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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所以,你会什么乐器?”
      瑞奇小心的把烟头对准砖墙上一个因为气泡导致的凹陷按灭,然后就留着一小节烟屁股挂在墙上,他现在最不想干的事就是和一个看起来像是从高中翘课青少年说话,但是他更加不愿意在小巷子里一个人抽烟;他需要什么东西把他的注意力从他额头上的伤口移开,不然他又要把它弄裂。那个高高瘦瘦的青少年,金发,蓝眼,稍微有点晒伤的肤色,牙齿并不整齐,穿着脏兮兮的牛仔裤和“Cipher of Trouble”*的T恤,脸上的青春痘破了两颗,往街上扔块石头可以砸中二十个和他看起来差不多的。
      “……我会吉他,我还会----”
      金发的青少年把过长的头发从脸上用力拨开,不小心弄破了另一颗青春痘,他用手背摸了摸脸,在脸上擦出一条短暂的血痕。他看起来对被瑞奇问到这个挺激动的,不停拨弄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头发。他似乎还想补上什么,但是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两人之间陷入尴尬的沉默。
      瑞奇不断拨弄着烟屁股,他对金发的陌生人的话持质疑态度。最后还是青少年打破了沉默:
      “呃……我家里有吉他,我可以弹给你看?”
      瑞奇从烟屁股上移开了视线,聊天不是他的长项,他感激对方先打破的沉默,在他绞尽脑汁思考说什么才不会让他看起来像个混蛋的时候,对方似乎是相通了什么,忽然补上一句:
      “……噢!现在去太早了,会吵醒别人。你想不想先去喝一杯?我请。”
      瑞奇不清楚他是想通可以用酒精拉进关系还是真的觉得早上三点弹电吉他比较扰民,但是他是不会拒绝免费酒精的。所以他点了点头。实话说,他其实不是很在乎那个青少年会不会打鼓,但是他的身份似乎让对方想的有点多,这让瑞奇稍微有点愧疚。不过,他其实确实需要个鼓手……
      想到这里,瑞奇忽然意识到他还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到时候在说吧,他想。至少确认他是真的会弹琴再说。虽然他自己也明白他只是不想在这种时候叫住对方问名字,挺尴尬的,就算是以“忘记问了”开头。而且谁知道他会不会以为我对熟悉他有兴趣呢!再说了,我需要知道他的名字干什么?
      在余光里,瑞奇清楚对方时不时会不安得瞟自己一眼,这让瑞奇也有点不安起来。在十字路口的时候,他们都停了下来。瑞奇困惑的回过头,看向对方:
      “我还以为你指路呢,kid.”
      “哦!这里。”
      对方看起来本来是跟着瑞奇准备直走,但是硬生生的转向左,劣质橡胶鞋底在水泥地摩擦上发出很响的声音。瑞奇可以看到对街不远的地方有家烤肉店,门口挂着显示“Barbarian”的霓虹灯,奇怪的在早上六点就开着门。瑞奇确实听说过这附近有家风评蛮好的24小时开发顺便买烤肉的酒吧,但是价位足够让普通青少年肉痛。所以当他走进“Barbarian”的大门的时候,他稍微有些愧疚,但是他很快就说服自己忘记这个想法了;他在街上生活的那几年练就了这个实用的技能。
      “今天挺早的啊,汤米?”看起来是老板的人在柜台后面坐着无所事事,在他们进来的时候稍微抬头瞟了一眼。瑞奇跟在汤米后面,再次弄响了门槛上挂着的铃铛。
      “早啊,我还是老样子。”汤米转过头,看向瑞奇。
      “Jack and coke.”
      “行。”酒吧老板做出了夸张的看不争气孩子的表情给汤米倒了杯色彩斑斓的鸡尾酒。
      “怯,喝这个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意思,平时就算了,现在也不嫌丢人。”
      汤米吐了吐舌头,满不在乎。
      “我觉得挺好的!再说了,我现在可不能醉。”
      老板发出了哦的一声,迅速看了眼瑞奇,然后向汤米挑眉。汤米的回答是迅速的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饮料。瑞奇并没有意识到这些事情的发生,他忙着在用纸巾抹掉脸上的血。
      “你有够沉默的。我只在----哎,之前只在电视上见过你,还以为你话还会多一点。”老板收走汤米的杯子,一边清洗一边心不在焉的讲话。
      “我喝醉的时候还蛮健谈的。”瑞奇喝掉最后一点饮料,把杯子里的冰含在嘴里等它融化。
      “那一杯可不见得能让你醉。”
      “现在才早上六点。”
      “我还以为你不会在乎什么时候喝醉呢。”
      “现在?我得在乎,挺可惜的。过去就不一定了。”
      “嗯-哼-。谁都有职业低谷嘛。在找新的人了?”
      一边安静的小口喝饮料的汤米忽然警觉起来,眼神瞟来瞟去。
      “难啊。”
      “也是。现在的小孩都不是来真的,这又不是妓院啊。妓院好歹还要付钱的。”
      “我看到你那边有个表演台了。看起来不怎么用,有在招人吗?”
      “难啊。既然你在这里,你找齐人了后要不要来这里演两场?看在我酒还蛮不错的份上?”
      “看在你用的是可口可乐的分上。”
      “保证你下次来还是可口可乐。”
      “那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
      瑞奇把最后一块冰倒进嘴里,然后把三个空杯子磊在一起。汤米立刻直起身子,在瑞奇转身把扣子扣上的时候趁机对着老板挤眉弄眼,得到个白眼作为回应。

      汤米的面试异常的顺利:原因1,在喝醉的时候集中注意力还挺难的。原因2,汤米没说谎,他真的会。原因3,他真的蛮不错,让瑞奇对他怎么还没乐队感到困惑。
      “哦,我其实之前一般都在演出间跑老跑去啦。”
      说到这个,汤米有点不好意思。他的面试----瑞奇听了他弹了五分钟后临时决定那算是面试----刚刚结束,现在他们正坐在屋顶上看下面的行人,而房子的主人,汤米本人则显得坐立不安,可能是因为他第一次上屋顶,还没有找到舒服的享受冰啤酒的位置。
      瑞奇又喝了一口,忽然想到既然他有冰啤酒那为什么一开始还要去酒吧。但是他因为酒精晕乎乎的,所以选择不去多想,指不定只是太紧张了呢。比起这个,他对汤米的家庭环境更加好奇,毕竟汤米付得起租金,却穿双破球鞋。也是因为酒精,他懒得想太多,就直接问了。
      “你是不是用的你爸的信用卡?”瑞奇向下笔画了一下这间有点旧的小屋子。
      “是啊。我有兼职来着,但是肯定付不起租金。我爸执意我一开始先找这种看起来靠谱点的,贵是贵点,但是免得被骗。我下个月就搬出去,我找到了更实用的地方。”
      “挺好的,很明智。”瑞奇回味着嘴里苦涩的啤酒味:“你的兼职是什么?”
      “送报纸,晚上。我一般看完演出去后台晃一晃就差不多到时候去送了,然后给自己买杯酒就回家,我觉得还蛮开心的,Mtv在晚点会放不少有意思的东西。”
      “他们让你进后台?”瑞奇打量了一下汤米,除去青春痘其实长得不错:鼻子有些凸,但是因为鼻梁的曲线没在整张脸上显得很突兀;眼睛还是漂亮的baby blue。浅色的薄唇和略带棱角的面孔,是几年前女孩子们最喜欢的类型。就是笑起来怪傻的。虽然是长发,但是怎么都不像是女人,就算再神志不清的人都不会搞错。看起来到比较像是什么乐队成员。严格来说,现在已经用不着加“像”了。
      “酒啦。一向有用。”
      “Can’t argue that.”瑞奇努力咽下最后一口啤酒。他仅剩的理智在担心他会从屋顶上掉下去,但是在屋顶上吹风喝酒的感觉真的挺不错,他愿意冒这点险。
      “你呢?近来怎么样?“汤米终于找到了舒服的位置,随意问道。但是瑞奇看他的眼神让汤米觉得他马上会把他从屋顶上推下去。
      “一般般。你昨晚也不是没有看到,还是你看了一半就跑去送报纸了?”
      汤米冷汗直下,因为瑞奇真的很擅长摆出讽刺的冷笑。他今早运气太好,瑞奇的头发又把血迹掩盖得差不多,他差点都忘了昨晚的斗殴。实话说,他当时还挺兴奋的,但是坐在屋顶上面对当事人之一是另一码事。
      “没,没。”他大口灌了一口啤酒,差点呛到,开始后悔又让他们现在又陷入死寂了。但令他意外的是,最后是瑞奇先开的口。
      “我想搞点新东西。没人搞过的东西。你有兴趣吗?”

  • 作者有话要说:  *瑞奇的乐队,已解散,成员为:瑞奇·金斯(贝斯/主唱),伽利斯丁·贾科斯(主音吉他)和纳吉尔·菲里克斯(鼓)
    改了不少!看起来基本上另一码事了,所以我干脆改了名字和外貌了。no more pretty boys
    其实也不是,就几个青春痘
    重新开始更新了,总之先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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