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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卷一 相识属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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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一年,潘朝星来到了他第一个打工的公司,这个公司其实只是个驻内地的分公司,坐落在一个开发城市的小镇边,这个镇叫桥头镇。很有缘,潘朝星老家所在的镇叫石桥,这里叫桥头,连在一起便成了石桥桥头,不知道的人还当说的是某座石桥的桥头呢,谁会想到竟会是两个镇名?由于是开发城市,经济发展得快,楼房也就盖得多,虽叫小镇,其实也不小,足可与一般县城媲美。而说公司在小镇边,缘于它虽属此镇管辖,却不在镇中,然又与此镇只得数百米之距。
公司名叫“常青树”,是一家生产电线、插座一类的电子器材公司。据说该公司是台湾老板耗资近亿元兴建的。其总部自然在台湾,大马(马来西亚)那边也有一个分公司,不过听闻总部和大马的分公司近年业绩不佳,反是这个分公司越办越红火,而且,正在策划扩大经营,增加人员,似乎前途无量。潘朝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招进去的。惟因公司急招的只是普通的生产员工,所以,中专毕业的潘朝星也和其他人一个下场,当一名普通的员工。普通得让他感到中专那三年白学了,学费白交了,甚至乎,连初中那三年都是多余的,因为他的工作,是任何一个手脚眼耳嘴齐全的人都可以胜任的。他不由得想,当初应聘时居然有脸把中专毕业证摆出来,真是丢死人了!
应聘的那天……
潘朝星其实是通过一个职业介绍所过来的。还记得当他刚毕业时,就想随同学们一起去打工的,也不为什么,只是想一路上有个相知的伴而已!谁知,那期间却出了一件事,一件让他费心、费力、费时,而又非办不可的事,一件拖了他打工征途足足一个月的事。他虽然懊恼,惟也无可奈何,毕竟天意时常弄人,他也不是第一次被天意作弄了,对此,竟已有点司空见惯了!事情甫一办成,他便于第二天携着随身行李,背负家人的满怀祝福孤身上路。漫漫征途,始于车轮下,只不知此去何时回?!
十八小时屈居于开发的囚牢中,让他感到出门的无奈。何其脏乱的破车,何其糟糕的服务?这就是何其炎凉的人世间!而他未来的打工生涯,又会否比现在好?抑或,比这一路上更糟,不论□□,还是精神!
次日早,潘朝星拖着并不疲惫的身躯以及曾在车上受损过的行李找到了他的同学之前来过的职介所。一番经过莫须多说,当日中午,职介所的工作人员便带着潘朝星和另外七人一起,一行人经过两度转车,来到了他如今的这间公司。
坐于会客厅中,潘朝星默默地等着公司的行政文员来“处理”他们,这群“乌合之众”。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来了,终于来的一个他们现在在等的人。不,也许,来的是潘朝星这一辈子都在等的人,哪管他可能永远都等不到的人,一个二九年华的女孩。但是潘朝星却没有刻意注意她,只觉得她模样不怎么好看,声音不怎么悦耳,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却给他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也许是因为她的音,也许是因为她的容,也许,也许什么都不是,莫名其妙就是莫名其妙,能知道原因,就不叫莫名其妙了!惟这种感觉也是一纵即逝,瞬间已不复记得。潘朝星只知道,此刻,他竟有一丝紧张!缘何紧张?因为他不知自己能否通过应聘,他绝不能一出师,便告败!
或许,他的阅历真的太少了,所以,他的顾虑才会这么多,多得他已装不下其他事情,甚至,装不下一个女孩的音容笑貌。不,有一点他还是记得的,他记得那个带他们来的人说过,那个女孩,叫覃敏。覃敏?!又是一个名中有敏的女孩。他犹记得,小学时也曾有过一个和他很好,而今却音讯全无的女孩,那女孩也有个敏字,当然,与现在的这个同名不同姓!其实,名中有敏的女孩何其多,其实,莫说只一字相同,纵是同名同姓又何足为奇?这世上的人实在太多,而好名字又实在太少,同名同姓实在……实在已不须多费口舌!
但,只是一个字,却荡起潘朝星心中如此多的涟漪,这,却又为何?也许,只有潘朝星自己才知道,他其实对那个待他很好的女孩,也很好!好得似乎已超过“好”这个字所能代表的意义……
只可惜,他对她的好,她也许永远不会知晓。以前未曾有,现在当然不会有,以后,也可能都不会有!甚至,他们连再见一面的机会,也没有!他们,始终有缘、无份。而现在的他和她,会不会也是有缘无份呢
也许,是的!只因天意从来都喜欢弄人,它从不轻易成人之美,否则,这世界就太完美了,完美得失去了它创造它的意义。完美,只会让它觉得无用,只会让它想要毁掉这个完美的世界,而重新创造一个充满缺憾的世界。所以,完美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它也许正是最坏的祸端,也所以,人其实没有必要一味地追求完美。当一个完美的人知道完美的后果时,他或她,也许宁愿自己从来就是个白痴,一个不谛世事的白痴,或是一个不知情为何物的白痴。
正如现在的潘朝星,他虽不完美,也不知情到底为何物!可是日后,当他知道情为何物时,他真的宁愿自己不知道,因为情,只会为他带来忧愁,带来痛心——白痴所没有的痛心。届时,他或会感到,其实这世上最幸福的人,不是终成眷属的有情人,而是什么也不知的白痴。因为有情人越是有情,越是不愿面对始终要面对的分离——亦即死亡!但白痴不怕,他们来得懵懂,却去得安然,一切都显得平淡无奇。而平平淡淡,其实就是福!
潘朝星现在当然不知道这些,因为,还不是时候。
他现在正为能否过关而杞人忧天,实在是不值得。难道他不知,他们要的只是一双能为他们干活的手,一个能为他们挣钱的人吗?只要是一个正常,甚或不完全正常的人,他们都会考虑的,又哪会管那么多呢?他实该将心思用在应付以后会遇上的问题,一道可能会牵扯他终生的——情的问题!因为,好戏将由今天开始……
由一点多等到五点多,潘朝星等人虽有一丝不耐烦,却又徒奈其何?天下间,从未有乞丐向施主叫嚷的!
入厂手续一完,覃敏便叫他们到饭堂进餐。啊!原来公司居然还会首先关心他们的肚子,实在难得!可是,饭堂在哪里?这可是个问题,但不是潘朝星的问题,他似乎并不关心这些,那他到底关心什么呢?谁知道!或许,就连他自己也不知。不过,问题还是有人提出了,就是一行人中最傲的那个,他居然用近似质问的语气向覃敏询问道:“哎,饭堂在哪啊!”闻其一问,正转身欲回办公室的覃敏,又转过来,伸手向饭堂方向一指,柔声答道:“在那边!”说完,最后望了众人一眼,自去办她的事去了。
“在那边!哎,这小女孩说话还挺好玩的!”方才问话之人一边怪里怪气地学着覃敏的一言一行,一边对身边的人“高谈阔论”。这本是一句很平常的话,也是一种很平常的行为,尽管有些许嘲笑的意味,以及些许恶意的模仿,但毕竟只是些鸡毛蒜皮,实在不值得在意。故而,没有任何人回应,甚至再没有人继续说话。但这并不代表个个人都认同他的言行,至少——
在那人说话的时候,潘朝星不知怎的,心中突生一股忿意,他瞪了那人一眼,似是对他的言行不耻,似是想为覃敏讨个公道,尽管他最终什么都没做。但这已叫他奇怪不已,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他只觉得,那人并不比覃敏年长多少,他没资格称她小女孩,那实在是对她的侮辱。还有,他不明白的是,覃敏刚才的话语实很好听,可那个人为什么要用他乌鸦一样的声音搬出来献丑?两个声音一比较,无异于天使与魔鬼!
然而,更让潘朝星不明的,其实都不是这些,最让他不明所以的,其实是……
潘朝星记得,他初听覃敏的声音时,感觉并不怎么样,天下女孩似乎都如此。可刚才听到的声音,仿佛出自另一个人,因为它是那样的轻柔,那样的清甜,那样的悦耳动听!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他对她的感觉有如此大的改观,而且,仅在初次见面的半日之间?甚至,在他离去的时候,他已记不清她的样貌,却把她的声音,深深地烙在心中。
这一切的一切,他都不明白。直到后来,他终于知道,那是因为,他的心已动,为她而动!是的,也唯有这个,才是对那些问题最正确的解释。
一天、两天、三天……
日子平淡无奇地逝去,仿佛一波死水,了无生气。潘朝星在这些日子里,逐渐熟悉着这里的一切,包括物、事、还有——人!
一些他每天都必须接触的人,和一个让他另生一股特殊感觉的人!这个人所给予他的感觉与当日覃敏给他的感觉如出一澈,但又有所区别。
原因在于,经过数夜相对,他发现这个与他一同上夜班的人竟有几分像他的一个初中同学。
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纵有几分相象,又何需大惊小怪?为何潘朝星却对她有着如斯感觉?要知道,人是一种奇怪的智慧型生物,它非但经常会做出别人不能理解的行为,它甚至会做出连它自己也不能理解的行为。正如——念旧。尤其是昔日的人和往日的情!
一切的原因不在于她们之间有几分相象,而在于她像的人,到底是谁!她,是他的同学;她,也可能算是他的朋友;但最重要的是,她,其实是他一度以来最喜欢的人!唯一可惜的是,她,似乎并不喜欢他。尽管他们在学校里如何的默契,然而,那仿佛只限于友情,若要越雷池半步,势必后果自负。是以这些年来他也不断想联系她,写信给她。但,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所有的努力,也都付诸流水!
冥冥中,也许早已注定,她,只能当他的红颜知己。知己者,非情人也!是否,他应该放下这个心中最爱,这块心头巨石?或许,这样会对两人更好。人生但得一知己,虽死何憾?能成为知己,又何必非是情人呢?往后的日子还长,有缘的人终须再面对,但愿他们,永远都能成为好朋友!
此刻,竟在这里又看到了她!不,应该说像她的她。其实,他觉得更应该称她为——她的影子。姑且,就在心中称她为“影”吧!
从此,潘朝星在上班的时候,就多了一件事,那就是——看她。他要在她身上找出更多的相似之处,直至完全把她看作她,一个失忆的她,一个不复记得他的她!
或许,此时的潘朝星,唯一做得不对的就是,他不该用赤裸裸的眼神去看她,尽管不是色眯眯的,尽管是没有恶意的。但至少他应该回避她的目光,而不是顶撞她!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在被一个不认识的男孩子经常盯着时,往往只会产生两种心理:一种是喜欢被看,另一种,就是讨厌被看!
可潘朝星却不知道她究竟属于哪种?皆因为她似乎既不喜欢被看,也不讨厌被看!真好象初中时的她,每每当她发觉他在看她的时候,她不是默默低头不语,就是转过头去,当作什么也没看见。什么言语都没有,什么表情也都毫不展露。没有人晓得她心中所想,只有她自己才清楚,她的心中,是苦涩,还是甜蜜?或者,是逃避,又或者,什么都不是,正如她的表情。他的幽幽目光,根本就没在她的心中荡起一丝涟漪!
也正由于这些原因,潘朝星和“影”一直未有说过话,甚至,连招呼都没有!整个组,没有相互说过话的就只得他俩了。实在是难得,只是其他人竟也未注意到这件奇怪的事。也许,是因为他们之中缺乏心细如尘之人,或者,这些事根本不值得一提,也可能有一双冷眼在旁观,只是一直秘而不宣。
两人便如此默默对恃着,互相揣摩着对方的心思。直到后来,那个在校实习生“影”即将返校时,他们之间才打破了沉默,有了难得的几句对话,但已记不清是谁先开尊口了!而这已经是将近一月后的事情了!
几天过后,潘朝星由夜班转为白班(即日班)。再也不必牺牲白天睡觉的时间而赶去吃饭或逛街了,下班后也有时间看看星星、月亮了,又或者到商店看看电视、逛逛夜市,多惬意啊!这些,都是上夜班所不能拥有的!
不过,真正令潘朝星开心的,原来并不是这些,而是,他看到了一个人。潘朝星每天都会见到数以百计的人,何以这个人能引他注目,而且,还是他开心的原因?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这个人正是潘朝星这些天由于上夜班而久违了的——覃敏!
由于潘朝星和覃敏的规定用餐时间相同,所以,潘朝星绝大多数时间是在饭堂见到覃敏的。起初几天,潘朝星虽餐餐都能见到她,却并未在意,只因他早已忘了她那天所带给他的特殊感觉与莫名好感。如今的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女职员罢了,全公司有数百名女职员,试问他又能注意得了谁?
然而又过了数天,潘朝星已不得不注意起她来。因为他发现她永远都只在同一个地方进餐;永远都向着墙壁一面,而背对着大多数的人;也永远是独自一人在进餐。这些,自然引起了潘朝星的种种疑问——难道,那个位置特别好吗?还是它对她有着特殊的意义?难道,她没有一个能和她共进一餐的朋友吗?还是她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吃她的饭,想她的事?难道……
潘朝星决定找个机会问个清楚!为什么要找机会?因为他要和她单独面对,他才会无所顾忌,她才不会羞于出口!她身边,不会有人,而他身边,却经常跟着一个人!一个他虽不讨厌,有时却也嫌他“碍手碍脚”的人!
徐晓飞,这个和潘朝星一起来的人,和潘朝星站在一起显得瘦削而高挑。两人原相识不深,其实由始至终对对方都没有深入了解!但由于一起上下班,同住一个宿舍,两人渐渐也有了一些友情,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可谓形影不离。上夜班那段日子,每天都是潘朝星先起床,然后叫醒酣睡中的徐晓飞,一起去吃饭。
徐晓飞有一个小闹钟,可是从来用不着,因为每次都有潘朝星叫他,而潘朝星纵使没有闹钟,也能在该醒来的时候准时醒来,从未误事!只是没人知道,潘朝星的电子表也有闹铃的功能 ,但他从来不用,因为他更信任他的生物钟。
由此一来,潘朝星顿成了徐晓飞能否吃得上饭的保障,徐晓飞对潘朝星更是如影随形。潘朝星何时去,他便何时去;潘朝星坐哪,他也坐哪;甚至,有时潘朝星懒得去,他也陪着!潘朝星要摆脱他,看来并不易。但若去的时候不叫醒他,似乎又稍显过分!
不过,潘朝星并不是笨蛋,他虽不经常骂人,但大多骂人不带脏字,同样,他要摆脱一个人,甚至可让那人毫不察觉!就像这次……
上日班的第十天,中午十二点,是潘朝星他们的午饭时间。平时潘朝星和徐晓飞都是一起放下手头的工作去吃午饭。但今天,潘朝星故意多做了一点手尾工作,以便与徐晓飞错开半分钟的时间。没想到,仅半分钟之久,覃敏竟也走在他的前面,真是不枉一番算计啊!
待潘朝星步至饭堂,不仅徐晓飞已打好饭菜,就连覃敏亦已坐在老位置上开始吃饭。而巧的是,潘朝星的餐具正好放在正对着覃敏所坐餐桌的餐具架上。后来,他才注意到,其实覃敏的餐具就在他的下面,仅一格之隔!这是否是她不变位置的原因呢?或是原因之一?
在取餐具时,潘朝星看见覃敏在那里依然独自一人默默地吃着,一双大大的丹凤眼黯然地看着饭菜,脑中似有万千思绪,只恨无人能懂!他把不锈钢的小饭碗和汤匙放于桌上,尔后拿着餐盆去打菜。把打好的菜放在碗边,再拿碗去勺饭,然后便坐在了覃敏的正对面。
这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好象本来就该如此,然而实际上,潘朝星却是第一次坐在这个位置,甚至这张桌子!今天若非他有不可告人的计划,他还是不会坐这里的!
直到现在,覃敏似乎依然无视一切,专心吃她的饭,想她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但她再也不能继续沉默下去了,因为正有一人试图打破她的沉默,这人当然就是潘朝星!
“你好像每次都坐这个位置?”
很不礼貌的开场白,一针见血!便是潘朝星也想不到,自己一出口,连个“你好”的招呼都不打,尽管他是以尽量平缓、轻柔的语气吐出这句话,但他事后仍想自掌嘴巴!“读了那么多年书,区区几个礼貌用语都不会,真是废物!”潘朝星不禁暗自骂道!
好在覃敏看来并无责怪之意,只是错愕了一下,似在思考他这句唐突之言的意思。随即又低下头,微带一丝感伤地道:“是呀!”便再无下文。
声音不大,但高音充足,而且圆润如珠,悦耳动听。
仅此二字,也令潘朝星大饱耳福,只不知能否终生受用?不过,令潘朝星想不到的是,他一句不算短的话,原来只用两个字便能回答!这对平时惜字如金的潘朝星来说,真是莫大的损失!他顿下决定“今天无论如何要赚回那句话!”
“为什么呢?”潘朝星复又问道。这句更显轻柔,柔得不应是对“陌生人”说的。他绝不能让对方心生厌恶之感,而轻柔友好的语言正是最好的软化剂,只要是正常人,绝无生气之理!
覃敏当然不会轻易动气,大家闺秀自当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何况眼前这个陌生的小伙子似乎并无恶意,只是一时之间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问这些问题,是以一时也无从回答。
所以,她只是悠悠地看了潘朝星一眼,便再没答话。一边吃饭,一边在想着“这人真奇怪,他为什么要问我这些问题呢?难道总是在一个地方吃饭就一定要有原因的吗?不过,话说回来,就连我自己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也许??嘿,管他呢,莫名其妙的问题!”
但,潘朝星可不这样想,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再回想她刚才那一丝转瞬即逝的感伤,他觉得她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是一段令人伤心的往事,又或者是为了怀念一个离她远去的人!否则,她不会总是坐那个位置,而且永远背对众人!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因为这些原因,她才不会告诉我!既然她有她的苦衷,那就由得她吧,何必强人所难呢?”
在潘朝星认为,她一定曾有个男朋友,像她这般,样样都好的女孩子,若没有男朋友,倒真是不可思议的事了。所以,纵使她真的是在怀念一个人,他也不以为然。现在的他,还没有为她吃醋的理由!
于是,潘朝星决定不再问她这些问题,他不想再一次无功而返,更不想伤了人家的心,就算只是万一而已!
“哎,那你是哪里人?”潘朝星岔开方才的话题,问起覃敏的身世来,鹰一般的双眼暗暗注视着覃敏的一举一动,不肯放过任何一个一闪即过的表情。尤其是她那双水灵灵的,隐蕴万般风情的大眼睛,那是她体现内心所想的心灵之窗,只要他能读懂每一个眼神,他便能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当然,他现在还没那个本事,所以,他还是需要她的回答!
“湖南。”覃敏淡淡地说道。
又是两个字,看来她在惜字如金的造诣上,较之潘朝星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潘朝星想套知她的底细,恐怕不能再跟她计较得失了!
“你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潘朝星续又问道。
“五月份!”
“五月份?也不过比我早两个多月嘛,为什么我的工号居然已经排到了几乎她的一倍之多?”潘朝星早已在刚才坐下的时候已一眼瞄到她夹在胸前的厂牌上的工号了,所以才有如是想法。但其实这只是他突然想到的问题,并非他所关心的!
潘朝星今天可谓是早有预谋,并且做足了准备功夫,在之前的几天中,他已对覃敏有所了解,今日除了加深了解外,就是要覃敏也认识他!但是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向她自我介绍,他不需要自我介绍,他只需要她知道他是谁就行了!
平素潘朝星不喜欢将厂牌挂出来,总是放在口袋里,但佩带厂牌是公司规定,所以他没少挨保卫课的人指指点点。有时逼于无奈,他就将厂牌反着挂,这个习惯沿袭于他在校时的作风。他不喜欢让每个靠近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身份,有时候那会让他有种赤裸裸地站在众人面前的感觉,极不自然。他不是那种喜爱自我炫耀的人,他更钟爱于深藏不露!
不过今天不同,今天他要让覃敏认识他。于是,他早在下班前已端端正正地将厂牌挂在胸前,让人随便一眼,便能将它看得清清楚楚。而选择坐在覃敏的对面,不但是为了可以看清楚覃敏,也是为了让覃敏看清楚自己。
果然,覃敏不知是计,在一番话不算多的交谈中已从潘朝星故意挪开手而露出的厂牌中看清了上面的一切。只是,她是分几次才看清的,每和潘朝星讲一句话,便微抬一下头,在抬头与低头的一瞬间,她快速地扫描潘朝星的厂牌,经过脑细胞的自动筛选、组合,一张完整的,清晰的厂牌已展现在她的脑海。
这一切都在不动声色中完成,潘朝星一直都“蒙在鼓里”!原来覃敏也不欲让潘朝星知道她想知道他是什么人,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居然对他有好奇心,她要在他面前表现得什么都不在乎。哪管他姓甚名谁,甚至,是人是“鬼”?
虽然她没有反问潘朝星为什么要问她这些?但她内心却不得不思考,究竟这个来和她搭话的人是否居心叵测,他的目的何在……
突然,潘朝星想起了一个问题,他又道:“五月份?怎么你们五月份就毕业啦?”
“哦,没有,我是五月份来这里实习!”
“这么说,你是实习后继续留下来的?”
“嗯!”
“那你读的是什么学校?”
“××××××!”
“唔?”
“××××××!”
“是什么啊?”
“××××××!”
“哦!”
潘朝星哦了一声,装做听清楚了,但其实他还是不知道覃敏说的是什么。他应那一声,是因为他不想,也不敢让覃敏说第四次了,他知道她心里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她开始有点恼火,从来没有人要她将一句话重复三遍的,“这家伙怎么耳朵这么背?”
不过她还是尽力抑制心中的激动,依然不温不火,沉着以对!
其实这时候最难受的还是潘朝星,他听人家说了三遍还听不清楚,真不知该责怪她说得小声、含糊不清,还是该怨自己耳朵背。反正他是没脸皮再问这个了!耳聪目明一直是他引以为傲的本事,今天居然阴沟里翻船,当真成了莫大的耻辱!
这都是对自己的本身过于自信造成的,一个人若是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那他有朝一日栽在自己手上就毫不为奇。潘朝星今次算是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至于他能否接受教训,便不得而知了!
一时间,谁都没有再说话,因为谁都还没有真正冷静下来,脑袋尚在高速运转,思考着不为人知的问题。
一分钟实在不知是长还是短?说它短,两人已经历万千思绪;说它长,也不过是几口饭的工夫!
在这样的情况下,沉默是不能太久的,那样会显得潘朝星太过窝囊,一个男人若不能适时地打破沉默,那他当初就不应该挑起话端!潘朝星自是不能如此便栽了,所以他又说道:“你很像我的一个同学!”一边说着话,一边瞄着覃敏,当然是看她的反应了!
只见覃敏脸一绷,明显闪过一丝诧异。她不知潘朝星为什么说她像他的同学,这跟她有什么关系?故此,她有些不明所以地道:“是吗?”语气是那样的平淡,平淡得好象真的与她毫无干系。
只是,她的心中是否真的如此平淡,抑或早已五味翻腾?真正的情况,只怕连覃敏自己都不清楚,更何况身为旁人的潘朝星呢?他又哪里会知道,自己脱口而出的一番话,已为日后种下了恶果,他日一旦自食其果,足教他遗憾终生了!哎,可怜他犹自不知!却还继续津津乐道!
听得覃敏半信半疑的话,为了“保证”自己所言非虚,潘朝星不由道:“她也有一个敏字,不过和你不同姓,可惜我们已经七年没见面了!”
“七年没见你还记得她啊?!”覃敏不无惊奇地道。
她似乎更惊奇于他们居然已经七年未见,而他依然还记得她!却对她的名字中也有一个敏字漠不关心。这恐怕不只是因为名字中有敏不足为奇,何况还不是同名同姓,还因为,她根本便不在乎他的同学名字中是否有个敏字!她就是她,她从不喜欢别人把自己当成另一个人,而眼前这个人,总是拿她和他的同学扯在一起,说她如何如何像他的同学,他为什么不说他的同学哪里哪里像她呢,这样或许她会比较容易接受一点!而这,可能就是她说完那句话后便默不作声的缘故了!
就在两人皆无话可说之时,潘朝星那部门的副课长却托着饭菜走了过来。台湾人和日本人总喜欢把部门叫做课,好比行政部门叫行政课;制造部门叫制造课等等。那部长或主任自然就叫课长或副课长了!也不知是日本人学台湾,还是台湾人学日本?只怕并无两样!
在这里课长由经理兼任,而经理们都是员工敬而远之的台湾人,一些难受欢迎的人!副课长则由大陆的人担任,无形中就给员工们多了一份亲切感。这里的员工都不叫这些人副课长,只叫老大,皆因整个部门除经理外,属他(她)们最大,故得此尊称!
看着老大走过来,坐在覃敏的身边,潘朝星知道他和覃敏单独会谈的时间已经结束,其后的时间便是充当听众,直到他吃完这餐饭!
果不出所料,老大一坐下,便唾沫横飞地和覃敏大谈特谈起来。覃敏虽未至唾沫横飞,但已较方才与潘朝星讲话时爽快多了,说的话也委实不少。潘朝星不料二人已如斯熟络,只觉有点奇怪,他们和覃敏本不是同一部门,何以覃敏也叫他的老大为老大,难道这老大是公用的?其实,这是因为他不知覃敏初来时竟也是此人的一名属下,后因升迁才调离了这个部门。他也曾是她的老大,所以直到现在她还改不了口,而且,似也没有必要去改,称呼嘛,怎么顺就怎么叫!
而当潘朝星知道这些时,也不得不惊叹覃敏的跳升之快,竟在两月之内连跳数级,且现在的她,依如方中之日,前途莫可限量!不过这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事了,关于覃敏的另一些事情也都是在这期间从工友的口中得知的,只是没人知道潘朝星竟然将这些随口说出的小情报默记于心!当然,这都是因为潘朝星有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心!事不做尽,话不说尽使得无人能深知潘朝星真正的心!这种性格的形成是复杂而深远的,但有一句话却使它迅速滋长,一句不知出自何人的话:“势不可去尽,话不可尽,凡事太尽,缘份势必早尽!”
脱离了与覃敏的对话,潘朝星才有时间看一下表,二十五分钟的进餐时间原来已所剩无多。没有时间再当听众了!潘朝星匆匆吃完,收拾了碗筷,继续去做他该做的事。饭堂里依然人潮汹涌,进进出出的人如水流动,没有人会注意谁又来了,也没有人去关心谁又走了。就像当时的覃敏,当她忽然发现眼前明亮了许多的时候,早已不见了潘朝星的踪影!潘朝星来的突然,去的飘然,对此,覃敏只是不以为然。因为,人,总有聚散!
一个人若做着他不感兴趣的工作,他(她)是不会投入太多的感情与精力于工作的,甚至有时候,他工作起来比机器人更像机器人!现在的潘朝星并没有站在他理想的工作岗位上,所以尽管他对自己的工作仍然尽职尽责,但这并不是他乐意的,这份工作没有任何快乐可言!他把它做好,完全是因为他一向的做事原则,既然要做一件事,就要尽量将它做好,无论这件事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工作之前,他认为老板们都是苛待员工的,而打工一族们都是很委屈地为了生活而忍辱负重地干活,不但经常被老板们骂得狗血淋头,还要克扣工资,并且扣这扣那的,一不小心,就要将饭碗双手奉还!
但是二十多天的打工生涯,看到的,听到的,使他感到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盲目,多么的浅薄!世人虽有善恶,但并无绝善、绝恶之人。老板并不都是唯利是图,只知剥削,不懂体贴的;而打工的,也不是个个都老实巴交,善解人意的!很多情况下,被骂、被扣、被罚、被炒都是咎由自取的,而运气不好也占着很大的成分,因为导致这些事情发生的行为被看到了,或是被听到了!然而大多数的人能够幸免于难,却并非因为他们没有过错,或是情节轻微,或是没有被听到、看到。其中的原因实在很多,有些是能说的,有些是不能说的!
工作中,潘朝星发现很多人都存在着浪费的习惯,以及不爱护物品,甚而毁坏物品的行为。这些人对工作只求量,不求质!通过他们的言行,便可知他们的心理。在他们认为:“钱财物品是老板的,浪费一点无所谓”;“机器、工具又不是我的,搞坏就算了”;“谁叫他这样对我,我不毁他一点东西,岂不亏了……”
只是,潘朝星并不这样想,这些东西虽然在所有权上是属于老板的,但不管它是属于谁的,它其实都是地球上的物质。物质有生有灭,但往往由宝变废容易,而变废为宝就难了,若不合理运用,当有一天世上只余如山如海的垃圾时,不知人类如何生存?当然那应该是很久远的事,但人们是否应该为后代子孙想一想呢?
“高瞻远瞩能富强,鼠目寸光要人命!”也许这正是伟大的人物与庸俗的世人之间的区别!所以,好一段时间内,潘朝星从心里看不起这些人,甚至,有些讨厌他们。但他知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自己也是无能为力去改变他们的,他只求自己能够问心无愧,对得起生他,养他的地球母亲!
也许是因为和覃敏聊了几句,潘朝星现在的心情似乎很好!再次踏进这个他每天都要呆上十二个小时的车间,已没有了往昔的烦闷,一切都仿佛变得可爱起来,好比走进自己的家中。而他对别人的看法似也有所改变。其实若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就会发现,任何人都有其无奈之时、可怜之处。所以,又何必一个心眼去看事物呢?如果一个人的短处无法去除,何不避短扬长,去发掘、赞赏他的长处?
有此想法,潘朝星顿时如脱重负,心情自然也就扭转了180°,一天十多小时便也不再难过!
话说自潘朝星走后,覃敏亦没过多久便吃完了饭,她本就吃的比潘朝星早,又比他少,若不是因为应付完他又应付老大的话,她或会较潘朝星更早离开。
作为一个行政文员,她中午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而不似潘朝星这样的制造工人,吃饭和休息加起来都不足半小时,无怪乎他在短短的时间内便消瘦了好几斤!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覃敏回想着吃饭时的一切。“那个叫潘朝星的人为什么要跟我说话?他问我为何总坐一个位置干什么?难道真的是因为我像他的一个同学?我真的像她吗,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也应该是七年前的她才对,而现在的她会是什么样的呢?是否……对了,我为什么要想这些,这关我什么事?嘿,真是奇怪!”
原来,覃敏对潘朝星并非真的不以为然,否则,她又怎么在他离去后仍会想到他?就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这很像自己在初一第二学期与班上一个男同学第一次讲话后的情形,心里也是乱七八糟的。虽然和那个同学自那以后经常说话,并且成了朋友,但自从初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谁都不知道那个他(她)如今身在何方?而今,会不会老戏重演呢?想一想,潘朝星是不是也有点像他呢?也许是的,只不是相貌而已,其实刚才他也没说我哪里像他的同学呀!
人,总是多多少少有一点相似只处。当你怀念某个人的时候,你就会不知不觉地从身边的人中去寻找一个与他(她)相似的人,哪怕只有那么一点!因为就是一点,经过天长地久,也能无限壮大,甚至盖过一切。这与“一叶蔽目,不见森林”堪收异曲同工之妙!而今的覃敏,是否体会到这一点呢?大概没有,毕竟,她还年轻;她的经历还少;同时,还不到时候。相信,岁月的足迹总有一天会让她明白的!
日记,也称手札,乃一个人对其日常所见、所闻、所感、所言、所行的即使记录。由于具有隐私性,又属自愿行为,故此真实度多半可达90%以上,剩下的,恐怕就是那些不能用任何形式记录于大脑之外的心里话了。
天下间,写日记的人不知几何?但若论群体中写日记的人数,少女们应是稳居榜首,无出其右了!少女们大多因出于害羞,而喜将心事诉诸笔端,留待日后慢慢回味自己的一生,是酸甜,还是苦辣?
不知何时起,覃敏也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当然不是天天写,因为不是每天都有值得记录的事的。所以,尽管写了几年,也尽在两本日记本之中。
饭堂到宿舍,不过二百多米的曲线距离,覃敏却感到自己好象走了半天!宿舍内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上夜班的;一个是早她回来一步的另一个文员。她们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却不知有没有睡着?但不管如何,覃敏都不想吵了她们,她与那两人的友情都挺深,她又怎忍心将她们吵醒?本也想休息一会,毕竟中午的休息时间不多,哪怕小睡十分钟,对下午的工作及自己的身体也是有利无害。
但她怎么也睡不着,只躺了一分钟,便从床上一坐而起,走到衣柜前,轻声掏出钥匙,将锁着的衣柜悄无声息地打开。只见她先是拿出一支钢笔,那是一支很小巧、很秀气、也很精美的钢笔,跟她很相配。那是她爸爸、妈妈在她十六岁生日时送给她的,所以她一直都很珍爱地带在身边。平时她都舍不得用它,只在作特别用途是才拿出来,比如,写日记。日记是少女的心事,所以它是再特别不过的了。
接着,又见她伸进双手,在衣柜中找翻了几下,从中拿出一个几近正方的硬皮本,上面除了暗色调的五彩花纹和图案外,豁然印着四个粉红色的、指头般大的、以随意体书写的字“少女日记”。
想不到居然还有专为少女而造的日记本,制造者真可谓“体贴周到”,或者说“生财有道”!
覃敏手捧日记本重又坐在床沿上,轻轻地翻开仍有微微纸香的日记。已经写到了这本日记的三分之二,里面还是崭新如初,每一页纸的颜色和图案都别有心意。只看日记本,也是一种享受,更何况上面还密密麻麻地记载着一个花季少女如诗如梦的青春岁月,和如雾如谜的点点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