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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二十九章:偷 ...

  •   苏樱要请的人叫作顾惜朝,江湖人称玉面修罗。没有人知晓他的来历,只知道他容貌俊美、温润如玉、却又能在笑谈间取人性命。
      就在前不久,他不知何故得罪了连云寨,自此销声匿迹。
      叶孤鸿却知道他是被王怜花介绍去了西方魔教。他不由疑惑:“苏姑娘,你找他做什么?”
      苏樱笑了笑:“我欠了连云寨阮姑娘的一个人情,便想着借这个机会还了。”
      叶孤鸿叹了口气,脑仁开始疼。
      顾惜朝乃是王怜花的多年知交——既不是叶孤鸿这样的亲密好友、也不是沈浪这般亦敌亦友又恩怨纠葛。
      若非要形容一下,大约就是本性太过相似的合作伙伴,有时候默契得旁人融入不进去,有时候又连看对方一眼都嫌烦。
      王怜花逃离云梦山庄、又拜别沈浪后便独自混迹江湖。彼时他还不是冠绝洛阳的千面公子,不过是个弱质孩童,生得俊俏不说,还性情聪慧心思玲珑,就有那不长眼的人贩子打了他的主意。
      王怜花艺高人胆大,自然也有自己的算计。他索性将计就计,混入了人贩子的老巢,不想就在此遇到了顾惜朝。
      他隐隐有一种遇到同类的气息。
      顾惜朝也是同感。
      两人彼此嫌弃却又不得不捏着鼻子合作一番,将这伙恶贼剿灭。
      官府姗姗来迟,为包括两人在内的孩子们贴出了告示。
      有许多孩子的父母寻了过来,抱着自己的孩子又哭又骂,而没找到孩子的人则脚一软,瘫倒在原地,哭天喊地的。
      ——自然也有不少孩子是没被人找回家的,女孩儿尤其多。
      王怜花冷眼看着他们,不知该羡慕还是该同情。
      他自是没有父母找来的,只在街角看到了沈浪的半个影子——也很快消失了。
      他又看向了身边的顾惜朝。
      ——这也是个没人要的孩子。
      王怜花不免有些幸灾乐祸。
      于是两个没人要的小混蛋一拍即合,收拢了那些同样没人要的孩子,打算做出一番自己的事业。
      直到很多年后,王怜花才晓得顾惜朝不是没有人要,而是他的母亲故意将他丢给了人贩子——然后转头就自缢了。
      只为了给顾惜朝一个清清白白的身份。
      那一刻王怜花只觉得荒唐——这样一个被母亲深深爱着的人怎么会有这般桀骜偏激的性格?
      顾惜朝也觉得荒唐——一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竟然把与生俱来所拥有的一切说弃就弃。
      “如果是我的话,”当时这位心机深沉的玉面修罗就说道,“我才不会另起炉灶——我会把那些都夺过来。”
      如果说锦绣膏粱的日子养出了王怜花一身骄傲,那么混迹青楼受人欺凌的苦楚则滋长了顾惜朝的野心——这野心犹如林间的星火,一旦燃起,便再也止不住了。
      是以前一阵子玉天宝忽然起了心思要执掌罗刹教,王怜花说给他介绍一个人,介绍的就是顾惜朝。
      此人虽说野心勃勃,实则有辅佐之才,却无争雄之心,他渴望被人欣赏和认可,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人信他、任他、用他,好让他一展才华一施抱负,尤其喜欢从逆境攀上巅峰的滋味,正是最适合帮玉天宝的人。
      至于他能不能真心帮助玉天宝——倘若玉少教主不能使手下人信服,还谈什么执掌魔教?
      想到这里,叶孤鸿不由左右为难,问道:“还未请教苏姑娘,顾公子究竟如何得罪了连云寨?”
      苏樱笑道:“他倒是没有得罪连云寨,只得罪了戚大当家一人罢了。”
      叶孤鸿疑惑地看向她。
      苏樱长叹了一口气:“也不能说是得罪,但他偷走了戚大当家的一样东西。”
      前一阵子江湖上有传言消失已久的步光剑重现人间。彼时顾惜朝正好在琢磨一处春秋时期越国的宝藏,线索便藏在了步光剑上。便留意打听了一番,得知这把剑到了连云寨大当家的戚少商手中。
      顾惜朝生来受尽冷眼和欺凌,性情极端自尊也极端自卑,连对朋友都轻易不说一个“求”字,更别提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了。他仔细研究了一番戚少商的性格,终是决定打入连云寨内部,等混熟了再借剑一用。
      他不曾错估自己的本事,却实实在在地错估了戚少商这个人。
      顾惜朝用温润的外皮包裹着一身铮铮傲骨,旁人都以为他脾气好,唯有戚少商会说:“你怎么和个刺猬似的?”
      这个男人看似粗枝大叶实则心细如发,哪怕顾惜朝脸上的笑容一成不变,他看顾惜朝的心情依旧能和看天上的晴雨般一目了然。顾惜朝一边感慨着难怪此人分明如此风流却依然有满怀红袖,一边越发提高了警惕小心行事的。
      最初两人相识于一间酒肆,戚少商爱惜顾惜朝的才华,便将他带回了连云寨,而顾惜朝也没有辜负这位大当家的信任,将连云寨打理得井井有条。
      他们一人统率、一人辅佐,一人赏识信任、一人报答知遇之恩,配合无间,宛如双璧。
      连云寨原本的军师是阮红袍,顾惜朝来了之后她便退居了二线。阮红袍倒没什么怨言,毕竟偌大的一个寨子都是群没什么文化的大老粗,最有文化的寨主又不太理事,她实在累得慌,顾惜朝一来,别的不说,至少能把野马似的寨主给拴住了。
      但是在第十次去找顾惜朝议事时遇见自家不靠谱的大当家时,阮红袍不禁开始有了疑惑。
      哪怕这个破寨子把女人当男人用,她到底还是个女人——还是个喜欢过戚少商的女人。
      于是又一次在深夜见到大当家的从新来的军师房中走出,阮红袍终于没忍住将人拦了下来,问道:“大当家的,你和小顾……”
      戚少商兴奋得眼睛都在发亮,说道:“红袍,我从来没有遇见像惜朝一样这么……这么懂我心思又对我脾气的人,所谓相逢恨晚,不过如此。”
      “所以你们……”
      “所以我们永远都会是彼此的知己!”
      阮红袍心想:你说知己就知己吧。
      她试探了几次,这位大当家的永远都是一副“得友如此夫复何求”的模样,便也渐渐打消了自己的猜测。
      忽有一日,顾惜朝不知为何一走了之。
      阮红袍得知消息后联想到了和顾惜朝好得能同穿一条裤子的戚少商,心里便有些担心,匆匆赶了过去,便看见他们的大当家、蜚声江湖的九现神龙坐在位子上摩挲着步光剑发呆。
      阮红袍问道:“怎么,小顾走了,就把你的魂都带去了吗?”
      她并没有将这件事情看得太过严重,江湖中人身似浮萍,来来去去皆无定数,顾惜朝也没有给他们留下什么烂摊子,只是走得突然了些——可谁还没有个情急的时候?
      只听戚少商愣愣说道:“他偷走了我一样东西。”
      阮红袍吓了一跳,看着他手中的步光剑忍不住道:“咱们寨子最值钱的就在你手上,人小顾来之后咱们可比往日阔绰一些,他连你手头这个都没偷走,还有什么值得他偷的。”
      戚少商拿着未出鞘的宝剑戳了戳自己的胸膛,道:“他把这个偷走了。”
      阮红袍:“……”
      阮红袍抖落了一身鸡皮疙瘩,冲她的大当家翻了个白眼,愤而转身。
      如果非要用什么话来形容她的心情的话,那一定就是——
      老娘吃饱了撑的才管你去死!
      奈何戚少商是大当家,她又是他的军师,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阮红袍打听到顾惜朝与王怜花有交情,而王怜花与武当也道长相交莫逆,想起移花宫和武当的渊源,便找到了与自己颇有交情的苏樱。
      苏樱听闻此事倒是觉得十分有趣儿,她在移花宫的日子过得平静又冷清,难得遇上这种趣闻,只恨不得水再浑一些才是。再加上她自己的一些小心思,便亲自找上了叶孤鸿。
      叶孤鸿闻言也是默然,呆了半天才道:“我……我试试吧。”
      他和顾惜朝并无交情,只好写信寄给了王怜花。
      王怜花收到信时正在洛阳的惜玉楼倚红偎翠,而沈浪沈大侠则苦笑着站在楼外。得知有写给王公子的信件,他连忙给了送信的姑娘一个温和的微笑,道:“姑娘自去忙吧,这信由沈某送去便可。”
      那姑娘和王怜花认识许久,也知道这两人理不清的纠葛,抿唇一笑道:“若公子恼了,可不关奴家的事情。”
      沈浪道:“姑娘放心。”
      于是信便由沈浪交给了王怜花。
      王怜花一见沈浪便想冷笑,看到信封上的字迹后只好暂压下不表,说道:“劳烦沈叔叔替小侄跑这一趟了。”
      他懒懒地躺在贵妃榻上,身上的衣衫半开,本该不得体的形象,由他做来却自有一番风流韵致。
      王怜花抬起下巴冲一旁的桌上扫了一眼,漫不经心道:“解药在那里,沈叔叔自己寻去吧。”
      沈浪笑道:“你和叶道长的关系倒是好极了。”
      他一边说,一边转身观察那张黄花梨的书桌,桌上没有暗格抽屉,只放了文房四宝、一个烛台、还有一盏茶。
      他走过去,刚把烛台拿起来,便听王怜花说道:“不比你和朱大小姐来得好。”
      沈浪无奈一笑,取下烛台上的半截蜡烛,果然瞧见里头藏着一个纸包。他取出纸包,道:“你同那孩子计较什么?”
      “在沈叔叔眼里谁都是个孩子。”
      “谁说的?熊猫儿就不是。”沈浪转过身道,“我先把解药送回去,你可别再去招惹那位大小姐了。”
      他心知分明是朱七七招惹王怜花在先,这位大小姐的世界非黑即白、善恶分明,不知坏了王怜花多少事,但她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又生在蜜罐里无需长大,有些道理沈浪说不清、也不便说,只好说给王怜花听了。
      王怜花冷哼一声。
      他也不过是想给那位自以为是的大小姐吃点苦头、顺便借着这个由头戏耍沈浪一番罢了。
      他才不管沈浪去哪儿,兀自打开信读了起来。读到一半忽然捂脸、笑得肩膀不住颤抖,而后连忙跳起来叫住了刚走到惜玉楼门口的沈大侠。
      “沈叔叔,”王怜花从窗口探出头向楼下说道,“听说你同连云寨的戚大当家认识?”
      沈浪一抬头,便见他嘴角含着笑意,滟滟如三月洛阳拂落桃花的春风。
      他先是低低叹了一声,而后提气一跃上了二楼、翻进了窗户,一手环住王大公子的肩,几乎将人半揽在怀里。
      他问道:“是有几分交情,你要做什么?”
      王怜花顺势懒懒地靠在他肩上,道:“我要同这位大当家的,谈一桩生意。”

  • 作者有话要说:  阮红袍:你和小顾是……
    戚少商:感天动地的兄弟情
    阮红袍:所以你和他的关系……
    戚少商:心有灵犀的好知己
    阮红袍:所以你们每天晚上……
    戚少商:同床共枕地谈人生
    阮红袍:OK,了解。所以小顾走了……
    戚少商:把我的心也带走了。
    阮红袍:神他妈的兄弟知己谈人生
    王怜花:我要和戚大当家谈一桩生意。
    沈浪:什么生意?
    王怜花:情感交易。
    沈浪:这个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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