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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做哥们 ...

  •   陈宫对我说过一句话,要做哥们儿,就要做最铁的哥们儿,做不了最铁的哥们儿,那就不要做哥们儿。这话听上去很拗口,但道理非常简单,就是说,要做哥们儿就是做最铁的哥们儿。至于怎么理解这个“铁”,则要视个人的情况而定。

      比方说我,吕树,我对陈宫算是够铁,铁到我的钱就是他的钱,他的钱还是他的钱。我们一块上街吃饭,基本上都是他负责点菜点酒,我负责饭后埋单。当然,这也是我贱的一面的体现。对于掏钱,我总是表现得争先恐后、乐此不疲。

      陈宫对我却未见得很铁。尤其是近阶段,他对我冷语相向,好想我前世欠了他什么似的。当然大部分时候,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干脆没得聊。

      每个月的房租还是由我承担大半,他有钱,可是舍不得多出。很多次,他回家了,我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板着面孔装作不认识我一样扑进了自己的卧室,然后一夜见不着人。陈宫的突变,让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对。我并没有哪里做得不对呀,那他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他了?

      回想起认识陈宫的前前后后,我是真的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他的事情,反而是他偶尔做一些对不起我的事情。有一次我看到他背着我勾引小丁姑娘,人家是朋友妻不可欺,他是朋友妻不客气,他明明知道我喜欢着小丁姑娘,还横插进来瞎凑什么热闹呀!虽然他也没成功,但把我气得要命。

      这些我都不计较了,谁让我当他是哥们呢?我觉得陈宫变了一个人,他不是以前的他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也慢慢地淡薄了。

      当初我们没来深圳之前,在家乡小城的街道上出双入对地游荡,像两个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那时我们的心是连着的。我们玩累了玩饿了去偷商店的东西吃,被发现后手拉着手发疯似地逃跑;我们弄了两把玩具刀半夜里在街上打劫,由于没有经验打劫了一个地痞,地皮要报复一个电话叫来了十几个同行,结果我们被他们打劫了,衣服被扒得只剩下一条内内,不得不在桥洞里窝了后半夜。

      还有我们一起去约会女网友,不幸上当了,被人放了鸽子,这还不算,回来的路上还遇了车祸,一辆农村进城卖瓜的三轮车把我们撞进了路边的地沟里。那个时候我们的信念是,点再背也不怨社会,命再苦也不怪政府。我们活得多么快乐!

      那些难能可贵的快乐,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流逝,慢慢慢慢地不见了。就像那些轻盈的蒲公英,风一吹,就不知飘到天涯哪个海角了。我们在深圳打工,深圳生活,世俗的世界改变了我们,我们却不能改变世俗的世界。心中仅存的那点美好,我真的不想亲手去抹掉它。

      胖妞离开我以后,我开始独守空房了。陈宫的渐渐冷淡,让我感到自己似乎成了个没人理的孤家寡人。这个时候陈宫倒了白班,我倒了夜班,我觉得很痛苦。我是个不善长熬夜的人,熬夜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好处。也许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加班费高。如果身体毁了,要那么多钱干嘛?因此我对夜班厌恶之极。

      不过,我也不那么着急上白班。

      因为小丁姑娘也在上夜班。我可以有更多次机会看到她的身影。每次小丁姑娘留给我的总是身影。我也尝试过正眼看她,见她走过来了,我就扮成路人甲迎上去,四只眼睛相对时,我这张不争气的脸总是未羞先红。与此同时,内心紧张得不行,仿佛世界末日要来临了一样。

      我对自己承诺过百次不要再暗恋她,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胖妞不在的日子里,我又总是枕着她的名子入眠。如果不是念着她的名子而睡,那么我的梦就不会很香甜。

      我想我真是走火入魔了,也许人生之苦,就在于所求不得吧。

      失去了胖妞,我的房间里充满了寂寞的空气。寂寞真不是个好词儿,它让人心里空虚得没底没沿儿。陈宫还是一如往常岔三隔五地把他的女伴往家里带。家是我们两个的家,他有这个权利。我以前和胖妞还不是天天粘在这儿。

      可是我真的不喜欢陈宫的女朋友。陈宫的女友唤作冬瓜,人长得却像黄瓜一样瘦;不算丑,也说不上漂亮,一般般吧。我发现陈宫所交的所有女朋友里没一个长得好看的,或者说,没一个长得像小丁姑娘那么好看的。

      陈宫每换一个女友就会向我保证一定会比上一个漂亮,可是换来换去,越换越不怎么地。冬瓜是个狐狸精样的女孩,和大多数长得不好看又想出风头的女孩子一样,尽量把自己打扮得特别妖艳,但是这种妖艳反而使她们显得更加得难以入眼。

      我和陈宫的卧室只有一墙之隔,因此他卧室发出哪怕一丁点慎微的声音我都能够捕捉的到。我不是故意要去捕捉的,这意思是偷听,我是他哥们,我不干这个。不过我也真是没办法,每次他跟冬瓜做好事的时候,冬瓜的声音就会此起彼伏,像是一波一波的驴叫,直接钻进我的耳朵,防不胜防,不听都不行了。

      冬瓜的声音,有时候我听出了恶心,有时候我听出了撩人,恶心的时候我就用被子蒙住头或是找些棉球把耳孔塞住;我感觉自己像一块干涸的田地在渴求雨水的滋润。这个时候我想胖妞,特别特别地想她,如果她在我身边,那就万事大吉了。

      不过不喜欢归不喜欢,我不会狗急跳墙地把冬瓜赶走。事实上,我也赶不走。这个女孩很难招惹,陈宫都有些怯她,我身为局外人,更是束手无策了。其实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她经常在我们家里烧饭,她烧的饭,诚实地讲,非常难吃。

      我们三人有时候围一桌吃饭,冬瓜还假装热情地给我夹这夹那,还说什么别客气了吃吃吃,我心想,她真没把自己当外人看。我吃她烧的菜,真个是味同嚼蜡——也不能这么说,有时她会放很多盐,放很多很多盐,把菜弄得巨咸无比。甚至有时候,盐在她手里不是调味品,成了主菜了,她的想象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有几次,我还梦到这副情景,陈宫的女友,笑脸如花的冬瓜,在饭桌上不住地让我:“吕树吃盐,吕树吃盐。”以后她再让我吃盐,我会觉得比让我吃人还要可怕。后来我向陈宫提起我的不快,我绕着弯儿说:“三个人一起住,有时候真的很麻烦。”陈宫似乎没听懂:“是么,很麻烦啊?”

      “你知道,胖妞走了之后,我是一个人。”

      “不是还有我和冬瓜嘛。”

      “我的意思是,你们俩的感情怎么样?”

      “还行,你想说什么?”

      “你上班去吧。”

      此事不了了之。有回陈宫无意间问我说起是不是该找个伴了,我心不在焉地说是啊是啊你给我介绍一个吧,陈宫说我才不喜欢惨合你的事呢,你爱找不找。我很生气,第一次跟陈宫翻了脸,我说:“你的冬瓜真的很令人讨厌!”

      “只要我喜欢,管别人喜不喜欢?”陈宫不鸟我。

      “你以后不要再把她往家里带了,这女的不是正经女的,太妖了。”

      “要你管,房子是我俩租的,房租也是两人分摊的,我是出了钱了的。你说,我住我自己的屋,睡我自己的床,爱我自己的女人,我有什么错?冬瓜有什么错?我承认冬瓜很风骚,可这风骚是只对我一人的,你看不惯就闭上眼睛!自己没本事找女人,倒把火发到我身上来了,什么人这是?!”

      我万万想不到这些话能从一向温文尔雅的陈宫嘴里说出来,我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推搡了他一把,我吐了狠话:“还钱!把以前借我的钱全还给我,少一个子都不行!以前我处处让着你,把你看作自己的死党、亲兄弟、好朋友、铁哥们,现在我算是看穿你了,你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陈宫被我一阵数落,尤其是我逼他还钱,他一下子泄气了,气鼓鼓把头扭向一边,背对着我。

      我说:“陈宫你变了。”

      陈宫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吕树你也变了。”

      接连几天,我都没理陈宫,当然陈宫也不会理我,再过几天,陈宫一声不响地搬了出去,不再和我合租,也就是说,他不再拿我当哥们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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