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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末末 茉茉 ...

  •   序曲

      如果有一天,连你也会离开我……
      算了,我只是在假设,我说的,是,如果。

      ————————————————————————————————————————

      我抱着我的黑猫,走过深夜下着大雨的街道。

      绵密的雨丝铺天盖地的包围在四周,如同天罗地网。
      路灯苟延残喘的发出微弱灯光,照在我同样黑色的风衣上,瞬间就被无尽的黑暗湮没,溅不起半点光晕。
      寒冷的空气不动声色的穿梭在呼吸间,感觉潮湿而凛冽,又带着看不见的锋利钢刃。
      这样的暗夜,熟悉的令人窒息。

      我左边的肋骨又开始隐隐作痛。
      ——就连这样的疼痛,也是熟悉的。

      街上很安静,偶尔有人匆匆从身边经过,也并不回头看我。我和我的猫一路通行无阻,穿越了大街小巷。
      硕大的雨点叮叮当当的敲打在建筑物和地面上,还有我和茉茉的身上,不像音乐,倒有几分类似古代战场上的鼓点。
      ——这样令人迷恋的行进间节奏,我一直都认为,这才是让古代战士为之热血沸腾、慷慨赴死的根本原因。

      我渐渐接近了目的地。
      ——每座城市,都有红灯区。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是城市永远也闭不上的眼睛。
      我要去的地方,就是这双令人迷醉的眼睛。

      推开色情酒吧沉重的大门,无视周围诧异的目光,我径直走向角落里那个左拥右抱的笨重身躯。
      我看见那臃肿不堪的两条腿上各坐了一名俊美的少年,右腿上坐着的那个皮肤很白,有棱角清晰的瓜子脸,很细长的丹凤眼,就连嘴唇都是泛着浅粉的玫红色,整个人看上去鲜嫩欲滴,简直就像一种毒。
      老板说过,春药也是一种毒,而且是人人都欢迎的毒。
      我的眉毛渐渐的拧紧,我几乎想要转过眼去不看他。
      ——我讨厌他的脸,他让我想起关于过去的一些破碎的片段,那些不断闪烁着的、支离破碎、荒唐不可解的,过去。

      但我还是抱着我的猫,以一种轻缓的姿态走上前去。
      我温柔的拉起了左边的那个少年,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看清那堆被挡在美丽皮相后面的肥肉的主人。
      我又向前走了一步,近的几乎把脸贴在那个胖子的脸上,于是我闻到他身上浊重的烟酒气,还有□□的像是要腐烂的味道。
      “你是霍聍?”我的声音像一朵棉花,柔软厚实丝缠锦绕,不带一点攻击性。
      我满意的看到他默认里带点迷惑的眼神,后退了两步,动作干脆的从猫身下抽出被暖的温热的手枪,瞄准、射击——熟极而流的一连串动作,伴随着那听不见的行进间的节奏。

      之后我很快的转了个方向,霍聍腿上坐着的那个少年显然吓坏了,妩媚狭长的眼睛里浮上一层水汽,像只惊恐的兔子一样缩在尸体上瑟瑟发抖。我有一点心软,于是对他安抚的微笑了一下。
      可是我不知道他到底看见了没有。

      ——因为下一刻,我枪里的子弹就射进了他漂亮的左眼,子弹从左边的太阳穴穿出时还带着很高的速度,伴随着“噗”的一声闷响,消失在霍聍满身的肥肉深处。

      我安静的转过身向外走去,周围开始混乱,有人大声尖叫,很多人从我身边箭一样的冲向那个唯一的出口,我反而被挤到了最后面。
      这样的场面有点可笑,但我已经习以为常。我抱着我的猫,安静的跟随着人流,离开。
      我没有回头,即使不想我也知道,那两个人的身上一定有血涌出,而且,很快就会绽放得像春天的花一样绚烂。

      ################################

      “茉茉,你饿不饿?”回去的路上,我低下头问我的猫。

      茉茉是我的猫,黑猫,却有对墨绿宝石一样的眼睛。当它注视着你的时候,你会常常像我一样觉得脊背发凉。大概就是因为它这副长相太过刺激,才会被人抛弃在街头长期流浪,直到一次任务结束后,我从下着大雨的街上把它捡回来。
      其实我也不喜欢猫,它们无一例外的样子古怪、自尊心强、脾气又坏。只是那晚也像今天这样寒冷潮湿,我的左肋隐隐作痛,并且渐渐扩大到无法忍受,我迫切需要一点体温,哪怕只是来自一只猫的微弱热度。

      第二天早晨雨停了,我也没有赶走它。
      因为它已经是我的宠物。所谓宠物,就是一旦拥有它,无论以后发生什么事情,不管是搬家,贫穷,结婚,怀孕……不管发生什么,有什么人反对,只要它是你的宠物,只要它没有死,它就是你永远不能抛弃的责任。
      因为它向你付出了最宝贵的自由和自我,这样的牺牲,值得用一切来交换。

      我叫末末,这当然不是真名,但老板说,这个名字最适合我。因为见到我开枪的人,就等于看见了他自己的末路穷途。
      我的枪下从没有活口,末末做事一向干净利落,老板这样夸我。

      老板当然也不叫老板。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就是他像我捡茉茉一样,把我从深夜下着大雨的街上捡回来,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浑身是血我收拾得像个活人,并且给了我这份不知道算是什么性质的工作。
      不过我并不感激他。遇见老板时,我已经快要走到属于我那条末路的尽头,说真的,那时,我并不希望有人来拯救我。
      所以有时我猜想,茉茉是不是也同样的讨厌着我?只是它慑于情势不敢表现出来而已。

      ——因为我要茉茉活下去,所以它没有办法死掉。就像老板要我活着,我就没有办法随随便便的丧命一样。
      然而死去是快乐的,至少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是这样的。

      茉茉是只怪猫,但很好养,大概是在垃圾箱里讨生活太久,它什么都不挑剔。
      我也一样,从三年前起,只要是吃下去可以让我不用饿死,我就没有其他要求。
      我住的地方除了一张床之外就没有其他家具,我摸着黑烧开了水,泡了一碗面,一人一猫就这样蹲在地上西里呼噜的吃了起来。

      睡觉的时候,茉茉就躺在我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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