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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翠(5) ...

  •   郑家是槐城的首富。

      郑老爷子是个厉害的人物,手里抓着槐城的脉络,槐城每一份产业都有他的一份,曾经有人说他是暴发户土地主,却也收不住他的手段。

      郑老爷子商场雷厉风行,在生活里却是个痴情种子,在原配夫人死去之后的许多年里,身边也没多个什么别致的美人,一个大男人,独自抚养自己三岁的女儿长大成人。

      郑千晚含着金汤匙出生,自小便没有什么得不到的东西,许是拿在手里的东西太多了,她觉得厌了,能让她觉得有兴趣的东西,可能也只有一些疯狂的事情了。

      1702年的槐城,动荡。

      那个年代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战争,没人拿得动刀子,风月尚且不够看,谁还想去找那种血肉横飞的日子啊。

      郑千晚如同往常一般,拎着高档的牛皮箱子,箱子里的东西很重,只是常常拖着这样的重物,便就习惯了。

      槐城有一条黑街,黑街上全是水渍,混着肮脏的排泄物与新鲜的血液,身上烙着不同疤痕的健壮男人,手里举着铁棍,敲打着一个又一个一米多高的铁笼,粗着嗓子威吓着。

      那些笼子里,有各色各样的人,幼童少女,男人女人。

      这个时代人是不吃人的,但是却可以杀人,病态又恶心的时代,这些穷人便被端上了“餐桌”,叫卖着低廉的价格,推给那些衣着光鲜的“客人”。

      浅紫色的鞋跟落在这块肮脏的地界,她漠视着周围的一切,她熟知这里的规矩,越往里走,笼子里的人就越漂亮,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规矩,一张好皮囊往往能卖出高昂的价格。

      黑街最里面,是一个造价昂贵的笼子,用的材质全是上等货。笼子里漂亮的女孩被精心打扮过,一头长发乌黑,上头别着几朵艳色的鲜花,穿着裁剪合身的裙子,正微笑着看着周围。

      眼睛漂亮的像是葡萄一般的女孩子坐在笼子里,冲着围绕着她的“客人”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不时露出甜美的笑容,让人心生好感。

      郑千晚也在这些人之中,漠然地看着不断的做些小动作的女孩,心里却没有多大的动容。

      这是训教好的商品,她不想要。

      最后女孩子被一位长相斯文的中年男人出高价带走了,这位先生郑千晚是听说过的,喜欢玩弄女孩的身体,然后辅以最香甜的葡萄酒,一点点切割开来,吃掉。

      女孩子脸色苍白着被拽了出来,套上了准备好的拴狗的链子,被男人拖拽着上了车。

      郑千晚握紧了手中的箱子,有些失落的转身。

      她长得漂亮,比刚刚笼子里的女孩漂亮多了,十几岁的女孩子的味道青涩干净,不少人向她投来不善的目光。

      她并未理会,黑街最文明的规矩就是,任何人不准伤害任何客人。

      在即将出了黑街的时候,一颗小石子打到了她的后背,她停住,看见一张脏兮兮的脸,身上的衣服也满是泥和血,此时正满眼哀求着看她。

      她本身不爱管闲事的,可是那孩子哀求的眼神落在眼里。

      她抬手,露出一截白皙漂亮的手臂,上头套着一只漂亮的深红玉镯,她指了指笼子里的男孩子,出了一千块买下了他。

      她淡漠地走在前面,男孩跟在她身后,郑千晚转身,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放到他面前,“拿了钱走吧。”

      男孩子瘦瘦小小的,眼睛却亮的很,一双眼睛里哀求投射进她的眼里,她并没有不忍,只是将手里的钞票塞进了男孩的手里。

      “快走。”说着还推了男孩一把,力道不算小,男孩踉跄一下,手里握着崭新的纸币,眼里已经漫上了眼泪。

      “你是不是觉得你做了什么大好事,是不是觉得把我买下来就是救了我!”男孩突然哭起来,在这条不算安静的黑街里,倒显的突兀。

      郑千晚冷漠地看着他,抬手露出了白皙的手腕,“我没有觉得我做了好事,你怎么样都会死,但你跟着我会死得更快。”

      男孩突然止住了哭,睁着一双大眼睛看她,双手攀住了她的手腕,“我不怕死。”

      郑千晚看着瘦弱的男孩,破天荒的伸出了手,“那就跟着我吧。”

      男孩随了郑千晚的姓,而那时候又正好是秋天,他就叫做郑秋。

      郑秋在郑家长大,十六岁时,郑千晚二十八岁。

      郑秋成了郑千晚的跟班,可是郑千晚不拿他当买来的仆人,他想要做什么她都会应允,他想要读书,她便找最好的先生,他想要离家,她便给他大把的钱财。

      郑秋离开了郑千晚,再回来时,郑家已经掏空了大半,郑老爷又因为年时过高,再也起不来床。

      中间的故事就不细说了,只是后来郑秋接下了郑老爷子的所有产业,在郑老爷临终之际,他承诺会好好照顾郑千晚,郑老爷子才闭上了眼睛。

      郑千晚从始至终,还是那副冷淡的样子。

      郑秋十八岁那年,娶了大他十二岁的郑千晚。

      或许有许多人会嚼这舌根子,可当郑千晚穿着及地的白色婚纱,浅淡的妆容衬的她端庄漂亮,一双杏眼更是有光。

      她牵着郑秋的手,面无表情地戴上戒指,她也是那天开始,丢了手上的红色玉镯。

      二人结婚的十八年里,并没有商讨过要孩子,而郑秋在这十八年里,做的最大一件事情,就是毁了那条黑街。

      黑街彻底消失的那天,他领回了一名女子。

      那女子有着面团一样饱满白皙的肌肤,笑起来如同三月的春风,令人心生愉悦,大约是这个原因,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薛如春。

      薛如春有一副好嗓子,原本郑秋只是打算再看一眼他年幼时最痛恨的地方,却不小心听到了她的歌声。

      他想,这样干净的女孩子,应当适合留在郑千晚身边的。

      郑秋和郑千晚一同住在一栋四层的别墅里,客厅全是按照郑千晚的喜好布置的,颜色浅淡而温柔。

      薛如春踏进大门,不安地左右环顾着,郑秋提着她廉价的木箱子,领着她上楼。“我夫人喜静,四楼无人居住,你要是缺什么就告诉管家,再不然就是告诉我,如今我将你领回来是不会亏待你的,你安心住下集结号。”

      郑秋生意忙,唤着仆人来打扫,将屋子里的家具摆设重新安置了一遍,又让薛如春挑了她喜欢的颜色,一切安置妥当之后,郑秋才走。

      薛如春看着郑秋离开之后,小心翼翼地摸着艳红色的床单,试探着躺下去,舒适感让她狠狠松了口气,似乎想起来了什么,她起身从木箱子里翻出来一本蓝色的笔记本,外壳是人造革的,表面看起来可能高档一些,可内里却还是廉价。

      她拿出掉了一些漆的钢笔,指尖推着下巴,看着干干净净的日记本,写下了第一行字。

      我于十八岁这年重生,何德何能。

      写完这句话,便将本子收起来,起身打量周身的一切。她很知足了,真的。

      她偶尔间觉得无聊,然后狠狠打了自己一巴掌,如今这日子,她应该,必须,知足。

      可是依着好奇,她还是忍不住想要下楼去看看,郑秋未曾说过她不能离开这里,于是试探着,胡乱着走进了后花园。

      园子向来都是由郑千晚打理,婚后她似乎不那么冷漠,偶尔会笑,但更长的时间却是发呆,端着滚烫的茶水,就这么坐着,到茶水冰凉,也没动一下。

      如今的她已经要五十岁了,眼角的细纹越来越深,鬓角也有一些发白生了出来。

      薛如春站在花园里,看着这些她未曾见过的植物,小心翼翼地站在旁边看着,指尖伸出,又在离叶子分毫距离处停下。

      郑千晚一眼就看到了她,小心翼翼,如同未见过世面的孩子,拘谨又好奇,她就这么站的远远的,看着她在这些植物周围环绕。

      她的表情倒是变得快,时而思考,时而惊讶,后又露出有些憨傻的笑来。

      薛如春在园子里观望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多,她才提着沾上泥的裙角,偷偷摸摸的上了楼。

      后来,薛如春一无聊便下来园子里,围着这些她从未见过的植物转啊转。

      郑千晚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觉得闷,反倒是解了乏,她有些许羡慕这样年轻的生命。

      如今栀子花恰好结了苞,薛如春好奇地看着,郑千晚看着她急于求知的模样,不自觉就走了过去。

      “这是栀子花。”郑千晚伸手,鲜红色的指甲拈住一朵刚刚开了口子的花苞,凑上前轻嗅,转头对着薛如春道,“你闻闻。”

      薛如春怔愣着凑上前,嗅了一口觉着好闻,于是便自己拈了朵,抽着鼻子狠狠吸了几口。

      郑千晚不自觉便弯起了唇角,“这味好闻极了,我十分喜欢。”

      薛如春听着她说话,一双明亮的眼睛就这么直愣愣地盯着她。

      郑千晚看着她蠢萌的样子,忍不住开口,“你是家里新来的女夫子吗?”

      薛如春愣了愣,不知道怎么就红了脸,连忙转身就跑走了,郑千晚看着她的背影倒觉得可爱。

      只有薛如春红着一张脸,心跳快的将要破了胸膛似的,难受的厉害。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可能再有两章就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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