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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尘世游 ...

  •   皑皑雪山下的加康小镇,成群的鸽子振翅飞上天空,绕着钟楼飞翔,白花花的一大片像飞扬的雪花。新雪刚融,顺着小溪穿过城镇,上面还飘着几块没化的浮冰。水是极净的,能一眼看到水底的鹅卵石,偶尔会有几尾小鱼穿梭其中。俯下身将手探入溪中,能感受到一阵独属于雪山的冰凉。溪边源源不断地有些人前来打水,彼此热闹地话着家常,一派欣欣向荣的和谐景象。

      按理来说以加康小镇偏僻的地理位置是不应该这么繁荣的,只不过因为经常有前往雪山探险的佣兵小队选择留宿小镇,所以间接带动了小镇的发展。

      传说被冰雪万年覆盖的神山之巅有神灵居住。传说虚无缥缈至今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相信,探险者们大都是为了雪山上生长的种种天材地宝而来的。加康小镇归于人类管辖,因此人类占据了探险者的大多数,其中还零星夹杂着一些别的种族的佣兵。每个国家和种族的服饰风格和普遍长相都有些区别,整个小镇冗杂了来自五湖四海的热血生命,显得生机勃勃而又包容。

      小镇上的居民早已习惯了穿着各色服装的探险者,对此见怪不怪,热情地拉拢着各家生意。他们大都热情好客,有着奔放的风俗,与终年不化的白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这小镇无端地多出了暖意。

      几个姑娘站在桥边,对着不远处在一家店铺挑选东西的两个人影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着什么。

      “我喜欢左边那个,那个看着就很温柔绅士。”

      “可我觉得右边那个更帅一些诶……”

      “啧,挑什么挑,我两个都要了。”

      “贪心。”

      厄里修斯和洛德尔正在一家服装店里随意地逛着,挑挑拣拣着衣裳。厄里修斯似乎感觉到了身后絮絮叨叨的低语,转过头去朝年轻的姑娘们笑了一下。

      “啊啊啊啊笑得真的好温柔啊!!!我不管了他是我的!!!!”

      “胡说明明是我的!!!!”

      “你俩都滚开不要动他!!!”

      “那你也滚啊!!!!!”

      女孩们被人发现偷窥之后也不羞怯,反而彼此放开了胆子推搡打闹起来,笑骂着互相。

      厄里修斯看着她们嬉笑打闹的样子感觉很有趣,想再看一会儿,结果下一秒就被洛德尔拽了回来。

      “你在干什么,怎么能对别的人这样。不要对她们笑,对我多笑笑。”洛德尔随手将一件雪鹅绒的衣服塞到他手上。“不许看她们,你是我的。你看看这件怎么样,我觉得很配你。”

      厄里修斯将注意力收回到衣服上。这是一件法师袍,手感很光滑舒适像流动的水,风格初看很简单大气,细看就能发现上面繁杂华丽的银色暗纹恰好是一个简单的防御法阵,法袍通体是单纯的白色,边缘绣着的金色花纹更加能突出高贵的气质——不得不说洛德尔的审美真的挺好的,唯一的问题是他已经多出十几件衣服了,洛德尔对于亲自为他挑选衣服这件事似乎抱有极大的热情。

      洛德尔趁着他欣赏衣服的间隙,转过头狠狠地瞪了刚才那帮少女一眼。

      少女们却咯咯地笑了起来,其中一个胆大的甚至奔放地朝他抛了一个飞吻,态度极其热情奔放。

      魇僵在了原地。

      少女们看到他的表情笑得更开怀了,然后一窝蜂地作鸟兽散。

      厄里修斯看着他吃瘪,无奈地摇了摇头,眉眼弯弯,像一汪清泉,笑得温柔:“你也是。”

      洛德尔表示对奔放的人类无可理喻。

      “这件挺好的,买吧。”厄里修斯掂了掂手里的衣服。

      这是店内最贵的一件衣裳,上面的防御法阵装饰多过实用,纯粹就是好看而已,专门用来忽悠这些阔气又不知世事的年轻人的。笑得合不拢嘴的店家谄媚地从洛德尔手中接过了金币,恭敬地将二人送出店铺。

      “去一趟佣兵酒馆吧,他家的龙血酒不错。”厄里修斯向洛德尔提议。

      “好。”

      佣兵酒馆一开始并不叫佣兵酒馆。只不过整个小镇上就他一家酒馆,好酒的佣兵们便经常来这里歇□□流讯息,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一个佣兵的聚集地,里面能听到天南地北真真假假的各色传言,也能接到佣兵协会最新发布的任务。

      两人距离佣兵酒馆还有段距离就听见了里面传来佣兵爽朗的笑声和叫骂声,即使生意更好的夜幕还没有降临,此时里面也聚集了不少查探消息的佣兵,插科打诨的声音一片,机锋与交易伴随着古老的传说一起进行,酒馆时不时就来了一阵震耳欲聋的起哄声,将酒馆悬挂在外面已经看不清字样的招牌震得抖了又抖。

      二人在喧哗声中推开被吱呀作响的木门走了进去,经验老到的佣兵们表面状若未闻,其乐融融地继续与彼此交谈,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新进来的两个年轻人,实则暗地里都偷偷打量了一番新进来的客人。佣兵们见二人年纪轻轻容貌气质出众,一身衣服低调奢华却毫不实用,表面上看不出来有多高的本事,就在心底料定应该是哪个大家族跑出来玩的纨绔弟子,有些不屑地看轻了几分。

      店内还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似乎二人的踏入并没有引起丝毫波纹。佣兵们吹嘘着自己的见闻,女巫的诅咒和恶龙的宝藏是经久不衰的话题。

      厄里修斯径直走到了吧台前面:“老板,二十瓶龙血酒,谢谢。”

      老板抬头看了他一眼,应到:“好。你等一下,先在这坐会吧,待会送过来。”

      “嗯,麻烦了,谢谢。”

      老板听着他的话却哈哈大笑:“不麻烦,你给我送生意上门,怎么会麻烦!”

      老板的声音粗犷洪亮,却也不算是酒馆内最大的,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反正恰好这段时间没有特别响亮的吵声,整个“热闹”的酒馆都“恰巧”听见了二人这段对话,店内爆发出一阵哄堂的笑声。

      这哄堂的笑声似是简单的开朗直爽的大笑,又似是不无恶意的嘲笑,亦或是两者都有之。

      厄里修斯跟着他们附和着笑着,笑意却未达眼底:“这倒也是,顺口了,各位见笑。”

      “小兔崽子滚回家去妈妈身边喝奶去吧!这里是糟老爷们来的地方,一个不小心碰碎了你那身细胳膊细腿,你就得哭哭啼啼地回家告状去了!”一个红发的中年魁梧佣兵挑衅道,整个酒馆又是一阵哄堂大笑。“你这漂亮的屁股蛋儿可不适合面对魔兽!”然后还吹了一声轻佻的口哨。

      佣兵们过着在刀尖上舔血的生活,兜里的每一个板子都是一次次从刀口下讨来的,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次任务会不会就丢掉生命。他们大都出生贫寒,在烈火与烈酒之间放声歌唱着生命,为自己所拥有的力量而骄傲,对于生来就坐拥富贵与权势的王公贵族向来都十分仇视鄙夷。

      凭什么有的人可以活得安稳,有的人却要为了下一顿食物付出生命?笼里的金丝雀们坐拥数不清的资源,随意地就能达到一个非常高的职业品级,真正上了场时,却连秃鹫的幼崽都无法击败——这些娇生惯养的孩子只会婉声歌唱,对于他们来讲,被佣兵视为毕生荣誉的品级勋章只不过是一片能令他们更耀眼的羽毛。

      红发佣兵的挑衅并不是无的放矢,初出茅庐的年轻公子哥儿一般都很少被人这么羞辱过,总是会忍不住对他出手,彼时他就有充足的理由“教训”这些阔少爷们一顿,然后顺理成章地拿走他们身上的金币和魔法卷轴——他就等着他们出手呢,这二人看上去是两只难得的肥羊。

      还不待厄里修斯有所反应,洛德尔冷哼一声,释放出黑雾迅速涌向那个红发壮汉。他举起手臂手掌虚握,黑雾就跟着缩紧,掐着壮汉的脖子把他提到了半空中。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红发壮汉根本来不及对洛德尔的攻击有所反应。他脸上直冒冷汗,心知这次踢到铁板了,却因为脖子被黑雾紧紧缠住说不出讨饶的话语。

      “把嘴巴洗干净了再去学人说话。”洛德尔神情冰冷,危险地眯着眼睛盯着壮汉,俊美邪异的面貌显得有些狰狞。

      他怎敢用这种污秽的语言去触犯他的神灵!

      刚才还喧闹无比的酒馆里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把目光都投向了剑拔弩张的两人。包括酒馆老板在内没有人出声劝阻调和,他们把这当成一场日后会成为不错谈资的闹戏在看,并没有人关心红发壮汉的死活。

      佣兵就是这样,他们可以拍着肩膀互相称兄道弟,也可以冷漠地待在一旁看着对方逐渐死去。

      红发佣兵因为缺氧在空中开始不断挣扎起来,却无济于事,黑雾幻成的手仿佛铁铸的一般,牢牢把他固定在空中。他感觉腹中的氧气逐渐被抽走,以为这次逃不过了,心中懊悔不已却无法表达。

      “算了吧。”这时候厄里修斯说道,他还是那般温和有礼的态度,似乎眼前的一切并不能干扰到他几分。

      “可他冒犯了你!”洛德尔低吼道,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收回了黑雾。红发佣兵甫一接触到新鲜空气涌入肺部,开始连连咳嗽起来。

      “让他把钱包交出就算是两清了,我原谅他的冒犯。”厄里修斯叹道,“他只是贪钱而已,罪不至死,我也不至于那么小心眼。”

      洛德尔犹不解气,狠狠地剜了那个佣兵一眼。最气魇的是这个人的那声口哨!他怎么敢勾引他的神灵!怎么敢!

      佣兵在厄里修斯放话之后硬着头皮顶着洛德尔要杀人的目光,忙不迭地把钱包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谢谢大人,谢谢大人饶命……”然后飞快地逃离这是非之地。

      洛德尔死死盯着被红发壮汉撞得还在摇晃的两扇小木门,大有追出去教训一番的架势。

      佣兵酒馆又恢复了热闹,三三两两的聊天声接着响起,酒馆老板也在这时候对厄里修斯说道:“酒好了。”其实酒在刚刚争端还没结束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只不过为了看戏他故意没说而已。

      老板觉得这场戏的结局过于无趣,此刻的态度也显得有些意兴阑珊,百无聊赖地擦拭着脏兮兮的酒杯,对厄里修斯爱搭不理。

      厄里修斯对老板的态度浑不在意,又道了一声:“谢谢。”然后将酒收进空间戒指里,拉着还在盯着木门的洛德尔走了。

      “还生气呢?”厄里修斯转头问魇。他们在离开佣兵酒馆之后就踏上了雪山,这个过程中洛德尔几乎一言不发。

      “没事。”

      厄里修斯笑了一下,趁着洛德尔没有反应过来,直接凑过去用嘴唇封住了他的口。

      洛德尔惊讶极了,厄里修斯很少这么主动。魇当下也不想其他的了,急忙回应神灵的邀请。

      “不气了吧。”厄里修斯笑道。

      “不气了。”洛德尔也跟着他笑起来。

      今日的雪山天气很好,积雪映着金色日光,抬头便能看见瓦蓝的天空,两人的笑声回荡在山雪之间,乘着那风迎向旭日。

      “你抬头看,能看到那山顶吧。”厄里修斯指了指远处的山峰。洛德尔顺着方向看去,以他的视力即使没有云层遮挡,但因为山峰太过高耸也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我就在那儿住着。”

      神灵居住在神山之巅从来不是传说,只不过因为神山太过高耸从没有人能攀到顶峰,于是久不挪窝的神灵也成了故事。

      “一般人想上去,必须要按照地图上标记的路线慢慢攀登,到了山的高处之后即使是晴天也会有罡风肆虐,一不留神就会跌下山崖,还有其他很多危险的险地我日后慢慢告诉你。野兽在这里生活了世世代代早已习惯了这里的环境,也是一大威胁。不过同样的,雪山也孕育了无数的宝物,伴随着无数机遇。”厄里修斯道,“不过我们不需要担心任何危险,我们可以走捷径。”

      说完,他朝天吹了声嘹亮的口哨。山上的积雪震了震,却又奇迹般地安稳下来。

      几分钟后,天边出现了一个黑点,黑点慢慢扩大,是一只通体燃烧着火焰的巨鸟,足有两层楼高。巨鸟在两人身边落下来融化了周围一片积雪,然后熄灭了身上的火焰露出火红色金色交杂的羽毛。

      “菲尼克斯——不死鸟。”厄里修斯向洛德尔解释着。“雪山间最好的交通工具。”

      菲尼克斯朝洛德尔眨眨眼。

      “你好啊,你可以叫我菲尼。我很高兴光明神终于带人回来了。”菲尼克斯朝他伸出一只爪子,洛德尔懂了它的意思,伸手握了握它的爪子,以示友好。“其他的神灵都离开了神山走向尘世,就只有他一个还待在这鸟不拉屎的神山上,像个木桩子似的。你以后可得把他多拉下去走走。”

      菲尼克斯浴火而生,寿五百而死,接着又从火光中重生,续着新一轮的轮回,这奇特的鸟儿与诸神几乎是同一时刻诞生的,相伴了漫长岁月,算是诸神的朋友。

      “我叫洛德尔。”

      “好的,洛德尔。我不认识你,你应该还算年轻吧?应该没有见过其他同族?我认识其他的几个还存在的魇,有时间可以带你认识一下。你们魇真是太执拗啦,明明有着几乎永恒的生命却总是在爱人死后同样选择消亡,明明之前稀稀拉拉诞生了不少的,现在就只剩下那么几个了。”菲尼克斯絮絮叨叨地说着,“走吧,上来吧。”

      洛德尔和厄里修斯跃上了不死鸟的宽阔的脊背,菲尼克斯待二人准备好后张开巨大的羽翼,展翅飞向天空。

      “洛德尔,我刚刚看见你戴着弗丽嘉之泪了,是用来遮掩魇的气息的吧?难不成你才刚成年没多久?难怪我之前没见过你。”菲尼克斯的嘴巴根本闭不上,“弗丽嘉之泪是个好东西啊,它还有着赐福的效果,你戴着他以后在雪山行走就不用怕了,可以横着走。我都快忘了我当年送了地精一族几根羽毛的事情,没想到今天还能再见到一根。厄里修斯老谋深算——我都能想得到,这玩意的材料那么难得肯定是他早早准备好的,然后为了避免地精起疑心——他们有时候可贪心了如果知道了厄里的身份肯定会狮子大开口,这时候人类的模样就好办事了——再装模作样地偷偷给地精陆陆续续地送过去——”

      “闭嘴。”温文尔雅的厄里修斯也有忍无可忍的一天。

      “……欸话说回来,我还是很好奇洛德尔你到底成年多久了?”菲尼克斯不肯闭上嘴巴,只得换一个话题。

      “七年。”

      “七年??才七年???你今年才五百多岁????哇厄里修斯真下得去手。”菲尼克斯一惊一乍,身形陡然晃了晃。

      “好好飞。”厄里修斯顺了顺气,已经懒得和这死破鸟吵了,他有点后悔把菲尼克斯介绍给洛德尔认识了。刚才就该直接带着洛德尔瞬移到山峰。

      洛德尔强忍着笑意死绷着脸。他没想到厄里修斯这样的神灵竟然会和这种画风迥异的倒霉玩意认识。

      “诶呀这不就到了嘛,没问题的啦。”倒霉玩意大大咧咧地落在山巅。“这儿有个传送门,门后面才通往真正的所谓神山。雪山其实只是个入口,诸神真正的居住地其实是在云端之上,只不过为了方便入世他们在雪山上建了一个传送门。”

      雪山的山巅空空荡荡,只有一扇中空的石门孤零零地立在罡风中。石门仅容一人通过,门中闪耀着冰蓝色漩涡,看不到门后的景象,神秘无比。

      厄里修斯:“你先进去看看吧,我跟在你后面。”

      “好。”洛德尔当即跨入门内。

      菲尼克斯待洛德尔走进去后,俯在厄里修斯耳旁低声调笑着光明神:“老牛吃嫩草,不要脸。”

      厄里修斯突然朗声笑了起来:“不,是嫩牛吃老草,他可没吃亏。”

      “什么?你竟然愿意?”菲尼克斯这回实实在在地惊讶了一下。

      “这种事情我无所谓,他开心就好。”说完,厄里修斯不再管身后在风中凝固的鸟儿,一步跨入门内。

      传送门后的世界就是洛德尔曾经在神灵的欲望幻境中见过的景象。

      云海之巅,何其辽阔,何其空旷,只有极远处几个孤零零的神殿和柱子体现着生灵的气息。任何声音传出去都不会再回来,只有罡风从耳边刮过戏谑着。

      也难怪神灵们会离开这个地方,于万丈滚滚红尘相较而言,这儿唯一的意义就是拨开云雾,可以清清楚楚地看着忙碌的世间。

      光明神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待在这里,从这荒芜之地俯视人间。和着罡风一起,化作唯一的守望者。

      “其实可以神山真的是一座山,我们可以从那边的悬崖下去,到山中,没这里那么荒凉。”

      “你之前就一直待在这里?”

      “嗯,偶尔才会去山中。于我来说,待在哪里并没有差别。”

      “你为什么不像其他众神一样入世?”

      “总得有人留在着,守着这最初的地方。我第一次离开这里,就遇见了你。人世间和我一开始想得一样,并不是那么美好——但你是。”

      “以后,我陪你。”

      “好。”

      陪你嬉笑怒骂,陪你谈天说地,陪你看着世间云卷云舒,陪你一起注视着万丈红尘芸芸众生,让你这漫长无趣的一生从此有了羁绊,有了期待。

      一回首,不再是空无一人。

  • 作者有话要说:  哇太感人了又涨了一个收藏。毫无志气地吱哇乱叫。
    嗯嗯原本这章打算早上发的一激动现在发吧。
    好的我第一个短篇完结了就是这样。这一篇始于一个梦境,是打算试试手的。
    下一篇是一个修仙文,还是耽美。我准备了很久还没准备好,我想要让我这几年的准备有所回报,所以会一直改到我自己满意为止,我给这个故事冠以了期待。刚把大纲废了重新撸,所以还要准备几年——我要死杠到底。
    最后谢谢来看皮囊这篇小破文的人呐,有人能一直看到这句话我就很开心了(虽然说评论还是只有可怜的1个不过西幻本来就很冷况且我还是个新人这还是个短篇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爱你们鸭(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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