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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1 话 ...


  •   文案

      “某君没有名字,不是因为真的没有名字,是因为他的名字从来都不能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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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日歌》的姐妹篇。

      主角:江逢,某君

      正文

      【这是写给某君的故事。】

      ◇◆◇

      某君没有名字,因为江逢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

      但是他确信他的生命里是应该有这样一个某君的,清瘦挺拔,面容模糊,并且在光绪二十三年时差点成为他的姐夫。

      他也记不清某君生了一副怎样的面孔,对某君唯一的印象也只是某君提着寒酸的聘礼和一纸皱巴的聘书,站在江宅的门口迷惘又无措,像一株在错误地点扎了根的青松,带着清冽的寒气,与周遭的喧闹和荣华——都格格不入。

      哦,某君是来向他的四姐江离提亲的。

      江家是松江的显赫门第,钟鸣鼎食,世代为官,即使后来变了天,连朝廷也没了,江老爷子也能够靠一柄枪杆子杀回松江平贼,凭着军功成了新政府的江大帅。

      可江逢却是个药罐子,拿不动枪杆子,也舞不动刀枪棍。他没有学来祖父辈的匪气和铁胆,徒有读书人纸上谈兵的意气。

      乖巧温顺,对于一个男子,本就不是什么好话,作为唯一的嫡子,却还不如五位姐姐名动天下。

      当然,最出名的,还是江四小姐江离。

      江离是松江城里著名的带刺儿的红玫瑰,多少名门子弟都伸长了脑袋仰望,也不能得到江四小姐的青睐一顾,可是这个穿得皱皱巴巴的穷小子竟然想娶江四小姐。

      众人发笑,癞□□也想吃天鹅肉。

      可江老爷子看了他的婚书以后,却脸色大变,最后斩钉截铁的敲定了这桩婚事。

      ◇◆◇

      江离问他为什么,江老爷子只说了四个字——“父母之命”。

      江离自然不愿,她是受过西洋教育的新派小姐,心气也比其他几位姐妹要高许多,如今却要嫁给不知道从乡下哪个疙瘩里冒出来的穷酸某君,只觉得一生的灯火都要熄灭了。

      她端坐在堂上,可碍于教养,一通火正无处宣泄。

      可某君毫不知情,他穿得寒酸,从皱得不成样子的布褂子里,抖抖索索掏出一枚用青花手帕包着的玉佩,只说是家母之物,只赠与未来的儿媳。

      某君说得诚恳,可江离却没有半点要接过手的意思。

      僵持着许久,在场的不少人已经暗自发笑,不知是在嘲笑某君,还是在嘲笑江四小姐。

      可笑了某君木讷迟钝,琢磨了许久,还没有回过味了,江逢站在自家胞姐的身后,很想帮一帮这位哥哥,可是他一动也动不了,像是被谁施了法术。

      过了一会儿,奶娘把他拉走了,她说,“阿逢,那不是你该管的事情。”

      于是江逢便知道了,某君的事,是不关自己的事。

      碍于江老爷子的威严,江离最后还是冷着脸收下了玉佩。

      ◇◆◇

      这一场闹剧在江逢百无聊赖的少年时代本来就是一件转头就忘的小事,不该激起一点浪花,如果那天没有恰巧路过四姐的闺房。

      暮春照晚,江离坐在玉兰树前的窗边,和身后的玉兰花一样好看,可神情是冷的。

      他和身边的丫鬟推搡什么,那丫鬟不敢接,“咯噔”一声掉在了地上,江逢才看清楚了那枚鸳鸯蝴蝶。江离楞了一下,和江逢四目相对。

      很多年后,江逢都对那一天自己接下将玉佩送回的棘手任务匪夷所思,他本是个胆小温吞的性子,到了地方也只敢在把玉佩塞在信箱里,就想逃走,却被刚下班回来的某君看个正着。

      某君记得他是江家的少爷,便拉着他进屋,去喝一杯茶。某君看起来瘦弱,却也是成年男子的手,将还是少年的江逢拉得踉踉跄跄,某君才意识到自己过于粗鲁,放开了他。

      冷风灌进江逢的掌心,将某君留给他掌心的灼热吹得烟消云散。

      某君情商不高,也不知如何圆这场尴尬,只低头问他做过哪些学问,看过哪些书。江逢最烦大人们不懂装懂地关心他学业,便随口说了几本闲书,想着这乡巴佬也听不懂。

      某君楞了一下,脸色便有些古怪起来,过了许久才说,“这几本虽然新奇,但是理论太过惊世骇俗,江小少爷走得官道康庄,还是少提为妙。”

      少年人脸皮薄,脸上挂不住,想着这样木楞的乡巴佬也敢教训自己,便怒目推了他一把,“你懂什么布尔什维克?懂什么德先生和赛先生?”

      可江逢那时到底是少年气力,没有把高大的某君撼动,反而如同女子一般被某君压在了身下。

      江逢只觉得屈辱。

      某君苦笑了一下,在江逢的耳畔道,“我自然不懂。”也没有阻止江逢将门摔得噼啪作响。

      回去的路上,乌云蔽日,骤雨倾城,仿佛一整条浦江都被搬到了天上,江逢沿着路灯一路跑,仿佛跑过了便跑赢了死神,便躲过了世界末日。

      当天晚上江逢就发起了高烧,哼哼唧唧,断断续续做了个难以启齿的噩梦。

      梦醒,发现内衫内外都濡湿了,怔然,也不知道是发的冷汗还是昨夜倾城的雨水。

      ◇◆◇

      江离这桩不相称的婚事终究泡了荒唐。

      原因是江四小姐和裕丰银行的陈公子的私情曝了光,陈家在松江商界和金融界那是跺一跺脚也要抖三抖的,江老爷的枪杆子要钱要粮,也不敢得罪这一尊活财神,只好冲着他忤逆的四女儿直跺脚。

      江离回嘴说,“那有什么为难的,准备些银子,让那个乡巴佬退亲不久行了。”

      江老爷子摇头,说,“当年我们的军队被敌寇追杀,迷失在麓山,全靠他爹的一口热粥才能活下来,才有了这儿女姻亲,怎么可这样忘恩负义?”

      “有了钱,他便是要娶十房老婆也够啦。”江离回嘴。

      “胡闹!”江老爷子这样说着,却也没有阻止女儿的作为。

      江离和陈少爷便自作主张把某君招来,“畅谈”了一番,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说了什么,让固执的某君泄了气,灰头土脸的接受了那一匣子“馈赠”。

      宅院外面喧闹烦杂,满个松江城的人都在笑他,可是这个全松江城的笑柄羞辱也感觉不到,痛觉也感觉不到,木讷愚钝的像一个日薄西山的老人。

      江逢这样一个有教养的少爷,望着他踟蹰的背影,第一次起了这样恶毒的心思,他挖苦说,“凭你也想要娶我四姐吗?你这不是……不是……”终究是书香门第的小少爷,不知道怎么骂人,竟然有些词穷,搜肠刮肚才拾起旁人骂过的牙慧,“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么?”

      某君似乎没听懂,半天才自嘲道,“也是。”

      他没有争辩,也没有生气,只是自顾自走了。

      这下反而是江逢不自在了,他恨自己这样失格的行为丢了江家的脸面,也恨自己丢了江家的脸面是因为某君这样不值得的人。

      江逢觉得自己的像并不公允的天平,两端站着两个小人,一个看不起某君,一个却忍不住去招惹某君,他把这种情绪归结为厌恶和痛恨。

      ——一直很多年。

      ◇◆◇

      某君受到这样的羞辱,自然也不会再上门,他也在没有机会见到某君,久而久之就暂时忘记了这个不合时宜的人。

      只是有一天,江逢忽然记起被他塞在某君里旧房子外的邮箱里的玉佩,就抱着试试的心态回去取了一趟,东西竟然还在,他觉得惊诧,一抬头就看见了满树如火的榴花。

      他觉得自己可笑,东西还在又怎么样,到底没有地方归还了。

      又过了两年,江逢大学毕业,江老爷子自然想让幺子回来打理家业,可江逢却进了一家报社,采访写文章参加游街活动,宣传新文化。江家自然不愿意江逢在外面丢人现眼,可是时局动荡,江家这墙头草站不稳脚跟,自顾不暇,把人绑回来几次,又让人溜了回去,倒真成了笑话。

      江老爷子本来就反对江逢读书,这下更是认为江逢读书读傻了,几次都气得想掏枪毙了这个孽障,江逢一生规矩温顺,难得一次梗着脖子,是为了奔前程,也为了自由。

      江逢孑然一身地从家里搬了出来,两袖清风,只带了一本偶尔得来的《布尔什维克的胜利》译本,这本书并不是他最中意的书,也无甚意义,只是顺手一拿,就是这样一本书。

      离了江宅高高的院墙,江逢只觉得,人间攘攘,似乎无路可走,世界浩浩,又似乎每一条路都走得通。

      后来他在报社的同事帮助下在竹鸣坊的小胡同里租了一个潮湿的小房子,衣服很难晒干,他楼上的租客常年晒着一排各种颜色的旗袍,可据他所知,楼上的租客是一位戴礼帽穿西装的先生,人称阮先生,哪里有什么女人。

      因此就有了传言,这位阮先生不太正经,时常带不同的女人回来过夜。

      后来有一日凑巧,他得见这位阮先生的真容,才知道这位“阮先生”竟是一位妙曼的女郎,那位阮先生看见他错愕的表情,倒也不忸怩,笑得坦然,“可惜呀,并没有什么鸳鸯蝴蝶的韵事。”

      江逢也笑了,“没有韵事,却有一位木兰。”

      阮先生虽然是女子,可是大方豪爽,一来二去便和江逢熟识了,江逢以前哪里见过这般的女人,她从不守规矩,敢爱敢恨,事迹让人大跌眼镜,她带江逢去听宣传新革命的讲座,参加爱国青年的游行活动,让江逢真正见识到中国山河满目苍夷的现实,也见识到了救亡图存的另一种可能性。

      那是他与江家脱离关系的第二年,国仇家恨,时代有难,在这动荡的风头浪尖,江逢做了一辈子都不敢做的事,也遇见了一辈子都再难遇见的人,觉得自己活得何其有幸。

      旧的江逢死在时代浪潮里,新的江逢正在逢春重生。

      只是在又一年春天来的时候,他站在游鱼一般熙攘的街头,看着人潮中穿着中山装的领头人有些恍惚。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毫不相干的人,他迂腐木讷,见识浅薄,是他最鄙夷的那种人。他明明说过他不懂什么布尔什维克,可是在他离家的许多年里,他却时常梦见他坐在一树榴花下给他讲新民主和新思想。

      这很不符合逻辑和现实,他从不挂在心上,只好归咎于这是错误的唯心主义,归咎于……情非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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