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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我再次醒来时,是一个冬天的早晨,当时以为自己三十二岁,正处在被逼婚的尴尬境地。然而醒来后,习惯性的摸了摸脸,感觉脸上肤质娇嫩,未有三十岁后的衰老。惊讶之下,看了一眼右手,这是一双很漂亮的手,手指细长,肌肤白腻,手掌略小,指尖干净。
      这不是我的手。
      我的手生来肥腻,手指粗短,唯一的好处不过是摸来还算的上舒服,只是三十岁以后,脂肪逐渐干枯,手指上的肥腻消散,唯一的优势也没了。为了弥补手指粗短的难看,我习惯留起长长尖尖的指甲,每每握拳时,手腹间必留深红的指印。
      我一直渴望自己有一天能有一双修长的手,可这一天真的到来时,心中只觉恐慌。
      迅速的从床上爬起,只一个坐起的动作,我再不能继续。被子是上好的桑丝材质,能闻到里面棉絮散发出的新鲜香味。这样好的被子,我有过类似的一条,没有这么好。床是木质的框架床,我不懂木头,只能凭借雕花的精细度判断,这是一张价值颇菲的床,最重要的是,我在博物馆中见过差不多长相的床。
      三十多岁的单身女性,一定是很无聊的,所以我看过很多的书,男频,女频,漫画,无一遗漏。是以我很清楚,自己的情况无非是借尸还魂,或者穿越时空。那么,我是死了,还是没死?
      头很痛,因为没有记忆,想不起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有怎样的过去。仔细一想,连自己为什么应该是三十二岁,也说不上来。
      天很亮,屋中烧了炭火,光脚踩在地上不觉得冷。并非刻意不穿鞋子,实在是没能反应过来要穿鞋,一门心思就想看看自己的模样。这是一间姑娘家的房间,房间内的装饰很简单,并不能见什么花哨的东西,连花瓶都没有。有一个梳妆台,梳妆台上放了少许几件简单的饰品,一枚玉佩,两只玉镯,三两根玉簪子,还有一个小盒子。我打开,里面有许多耳坠和小饰扣,亦是玉的材质,整个梳妆台上,唯一的金属制品只一面铜镜。
      试图通过铜镜看清自己的长相,这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果然最好的镜子,还是应该用玻璃去做。
      这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本能的猜测一下,大约十七八的年纪,脸圆圆的,婴儿肥尚未褪去。双眼皮,眼睛很大,眼珠不大灵活,看着有些木讷。鼻尖侧有一颗细小的黑痣,不仔细看看不出来。嘴唇不厚不薄,嘴角平和,面色显善。
      是个讨喜的面孔。
      头发很长,胡乱的披散在肩膀和后背处,我觉得有些烦躁。环顾了一圈,没见到布条或者丝带,我艰难的想要挽起头发。
      “小姐,您醒了?奴婢有罪。”有丫头推门而入,我来不及问话,丫头扑通跪到地上,满嘴的有罪。
      “呃……”我一时摸不准状况。
      “小姐,您是要梳头发吗?”
      我点头。
      “请让奴婢来。”
      我再点头。
      丫头有一双巧手,三两下的,我的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就被好好的挽起,发髻处丫头插了一根漂亮的玉簪子。我对着镜子左瞧右瞧,嗯,很漂亮。
      我笑着说:“很好。”
      丫头似乎受了大惊一般,又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我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倒是丫头缓了过来问:“小姐,您好了?”
      我大概是好了吧,于是,我点头。
      “太好了,果真如国师所言,小姐十八岁的时候就能神志归位。”
      神志归位?什么意思?难道我的神志一直不清?
      “国师?”
      “小姐,奴婢去前院报喜。”
      丫头说完话,一溜烟的跑了,我被留在房中,一头雾水。话听了半截,实在不舒服的很。丫头称呼我为小姐,说明我是这家的主子,也就是表明,我可随意走动。
      呃,我没能踏出房门,因为没穿鞋。
      坐在梳妆台上发了一会儿呆。说来奇怪,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是应该一副什么样的表现才是合情合理的?我并不着急,大约是无比确信此时此刻着急没有用吧。易经中的说法是,一动不如一静,与其去往不知前景的动,不如安分的等待,船到桥头自然直。
      我没有等待太久,丫鬟去而复返,随即而来的是好大一群人。我才注意到,这群人带着孝。领头的姑娘家头上带着白纱,身上穿白麻,见到我好端端的坐着,迎上来就是一个紧密的拥抱。
      “阿微,太好了,若是父亲泉下得知你好了,一定很欣慰。”
      阿微?看来是我的名字,听着算舒服,可以接受。泉下?看来正主的父亲过世了,不会刚巧就是这会儿吧?
      “呃……您是?”
      姑娘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眼泪,宽慰的说道:“瞧我真是太高兴了,竟是忘记和阿微解释一番。”
      “没关系。”我答了一句。
      “我是你的阿姐。”
      我看的很明白,阿姐对我怕是没几分真情实意,不过她既然努力装出姐妹情深的样子,对我还是很有帮助的,我需要的是,配合她欺骗众人而已。于是,我用一种饱满又隐含泪意的声音唤了一声“阿姐”。
      阿姐大约是有些感动的,因为我明显察觉到她拥着我的手臂柔软了三分。
      “阿微,既然你已清醒,不如先随阿姐去前院,父亲灵堂尚在,你该去上香禀告他老人家一二。前来吊唁的客人很多,阿姐正愁忙不过来。”
      “可阿姐,我什么都不懂。”
      阿姐摸了摸我的头发,淡笑的说道:“无妨的,阿微。有阿姐在,放心。”
      得了阿姐的保证,我自然是应允,毕竟一只待在屋内,什么有用的信息都不能获取。
      “小碗,扶着点二小姐。”
      “是,大小姐。”报信的丫鬟上来扶住我。其实我不累,不过有人扶着,多舒服的事情,还是不要拒绝的好。
      阿姐走在前面,她的身后跟着四个丫鬟,相比较她的阵仗,我就一个丫鬟,实在不太够看的。
      后来我才知道,阿姐是朝中镇军大将军的夫人,是有诰命傍身的。今日这气派,丝毫不大,因为是在家中,为了行事方便,随身才只带四个丫鬟。
      至于我嘛,据后来了解到的情况,刚刚故去的父亲乃当朝大理寺卿,主管朝中刑狱。不要误会,我的父亲据说是个非常优秀的官员,在民间是有青天之口碑的。所以他的突然故去,令京中百姓惋惜不已。
      此时我尚且只知道自己名叫阿微,身边有个叫做小碗的丫鬟,正跟着阿姐去前院吊唁生父。
      我走在古色古香的院落间,心中并无怪异感觉。可冥冥之中我很清楚自己是来自另一个更高等时空的人,理应对这些只存历史中的场景生出异样感,然而,我却走得很熟悉,或者说平常。
      前院果然有许多来客,有男有女,未见男女大防。院中人见阿姐出现,稍显混乱的局面仿佛找到了主心骨,有许多人迎了上来,将阿姐请了过去主持事务。阿姐大约是忘记了身后跟着的我,我就这么被遗忘在侧门边。
      有些尴尬啊,我是主动走过去呢?还是观望一会儿再说?
      小碗没有说话,安静的扶着我,站在阴暗的侧门处。正厅的中央摆着一口很大的棺木,棺木上帮着白色的布条子,灵堂上有个白色的大“奠”字,旁边可见许多祭幡和挽联,皆是哀悼故去的人。我的古文大概学的不怎么样,读了两句拗口的很,只得作罢。
      倒是意外获取了已故生父的名讳,安平。
      阿姐很忙,来往的宾客许多,光听仆人报出的称谓,就知道皆是一些不能怠慢的贵客。朝中重臣,如何能怠慢。看来,我还是先保持观望状态,毕竟我站在一边许久,未有一人留意到,显然不重要。
      站了很久,久的脚底发疼,很想长叹一口气,奈何灵堂前人多音低,只能保持安静。说来奇怪的很,怎么主事的人只有阿姐一人?父亲作为朝廷官员,不说三妻四妾全齐全,怎么说也是会有一两个妻妾吧?我瞧来瞧去,这家的主人,好像就是主事的阿姐,已经靠边站的我。太奇怪了?
      忽然,有惊呼声响起。
      “看,看,那是什么?!”有一宾客指着中央的棺木发出恐惧的尖叫。
      厅中的所有人,包括我,全望向中央的棺木,可惜,我离得太远,又太矮,不知道他们在大呼小叫什么。
      安静被彻底打破,刚开始我还能分辩出一点信息,大约是棺木中有什么留了出来。七嘴八舌的人声吵得人头疼,我坚持了一会儿,觉得还是先退出去再说,祭奠生父可晚些时候,待宾客褪去后再来。
      然而,我没能如愿退出,因为不知怎么的,忽然所有人往暗处的侧面看来。
      阿姐立于人群最中央,烛火攒动中,她朝我招了招手。
      “阿微,过来。”
      再不情愿,我也只能过去。
      “诸位大人,这位就是我的妹妹,安微。”
      “阿微,见过诸位大人。”
      见过?如何见过?我只能露出尴尬的微笑,点头,然后说:“诸位大人好。”
      我听到厅中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其实用窃窃私语这个词并不合适,毕竟作为当事人的我,好端端的立在他们面前,而他们的声音也算不得很低,毕竟我听的挺清楚。
      综合一下,大意是,我是安家被传疯了十八年的小女儿。
      至此,我算是清楚了一件事情,为什么卧房之中看不到什么装饰品,原来是怕我疯癫砸烂。佩饰全是磨得圆润的玉器,也不过是为了防止我自我伤害,或者伤害他人?难怪小碗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了”。
      “阿微,阿爹可能是被人害死的。”
      “嗯。”我点头,然后,“嗯?!”
      “阿微,现在,你是唯一能为阿爹伸冤的人。”
      我一脸蒙圈,唯有两眼使劲望着阿姐。
      “阿微,去告御状吧。”

  • 作者有话要说:  这原本是我的第三个故事,但我因为婆娑行写不出来,便跑来写了卫蓝。好在,顺利写完了,这是一个中篇故事,总计六十二章。这个故事我写的还算顺利,中间极少卡壳,写完以后自觉还算有可读性,希望能得到喜欢。
    我挺喜欢写故事这件事情的,每一天的时间因为写故事这件事情被拉长许多,生命之中忽然生出充盈之感,倒是始料未及之事。
    只是,我仍然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来阅读我的故事,能喜欢我写的故事。这种期待,实在是有些厚脸皮的,毕竟是因为我写不出精彩的故事,所以才得不到更多人的喜欢。
    我总在幻想,未来的某一日,我写出了一个了不得的故事。为了那时的光景,我会继续加油的。
    最后,谢谢不知是谁的读者朋友们,阅我胡编乱造的,这个不算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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