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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嗯……!~”第一个动筷的人发出一声古怪的音节。这面虽然看起来外表平平,甚至还有一点点丑,但吃起来味道当真不耐。

      提前煮熟吹凉发酵后的碱水面经过简单的焯水,面根根劲道,很有嚼劲,再配上爽口的萝卜干和醇厚的芝麻酱,吃得人非常舒服。

      一大清早来上这么一碗,有很多好处。一来面这类食物很平民,一碗只要几文钱,不管是是谁,达官显贵也好,小贩走夫也罢,谁都负担得起;二来这面的分量足,面比米饭更精细,一碗就能管饱,吃了干一天的活也不会觉得疲累;三来这面做法简单,一碗制作出来不用等太久,即到即食,他们这么多人,一人一碗也不过花了半柱香不到的功夫。这对时间宝贵的早晨来说,这实在是太方便了。

      “嗯……!~”第二个人动了筷子,立刻也发出这么一声惊叹,“还别说,味道真的挺好的。”

      第三个人只顾埋头苦吃,已经没功夫抬头来一句评价了。

      前来凑热闹的穷酸秀才也分得一碗,他饿了好几天,一直没钱吃饭,今天撞了大运,吃了碗不要钱的,一时喜不自禁,捧着碗筷高呼道:“啊!这面太美妙了,我要为此面赋诗一首——啊,此面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闭嘴吧你。”其他人立刻说:“你吃面还吃饺子呢?(要你那酸醋!)”

      陈婶他们还是不敢相信,真是真实的吗?眼前这群食客,每个人都捧着自己的小碗儿,津津有味狼吞虎咽地吃着孟花熙下的面条。这玩意儿真的好吃吗?不……真的能吃吗?小东最先忍不住了,他到底胆子稍大一些,有以身试毒的魄力。他小心翼翼地拾起一碗,先是试着吃了一口,“嗯……!~”别说,面条劲道,调味合适,尤其是那勺芝麻酱,可以说是画龙点睛,滋味当真不耐。他拍了拍孟花熙的肩膀以示鼓励道:“行啊,这次没毒死人。”

      胖师傅倒是看不上,不就是一碗面么?他可是本地厨子,一把菜刀,一把锅铲,什么菜拿不出手,就这么一碗黑黢黢的面,能好吃到哪儿去?他不屑地尝了一口,立马明白刚刚大家默契地发出的:“嗯……!~”是个什么意思。

      首先是面条煮得非常劲道。即便是再简单不过的菜,若想做出彩,都要花许多心思。面条这东西娇气,煮久了便黏糊糊的,没有口感,但煮得时间太短,又会夹生,生硬,孟花熙煮出来的面条火候上刚刚好,面条根根分明,口感适中,再配上酸甜的萝卜干解腻味,稠厚的芝麻酱增其鲜,可以说是相当不错。

      大家越吃越想吃,开始嫌孟花熙没人的分量给少了,纷纷要求再来一碗。孟花熙说:“你们再吃是要给钱的。”

      “给钱给钱,赶紧下面吧!”

      孟花熙再次烧开水,下面,一碗三个铜板卖给大家。

      大家吃得开心,李修平有点没劲儿了,他无聊地挠了挠耳朵,瞧了李明勇一眼,道:“你难道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明勇脸上一会儿青一会儿红,丢人丢大发了,他顾不得李修平的羞辱,匆匆起身要走。李修平脚尖却踢了踢跟前的长椅,那椅子便像长了脚,往前一挪,刚好挡着了李明勇的去路。“这么快就想走了?”李修平似笑非笑地悠悠道:“刚刚我怎么瞧着你脚是在这儿生根了?”

      “你,你还想怎么样?”李明勇尴尬地被堵在原地,感觉身后的弟兄都开始看他的笑话了。

      李修平一笑,冲着面前的桌子努了努嘴,道:“你把桌子给吃了,我就不为难你。”

      “你你你……”李明勇满脸通红。

      “怎么?要来点盐?”李修平嘲讽道。

      李明勇低三下气道:“我已经要走了,你还要怎么样?”

      李修平好好欣赏了一下李明勇吃瘪的模样,他终于耍够了,拍了拍手,道:“你要想走也可以,但是你记好了你刚刚答应了什么,你刚刚说什么来着?”李修平佯装忘记,两条好看的眉毛蹙在一起,手指敲着眉心,道:“瞧瞧我这记性,竟然记不清了。”

      孟花熙道:“他说他再也不来收保护费。”

      李明勇咬咬牙,忍气吞声道:“知道了。我们走。”夹着尾巴带着他那几个兄弟离开。

      客栈里渐渐忙乱得不成样子,越来越多的客人进店吃饭。他们大老远便闻着了面香和芝麻香,这一路是寻着味儿来的,好不容易摸着门进来了,一开口便点名要来一碗——和刚刚那个人一样的。孟花熙只得继续下面,直到昨天准备好的碱面全部用完,这才不得已地送走那些依依不舍的食客们。

      这天夜里客栈打烊。陈婶关了大门,在大堂点了灯,一笔一笔地算了个账。一碗面是三个铜板。做饮食生意的,原料和卖价对半开,也就是说,一碗面毛利一个半铜板。这利润虽然不多,但今天一天足足卖了三百碗,这么一算,可有好几钱银子。陈婶算好账,发现今日的生意利润多了好几成,大家今日跑上跑下的照顾客人,的确劳累,便给大家分了点赏钱,奖励道:“今天辛苦了,不错,大家好好干!”

      小东乐不可支,喜滋滋地将那点碎银子揣进了兜里,给陈婶作揖道:“谢陈婶,我老早在布庄里看中一身衣服,一直没筹够钱买,现在可算够了。”

      陈婶嗤笑了一声,小东就是个漂亮草包,总是把自己的全部身家穿在身上,生怕别人看不着,陈婶拨了拨算盘,道:“别谢我,谢花熙去,今儿可把她累坏了。”

      这三百碗面里头,除了胖师傅打打下手,几乎全是孟花熙一个人完成的,这样的工作量,别说一个小姑娘了,就是像胖师傅这样身体健壮的成年男人,也不一定吃得消。

      “是。”小东冲孟花熙说:“啧,看不出来,你也不是无药可救。”他认真端详着手中的碎银子,随口胡诌道:“楼上那位就稍微点拨了你几句,你就开窍了,以往我跟胖师傅手把手教你,也没见你会,你还不赶紧拜个师?”

      “尽胡说。”陈婶给了小东后脑勺一下,将他打发去了。“谁知道那人什么来头,拜什么师?”

      说者无心,听者却有意,小东的话一下子便钻进孟花熙心里去了。今天是她第一次得到了这么多的夸赞和认可。在她的记忆里,她只见过自己的父亲曾经受到过这么多的爱戴。她揣着那点碎银子,也揣着心事,默默回到了房。她的肩膀和小臂有些胀痛,但这些疲惫她毫不放在心上,专心致志地从床下的柜子里摸出一只首饰盒,将碎银子好好放进隔层里。

      她特别爱存钱,有什么好东西都攒在这盒子里,陈婶常说她跟小东就是反过来的,她是属仓鼠的。她冲着首饰盒里的一块金镯子发了会儿呆,这镯子当属里头最值钱的了,这是个宝贝,是她未曾谋过面的娘亲送留给她的东西。

      她的心思纯净,没有过多的思绪,遇到想做的事情便一门心思走到底,时常不及代价。她轻轻摸了摸那镯子,在心里做好决定。她将镯子藏进兜里放好,探身出窗户四处看了看,确定门外走廊没人,便轻手轻脚从窗户翻了出去,绕道去了楼上客房。

      *

      李修侧卧在床榻上,他合着眼皮,但没有睡。出京已经一月有余,这会儿了,郑王和郑贵妃不可能不知道他走了。可外头风声却一直平静。正是这反常的平静,越发显露下面的暗流涌动。郑王表面上按兵未动,实则已与其他几位王侯暗度陈仓,日后他的处境并不会太好过。

      但他并不怕什么,也从不憷谁,即便二哥郑王此时要密谋取他项上人头,他也毫不畏惧。他唯一头疼的,是那个他想要找的人,那个人可以给他所有疑问答案的人,至今依旧毫无音信。那些他派出去的暗卫对他忠心耿耿,绝不会欺骗,所以那人只能在这儿……但,到底在哪儿?

      “咯噔……”窗户外有人,李修平睡意全无,立刻浑身戒备起来。

      他嘴边起了一丝冷笑。谁说郑王没动静的?这不是派人来了?李修平一手便覆上了腰间软剑剑柄,他浑身紧绷,继续佯装着合眼的模样。那宵小进来了,脚步声轻而细碎,气息不稳,竟不是练武之人。

      那人方向感不太强,夜间视物的能力也不太高明,一下窗便撞着了一只立在窗边的花盆,一路跌跌撞撞,才到他床沿来——“您……您好……”那宵小竟还是个女娃娃,声音又轻又细。

      李修平收了手中的剑锋,微微撩起眼皮,向那宵小看去——“你?”

      李修平太阳穴上的一根筋猛地跳了跳,他素来听说京城外塞北地区民风彪悍,姑娘泼辣大方,甚至对自己喜欢的男子,毫不羞涩于表达,与京城里还没说话便先脸红的姑娘家有很大的区别。但即便如此,大半夜出入陌生男子的卧房如入无人之境,太不成体统!李修平地位高贵,深宫之中费尽心机想爬床的不是没有,宫里人都知他脾气坏,平日见虽是眉眼带笑,待下人和气,但若是摸着那块逆鳞,深冬夜便从床上拖出去,在闹鬼的枯井里关整整一宿。

      “你……你……你干嘛?!”李修平虽未入眠,但早已脱了外衫,只着一身纯白里衬,內衫贴身轻薄,腰腹肌肉的线条显露得清清楚楚,眼前的姑娘大大方方,李修平反倒别捏,直把将棉被往身上裹,活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孟花熙没打算偷看什么,她坦坦荡荡,两眼炯炯有神,放着异光,两手志气高昂地紧握成拳头,突然一低头,两手高高举起那块宝贝金镯子,大声道:“教我做饭吧,我把我的所有首饰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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