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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复生 ...

  •   围洲岛是大鹿的东南海面上一个不大的小岛,整个岛以最北边的一座休眠了的火山向南延展,形成一个平坦而狭长的岛屿,它的四面不挨陆地,离闽南地界也有半个多时辰的船程,因而岛上的居民大多离群索居。涨潮的季节,海势太过凶猛,就算去闽南也困难重重,海上的居民在涨潮来临之前备好一年的物资,所以一年中又有大半年的时间,围洲就是一个孤岛。

      不过最近围洲岛发生了一件稀罕事儿,已经一百多年没来过外人的岛上,居然冒出了一户新户。这户人家建在岛的东南角上,那块地界离海近,比岛上别的地方更潮湿一些,因而很少有人家把屋子搭在那儿。整条东南街上,零零总总也就住了十几户人家,家家户户挨得也远,因而东南市这边比岛上别的地方冷清一些。岛上一些图清净的人家,倒是愿意在这块儿安家。

      因而房子刚建起来的时候,周围的邻居猜测来的是一户上了岁数的老人,过来这里颐养天年,图个清净。可房子建完没多久,便见一个眉目清秀的公子哥偶尔进出。这位公子长得高个,体格却不太健壮,常常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一条腿走路不太利索。偶有一次他在海边洗身子被附近玩水的孩子们看到,一身还没好透的伤痕也曝了光。

      于是岛上的人又猜测,这位公子恐怕身患隐疾,来这儿修身养性。如此一来,大伙儿倒是对这新来的公子生出些许同情来,邻里邻居的,互相帮衬在岛上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于是偶尔哪家打了些新鲜的海货或是去闽南购置了丰富的物资,也会敲开新来门,递上那些不怎么值钱但是饱含善意的礼物。

      第一次的时候,那公子表现得十分诧异,最终还是婉拒了邻居的好意,平日里还是独来独往,不与旁人打交道。日子久了,就是铜墙铁壁也难免松动,更何况岛上这些淳朴的居民没有一点坏心眼,还是一如既往地对这个外来人照顾有加,于是那公子便也偶尔会收下一些物件,但是每次收下东西,都一定会给出一些银两来回报。

      一开始众人都有些不习惯,在他们这儿,彼此照应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要是谁家的孩子死了爹妈,就是吃百家饭也能健健康康地长大。慢慢地,大家也就适应了,许是外头的风俗就是与岛上不同,何况岛上的生活虽然和美,但毕竟产业不多,条件有限,家家户户的境况都不过是刚好能糊口罢了,有了公子的打赏,孩子们也能多做几身新衣,多吃上几回肉了。于是,众人就以这种帮衬和打赏的方式,与这位外来的公子相处了下来。

      但是岛上的人还是常常能感受到公子与他们的不同的。譬如海上炎热、潮湿,又以渔业为生,岛民们大多穿粗布短打和短裤,甚至终日里光着膀子,横竖让水打湿了衣裤回家还得洗,麻烦着呢。可公子不同,他穿着岸上人才穿的圆领宽袍,里头两三层衬衣,露出笔挺的小立领,外头的袍子是用上好的锦缎裁制而成的,有时用刺绣工艺绣着清淡的梅兰竹菊,有时是印染的各样花色,衣摆上还镶着金边,那宽大的袖袍一看就不是做活能穿的款式,不管做什么动作,都要用另一只手撩着,可见这位公子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还有,这位公子也不那么爱吃海货。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当然是吃海了,在海上生活的人,是以各种海货为主要吃食的,毕竟信手拈来,不肖花钱。若口腻了,就是去远一点的闽南买一些上等次的海货,也花不了几个钱。可这位公子却不同,隔三差五的,要差遣邻居家的孩子给自己去陆上买点肉回来。一来二去大家熟稔了,他还会掏钱拜托隔壁家的妇孺替他去寻摸一些馒头之类的面食回来。围洲岛的人哪见过什么馍馍花卷,不过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还真在闽南那儿找到几家北边逃难过来的开馒头铺子的。于是每月里,公子雷打不动地给邻居两个银锭子,专让他们定期给自己跑腿去买。

      相处久了,大家也不觉得公子有那么格格不入了,毕竟人家愿意怎么生活,那是人家的事儿,外来户本来就跟当地人不同。何况公子一贯是彬彬有礼,虽然有些冷漠和疏离,但从不与人起争执。关键是,他出手阔绰啊,家里头只有他一个,他的身子又不好,零零总总的事情都得有人去做,但凡请人帮忙,就没有空手而回的,于是街面上的邻居和孩子都愿意给他跑跑腿,做点针线活什么的。

      公子还会读书认字,这又与岛上的人完全不同。这里的岛民大多是文盲,大字不识几个,偶尔有一些在外埠做生意的,勉强识得一百来字,够他们看账本的。至于孩子,自然也是不上学堂的,如今的大人倒是想让孩子识字算数,无奈岛上总共也没几个识字的人,没有学堂哪来的学生呢,送去闽南念书,又不是家家户户都供得起的。可公子不同,大部分时候他都闲来无事,人们见着他的时候,他总手里拿着本书,专心地念着。给他跑腿的邻居也常常受他所托,去闽南给他买笔墨纸砚,他的纸墨消耗得很快,可见他日日都会写字

      于是渐渐的,周围的邻居竟有人想着给他介绍姑娘了。公子有钱,还会念书,待人温和,虽然性情冷淡了一些,可是过日子嘛,哪有十全十美的,何况瞧这样子,公子是无父无母的,倒也省去了婆媳亲家间这些劳什子的关系往来,这简直是岛上百年一遇的好人家了。于是不仅是东南头,岛上有适龄姑娘的人家都开始蠢蠢欲动,终于有那胆大的,雇了媒婆子公子家说亲去了。

      然而媒婆子回来以后得一席话,让众人惊掉了下巴。这位公子竟是有婚在身的,只是娘子还在老家未曾同行过来,只他一人先行来岛上建屋垦地,过一阵子,小娘子就会来岛上同住了。不过日子久了,公子家也不见有女人出现,于是人们推想这恐怕是公子婉拒说亲的推词罢了。

      冠厘在岛上独自生活了三月有余了。刚来的时候,他处处不适应,在宫里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一下放了生了,颇有些手足无措。虽然他带了足够几辈子花的财富,在这里竟没了用武之地。这个地儿,人们处处以物易物,也没什么上档次的吃穿用度,就是有钱也没处花。

      他的身子因为受了太重的刑讯伤,一时半会儿养不好,只好花钱托邻居代劳一些日常做活,有了邻里的帮衬,加上有进宫前苦日子的经验,终于把日子过顺了。只是他真没想到,居然会有岛民找媒婆来给他说亲,着实把他惊着了。

      冠厘想着,若是让这些人知道自己是没有□□的人,不知会不会把他们吓得退避三舍。

      今日是大日子,冠厘一早便好好地洗漱装扮了一番,又把堂前屋内连同院子仔仔细细地洒扫了一番。做完这些,他穿上一身浅蓝的袍子,难得地戴上一个上好的玉冠和镶嵌了青田玉的抹额,出了门。

      一路上,遇到不少邻居,都好似看稀罕似的目视着冠厘,张大嘴巴忘了打招呼。冠厘笑笑不语,只与人点点头,便一路往岛上唯一的一个码头去。

      靠近晌午的时候,一艘不大不小但是装饰豪华的船从海岸线上缓缓地出现,停靠在围洲岛的码头上。

      冠厘露出了这三个月来,最灿烂的一次笑容,看着从船上走下来的霍英年,还有,鹿双。

      鹿双从看到冠厘的那一瞬开始,脚就像被钉子钉在了沙滩上似的,一动不动。冠厘有心灵感应,大步朝海边奔去,还有一米远的距离的时候,他恭恭敬敬地双膝跪下,行了一个宫里的礼。

      “奴才冠厘,恭迎霜阳公主。”

      自那晚以后,鹿双已经很久没有流眼泪了。这一刻,积蓄了三个月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冠厘站起来,一把将人拉进怀里。鹿双似一汪春水,融化在他的怀里,脚下的海浪一阵阵涌来,打湿了他们的裙摆,浸湿了他们的鞋履,他们不为所动。海风不识相,撩起他们的衣袖和鹿双的没有挽起的长发,在空中飞舞。

      鹿双埋头在冠厘的胸前,呼吸着久违而熟悉的味道,那是只属于冠厘的香味,从他腰间的香囊里传出来,始终萦绕在他的周围。过去在宫里的时候,没怎么注意,有一次冠厘告诉她,那是因为太监净了身以后,往往控制不住小解,滴尿漏尿的情况时有发生,因而太监都会戴一些香囊在身上来遮盖尿骚味。从那以后,鹿双就更在意这股香气了。她总觉得,同样都是香囊,冠厘身上的味道却更好闻一些。

      鹿双在他的怀里扬起头来,仔细端详了半晌。他脸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留着一些浅浅的印记,但丝毫不妨碍他的容貌出众。

      “公主看什么呢?”冠厘笑问。

      “不许再这么叫我了。”鹿双也笑了,“这里没有公主,也没有奴才。”

      “嗳,成。”冠厘应着。

      然后他看向鹿双身后的霍英年。霍英年一点没变,还是那么清风月朗,他一脸平静,含笑站在他们身后。

      “霍大人。”冠厘喊。

      “冠大人。”霍英年也拱手喊了一句。

      冠厘放开鹿双,走向霍英年,“霍家的相助,冠厘此生没齿难忘,无以为报。”

      霍英年看向鹿双,又看回冠厘。

      “冠大人做了霍某不敢做的事,做成了霍某做不成的事,作为霜阳公主的挚友,这点相帮不足挂齿。往后,公主就要托付给冠大人了。”霍英年郑重地对冠厘说。

      鹿双走到他们俩中间,伸手捶了一下霍英年,“都说了,不要再提公主了。”

      霍英年假意被她捶得连退三步,一下子把仨人都惹笑了。

      “回家?”冠厘问鹿双。

      鹿双笑了。

      围洲岛又发生大事了——公子家的小娘子终于来了。娇娇俏俏的,袅袅婷婷,不施粉黛,但面容清丽得不得了,她为人和善,同公子一样,说话从来都是轻声慢语,一看就是斯文人。那十指伸出来玉玉葱葱,与岛上妇人粗粝的手掌不可同日而语。总而言之,站在公子旁边就是般配二字。

      不过这娇娘子一看也不是能干活的人,原以为公子就够闲散了,小娘子比公子还不食人间烟火。原来公子不是不会干活,娘子一来,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变着法儿的将自家娘子伺候得妥妥帖帖的。

      黄昏了,鹿双坐在海边的礁石上,看海浪一波一波地拍打在脚下的石头上,发出滔天的巨响。她在这里生活的久了,越来越喜欢在黄昏的时候在海边坐着看日落。每当这时,她的心绪也如黄昏般沉静。

      三个月前,霍镇在她奔向鹿鸣宫的半道上将她截住。霍镇对她说,冠大人有一句话留给公主,公主要不要听。

      冠大人说,奴才斗胆,想做驸马,不知公主等不等得。还有一句,公主曾说,要奴才带您走,如今奴才要带公主走,公主当真愿意吗?

      梵林宫一把大火,太监向英帝禀报,烧死了八个宫女和沈贵人。英帝此时早就不记得,所谓沈贵人是哪个了,作惋叹状后,便赐了个娴的谥号将她厚葬了。葬入陵寝的,不是沈婉莹,而是个短命的宫女,烧得面目全非了,穿上沈婉莹的衣服,真假难辨。而真正的沈婉莹却顶着霜阳公主的名号又在宫里生活了三个多月,三个多月闭宫不出,也是为了掩人耳目,直到霜阳公主薨了,她终究得以自由。

      至于冠厘将沈婉莹安置在哪儿,冠厘不提,鹿双也不问,是一个永远的秘密。

      鹿双撩撩被海风吹乱的长发,前半生的宫闱斗争与她彻底告别,仿若从来没有发生过,她已经完全遗忘了。

      冠厘习惯了在黄昏的时候,到海边去找自己的妻子。鹿双喜欢坐在高处,看海,看日落,看船,看远方。

      鹿双让开一侧让冠厘坐下来,顺势依偎过去。冠厘单手将人搂过,在她的发顶落下一个吻。

      “在想什么?”

      “想你啊。”鹿双笑。

      “近在眼前,还想什么?”冠厘也笑道。

      “就是近在咫尺才想呢。”鹿双低语。

      冠厘轻笑,过了一会儿,他将鹿双折过身,让她面向自己。

      “在宫里的时候,您与福康、大皇子向来亲厚,您当真是喜欢孩子的。”

      鹿双等他说完。

      “与奴才一起”,冠厘很快改了口,“与我一起,今生不会有子嗣。你……”

      鹿双沉思片刻,像极了在认真思考。

      “东头那家的小虎子,前月爹娘出海打鱼的时候,遇上风浪,都没回来。虽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但听邻里大娘们说,该是八九不离十了。他家里原本还剩个瞎眼的奶奶,出了儿子儿媳的事儿,急得一病不起,也跟着去了。我在想……”鹿双抿抿嘴唇,看着冠厘,“我在想……小虎子也才五六岁的年纪,一下子没了双亲,怪可怜的。莫说他奶奶就是还活着,也是个眼瞎的,做不得什么活,你要是愿意……你要是愿意的话,我想把虎子认过来养……你要是不愿意,就还让他在原来的家里头住着,对咱们来说无非是多个人多双筷子,吃饭的时候喊他过来,有个头疼脑热的过去照应一下。”

      冠厘听得仔细,眼中含笑。

      “你安排就好,我有什么不愿意的。若是认过来,我私心想让他跟我的姓儿,也算是冠家有后。将来我死了,有个儿子照顾你,我也能放心的去。”

      鹿双瞪着一双亮澄澄的眼睛,一个劲儿地点头。

      “等哪家再死人了,咱们再认个姑娘来,这就算有儿有女了。”

      冠厘失笑,“哪有你这样的,天天盼着别人家死人呐。”

      鹿双自知荒唐,红着脸将头埋进他的胸前,“我就是那个意思,你怎么咬文嚼字呢。”

      冠厘圈住她,柔声道:“知道了,奴才一定让您儿女双全。”

      后来鹿双当真认了一儿一女回家,两个孩子唤冠厘叫做爹,唤鹿双叫做娘。鹿双也不姓鹿了,为了避祸,她改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姓。再后来,她在岛上开了一座书院,原先是为了教自家的两个孩子读书念字,后来附近的人家托情过来,想让自家孩子也跟着一起念书。鹿双平日里没少接受乡亲们的帮衬,自然欣然答应了。又过了一阵子,岛上都传开了,一对外来的夫妇开了书院,能教孩子念书写字算数,于是整个岛的孩子都来了书院念书。鹿双不缺钱,只象征性地收些学费,于是夫妻俩大善人的美名也传开了。

      十年过去了,岛上的人依旧不知道这对夫妻打哪儿来的,又是为什么要留在与世隔绝的围洲,只知道他们比一般夫妇还要和美恩爱,他们没有自己的子嗣,那娘子恐是一直生不出小孩,但他们认养了岛上的许多孤儿,渐渐地竟然儿女成群了。

      冠厘想起那日在庙里,算命的大师对他说,他的命里终有一劫。他知道,从他们相遇的那天起,鹿双就是他的劫数。

      可他下定了决心,要去蹚这趟劫数。

      看着院中,鹿双被孩子们围坐在中间,他嘴角微扬,觉得不枉此生。

      鹿双回过头来,看向冠厘笑。

      这一笑,就是一生了。

      ————————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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