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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调戏还是被调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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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在京城讨生活,开了家园子,名为百花园。是的,我给自己的园子取名字取得就是这么随意且俗气。
好吧,我想,还是不走心地稍稍辩解一下吧:之所以这么命名呢,是因为我这园子里不仅开得出一百种花,而且奇珍异品应有尽有。某些南边喜湿热的稀有品种,之前在这京城可是见所未见的,此处便是独一份。除却百类花,更有百般美人。美人之中,有的似莲花般出尘独立,有的似玫瑰般娇媚动人,燕瘦环肥,风姿各不相同。
我这百花园,说好听点呢,是一处聚集了一群文人雅士共同讨论切磋琴棋书画、欣赏歌舞奇花的风雅之所;这若是往难听了说呢,就是达官显贵和公子哥们在家受了冤枉气后消遣寻欢的方便去处。
若说唯一和青楼不同的是,我们这园子从不干那逼良为娼的勾当。园子里的姑娘入门皆是自愿,且卖艺不卖身,同我签的也是活契,去留随意。
作为外地来的老板兼大掌柜,我向来秉持着和气生财、客人为先、绝不欺诈、勇于创新的经营理念,将园子中的产业经营得井井有条,与各竞争对手们也都相安无事。当然,亲手将那些听曲不给钱的客人打得屁滚尿流和把来找茬的吵吵嚷嚷的正牌夫人同她一脸菜色的懵逼丈夫一同扔出门外之类的事除外。
在我眼里,园子中的客人的事没有什么是一个漂亮又有才艺的姑娘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个。
如今天这般,偏要邀我前去一叙,且不能容我拒绝的客人,我还是头一回遭遇。
小熊明面上虽是我的贴身丫鬟,暗地里却一直按我的要求在我不在的时候帮忙照看着园子,原因无他,这丫头武功高、身手好、且禁打,还有一些傻乎乎地忠心。
所以,既然小熊说不好惹,那么来的人不是极为有钱有势、便是武功出奇的高,因而让她做出了打不过的判断,就只好来找我回去了。
饶是做了一路的心理准备,推开留香阁雅间之门、看清房内之人面容的刹那,我心中紧绷着的那根弦,仍旧被狠狠拨弄了一下,发出了无声的琴响,余音千里。好在我脸皮够厚,还能表面上一副脸不红心不跳的样子堆着笑上前招呼。
“小店可有照顾不周之处?客官非得急着将我这个在茶馆听书听得正乐呵的小掌柜给找过来?”
“放肆!你在茶馆听书能听出什么名堂?得见我家公子一面,才是你这园子主人三生有幸!”
迈进屋门的瞬间,我便将屋内的情形瞧了个清清楚楚。
屋内共有两人,一坐一立。立着的已是仪表堂堂、相貌不凡,一身黑绸缎穿得板板正正、一丝不苟,微扬着下巴,目光中就写着四个字“高人一等”,方才训斥我的话,正是出自他之口。
而坐着的则是一位白衣公子,身后披着件绣着翠竹的淡绿色裘衣,瞧他眉眼间含着的那份脱俗之意,竟不似凡人,我敢说,若是其他喜欢平日里喜着白衣的附庸风雅之人见了,定会自惭形秽地再也不敢穿着一袭白色。
天人之姿,不过如此。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实在是太白了,白得有几分病态,唇边的血色也有几分浅淡。他只微微抬眼,不过盯了旁边立着的人一瞬,那人便立刻住了嘴,低头向我赔罪。
我当时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心中只道他的唇色怎么淡成了这副鬼样子,待缓过神来的时候,一只手已经掏出了怀里自己惯用的唇脂,而另一只手业已蘸着薄红的唇脂抹上了他的唇瓣。
好凉!我被激得抽回了手。
指尖冰凉的温度使我的理智成功回归大脑,随之而来的,则是比不小心忽略掉了黑大个儿的道歉而生出的尴尬更为尴尬的感觉。
自己刚刚是不是穿着身男装轻薄了另一个男子?而且还是当着他家护卫的面?
再瞧黑大个儿,他已经被我的胡作非为惊得吐不出“放肆”二字了,看我的眼神好像在瞧一个死人。
这种关头,我也只好顶着头皮硬上,讪讪笑了一下,不怕死地道:“公子这样好看多了。有烟火气。”
他听了依旧什么也未说,只是用清冷的眸子一动不动地盯了我许久。
在我以为他哑了之际,方才开口:“你,出去!”
怕被他察觉出什么来,我生生出了一后背的冷汗。毕竟,方才随手拿了自己制的唇脂给他涂,那是我以前惯用的香味。
听他让我出去,才在心中大大松了一口气。而后又有些怪自己自作多情、想得太多、自己吓自己,就算放在以前,他也不会留心我身上擦的脂粉是何种味道吧。
正欲在黑大个儿脸上写满了算你今儿个走运的鄙视表情中退下。谁知,他又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只是眼睛看的方向换了换,竟是对着我左前方的黑大个儿说的!
黑大个儿:... ...
“嗯?”见后者依旧岿然不动,那赛神仙的公子终于换了个姿势,用食指点了点桌角。我知道,这个小动作,是代表它的主人有些不耐烦了。
“可是主子... ...”
我瞧懂了黑大个儿的欲言又止:我怎么能放任您和一个对您有轻薄之意的可疑男子与您单独共处一室呢?
咦?我心中一动,运转内力感受了一下二人周身的气息。
这一下,我才真的惊得呆住了。他的武功,居然废了?!
原来,小熊口中惹不起的对象,竟不是他,而是他身后站的护卫。
怪不得他方才不躲掉我的“轻薄”,不是不躲,是躲不过。方才事发突然,而我的身手又极快。我若是有歹念,那他则有可能性命不保。
我终于明白黑大个儿不想出去是多么在情在理了。况且,一个开风月场子的老板,能拥有如此利落的身手,本就令人生疑。
都怪我一时鬼迷心窍!
正这么暗自感叹后悔着,一件让我刚淡定不久后的心又淡定不得了的事发生了。
我感到发髻上的木簪子被人动了一下,随即头顶的重量一轻,三千青丝随着面前之人抽簪的动作飘然垂落。
被他洁白胜雪的袍袖拂过脸颊的瞬间,我听见他对黑大个儿而说:“她,女扮男装。无妨。”
卧槽?我这是...被轻薄回去了?无妨?无妨个鬼啊!
黑大个儿这次很是淡定地依言退出了门外,而房间里的我却不淡定了。
老兄,你难道就不为了你主子的安全着想,不考虑再多留上一会?
难不成他真的如那说书先生所言,不知何时多出了个随手抓女人回去当小妾的癖好?所以黑大个儿怕碍了他的事才躲出去避嫌的?
可是,要不要对你主子的颜值这么有信心啊?女人怎么了?是女人就都得喜欢他那张脸喜欢得不得了,舍不得动手杀了?
要是刚好遇见我这种恨不得他死上个十回八回以图后快的女人呢?
呃,好吧。依我方才进门后的那种反应,好像并不像。
“请姑娘过来本想是问问园子里的同心花是如何种出来的,现在看来,倒是没必要问了。”抽出了我发间的簪子,他又闲闲地坐回了椅子上,捧起茶盏,眯了眯眼睛,等着瞧我的反应。
我记得少时初见他之际,自己便是被他那双如小鹿般纯净透亮的眸子吸引住了,特别是他眯眼时,更显得他整个人无辜、灵动、又可爱。
呵,当初那个少女的心可真好骗。
只可惜,如今的我,早将那颗少女心磨得千疮百孔似马蜂窝。
去他的无辜灵动又可爱!滚他的飘然出尘似谪仙!面前的人,除去这一副可以骗骗女人的好看皮相,还有心可言吗?
就算有,也不是给我的。
不过话说回来,若是仔细瞧,他眼角眉稍间透着的气息确实和十年前大有不同,好看归好看,却莫名添了几分沧桑憔悴,估计是这些年亏心事依旧没少做。
“公子若是没有问的,小人便告辞了。”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可以将他就地解决掉,倒不如从长计议、徐徐图之,反正,都等了这么些年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
“认不出我吗?若不是这同心花,我还不能确定是你。”他这轻飘飘的一句话,活像一记晴天霹雳大炮仗,将我炸傻在原地。
摸了摸我这张早已面目全非的脸,心中找回了些许底气,我决定装傻装到底:“您说笑了,小人一介乡野村姑,一年前刚搬来京城讨生活,怎会识得公子这般的贵人?”
“乡野村姑?这便对了!”他懒懒地掀了一下眼皮,睨了我一眼。
他在说什么?多年未见,真疯了不成?
“十年前左右,空空谷,小哑巴。姑娘可是想起来了?”
我瞪大了眸子,瞳孔猛缩。小哑巴,竟是他?!
哈哈,哈哈,身子僵硬了好一会,我才反应过来老天爷跟我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
原来早在当初,我就有机会亲手结果了他,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反而给了他生的希望。
这个事实对我造成的打击,并不比被他识破真实身份好到哪儿去。
“我一直在找你。”
听听,听听,他这说话的语气是多么地真诚且发自肺腑地深刻,若不是早就知晓他那道貌岸然的嘴脸和那黑透了的心肝,我差点就要信了。
此刻,我不得不佯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跑到他面前:“你,你居然是... ...你没事真是太好了!你可以说话了?”
“嗯。”他点了点头,并不介意我的语无伦次,嘴角随着我兴高采烈的样子也荡开一抹笑容,宛若春风送暖,三月春雪顿时消融。
他站起了身,拿出发簪在指间转了转,微微冲我眨了下眼睛:“方才同你开玩笑的,别介意。”
我神思有些恍惚,记得年少时,我就是这样站在他身旁,看着他...如此这般逗弄别人家小姑娘的。
当初的他,温柔小意,风流倜傥,唯独对我不同,像极了我在某种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他家八百万两金子似的。所以,我那时将他眼中的姑娘分成了两种——一种是我,另一种,是其他姑娘。没想到,在“死”了一把之后,我也“有幸”成为这“其他姑娘”中的一员。
“不介意不介意,没想到,我在京城里居然有幸认识同你这般厉害的人物!公子以后可要罩着我这半个救命恩人才是啊!”我连将自己市井狗腿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
“你怎知我罩得住你?姑娘这买卖做得可是不小。”
我噎了一下,也不知他这是在单纯地好奇还是暗藏机锋,同样“纯纯”地笑道:“看你穿的好啊!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出身。”随即,又状似不经意地问道:“不过,当初怎么落得那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