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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又见蕾丝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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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荞步伐缓慢,因为她在控制脚步的节奏,以避免让自己动作行为看起来一股的火药味,她要和谐,和谐,这是一个和谐的年代,这是一个讲素质的年代,这是一个淡定的年代。总之,淡定地下楼,拐过社区篮球场和两棵参天的大树后淡定地上楼。
她站在602门口调试呼吸的频率,不能急,不能让别人看出她还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尽量让自己气息平和,面色正常……
手刚要摁门铃,门却“吱嘎”一声自动开了,还伴随着一个声调有点高的说话声:“你们聊啊,慢慢聊,我有事,先走一……。”
出门的人撞到一个人,大叫一声:“啊唷喂!”
沈荞提起眼皮笑了笑:“王阿姨。”
“哟,我当是谁,沈荞啊!”王阿姨是社区出了名的大嗓门,但凡居委会有什么三令五申,不要什么传单,就她一副嗓门一张嘴,不出一日就能传遍社区四方,连守自行车的大爷都能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懂,懂,我深刻领会居委会的精神……
“小荞啊,这么晚了,有什么事?”王阿姨刚刚一声叫唤,屋内的人就立刻奔到门口。
沈荞朝程思城的后母点头:“梁阿姨好,我来找程思城的,他在吗?”
忽然,沈荞的右眼不可遏止的跳了两下。她起先没注意,因为根本没往什么不好的地方想,直到梁阿姨点头,说程思城在家,不过……有些犹疑的时候,她才发现梁阿姨看她的眼神不大对,进门后,客厅四五个人的眼睛齐刷刷朝她射来,咯噔一声,心里忙叫:
不好!
眼皮旋即猛跳。
程爸爸,梁阿姨,程思城她是认识的,可另外两个人她不认识,且那一大一小(实际是一中老年妇女和一青春无敌美女)两个人盯得她心底发毛。这时,她不得不转了转僵硬的脖子,转向程思城,看见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副不可一世的吊儿郎当样。
程思城右手夹着一支烟,一如既往的不看沈荞就知道来者是谁,只顾抽烟,吐着烟圈。
沈荞怎么觉得有种进了虎狼窝的感觉?心想出门该看日子,下次一定记得看日子,想着就咧开嘴:“程叔叔,梁阿姨,你们有客人啊,我下次再来,下次再来。”
说话间,就要逃。
“你等等!”有人发话了。
沈荞离门口有一米之距,回头:“呃?”
某人将烟屁股揉进烟灰缸后站了起来,双手插进裤袋,依旧没有看沈荞,而是朝自己父亲也或许是在朝那一大一小:“爸,我本来想晚些告诉你的,既然沈荞也在,我就直说了。”
众人将程思城盯住。
“我和沈荞已经在一起了,对不起,没能提早告诉你们。”程思城波澜不惊的吐出二十来个字后,朝沈荞走来。
沈荞忽然被那一双黑漆漆的眸子吓到,忙摆手:“那个……不,不是……程叔叔,梁阿姨,程思城给你们开玩笑呢,呵呵哈哈哈,我怎么可能和他在一起,我是……蕾丝边!那个……那个蕾丝边你们知道吧,就是不喜欢的……男人,喜欢……女人的,我喜欢女人,我是蕾丝边,同性恋怎么可能和程思城在一起,呵哈哈!”
握拳的某人在心底嚎叫:天啊!同性恋,我完了,我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程思城停住脚步。
梁阿姨新倒好的一杯茶晃出汁液,烫了手。
程父的眼镜差点落到嘴巴上。
中老年妇女嘴巴大张,青春无敌美女花容尽失。
沈荞是蕾丝边的消息被大嘴王阿姨传开了。
方晓,也就是沈荞的BOSS再也喝不下酒,因为唾沫快把杯子喷满了。他的一张脸抽搐变形:“我说……哈哈哈……还真有你的,蕾丝边,亏你说得出口!哈哈哈,这下子好,看你怎么跟你爸妈交代,养你二十几年,养出个蕾丝边!哈哈哈……”
某人的头放在吧台上,两只眼睛盯着又空了的玻璃杯:“再来一杯!”
“嗨,灌水呢!我可不想送你到家门口,我曝光率够高了。”BOSS一心只想沈荞现在是非多,根本没去想如何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去安慰她。
沈荞把杯子抢过去,一手撑头:“笑笑,没良心啊,也不想我平时是怎么替你遮掩的,上次搞大了别人的肚……”方晓连忙捂住某人的口,笑嘻嘻:“嘿,说什么呢,我说你当时怎么想的?什么不好说,偏偏说自己是蕾丝边,哎,哎,哎,你别瞪着牛眼睛,我又没说你是!再说就算你是,咱们哥们一场,我还能歧视你?错了错了,你不是你不是,哎呀,我的意思是说当时你怎么想的,什么不好想,偏偏想自己是蕾丝边,我看你只有孤独终老啰!”
沈荞眨巴眨巴着眼睛,眨出一桌子的委屈:“真……有这么严重?”
“啊?你觉得不严重?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不正紧,把这些话挂在嘴边乱说?”方晓呲牙:“哎,你就这么怕跟程思城扯上关系啊,想当初,你可是斗志昂扬天不怕地不怕……噗嗤,哈哈哈……对不起对不起,没忍住,又没忍住,我想起以前就好笑,我说荞荞,你以前倒追了程思城两年,还把人家小女朋友给追没了,我们眼看着要成了,结果你又……哎,行,别瞪了别瞪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
方晓朝酒保打了个响指:“结帐,多少钱?”
掏出钱包,朝蔫兮兮的某人说:“走吧,时间不早了,赶紧给我回去,天大的事情有我呢,别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就蕾丝边吗,赶明儿咱们找个帅哥噎死她们,看她们还乱说!”
“笑笑。”沈荞两只眼睛又眨巴眨巴,努力得眨出两滴眼泪,看得某人忽然心惊胆战:“干嘛?别叫那么亲热,那是我早就不用了的小名,以后不准乱叫,再说了,笑笑也不是你叫的,是留给我女朋友……好,好,好,你说你说你说,怎么着,你想怎么着吧!”
沈荞连忙堆出笑:“我想……要不你当我三个月的男朋友?”
方晓脚底一滑,眼看就要朝旁倒去,沈荞怒上眉梢,心想让你当个替身男友就这么为难?
被保安扶助的方晓连忙说着谢谢,站正了后疾步就往外走,沈荞咬牙,奔上去,横在方晓面前:“哎,我说话呢,你不愿意!”
我不想活了还差不多,方晓在心底怒骂,但脸上皮笑肉不笑:“不是,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荞荞啊,你想,前几天你亲口说自己是蕾丝边,几天后你就把我给推出去,谁相信啊?再说了,就算我愿意,你爸妈愿意?他们看得顺我?别为难自己啊,话说回来,沈荞同志,领导我得好好给你上堂课!来,来,来,上车。”
有了空调风的环绕,某人的心情似乎平静多了。
看着两眼无焦距的沈荞,方晓唉叹道:“我就不懂了,你不是挺喜欢程思城的吗?”
“那是以前的事情了。”沈荞随即回答。
方晓:“不是吧,话说虽然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可我知道你对他还有心思,要不然不会想着法的打探人家的消息,现在好啊,他跟小女朋友彻底拜拜了,你跟江风也玩完了,这男未婚女未嫁,为嘛不把你以前斗志拿出来,再去……”
“笑笑,不一样了,现在的我跟以前不一样了。”沈荞看着某处的眼睛暗沉如水,毫无光泽:“以前的我和千千万万的大学生一样,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敢做,那是因为有青春的血液在咆哮。那个时候,做什么都比现在爽快,不看重收获,不计较付出,只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他笑,你跟着笑,他不高兴,你比他还皱紧眉头,你从不在乎他有没有女朋友,因为你一门心思的喜欢他,根本管不了那么多,只觉得你的付出终会有回报的那一天,因为你觉得自己是最为特殊的那个,独一无二的那个,你的性格、笑、动作、行为都会引起他的注意,都会让他对你改观。可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青春一点一滴地流逝,到头来你发现你的笑没有当初纯粹了,甚至哭,也唧唧歪歪没有以前直接了,你学会了隐忍,学会了埋藏自己的心思,学会了见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学会了适应自己根本不能适应的环境……现在的我跟以前不一样了,说得俗气点,是失败磨灭了斗志,说得文雅点,物是人非。”
昔日的青春面容并未有多大变化,然方晓看着沈荞,听着她不紧不慢说完这一番话后,忽然觉得她的眼神的确不是昨天的了。
他不太相信眼前的所见所闻,总觉得这个女人不是那么容易被磨灭心志的人,所以他说:“你不过给自己找理由罢了,沈荞,江风的事已经过去两年了,况且依我对你的了解,他不是能够改变你的人,你们当初在一起,也不过是互相慰籍,互相取暖。程思城不一样,我知道。”
沈荞转过头,忽视那双直视于他的眼睛,等到再次抚平了心绪后,她缓缓开口:“笑笑,人生中有一种经历,叫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