹明子带过来源成疑的日本版CD。
      那个时候,单身女性买房是很稀奇的事情。常见的情况不是要结婚就是要结婚,把父母接来北京都是很少的。一开始汪袤云也怀疑,但不敢问,更何况曹明子一直有大把人喜欢她是知道的,曹明子谁也没有答应她也是知道的。她从未与曹明子探讨过这个问题,既忌惮这是他人隐私不便打听,更觉得自己与曹明子并没有十分亲密所以缺乏资格去打听。
      我要是问,她当然会回答,她一向这样好;但她或许也会继续说,怎么想到问这个?
      又或者那答案不是我想的怎么办?
      我想要伸出手,我不敢,我害怕我一旦我说出来,我就会失去你。我会失去你。

      汪袤云从头等舱的座位上艰难爬起来,拿出小药瓶,走向厕所。
      关好门,她望着镜中消瘦憔悴的自己,打开药瓶,倒出两粒药片在手心,想了想,最后只吃了一片。医生说可以吃两片,太难受还可以吃三片,都可以。但她只想吃一片。两片可能就睡着了,睡着了如何想得起过去的事情呢?
      人生不同的阶段因为有着不同的心境,对往事的回忆会戴上不同的有色眼镜。曾经觉得有的片段不能回忆,过几年或许有觉得可以想了;又过几年发生了什么别的事情,或许眼光又会改变。愿意想,不愿意想,能控制,不能控制,等等等等。现在这个时候汪袤云觉得,一切的一切,好的坏的与后来变坏变好的一切,都是人生中的浮光掠影,都是河面上的金粉。
      逐流水,消失在百川入海的地方。
      回到座位上拉开窗,窗外一片漆黑。就像2004年的冬夜。
      汪袤云忽然想起,好像很久没有看见北京下雪了,像以前那样大的雪,掩盖一切的大雪。再也没有以前多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曹明子所言不虚,汪袤云作为公司最重要的合作伙伴的员工,两人经常对接工作,可谓公事周一周五电话谈,私事周六周日面谈。曹明子觉得汪袤云沟通起来要方便得多,而汪袤云乐得通过工作对曹明子的生活几近了如指掌。2004年年初的冬天,北风呼啸的夜晚,她正常下班了,曹明子刚升职,还在加班。她提议自己去等曹明子下班然后两人一块儿去吃火锅,曹明子说今天好累,只想回家,她便转而说自己先买好菜到曹明子家去等着。
      曹明子没拒绝,汪袤云等了一阵,先自顾自地往菜场走。走到门口,到了决定要不要买的时候,曹明子终于说好,还说自己快结束战斗了,应该可以赶上回来一起做。
      “别老是你做。”
      看完这话,汪袤云杀进菜市场,风风火火。
      两手拎满了袋子往回走的时候,汪袤云抄了近道——小巷子风不大,躲一阵是一阵——想到这里又担心曹明子今天穿得够不够多、会不会冷、有没有必要再添一条围巾。围巾的话,买羊毛的还是——
      啊,汪袤云的嘴角在口罩下咧成温柔的微笑,她看见曹明子从巷子口走过。你回来了,回来的真早。多好。
      我们一起回家,不管是谁的家,谁签订的租赁合同,谁的产权,我们一起就好。
      她正加快脚步想跟上,巷子口又走过一个男子。一身黑衣,手里拿着短棍一样的东西。汪袤云直觉不好,攥紧了手里的袋子,加快步伐。果然在对方露出手中铁棍、手臂抬到半空的时候,用一袋棒子骨狠狠敲在对方头上。
      曹明子转身,发出惊呼。她大概和后来赶到现场的民警一样,以为嫌犯后脑勺的红色秽物是人的,而不是猪棒骨里的。
      汪袤云和人家打了一架,幸好穿的厚,除了一身脏,哪儿也没受伤。在派出所坐着,曹明子只是一直帮她擦拭身上的污渍,一言不发。她以为自己让曹明子失望了——无论是粗暴的殴打还是更粗鲁的脏话——于是走出来的时候,她无奈又抱歉地对曹明子说:“看来咱们的晚餐还是要去下馆子。”
      曹明子望着她,昏暗的灯光里看不清曹明子的表情。
      “对不起,我——”
      汪袤云正低头,却被拥入一个芬芳的怀抱。
      “谢谢你。”
      曹明子对她说过很多次“谢谢”,这一次最温柔,最平静,没有任何不快与疲倦。

      就在那一瞬间,她觉得这个人是她的,她人生中第一次想要彻底的占有。

      救人一命——至少曹明子这么说——或许让汪袤云获得了某种资格,她现在可以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一点了。不过她并没有以此为由提出和曹明子一块儿住。她觉得想也知道,曹明子不但心里依然认为她是学妹,更会认为如果真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拖累了她就不好了。可那人到底是谁呢?她们唯一知道的是无论怎么审,那人就说是随机尾随的,没事先计划,就看着漂亮盯梢了。曹明子没时间深究,汪袤云却怎么都不能相信。因为动手打人的时候她看见了那人的眼睛。那人看着不像猥琐的尾随犯,更像私仇。
      她也没问。她甚至有点感谢那人。她的好日子还且过呢。《恋爱的犀牛》就要演到第100场了,她买到了第100场的票,她要和曹明子一起去。

      这么多年过去了,回想起来,她仿佛很了解曹明子,又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就像她以为曹明子会喜欢话剧,会像自己那样喜欢。认识快二十年了,她还是在猜。更不要提曹明子到底依据什么核心价值体系俩做决定。
      后来看无意中看到豆瓣上关于《恋爱的犀牛》的介绍,里面写着“在情感和实利之间找到一个明智的平衡支点,避免落到一个自己痛苦,别人耻笑的境地”。她一开始觉得说的就是自己,但后来觉得更痛苦的是,现实生活中别人未必耻笑你,因为大家的痛苦都类似,但又不能同病相怜——私密得难以启齿,于是情愿彼此孤立。
      走出北国剧场,曹明子挽着她的手——她觉得自己浑身的毛发都舒服熨帖——两人讨论着台词中彼此最喜欢哪一句。
      “我喜欢那句‘上天会厚待那些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人’。”曹明子说,十月的金秋。
      “我喜欢……”汪袤云开始犹豫。事后想起来——当她能想起来了,能忍受那种灼伤去回忆了——她还是不喜欢自己那一刻的迟疑和忐忑。可她又能怎么办呢?
      “哪一句?”曹明子若无其事地问道。
      “‘我想给你一切,可我一无所有。我想为你放弃一切,可我又没有什么可以放弃。’”
      汪袤云觉得自己的声音几乎在颤抖。可能实际上并没有。又害怕心跳被听见,又巴不得被听见。
      “那太残酷了。”曹明子说,“不要给爱那么负担,爱不应该是负担。”
      汪袤云听了几乎要窒息。我多希望和你一致,和你有点不一致我就害怕我会失去你。
      “那么这句呢?‘爱情跟喜剧,体育,流行音乐没什么不同,是为了让人活得轻松愉快的。’”
      曹明子笑了,“你不需要为我这样,你喜欢什么就是什么,那是你的喜欢。”
      汪袤云真想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但那太傻了。于是她说:“那我还是喜欢‘如果我是法官,你的好恶就是我最高的法则。如果我是神父,再没有比你更好的天堂。如果我是哨兵,你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口令。’”
      正好走到马路边,汪袤云转过来对曹明子道:“这就是我想对你说,你明白吗?”

      她到底没有喜欢错人,她想,曹明子登时明白了。
      但她还是喜欢错了人,曹明子拒绝了,甚至有些语无伦次、张皇失措。
      最错恐怕还是她自己,当场道歉,送曹明子回家,之后曹明子不主动联系她,她也不主动联系曹明子。夜不能寐的十一月,她躺在床上想曹明子为什么要拒绝自己。惊吓?也许有也许没有。我冲动?也许是也许不是。别的追求者?也许有也许没有。她反感?也许是也许不是。
      我不够好?
      是的。
      一个月的沉默之后,十一月初的曹明子在工作对接上终于还是要找汪袤云。沟通完,电话里,汪袤云提出,晚上一块儿吃个饭吧,然后趁机道歉;曹明子拒绝了。汪袤云从曹明子语气里能明白这不是在拒绝一顿饭,而是在拒绝一个尚未等到回答的问题。
      曹明子还想要在电话里说些别的什么来找补,汪袤云立刻打断,说好的,没事不要紧。然后挂断了电话。再也没打。连应该出现的迫使她们联系彼此的工作都没有。
      那年冬天是不是特别冷,汪袤云忘记了。十一月底,养母去世了,她回家办完丧事,觉得自己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于是接受了新的任务,出国去了。一走,直到2007年年底,那个南方太冷太冷的冬天,她才回来。

      飞机上,睡不着的汪袤云拿出耳机听机上节目。在欧美音乐里找到了Tom Waits的《If I Have To Go》。听着听着,热泪盈眶。2007年秋天的西雅图已经很冷了,她无意间听到了这首歌。按理,这是一首听完就应该走了的歌。她已经走了很久。走的时候一句话没有对曹明子说,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希望曹明子忘记自己还是记得自己。就像突然就冻住一样的离开。然而直到听到这首歌,她这一番别离,才在异国他乡的深秋彻底完成。
      她的难过于此才结束。于是她觉得自己可以回去了。
      此刻她两鬓都被热泪打湿。
      如果没有回去,会不会一切不一样?
      可能也不会。每次看到曹明子的身影,她都会忘乎所以。不论她多大,曹明子多大,曹明子永远符合她的审美,她并非永远忠诚于一个种风格,而是忠诚于一个人。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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