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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牧羊少年(一) ...


  •   草海荡漾,微风浸润着草木的芬芳,远方绵延的山峦也好似汪绿的波浪,层层迭迭,放眼所及只有一片绿意,孤单的旅人感觉自己就像走在沙漠的绿洲,这里什么都有,也什么都没有。

      他就应该沿着河走,流浪王子离不开河,离不开鲜花和美酒,也离不开美人,还有观众……

      “嘿!”

      隐约间,他似乎看到人影。诗人就像找到了一生的挚友,立刻咧开嘴开心地赶过去。

      “嘿!朋友”

      跨过一座半山坡,剔透的晴空开拓视角,平坦广阔的谷地如铺毯般展开一片欣欣向荣的绿,粼粼闪烁的勾溪好似穿梭在绿毯的银线。一些野姜花、毛莨、油芥和雏菊沿着溪畔生长,如暗绣的花纹般妆点着这片一望无尽的原野。

      突然出现的羊群像是降落在荒野的白云,另外夹着一些散养的牛和猪。真正让诗人喜悦的是这里有人。广大的畜群中游走着四五个牧人,他们穿着宽松的大袍,细长的手杖驱赶着一些喜欢乱跑的小羊,拐杖头的铃铛随着调皮的蹄声珊珊作响。

      青女神眷顾,好一个世外桃源!

      诗人热情地上前打招呼,牧人的队伍看到他面露惊讶,冷漠的目光毫不掩饰排斥,就像牧羊犬打量着入侵地盘的野兽。

      这里八成是某个大领主的土地。诗人暗道不好,因为战争,到处都风声鹤唳,他眼捷手快,立刻提起身上的行李,证明自己没有任何武器。

      “好心的兄弟啊,我只是个躲避战争的胆小鬼罢了。请允许我在你们牧地歇息半天,我以大地三姐妹的慈爱发誓,绝不会糟蹋任何青草,也不会窃取任何羊奶和羊毛。作为回报,我可以为你们的工作解闷,我的琴声肯定会让母羊和母牛睡个好觉,明早你们的奶桶定会丰收满满。”

      他的说词并没有信服那些牧人,甚至有一两个人眼神不善,拿起木杖就要朝他走来。

      而随着牧人行动,几只漆黑健壮的猛犬掠过草野。

      风凉凉吹在脖子上,敏感的诗人像是一只惊慌的鹿,见苗头不对转身想跑时,突然有个声音打断了追击声。

      “请过来坐下吧。”少年人明朗的声线像是道温暖的阳光,诗人突然忘了恐惧,跟着那些羊群回头张望。

      杖头摇曳着清脆的铃声,一位年轻的牧人在松树下招呼他,阳光照着蜜金色的鬈发灿烂极了,一身柔软的羊毛长袍也如天边的绒云般洁白。

      不过十九、二十岁的少年纤瘦颀长,眼眸是春日青草的颜色,在长空艳阳下彷佛一株蓬勃的小白杨,他脚下有几只调皮的牧羊犬幼崽跟随那杖头的铃声,欢快地追赶彼此。

      诗人完全忘了方才的险恶,立刻提起乐器,开心地接受邀请。就在他背后,方才凶神恶煞的牧人们无声地招回了猛犬,他们看了一眼温和友好的少年,便退回去继续看顾羊群。

      年轻的牧人不但和善又慷慨,他大方分享出新鲜的山羊奶酪、野樱莓酱、还有一大壶兑蜂蜜的羊奶酒,这也是诗人几天下来吃过最丰盛满足的一餐。

      比起防备外人的年长者,整日与羊群作伴的少年性格单纯,有着旺盛的好奇心,他对山谷外充满兴趣,而四处游历的诗人更高兴终于有了一个观众,还是个赏心悦目的美少年,两人聊得十分尽兴。

      吃饱喝足的诗人坐在清凉的树荫下,配合着珊珊的铃铛声,拿出月洞琴自弹自唱,开场永远都是先赞颂诸神,再来歌咏从古至今的英雄和战士;接着便是诗人一路的所见所闻,他炫耀着美丽的爱情,也为残酷的战争叹息。

      酝酿美酒和故事的峻丽河彷佛流入了这座枯燥的荒野,也自然而然流入观众的耳底,牧铃声消失在微风中,所有人都在聆听着诗人的歌声。

      “无数道贺新王的白鸽,和哀悼先王的黑鸽挤满天空,其中却有一只稀罕的红鸽捎来一封信;火漆的封蜡宛如干涸的血渍,闪亮的银粉突出其中白蓟花和法槌的家徽,退色的白花正式对红玫瑰宣战。”

      诗人擦擦嘴巴,拿出随手携带的酒囊,灌了一大口,继续侃侃而谈。

      战争的烟硝一向是作品最好的肥料。敏锐的诗人们就像嗅到烂泥和腐花气味的蝴蝶,游船们日夜歌唱着三姊妹的新娘和百花宫廷,歌手们从混乱取乐,也为和平祈祷。

      “每个人都在质疑年幼的女王,一个含苞待嫁的姑娘家如何能成为玫瑰帝国的女王?却不知那女王毫无惧色,她在进入皇宫前曾游学于中庭平原,甚至以仕女的身分潜入各家贵族。她了解中庭各家,就像女仆挑剔地滑过家里的污垢,找出那些根深蒂固的藏污纳垢。”

      诗人配合着月洞琴,叙说那风雨欲来的战争前夕。

      “其中谁脆弱、谁贪婪、谁渴望金钱、谁寻求荣耀和鲜血;特别是那些隐匿在花丛下窃取养份的虫蝇,她全都一清二楚,女王迫不及待要修剪她的花园…….”

      少年一边听着,一边给自己倒了一杯蜂蜜羊奶,一饮下肚,嘴角生出两撇可爱的白胡子。

      婆娑蓊郁的绿荫隔绝出一个舒适的午歇空间,阳光筛落的金斑星星点点,软白的羊毛长袍也镀上一层暖金。幼犬们玩累了,一只只蜷曲身子舔爪子打呵欠,它们就像依恋着母亲般,温驯地伴着少年听故事。

      好不容易得来一个宝贝观众,诗人见对方天真无知的模样,忍不住感叹了一声。

      “其实像你这样年轻出色的孩子,理应离开这个渺无人烟的荒野,去中庭寻求更伟大的事业,你应该服侍的是神明或君王。现在无论是圣堂还是百花宫廷,都很乐意迎接英勇的士兵。”

      少年不以为意,反而炫耀似地拿起杖头,丈量了下平原:“这便是我最伟大事业,以我主人之名,这些猪牛羊是我驱使的士兵,我所行经的土地都归属于我的主人。”

      “而这是我服侍的神明。”他指了指松树下堆栈的石头,诗人细睛一看,原来是一座小神坛,虽然搭建粗陋,但就像孩子精心搭建的城堡;光洁圆胖的鹅卵石都经过精心挑选,神坛前供奉着一束鲜黄灿烂的小花。

      诗人被少年人的纯真烂漫逗乐了,不禁可惜道:“你的主人不该把你这样大好青年困在荒野,你应该带着你的神明去更繁华的神庙,像是诸神庇护的拜佛勒庭。你可以在那里建立功业,争取荣耀祂的机会,然后追求一位高贵的小姐……”

      本来无忧无虑的牧人却突然苦笑:“不,我犯了罪,冒犯了我的主人,她正是比任何人都高贵的小姐,我如今在这个荒野游荡便是诸神的惩罚。”

      诗人惊讶地看着对方。他可不是那种用几首情歌骗小姑娘的混混,拈诗作画的手曾抄过无数珍稀的羊皮卷。他又看了一眼那粗陋的神坛,脑中一下就想起那条古老的玫瑰律法——一些犯了罪的骑士或英雄,以女神之名赎罪,会选择自我放逐,成为小姐或夫人的奴隶;任她们差遣,直至期满,才能得到自由。

      他重新打量着少年那张昳丽如王子般的脸,心底有了猜测,不禁同情又钦佩这么个虔诚的孩子。

      “诸神保佑让你遇见我,你别看我好像无所事事,我曾是被奉为上宾的宫廷歌手,直到某个配戴白蓟花的猪头王子让我去前线给士兵唱圣歌。谁不知道圣城伊林毁灭于天谴,我看这绝对是他们吊死一堆歌手和诗人的报应。所以去他的,我直接跑了,我绝不会背叛我心中的爱和信仰,我信奉的是青女神,我远方的爱人是一位侍奉月亮的女巫,她的头发也如融银一样闪闪发光…….. ”

      诗人想起爱人,陶醉了片刻,但很快回过神,扯回话题:

      “总之我逃走了,现在我很庆幸我离开了,重新回到了群山和银光女神的怀抱。也正是因此我才知道至高神、猩红诗人和他的灾难诗篇已经是过时的玩意了。至高荣光日渐黯淡,继血色的瘟疫后,黑雾般的灾疫把活人变成野兽,但同时却有越来越多人声称在绝望之境,亲眼目睹真正的神迹之光……”

      诗人压低声音,彷佛在分享什么不能被天地听见的秘密。

      “听闻东岸的商船重新出现了,海女巫和放逐的隐士都回去了蔚蓝港口、他们和一些幸存下来的术士正在圣城的废墟之上重建;还有烟与雾的诗人何赛从末日的伊林逃脱,他亲眼目睹真神降临,其续写的神谱正传唱各处;曾经赫赫有名的愚人王和收藏家公开表示服侍新神和新王,他们以红玫瑰为食,成为永恒贵族的一员。”

      迅猛的风卷起草浪,像是有无形的翅膀低低掠过草原。

      “就在我前来这里的路上,乡下的孩子们沿路就能采到鲜红的野玫瑰,他们编织玫瑰花环,在脚边洒下玫瑰花瓣,抢着扮演那位年轻的百花女王。孩子,你很走运,你待在这座山谷赎罪的时间已经够了,用诗歌和祈祷来止痛的日子快结束了,世界即将迎来新王和新神!”

      诗人轻拨琴弦,与风声一同高唱:“诸神在催促世界前进的脚步,人们也必须把握时间追寻自己所爱之物。所以不要在浪费时间在荒野上了,你该出去建立功绩、荣耀服侍的神明,主动去请求你的爱人原谅!就像我决定要去追寻我的挚爱一样!”

      诗人自顾自地说着。一只被吵醒的幼犬蹭着牧人的手臂撒娇,绒绒的皮毛一掀,翻开柔软的肚子。小狗水灵的大眼满是信任,又有谁能拒绝这样的生物呢。

      少年用手指轻抚着小狗,若有所思:“你说得不错。”

      诗人露出欣慰的微笑,但他很快想起什么,忍不住提醒:“你的神坛供奉的是新神吧?人们目前也只敢私设神坛。现在的银骑士和强盗没两样,到处杀伤掳掠。特别是这附近,正好靠近萨夏吧。”

      牧人手下动作一顿:“是的,萨夏怎么了吗?”

      “那里现在乱成一团,霍尔卓格那位年轻的公爵消失很久了。一些从圣城逃出来的圣道师口口声声指控公爵是魔狼化身,他们带着银骑士对抗驻守封臣,占据一半的萨夏,临时重建了一个小圣城。火刑、谋害和毒杀每天上演,我听说他们正在里面筹备为那位大公国的王子加冕,以便和女王分庭抗衡。可怜萨夏那些漂亮的玫瑰,从前先女王的最爱,现在全都付之一炬,改放无聊透顶的白蓟花。”

      他有心提点眼前的牧人。少年的言行举止明显受过教育,又有资格管理大片草原和牧群。诗人阅历无数,他猜测对方极有可能是某个大家族的私生子;比如一位自我放逐的骑士。总之好好结交肯定不错。

      “我敢打赌那公爵应该是死在圣城了,不然早就回来。反正,你如果要离开,尽量避开萨夏。对了!我熟悉古礼,你记得离开前向你的神明献祭,祈求祂的祝福,这里那么多猪牛羊,随便捉一只肥嫩的羔羊,用些漂亮的布料和颜色装饰下,便足以取悦神明了。”

      “这……会不会太简陋了。”少年皱着眉,似乎难以为情。

      虽然有心拉拢,但诗人还是隐隐把少年视做知己,一个是逃离宫廷追寻爱人的流浪王子,另一个是自我放逐对爱人忏悔的年轻贵族,要是能编排成剧本,就连众女神看了都要怜惜几分。

      “放心吧,诸神是很慷慨的,献上你的一切,祂们也会给予相等的祝福。总之孩子,勇敢起来,就和那些贵族老爷选择玫瑰和白蓟一样,在这片荒野上选一朵漂亮的花,去追寻你心中的人,献上你的忠诚,祈求她的爱和原谅。”

      “献上我的一切,我明白了。”少年听得很认真,乖乖地点点头。

      诗人见他受教的样子,更是喜欢,忍不住说:“礼尚往来,我这里有些好东西可以送给你。祝你心想事成。”

      他们聊了许久,直到牧人们开始摇铃呼唤羊群。

      蓝天转红,太阳向西沉坠,刺眼的夕光将远方的山廓打磨成金黄色的沙丘,灿如丝绸的云霞漫过草原上空,彷佛午盹中的青女神突然惊醒,失手在绿毯上打翻了五颜六色的梦。

      诗人为玫瑰色的黄昏美景轻声叹息,红通通的夕阳就像他彭湃的心跳。黑夜即将到来,他也越发思念他的月亮爱人,是时候道别了。不过诗人还是有些犹豫不决,他不太想继续一人上路,特别是今晚正好是月圆之夜,关于圣城伊林的殒落原因其中之一便是传说中的狼群。

      对于诗人的担忧,少年拍了拍羊毛袍上的青草,艳阳的灿烂彷佛还残留在他的笑容里。他告诉诗人宽下心,并发誓自己和长辈们在这里放牧许久,一只羊都没有少过。

      “我们的羊会越来越多,毕竟这是女神赐福的肥沃之地啊。”

      少年微笑地摇动牧铃,那些走远的羊群开始会聚过来。

      夕阳染得草皮赤红如血,畜生们一边惊恐地被牧羊犬驱赶,一边嘴巴不停咀嚼青草,白胖胖的身躯像是蠕动的蛆虫,寄生在丰沃的大地苟延残喘着。

      ——羊太多,会把草吃光,

      ——所以诸神说,狼是必须的存在。

      -

      “来了!快逃啊!”
      “我什么都看不到!这里一片黑暗!这是哪里?”

      几个人护着最后一盏烛火,跌跌撞撞冲入长廊。

      窗外的圆月宛如一颗硕大的眼珠子,冰冷的月光注视着无数张面孔,彩墨凝滞的眉眼与活人惊恐的双目对视。画框内外的人们都是貂皮丝绸、盛装打扮,彷佛误闯了彼此的宴会。

      “密道在哪里?”
      “在画像后面! ”
      “该死,在哪一个画像后面?!”

      烛火凑近,每一幅画的面容色彩秾丽、金发碧眼,宛如黄金和翠绿雕塑的神像,但他们无一都穿戴着猩红和绒黑的裙袍、胸前和盔甲是漆黑狼首和染血宝剑的家徽,人们手上颤抖的蜡烛彷佛能照出恶魔的影子。

      “魔鬼!魔女之子!都是魔鬼的信徒!只有魔鬼和魔女的结合才生得出那只孽种!”

      恐惧到极致,有人不禁厉声咒骂,他怒视着这些古老的画像,突然找回了勇气,刷地一声拔出剑乱砍乱挥,彷佛一次斩杀了无数魔鬼。

      另一人见状,不禁冷嘲热讽:“留点你的力气吧,方才就你这个银骑士第一个跑了……等等,殿下呢?”

      急着逃跑的人们这才纷纷从恐惧中清醒,他们慌乱地你看我我看你,就是没看到那位高贵的圣路伊大公国王子,今晚本来是为对方准备的洗礼宴,明天王子就要被加冕为帝国皇帝。

      在真王和真神的带领下,他们准备于曾经的萨夏、如今的圣瓦西兰重整残兵,号令诸侯,以峻丽河中游为界线与女王分而治之。一个崭新的白蓟帝国将会与玫瑰帝国分庭抗衡。在之后十年、甚至数百年的时间,只待白蓟花于中庭平原根深蒂固,圣城屹立于峻丽河之上,玫瑰女王的百花荣冠就永远无法完整,永远都有凋零的一天。

      当然,如果王子还活着的话,本该如此……

      “死了、王子已经被杀了!我亲眼看到,那恶魔砍掉殿下的脑袋,他、他还……”

      方才那个用剑的骑士恢复了恐惧,他瑟瑟发抖,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那时的血色彷佛还残留在眼底——

      王冠上的白蓟被染成鲜红的玫瑰,王子那颗英俊的脑袋掉在地上时,还维持着端庄沉稳的表情,脖颈的缺口如满溢的美酒般,浓稠的血液灌满桌上的酒杯。

      霍尔卓格的金发碧眼点缀着最有欺骗性的人皮,从容漫步的恶狼就像回到家一样加入了这场洗尘宴。他不急着追逃跑的人们,而是笑着拿起桌上的烤猪,取下猪嘴巴叼着的苹果,反手就将那颗烤得香喷喷的猪脑袋安上了王子无首的身体。

      “至高神在上,我们有武器、有银剑……对,我们可以驱逐野兽、不,可以杀掉魔狼啊!!有至高神的庇护,恶魔才应该畏惧我等!”

      圣道师正义凛然的声音把众人从恶梦中唤醒,先前那拔剑的骑士突然一剑滑破画上的人——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霍尔卓格先代公爵,年轻俊美的面容在烛光扭曲下似乎能看出魔鬼的残影。

      在圣道师的鼓励下,骑士找回了勇气,他对其他同伴呼喊:“是啊!斩下狼的脑袋,驱逐狼群,我们将重新荣耀至高神! ”

      “没错,这里不是森林,城堡是人类的领地,狼无处可躲,我们可以反击。”
      “至高神保佑,我们将建下灿烂的功绩,人们将知晓唯一的真神!”
      “我们立刻去钟塔,叫醒全城的人民,一起英勇奋战,为殿下报仇!”

      圣道师看到众人重新团结起来,不由得松一口气。他整理水晶冠冕,紧紧按住胸前的银槌,就像捉住自己唯一的武器和信念。

      “世人就和绵羊一样无知愚蠢,只要他们看到魔狼的脑袋,就会再次想起真神的伟大,魔女的玫瑰将会与魔狼的尸首一同燃烧。有至高神保佑,史书将记戴今晚开始便是救赎之夜,在场所有人都是屠狼大英雄,庆贺的飨宴正等着……”

      圣道师张着嘴巴还没说完,直直插入喉咙的箭羽打断了他的话,他的嘴巴成了盛宴的酒杯,满溢的鲜血汩汩流出。

      就在一片死寂的黑暗中,少年的声音清澈无垢:“我小时候常常到这里的密道玩耍,这里有通往森林的捷径,我的玩伴就是那些不知死活的小鹿和野猪,每一次玩耍都是一顿丰盛的飨宴。”

      窗外的圆月不知何时被乌云遮去一半,而它割裂下来的另一半影子垄罩了整个天地。容貌昳丽的金发少年像是从其中一幅画框活生生走了出来,黑夜如柔软的丝绸遮掩恶狼的行踪,年轻的萨夏公爵与霍尔卓格的先祖们一同审视着这群鸠占鹊巢的匪徒。

      “竟然想驱赶城堡的主人?好歹都在这白吃白喝那么久了,这可不是宾客之道吧。”

      又是银光一闪,一箭正中一个骑士的脑袋,将他死死钉在支离破碎的画像上,浓稠如颜料的鲜血覆盖上某位霍尔卓格夫人,将她那身被砍得破破烂烂的裙袍染得如玫瑰般鲜艳夺目,复仇的滋味让她美得彷佛重新活了过来。

      “魔狼!!是魔狼!!让我出去!”
      “快去啊!去杀了他!我出一袋金币,快杀了他!”
      “密道呢?密道在哪里? ”
      “至高神保佑!救命啊!!”

      人们争先恐后逃窜、推挤,失控的脚步甚至不惜踩踏同类。曾经的神子请求圣兽保护幼小的人类;现在诸神便责罚恶狼看顾庞大的羊群,以免他们的脚蹄践踏大地。

      穆夏.霍尔卓格扭开牧杖,从中抽出一把银剑,轻松挡住一个发疯冲向自己的骑士。

      “至高神从不存在,现在用你们最后的时刻记住吧,一切荣耀归于真正的女神,我的主人和挚爱——莳萝。”

      他身后彷佛有黑雾漫开,数只巨大的黑狼猛地蹿出,随即便是惨叫和撕咬,穆夏轻声关上密道的门——

      那幅最为巨大伟丽的画像,红骑士里奥.霍尔卓格浑身沐浴狼血,严酷冰冷的目光倒映在那把刺穿黑狼心脏的银剑,以一种隐晦的角度打量着归来的孩子。

      “我回来了,父亲。”穆夏轻抚画身,露出微笑。

  •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小狼被秋后算账了,毕竟是渎神,莳萝又受众女神宠爱,流星化身=星星孩子=月女神亲女儿。总之月女神很生气,但看在莳萝的求情下只流放了几年,让小狼去学习做一只牧羊犬,以后好帮女神管理羊群。
    奶茶本来想一笔带过小狼被惩罚的内容,结果还是……呵呵,小狼在正文真没什么戏份,番外给他帅一下。
    今天还有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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