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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改头换面 ...


  •   大街上空空荡荡,我的心里也空空荡荡。在决定要出来之前,我翻遍了我的所有口袋,遗憾的是,没有找到哪怕一分钱。原本我有一张民生银行的卡,年我赚的钱全在这卡里存着,我要花钱的时候也从这卡里取。

      但是现在,卡被小M拿走了,也就是说,我的钱都装在了小M身上。小M不知道躲哪犄角旮旯里去了,我要很快找到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此刻她就站在我面前,我也不会向她要那张卡,这完全是因为面子问题,如果我被小M施以同情,或者说怜悯,那我会觉得自己不是个男人,不够爷们儿。

      我来到一处小摊前,闻到了羊肉香,我想弄点羊肉串吃,明知自己身无分文,却还明知故问小摊老板:“喂,羊肉串怎么卖的?”

      老板闻声,忙给我取下一串递到我面前:“两元一串,你还要几串?”

      我很窘促,说:“不好意思,我一串都不要。”

      老板顿时收回笑容,丢了个冷眼:“不买你问个什么,不是消遣人么。”

      我赔笑道:“对不起对不起。”

      落荒而逃。这条街道很长,长到看不到尽头,因为尽头是一片黑暗。也许只有在白天,才能看到它到底延伸到了哪儿。我在走路的时候,头朝下埋着,紧盯着地上,我不是得了颈椎病,我是在留意有没有钱财可捡。

      如你所知,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是很多发生,天上只会掉陷阱。

      我一直勾着头,脖子酸痛得要命,还是没能捡到一毛钱。倒是不小心踩到了几泡新鲜的狗屎。漫无目的地往前走,我很想能够遇上几个熟人,哪怕遇上一个都成。天可怜见,在一个街角转弯处,我有幸看到了春哥。我很想上去叫住他,向他借点钱买俩包子吃,但是我突然放弃了这个念头。我心里产生了另一个新的念头,宁死不吃嗟来之食,打死不求人。尤其是对于我在福士康的同事。

      出厂混了这么长时间,如今沦落到这步田地,真是无颜面对公司“父老”,他们不替我耻辱,我也替自己感到耻辱。尤其是对于春哥、张郎这帮老朋友,他们都以为我这段时间在外面混得很牛X,我也常在他们面前吹嘘自己混得很牛逼,从来只有他们向我求助的份儿,哪有我向他们求助的道理?

      我像怕生一样躲过了春哥,继续没有方向地游荡。说实在的,这个时候我感到很绝望,生活里除了写小说和思念小丁姑娘,我不知道还能再干些什么。不久之前,我在小说里写道,我走上了不归之路,难道说一语成谶,我已经行走在回不去的道路上了吗?

      天呐,我不会像我小说里的“我”一样,放弃生存,走向灭亡吧?我现在虽然绝望,但还不至于这么快就想死掉,要知道,我的理想还没有实现哪!我的思绪一时纷乱极了,几百年前哈姆雷特的苦恼在我身上重现: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怀惴着这种纠结,我停下了步伐,因为我发现街头有一个衣衫破烂的乞丐,他头发蓬乱,却长着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正拿眼睛望我这边瞄。我觉得奇怪,这家伙老看我干嘛,我又不是大款。是大款也不会丢给他钱——你看看这世上,哪一个大款不是吝啬鬼?让他们掏腰包,除非你能带给他什么好处。

      我被那乞丐看得浑身不自在,好象我身上爬满了毛毛虫,痒。我找茬似的朝他走去,并且真的一脚踢翻了他面前放着的供人丢钱的大瓷碗。碗里有几枚一元硬币,这时都散会了似的纷纷跑出来。乞丐企图用手去捂,可是一个也没捂住。

      乞丐火了,骂道:“狗日的,没良心!”我也恼了:“刚才为什么一直看我来着?说,有何阴谋?”乞丐说:“谁看了,你这副熊样谁想看你呀?”

      “甭装了,”我指着他的额头叫嚣,“你绝对不怀好意!”

      “好吧,”乞丐妥协,“我承认看了你一眼。”

      “老子正郁闷呢,你一眼也不许看!”

      “我只是觉得你像一个熟人。”

      “哪个王八蛋?”我快给气晕了。

      “他叫吕树。”

      姥姥的,原来这乞丐是陈宫!如今的陈宫和以前的陈宫自然大有不同。我已不见他很久了,老实讲,他不在的时间里,我倒时常想起他。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陈宫居然混成了与乞丐为伍了?

      陈宫告诉我,说来话长啦。当初之所以闹分裂是有原因的。那个时候,陈宫交了个女朋友叫冬瓜,冬瓜是那种很会花钱又很不会挣钱的女人,陈宫跟她好上后,钱去如流水,很快,陈宫就成了“月光族”。

      后来,陈宫有点应付不来了,不但本月的薪水不够花,而且向主管上预支了下个月的工资。再后来,工资已远不能满足冬瓜的挥霍,陈宫就开始打起歪主意来了。他重操旧业干起了小偷小摸。他开始偷钱偷物了。

      一次,他偷了不少厂里的电子原件,打算弄出厂后卖个好价钱。他从车间里把那些电子原件偷出来以后放在了宿舍,锁进了一个皮柜里,等着日后再去交易。谁知,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车间主任得知了此事,第一时间报告给了保卫科。凶神恶煞的保安们将车间的员工挨个盘查,但最后什么也没查到。保安在盘查到陈宫的时候,这位仁史不慌不忙、沉着冷静地躲过了保安们的眼睛。

      后来陈宫和我一起搬到外面租房住,陈宫是另有意图的。他觉得既然在厂里偷东西,住在厂里就很危险,他睡在宿舍,常常失眠。就好比一只老鼠睡在了猫的床上一样。那种感觉,怎一个提心吊胆能够形容?

      外宿以后,陈宫却贼心不死,又偷了厂里几件价值不菲的电脑配件,终于被厂方怀疑上了。厂领导下了死命令给保卫科,要求务必于月底查明此事。保卫科的主管们经过紧急磋商,派出了几名便衣保安每天跟踪陈宫。

      陈宫何等聪明,后发制人地做出抉择,从“又一村”搬了出去。

      一是不想连累我,二是甩掉保安们的盯梢。当然也有其它方面的原因,当时胖妞刚走,我心情不好,而他又觉察到,我跟他女友冬瓜格格不入,互相看不顺眼。

      尽管陈宫带上女友冬瓜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去住,且这个地方里福士康比较远,但他最终没能做了违法的事逍遥法外,最终因为盗窃嫌疑犯的罪名被福士康送进了局子里。赔了钱不说,自由也赔进去了。但陈宫害怕坐牢,就向女友冬瓜求救,冬瓜已在他东窗事发那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

      陈宫气炸了肺,对着手机里冬瓜的照片破口大骂:“贱女人,没有一点人道主义精神!人家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还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老子和你虽不是名义上的夫妻,但好歹一起睡了几个月了,一点情义都不讲,我去他妈的!”

      其实陈宫不知道人家还说过一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陈宫被收押关在看守所的日子,真叫度日如年,不过没有办法,别说如年,就是如光年,也得呆下去。这个社会是法制社会,一切行事以法律为依据,我从小就明白这个道理,犯什么千万别犯法,你无论如何斗不过法的。

      你只是个体,力量太渺小,法律的背后是国家,是政府,是军队,是人民,你斗得过他们吗?既然斗不过,就要服从,而且是绝对服从。陈宫服从了,不仅服从了,且在里面表现良好。因为懂点医术的原因(我教他的),他还救过几位中暑了的“室友”,立了两次小功。所以,局子里的老大给他减了不少天数,他被提前释放出来了。

      出了那个鬼地方的陈宫决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最大的心愿是找个正经工作,做个正经人。但是生活逼得他得不到正经工作做不了正经人。哪家公司、工厂、用人单位都不欢迎有犯罪前科的人加入,陈宫无奈之下做了乞丐——没有任何职业比这个更卑微、更低贱了。

      陈宫讲到这里,朝我努努嘴:“哥们,你往那边看——”

      我扭头顺着陈宫指的地方看去,那边是一群陈宫的同行,也都是蓬头垢面、脏兮兮的,没什么看头。而且我觉得,这帮人聚在一块,简直大煞风景,只会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添乱、抹黑。陈宫却说:“加入我们的队伍里来吧。”

      “我虽然穷,”我摇摇头,“但还不至于沦为丐帮子弟。”

      “你嫌弃我们这个行当?”陈宫显然误会我了。

      “不是嫌弃,”我认真道,“怎么说呢,我可没想过有天做个要饭的。”

      “还当我是哥们吗?”

      “废话。”我和陈宫本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跟我混吧,”陈宫一脸真诚,“我保证你比以前过得好。”说完,陈宫收拾了家伙,带我去了一个地方。

      这地方极为隐蔽,坐落在一个殡仪馆的后面,是一座三层小洋楼,楼后是一片高档住宅区,不知藏龙卧虎了什么达官贵人。我由陈宫领着走近了那座小楼,陈宫却对我说:“这就是我们的公司。“

      “公司?”我疑惑道。

      “你没看到那儿挂着的牌子吗,牌子上写得是什么,你给我念念。”

      我伸长脖子张大眼睛果然看到门楼上挂着一块大木牌,白底黑字:可怜可怜我吧乞讨(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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