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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离曦华逼宫已经半月有余。

      应当是令人意外的,曦华并没有自己坐上那金贵的龙椅,而是以皇帝失踪为名,扶持了年仅八岁的二皇子上位。

      曦华对人间的滔天权势并不感兴趣。他自己也是太子,将来有一个也会成为狼族的皇帝,相较之下,人世的荣华富贵才像是过眼云烟。

      但曦华仍然留在人间。鸢崇也是。

      应该说鸢崇这半个月里几乎把三界每一个角落都翻遍了,他在找天嚣,而且不允许曦华参与其中。

      鸢崇把很多事情瞒着曦华。就像曦华依旧不知道,赵澈到底是如何在他眼皮子底下逃跑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安和公主到底死的那么轻松。

      明明他才是逼宫的发起者,可他却对整个逼宫疑惑极了。

      鸢崇再次出现在皇宫,是在二皇子——或者说现任皇帝赵小山登基满月那天。

      按理说那天应该举办宫宴,可是鸢崇把曦华拦在了赴宴的途中。

      他一如既往的维持着一副霁月清风的模样,可曦华却觉得他可能有些累了。顾上不胡闹,曦华将实际上并不需要人帮忙鸢崇扶到了雕木椅上,又给自家师尊沏了一杯浓郁的热茶。

      鸢崇没有喝茶。他只是把茶杯捧在手上,眼睛却是望向曦华的:“改天跟我回家。”

      “咦?”曦华疑惑,“不抓赵澈了?”疑惑之中,而又感慨,“好久没有回上清宫了,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个样子。”

      鸢崇抿了一口茶,神色有些复杂。半晌,他轻声道:“送你回去当太子。”

      曦华:“……啊?”

      一下子就愣在那里,连刚刚抬起来帮鸢崇整理衣裳的手都悬在了半空中。

      鸢崇直视曦华:“你将成年,该回狼族了。”

      “可是……”曦华急急忙忙还想说什么,缺语无伦次了半天,才蠕着嘴问出一句,“天嚣不查了?”

      “赵澈跑到狼族去了,这事儿还得你来解决。”鸢崇似乎是松了一口气,“正好,你也该熟悉你的国度,算是一举两得。”

      “可是……”曦华仍旧是这个词。

      “不要多说。”鸢崇打断他。

      鸢崇可以猜到他在想什么。无非是因为不熟悉自己的国度而心生畏惧,同时也不愿离开熟悉的地方而恋恋不舍,他以为他都明白。

      是近乡情更怯[注],是从来悲别离。

      对于曦华来说,寻找天嚣并不是什么急事。不过与其说它不是急事,倒不如说是曦华分明不希望找到天嚣。只要找不到天嚣,他就不用离开。

      他深知他离不开。

      所以在去往狼族的路上,他不停的念叨:“师尊,我不要做那太子,你仍带我回上清宫,我随便做个洒扫小童也可。”

      上清宫汇聚天地灵气,早就不需要打扫小童了。鸢崇看着面前几乎是泪眼汪汪的小狼崽子,实在不知如何是好。他有些烦,却又无法狠心,任由着曦华一天天闹下去,鸢崇怕是也会由着他不回狼族。

      鸢崇从来自诩清冷无情,而且自古以来他就是这么做的。可他知道曦华不一样。由自己一手养大,真真切切的体会到生命就那么娇气的被捧在手心上,他也会心动。鸢崇也曾是人,只是久远得连鸢崇自己也要忘记了。曦华叫他体会人性,有了人性就会有软肋,这是必然的。

      鸢崇受不了曦华的撒娇,这可能就是软肋。鸢崇是这样认为的。

      可是曦华必须回到狼族。狼是魔物,天宫不是适合狼生存发展的地方。天宫之人无欲无求,可是狼有属于自己的野性。曦华如此黏人,也是狼野性的一个体现。如果曦华不回到狼族,不懂得在尔虞我诈的战争中磨练自己,迟早有一天他会闯下弥天大祸。天宫无法给他磨练,没有磨练,他也无法成长。曦华必须成长为一头真正的拥有尖利爪牙的狼,而不是把他簇拥在锦绣丛里,在软绵绵的云朵上锻炼他的小爪子。

      所以鸢崇只能看着曦华委屈撒娇强硬威胁而无动于衷,继续演绎好那孤高清冷的帝君,继续一次一次把曦华凑到身边来的脑袋推开,继续违心的拒绝曦华所传递的爱意。

      鸢崇对这爱意感到疑惑。其实活了这么多年,鸢崇已经很少感到疑惑了,可终究人心易变,变出什么新花样来鸢崇也不能看透。曦华的爱意像极了人间情爱,可似乎又缺了几分悸动;又像师徒亲爱,可又亲爱过分。

      爱意向来不好理解。鸢崇看着垂头丧气的曦华,决定先把这件事情放在一边。

      他们很快到了狼族的领地。

      狼族的领地很小,很荒凉,天宫的仙子们习惯把这片土地称为废墟,或者废土。废墟寸草不生,黑河恶臭,百姓残暴,是谁都不愿意来的地方,几百年前鸢崇把他们封于此处,叫他们不再祸害世间,所以废土里的狼一辈子没有走出过废土。

      鸢崇为了让自己没有压力的在废土落脚,已经提前很久叫松音派人把狼族王宫打扫得干干净净。虽然说依旧阴沉,好歹可以住人了。

      但是鸢崇却在踏进这片领土的那一瞬改变了主意。他没有直奔王宫,而是带着曦华走进了他们领土边疆肮脏的街道。

      街道很脏。脚下的泥土干枯,裂开一条一条的缝隙,里面灌了些厮杀过后留下来的血迹,仿佛大地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附近有荒山,露出成片的大块黑色基岩,山脚下可以看见群狼的驻地。他们在那些小小的土地上相互厮杀,啖食对方的血肉,无头无脑的繁衍后代,战争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从未断绝。

      “这是你的边疆。”

      鸢崇似乎丝毫不介意自己的白衣拖在地上,扬起纷飞的尘埃,曦华却在意得紧。他想把这衣服后摆给提起来,或者干脆剪断,这几个要求都遭到了鸢崇的拒绝。于是他光盯着那衣服,听得心不在焉。

      鸢崇的脚步顿了顿,曦华立马反应过来。他微微测了侧身,表示洗耳恭听。

      “这是你的边疆,”鸢崇继续说,“这里的狼群灵力低下,孕育不出人形,他们只会野蛮的战争,天高皇帝远,狼王不管。你准备怎么办?”

      曦华没想到会突然抛出来一个问题。这是鸢崇在指导他治国。曦华捏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应当先让他们臣服于我。他们只会战争,那我制造杀戮。待他们臣服于我,我要兴教化,修缮城市。”

      “嗯。”鸢崇淡淡应了一声,没有表现对这个答案的偏好,“教化如何兴?”

      “首先应当让他们知道,我是来解救他们的,他们若是不臣服于我,无非自寻死路;其次,人间儒家那一套倒是可以拿来借鉴;再者要教他们吸取灵气,提升自我。安安分分工作,老老实实做人……做狼。”

      鸢崇仍旧只是应了一声,待他们走到下一个关口时,鸢崇又带着曦华飞掠百里,略过几个关口。

      这个地方稍稍有些城市的样子了。至少关口有城墙,墙上有已经修成人的守卫,只是守卫认不得乔装过后的二人,语气不大礼貌。

      “这是你的外城。”鸢崇拉近了曦华,“大量狼群聚集于此,其中也有不少修成人形。”

      仍旧是泥土街道,只是干净了很多,至少没有随处可见的秽物。小小的山包下,一个一个的小洞穴排列整齐,再往前走走,甚至还能看见炊烟袅袅的院子和摩肩擦踵的街市。

      “狼人大部分居住在靠近内城的地方。”鸢崇毫不费力的穿过人群,就像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一样自在,“他们虽修成人形,可大多仍保留着天然且不可控的野性,你怎么办?”

      “仍是兴教化。再以利益相劝。”

      “可。”鸢崇终于是点了头。“去内城。”

      内城与外城有着大不一样的风景。内城居住着贵族和王族,他们已经全部修成人形,已经学会了人类的一切。这是鸢崇带给他们的。当年鸢崇封锁废土,同时给内城带去了文明。而且内城在鸢崇来之前被天君松音强行进行了大清扫,此时不见人影。

      “你在人间为官多年,当懂得处理君臣关系。”他说,“现在你要去见你父亲。”

  • 作者有话要说:  近乡情更怯:出自宋之问《渡汉江》
    上一章被屏蔽了的词是中国古代武器专有名词,详情可自行根据我的注解进行百度,我也是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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