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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朋友婚礼 ...

  •   早在去年八月,甚至更早一些的时候,张郎就口口声声说要结婚,但等到朋友们为这事拼命张罗(主要是包红包)忙得团团转时,他却没了下文。

      你知道,我们这一干狐朋狗友,个个穷得发疯,且又死要面子,假装重情重义,一起喝酒的时候常常无意之间夸下海口:XXX,你等着吧,你结婚时候,哥哥给你包5000块,少一个子儿就不算爷们儿!

      可以说,朋友结婚对我们来说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同时又令我们痛苦不堪。这就是穷人的悲哀。而这次,张郎是千真万确要结婚了。

      张郎也老大不小了,早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当然,这话并不是我在为自己开脱,实不相瞒,我也熬到这份上了。就在前不久,我的那个农民父亲从千里之外的老家给我打来电话,劝我回去,说是要给我相亲,因为他看到村子里和他同岁的老头们都抱孙子孙女啦,而且有的抱了好几个,惹得他眼红不已。

      父亲说:“快点回来吧,我老了,很需要你。”

      我这回没有口出不逊,没有责问他那个萦绕在我生命里很久很久的问题:当初为什么义无反顾地弃而我去?他毕竟是我亲生父亲,我毕竟是他亲生儿子,对老毕这个“师”我都可以表面上放得很尊重,对他这个“父”为什么就不能呢?况且我也长大了,不再少不更事,乳臭未干,不再把仇恨当成活着的主题。

      想到了这点,我好意地敷衍他:“快啦,快啦,过了今年我就回去。”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回不去,或者说,我没有资格回去。当初和陈宫从家乡出来,是发了重誓的,要么荣归故里,要么客死他乡。

      我眼里的荣归故里是指,拥有了事业和爱情。可是现在,我一无所有。小说家的梦想是那样遥不可及,我最心爱的小丁姑娘也不知在天涯何处。我估计张郎现在要结婚也是给老家里的父母摧的,为人父母的最大愿望就是有生之年见证自己的儿女成家立业、平安喜乐。

      张郎结婚那天,我和陈宫分别准备了一份2000和3000元红包作为贺礼。为什么钱数不统一?因为陈宫比我牛X。

      陈宫在我们制奶厂做了保安后,开始变得牛X烘烘。每天屁事不干,穿着保安装,戴个大盖帽,腰里别个对讲机,耀武扬威地在厂里来回穿梭。对男工颐指气使,比如说:“哎,那谁,撒尿不要撒在草坪上,赶紧穿上裤子,再撒把你的小宝拧下来!”再比如说:“哎,那谁,帮我买根冰激凌去,别不乐意,你敢说个不字就是顶撞保安是要记大过的!”

      对女工则花言巧语,比如说:“哟,这不是那谁吗,有男朋友了没,要不考虑考虑我吧,你嫌我黑呀,我这不叫黑,古天乐那才叫黑呢!”再比如说:“哟,这不是那谁吗,你看我长得帅吧,其实帅不是我的特色,我主要是性格好、解风情,你看我们郎才女貌多般配,你就跟你男朋友掰了跟我处吧,我不介意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这还不算,陈宫时常找到正在挤奶的我,拿对讲机的那根天线戳戳我的屁股:“哎,那谁,方兄啊,我再跟你重申一次啊,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告我一声,兄弟我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把他给摆平啦。”

      这时我会说:“你牛,你牛,别吓到我的牛,我还要给它挤奶呢。”

      张郎送来请柬说了结婚的事,陈宫就问我:“吕大才子,你准备多少红包?”我想了想说:“2000吧,我只能拿出这么多了,这些可都是我天天挤奶挤出来的。”陈宫说:“那我一定要比你多,无论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我砸锅卖铁也得比你多。”

      结果真的比我多出了1000块。按理说,他做保安的工资每个月也不比我多到哪去。我怀疑他真是砸了锅卖了铁得来的。

      那天我们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为自己着装打扮。很难想象两个长得那么扭曲的人能打扮成什么鸟样。我们不惜血本来到附近最大的商场各自选购了三套衣服为自己装点门面,还美其名曰:锦上添花。

      大家见过臭美的人,但肯定没见过像我们这样臭美的人。

      陈宫最终披了套他的偶像张信哲代言的西豆西服,在衣镜前面陀螺一样扭来扭去。我说过,我崇尚自由,因此,我选择的是很随意地休闲装。陈宫还往脸上抹了层厚厚的增白、粉,我笑话他:“本质是黑的,抹再白有个屁用!”陈宫气得不搭理我了。这说明陈宫不知道该怎样反驳我,我的观点正确无误。

      出门之前,我用牙刷反复把牙齿刷了很多遍,你知道,因为常年抽烟的缘故,我的牙齿慢慢发黄,快赶上排泄出的大便了。另外我把上唇和下巴上的胡须刮个一干二净,刮完之后,对着镜子一照,居然觉得猛然年轻了一大截。

      婚礼在一个酒楼举行,这边的婚礼一般都在酒楼举行。

      不可能在家吧,试问深圳几百万的打工族们,有多少人在婚前有自己的家?而且婚后也不一定有。众所周知,深圳住房贵得吓人,一般的打工仔想在几年之内混个房子住,想也休想。因此只有租房,但我想,任何租房的人都在梦想着哪一天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不必每月应付长舌头的房东。

      这么说来,婚礼就不可能在狭小的租房里举办,除非是不想大家都知道。张郎混到现在还算不错,当了课长,却是副课,正课轮不到他,正课一般都由台干(台湾干部)出任。所以说福士康的课长不是那么好混的。他的月薪也涨到四五千块,在我们朋友当中,已是首屈一指。新娘还是他原来那个女友,这让我和陈宫佩服不已。看不出来,张郎这小子对爱情是如此专一啊。

      我对陈宫说:“张郎是我们的好榜样,我们要虚心向他学习。”

      新郎新娘一身盛装,接受人们的祝福,与此同时,也迎来了爱情的终结。我说这话是有依据的,大家不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嘛。但是我想,这话其实也不是绝对的,即使是坟墓,男女双方也可以活得很快乐,比如杨过和小龙女,活死人墓里多逍遥。

      我看了下我的四周,今天确实来了不少人,其中男方亲友团占了大多数,而且全是福士康的。如你所知,我曾在福士康卖了三年多的力气,因此很多人我都觉得挺脸熟。好象又回到了从前一样。我看到人群中的很多见过的人,以前我和他们一样,都是张郎的同事,而现在,我是张郎的朋友,他们则成了张郎的部下。我侥幸地想,幸亏当初从福士康跑了出来,不然还不得和他们一样对张郎毕恭毕敬的?

      婚礼上笑语喧天、热闹非凡,大家绞尽脑汁搞笑逗乐,酒楼内外都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我陪大家说笑,极尽插科打诨之能事,还不时与福士康的熟人打招呼敬酒,我以为我真的获得了快乐。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事实上,我感觉到了一种突如其来的孤独。我深知我斗不过它,它上天入地,就那么一下子,吞噬了我。我毫无招架之力。我七歪八扭地站了起来,我听到大家说:“这家伙醉了,这家伙不行了。”

      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家伙”,我把手里的酒杯甩出去,我听到叫我家伙的那个人发出“咿”的尖叫声,但他不知悔改,竟接着说了一句:“这混蛋发酒疯啦!”

      我真想走过去给他两个耳刮子,但明显力不从心,刚迈出步子,就跌倒在地——我真醉了。陈宫赶过来把我扶起来,我听道陈宫骂我:“酒量这么差劲儿,瞎呈什么能啊,净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走走走,咱回去吧。”

      我没说话,我已说不出话。

      陈宫架着我往酒楼门口走。此时天色向晚,我虽然醉了,但我能看得见天边微红的夕阳。陈宫把我放到马路牙子上,他跑到马路中间挥手拦车。

      这时一个穿着绿色旗袍的女人打我身边走过。她朝我瞄了一眼,我也迎上了她的目光。然后她继续面无表情地往前走,我睁大了双眼,狠拍自己后脑勺,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或者说,我以为自己由于醉酒而产生了幻觉。

      我向陈宫招手,陈宫不明白我要干什么,走到我跟前,问:“怎么啦?”我把手指向左前方,指向不远处还在步行中的俏丽女人,然后嘴巴蠕动了半天,才口齿不清地吐出了俩字:“小丁……”

      陈宫似乎没听清:“香精?你想吃香精吗?明天给你买吧。”

      我喉头干涩说不出更多的话来,于是没法跟他解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背我到车里。出租车风驰电掣,不是一般的快;我的头昏昏沉沉,也不是一般的晕。尽管我喝得有点高,但我神智清醒,甚至可以说,此时,我的神智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是的,就在刚才的马路上,我看到了朝思暮想的小丁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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