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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七章 归途 ...

  •   入夜之后风越来越冷,幸好警局大门口有台24小时营业的自动贩卖机,时安给自己和许越一人买了杯咖啡,从机器里取出来的时候才发现竟然还是温热的。

      “给。”他把咖啡递给许越。

      许越没有伸手去接。他或许是觉得冷,两只手都拢在袖子里,只把咖啡松松地环在怀里,低声道了一句谢。

      时安坐在他身边,“咔”的一声拉开易拉罐的盖子,给自己灌下一大口咖啡。温热的液体顺着他的喉管而下,直达胃部,像一只大手一点一点捋平他纠结在一起的肠胃,才让他觉得舒缓了一点。

      空荡荡的派出所里只剩了他们两个人,之前的一群学生登记完姓名就赶着宿舍的门禁先回去了。戴白色发夹的颜雪看许越尤其面善,临走的时候给他留下了一大包吐司面包,说原本是自己买来想当宵夜的。

      许越怀里揣着咖啡,把吐司拿出来两块并做一块,大口大口的吞咽,应该是饿极了。
      他很瘦,但脸上能看出来父母年轻时俊美明朗的影子,把他生的高大英俊。眉高目深,眉眼间的线条尤其的硬朗,下半张脸却生的很柔和,特别是嘴唇。是张天生的微笑唇,大多数时候却紧紧地抿着。

      他这样沉默寡言的性格,在哪里都能被长辈和同龄人为难地提醒一句内向不讨喜,可他有张好看的脸,这份不讨喜的疏离也就成了引人怜惜的忧郁。

      许越安安静静地坐在时安身边,他长得比同龄人都要高出一截,正在发育的年纪,却已经和时安一般高了。可他似乎总习惯弓着背,就像现在,他弯如长弓地背脊随着咀得动作一下一下地耸动,显露出嶙峋又锋锐的肩胛骨,是少年的模样。

      时安挺直了腰背眼神下望,能望见他被自己抓得乱七八糟的黑发和两个圆圆的发旋。时安觉得他像只走丢的小狗,总是装作很凶,实际上可怜巴巴地。
      他有点想尝试去触碰许越的头发,想知道是不是和小狗一样毛绒又柔软的触感,但这实在是很失礼。

      许越把吐司吃了一半,另一半用包装袋包裹起来,珍重地放进警察还给他的书包里。他沉默了一会,好像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你的病很严重吗?”时安轻声问他。

      “还好,大多数情况不会死。”他简短的接话,紧接着又似乎觉得自己说得太简短了,补充了一句,“如果坚持吃药的话。”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被时安捡到过的药瓶,仔仔细细地摩挲瓶盖边沿的螺纹。

      他第一次拿到这个贴着复杂汉字的小瓶子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时候他小小的脑子里对于疾病只有两个简单的概念:治得好的,吃药打针就能好了,或者是治不好的,就会死,也算是解脱。

      他不知道这世上有些疾病似乎专门为了折磨人类而存在,它大多数时候不会致人死亡,却会带给人看不到尽头的痛苦。
      它折断你的翅膀,从此风华正茂的少年与几乎所有体育运动再无关联。旁人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地长大,他却好像在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地消亡。

      他会易困,多觉,不是天性懒散却抬不起眼皮。他的四肢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变得修长,他却很难感受到成长勃发的力量。
      甚至,有那么一天,他意识到,就连握紧拳头,朝那些讥笑讽刺他的人脸上狠狠来一拳,他都很难做到。
      他越长越大,开始学会自己和医生沟通,在五毛一小时的黑网吧里查询自己的病情,也越来越明白,从小深植在他脑袋里那些有关复仇,有关意气风发和出人头地的幻想,也都沉在他那些比旁人冗长许多的梦境里,成了泡沫般的幻影。

      从教会医院回到小镇的那天,他们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很晚了,天上还下起了雨。老马抱不起他,只能把他叫醒,牵着他走了很长的路才走到妈妈租的出租屋。
      他把白色的袍子脱下来包裹住许越,勉强给他挡雨。棉麻的布料却挡不住铁门内□□碰撞的声响和压低的喘息。

      老牧师在门外犹豫了很久,他想捂住许越的耳朵,被许越面无表情的拒绝。他只能绕着出租屋来来回回的走了一圈,还是试图想敲门。

      许越扯了扯他的衣角,抬起脸制止他:“住你那里,可不可以?”

      老牧师弯腰想把他抱起,可他实在是太老了,连抱起一只刚出生的小狗都嫌费力。最后他只能抱了抱许越,牵着他的手又回到教堂。

      那天实在是太晚了,小孩子总是熬不住夜。老马帮他洗了个热水澡,他就躺在老马的单人床上睡着了。
      他睡之前看见老马背对着床铺,坐在一张扶手上刻有雕花的椅子上,面前摆了一盏绿色的珐琅台灯,发着幽幽地光。

      从许越的角度能看见外面的走廊,老马低垂的头和走廊外耶稣的后脑勺完美的重合在一起,“好像被挂在十字架上受刑的是他一样。”许越把这想法模模糊糊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就沉入了睡眠的网。

      第二天他睁开眼的时候老马还是坐在那里,耶稣像也一动不动,和他在晨光里寂静的重合,只有桌上的珐琅灯不再发光。
      如同在这一夜里,已经燃尽了所有光彩一般。

      他醒了没多久老马就开始发疯,他给他买了镇上最好吃的一家肉包子,一手举着肉包子,一手指着自己,教许越叫他爸爸。
      许越从小就没见过父亲,对爸爸这个词的印象还不如水泥屋里那只夜晚爬过他脚背的蟑螂,自然是不肯的,心里还有点生气。

      他生起气来也是一声不吭的,抱着腿坐在教堂的长椅子上,老马说什么他都不应,也不吃老马的肉包子,急的老马团团转,又在房间的雕花椅子上枯坐了半夜。

      老马想不起来这事儿,许越就也懒得回出租屋,索性就在他这儿住下了。那天清晨他睡正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被老马摇醒。老马一手举着一袋刚出炉,还冒着腾腾热气的肉包子,一手指着自己,一字一句地教他。

      爷爷、爷爷。

      也不知道是怎么的,或许是早上许越实在是没睡饱,又或许是肉包子真的太诱人,他把头顶在老马胸口,半身还躲在老马味道的被子里,一字一字地跟着学。爷爷、爷爷。

      老马把肉包子塞进他怀里,摸了摸他的头发,又亲了亲他的额头。

      他在老马这儿住了一个多月,期间有过几个穿着皮鞋的男人来找过老马。他们咿咿呀呀的说些什么许越也听不懂,只在二楼摆弄老马新买给他的玩具。过了一会儿他听见老马喊他的声音,就蹬蹬蹬地跑下楼,按照他们之前说好的那样,抱着老马叫了声爷爷。

      老马摸摸他的脸。那几个穿皮鞋的男人低着眼,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些什么,不久就走了。

      从那以后老马就给了他一张卡,告诉他这张卡他也能用,只要每个月定时去找之前见过的那个医生,他们就会给他几瓶小小的药,靠着这些药,他就能健康长大。

      “如果没有这些药呢?我会死吗?”他这样问过老马。

      老马只是抵着他的额头,告诉他:“别这样想,我的孩子。”

      他看得出来老马很难过,于是也不再问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他在教堂前面的小花园里玩——虽说是叫小花园,但早就落魄了,里面只有他,和一些小花的尸体,还有叫不上来名字的虫。老王则在后院侍弄他那些蔬菜,他种了一些菜给自己吃,可他又没力气施肥,又不会捉虫,就这么任他们随随便便地长着,每年活下来的都很少。
      不过没关系,反正就他一个人吃。

      他正用石头将一只绿色的昆虫碾成肉泥,再撒上些沙土,想象这是一顿丰盛的大餐,就听见高跟鞋敲击在石板路上的声音。

      许越伸长了脖子远远张望,他看见走来的似乎是个女人,穿红色的细高跟鞋,腿上是黑丝袜,配一双很短的窄裙。

      这就是老王说过的信徒吗?他很是好奇,想走近点看个清楚,毕竟信徒这种东西他只在老王嘴里说过,却从来没有见过。他猜想老王应该也没有见过,只是说出来糊弄他的。

      等他跑近了,石板路那头的妈妈也看见了他,微笑着朝他招手,见他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妈妈只好自己走近他,在他面前蹲下身,擦擦他额头上的汗,温柔的告诉他,你去哪里了,妈妈很担心。

      这么久了,现在才担心吗?还是刚刚想起我呢?

      小孩子对时间的概念不太清晰,就算是这样,他也知道应该是很久了。可他还是沉默,任由妈妈把他领回到租来的水泥屋子里。
      一样是四面高高的墙,伶仃的窗,难闻的气味和角落里开着的小小的窗。

      他走的时候没有告诉老马,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来的时候不也没说吗?

      他这样想着。可从此以后,再被母亲特许可以离开水泥屋子的时间,他都没有再去过小教堂。

      许越心里怕再去那座破旧的白房子,也怕再见到老马。就连他自己也不敢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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