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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流子 ...

  •   月色初上,露华浓重。

      国丧刚过,买的和卖的都饿了一个月,如今终于解禁,胭脂巷里自上而下都充斥着丝竹之声,热闹非凡。

      唯有侧街拐角的鸣莺馆却是紧闭着大门不迎客,凡有掐着日子想要来倚红买翠的,离着老远见到紧闭的大门,都只能感叹一声自己来得晚了,竟被人捷足先登包了场。

      宴客厅的上首,一穿着银灰皮裘的贵公子,怀里搂着一个衣衫轻薄的佳人,另有一个容貌姣好,观之年齿尚幼的姑娘在一旁斟酒布菜。

      这公子生的俊美非常,雌雄莫辩,通身银灰色锦缎长袍,雪白的狐裘则搭在身后。纵然是价值千金的东西,也并不当一回事。

      这公子面色比寻常人苍白些,眼下带着些不易被察觉的倦意,谈笑间,许是酒喝的急了些,秀眉微蹙,轻轻咳了两声。

      较年幼的姐儿见状,偷偷将那酒壶中的琼浆玉液尽数倒在了小桌下的软垫上,又转头取了温热的清水来。

      席上宾客都是些锦衣华服的青年公子,有的正合着拍子随唱着小曲儿的头牌哼唱;也有已经喝到脸颊泛红,和身边奉酒的姑娘笑闹到了一起,越凑越近。

      “……与君共醉,但求一枕春酲。”

      一曲《木兰花慢》唱毕,抱着琵琶的紫衫姑娘起身,足下生莲,缓步往主位的方向去福了福身,一双风流眼含春带笑:“今儿沈公子可还要奴家伺候?”

      今日这酒席的东道便是坐上上首的沈初,沈公子。

      他指了指怀里的小姑娘:“今儿就不用婉娘劳累了,这丫头说要学诗,我便好好教导教导她。”

      纤长的手指勾过她的下颚,引来一阵娇笑。

      话一出口,任谁都能听出是个女子的嗓音,在场之人却无人见怪,唯有婉娘嗔道:“既如此,那奴家可就能去睡个安稳觉了。”

      她轻哼一声,转身便走,徒留一阵香风。

      倚楼卖笑的姑娘这样甩恩客脸子,在场却没人当回事。

      风流之人自要有风流的品格,谁要是在这地方拿身份强逼了哪位姑娘,才是要被笑话的。

      “沈兄,这花魁娘子可难哄的很,要不然你趁现在赶紧去把人追回来,蕊儿的诗便由我来教如何?”

      说话的是个蓝衫公子,也是好相貌,只是一双眼睛始终黏在沈初怀中那小姑娘身上。

      沈初挑眉,不以为意:“你说难哄,我看可不算什么,今儿这丫头可不让给你。”

      说罢,她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随即站起身来,揽着蕊儿便往后堂去,

      “我就先失陪了,各位自便。”

      她脚步有些虚浮,似乎已经半醉,蕊儿面上有些为难,却还是扶着沈初上了楼。

      请客的走了,剩下的人反而更加热闹起来。

      到底是个女子,当着她的面,这些个衣冠楚楚的世家公子到底没脸撩起袍子论短长,纵然是素日玩的再好的哥们,最后那一条线还是不能逾越。

      她离了席,旁人才真正自在。

      那蓝衫公子却还眼巴巴看着回廊尽头咋舌:“难得的雏儿,又被沈兄给抢先了。”

      他对面就有人接话道:“你就知足吧,若不是沈兄早就花双倍银钱包场,咱们现在哪有这么自在!兴许就不是沈兄抢了你看上的姑娘,而是你老子抢的了!”

      话音刚落,那蓝衫公子啐了一口,随即自己也笑了。

      “真别说,那老头子还真常来,要真撞见了……”

      众人嬉笑着,多半是些不上台面的笑话,间或称赞两句沈公子疏财大气,又比谁都知道该怎么找乐子。

      面上恭维,艳羡更多。

      “哪怕是个女人,若是家世好命也好,一样能做权贵中的权贵。”

      不知叫多少人嫉妒的眼珠子都红了。

      ————

      大卫开国皇帝是马背上得的天下,许是杀业太重,年过不惑膝下仍旧子嗣凋敝,只有皇后生下的两个公主养大成人。

      大臣们自有建议太|祖选宗室子弟过继,可他的亲兄弟早就被赶尽杀绝,再剩下的都是些约莫连面都未见过的宗亲。

      亲手打下的江山让给不相干的人,他不乐意,于是储君之位始终空悬。

      朝中一佞臣听说此事之后活络了心思,上书说:自家一个兄弟膝下无子,想请圣上的恩典,立其长女为后继之人。

      太|祖当即问道:为何要特意讨赏?民间若是绝后无子,命女儿招婿管家的不也比比皆是吗?

      那佞臣道:因这位兄弟并不放心将家业交于外姓人,请一道恩典,乃是为了名正言顺,百年后不被有心人侵吞了基业。

      这话说到太|祖皇帝心坎里去了,对此大加赞赏,责命修改律例,命女子若无兄弟,便可自立门户,不必依附于宗族亲眷过活。

      此举一时成为风尚,有些权贵之家,原本是有宗室或外室生养的男孩,也宁肯立女子为后继之人。

      朝中官员心知此事荒唐,却无人敢反驳,毕竟太|祖膝下无儿,这一切都是为了防止江山旁落做准备,都寻思着怕不是再过几年,就要向女子屈膝三跪九叩了。

      没承想两年之后,女太子还未册立,元后便生了急病薨毙。接下来后宫嫔妃开始频频诞下男胎,这荒唐之事也就此作罢,只是朝令夕改,太不成体统,于是这律法竟带带流传了下来。

      只是百姓中女子自立门户还算常见,于勋贵人家却极少,毕竟小妾丫头养得起,怎么都能憋出个儿子来罢?

      沈初便是这国都邺城的权贵中,为数不多的女公子之一。

      素来这女公子,若不被人戳着后脊梁指指点点就已算是难得,偏沈初混的风生水起。在纨绔之中名头极盛——

      在吃喝玩乐上,谁都没她的路子广,又不在乎银钱,于是邺城的年轻公子,无人不抢着与她结交。

      话说回来,想要门面上好看,暗地里花的心思,可比银子难得的多了。

      沈初能在这国丧刚过的日子里包下鸣莺馆,是因为此处本就是她暗地里置办的产业。

      青楼楚馆,自来都是藏污纳垢之地,面上越是火树银花的风光,暗地里便越是吃人不吐骨。

      芙蓉面杨柳腰,一双玉腕千人枕,名副其实的销金窟。纵然在外头还是含羞矜持,一旦进了房中,那风流孟浪起来,任谁都抵御不住,迟早把魂儿都给勾了去。

      偏偏自沈初揽着蕊儿进了顶楼的香闺之内,先前路上隐约还会调笑几句,待门窗都关了之后,立时便安静了下来。

      蕊儿利落的打了水来给沈初擦脸,只见沈初苍白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这初冬的天气是极寒凉的,只是沈公子身子太虚,喝了几口酒,就有些受不住。

      “爷,这次多谢您救下蕊儿……”

      蕊儿如今才未满十三,香梢豆蔻的年纪,尚未到这鸣莺馆定下的接客岁数,只是那些公子哥儿虽然调笑时一口一个“姑娘”“姐姐”的喊着,轻易也不会搬出身份来压人。但她们哪敢真拂了谁的面子。那一个个,背景都深厚着呢!

      方才她去奉酒时,就看那陈公子的一双招子黏在了自己身上,吓得心惊胆寒,好在沈初挡了这一遭。

      沈初倒是并未想那么多,顺手为之罢了。

      毕竟她自己也想找个由头提前离席。

      说句不要脸的话,她沈初自认容貌家世才情,在邺城公子哥里都算是拔尖儿的,偏偏身子不争气,一年里头至少九个月在病着。

      这不,晚上灌了几杯酒,便头疼得很。

      打发蕊儿出去之后,沈初和衣在榻上躺了一阵,听到窗外安静的只余风声,可这风呼啸着宛若低吟,吵得她怎么都睡不着,索性又起身出去。也没叫人伺候,只沿着顶楼的回廊绕到了屋后。

      鸣莺馆是个四合院子的构造,主楼背后一墙之隔,是大门开在隔壁巷子,名为柳翠阁的南风馆。

      这地方自然是比寻常青楼还要隐秘低调,纵然是刚能开荤的日子,也不甚热闹。

      沈初原不过是为了在背静处醒醒酒气,才绕到了此处,离着老远就听到底下传来一声惨叫,随后便是男子粗鄙的叫骂声。

      她一时好奇心起,倚在廊柱上垂眸看向下边。

      只见二楼的回廊上,一个身形单薄的青年正拼了命的跑,身后追着个衣衫不整的壮汉,手中一柄弯刀雪亮。

      这样的腌臜地方,玩的不知深浅时,出人命都是时有发生,可这般明晃晃地要拿刀子砍人,眼中真是没有规矩了!

      沈初眉头微蹙,轻唤一声:“小七,去管管。”

      暗影之中陡然闪现一道身影,侧身从围栏边翻身跃下。壮汉只觉后颈袭来一阵凉风,紧接着被人拽住手腕一拉一扭,弯刀就到了别人手里。

      他愣了愣,随即大喊道:“你们这窑子没人管事吗?”

      “这位爷,奴方才听到动静就来了,这是出什么事儿了?”

      见来者是柳翠阁掌柜,壮汉啐了一口,甩着脸上的横肉,恶声恶气地指着已经窜到了廊柱后头躲着的男子:“这小兔崽子敢咬我!被我教训了两句,竟然在手心藏了碎瓷片,奶奶的,要不是我反应快,可能都被他给阴了!”

      他说话口音很重,大约是个胡商。

      而他一边说着,一边撸起袖子来,露出了一道两寸长的伤口来。

      长是很长的,但几乎连血都没出,只刮破了层油皮。

      掌柜的瞥了一眼那猫抓都不如的伤口,再看了一眼廊柱后头衣不蔽体的小倌,便知是这孩子命不好,第一天接客就遇上个粗鄙又作践人的客人。

      沈初在楼上看了全过程,慢条斯理地自楼梯下来,目光先是划过那壮汉,随后落在了小倌身上。只见他身形单薄,也不知是因为年岁小还是吃不上饱饭,格外瘦削。他一身轻薄衣衫已经撕裂了好几处,此刻右手仍旧紧捏着一片碎瓷片,左手则抓着衣襟不至于把身子都裸露在人前。

      她眯起眼睛细看,这人的样貌让她觉着十分熟悉,似乎……同她一位友人十足相似。

      只是那一双眼睛就和饿了三天又被扔进了猎犬堆里的狼一样,阴狠又凌厉,带着同归于尽的狠劲,如今这番情境下,也看不出惧色。

      盯着他看了半晌,沈初的薄唇上翘,心内已经有了个主意。

      “这种狼崽子玩起来也没意思,就把他让给我如何,我出十倍银子。”

      听了这话,胡商回头,上下打量了沈初一眼,捋了捋唇边的胡子,犹豫片刻后嗤笑一声:“可以啊,不过得先让我出了气再让给你。”

      说着,他将手伸到小七面前,似乎想要回自己的弯刀。

      小七却是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

      沈初轻哼一声,音调懒散中透着冷意:“何必脏了人家做生意的地方,你要是想出气,随我一道回府,我把他的牙齿敲碎,舌头割下来给你下酒……不过,银子可就没有了。”

      胡商不识得邺城权贵,但也是有眼色的。他看到沈初身边跟着身手利落的影卫,知她不好惹,心内便没来由地有些畏惧。立刻变了面色,嘿嘿干笑:“要是舌头都没了还有什么趣儿,有银子就成,既然你这么爽快,就直接全须全尾的让给你了!”

      听了这话,沈初点了点头,不在看那胡商,转身就走。

      小七则自怀中掏出一个钱袋,连同弯刀一起丢给胡商。

      凭白得了银钱,胡商自被掌柜的拽去找新人取乐。而沈初走了几步后,突然停了脚步,回身瞥了一眼那廊柱下的阴影。

      “自己不会走?”

      阴影蠕动了一下,随即,一个人影走了出来。

      他垂眸掩住了所有狠厉的神色,将已经把掌心割烂的碎瓷片扔到地上,赤着脚跟了上去。

      沈初走得慢,他跟的也慢,始终隔了两丈的距离,上了半层楼时,听得后头胡商的声音隐约传来:“刚才那是哪家的女公子,生的真他娘的标志。”

      紧接着便是鬼哭狼嚎一般的喊叫,也不知是挨了打还是自楼上摔了下去。

      他已经冻僵的嘴角忍不住往上翘了翘,再回过神就见沈初已经走回了顶楼推开小门。

      按理来讲,沈初给的银子足够把整个人都买走了,然而银子是给了那胡商,却不是付给掌柜的赎身钱,然而掌柜也没拦着……

      迟疑片刻,他还是跟了过去。

      直到跟进了鸣莺馆的厢房,男子被夹杂着浓重香味的热气呛的呼吸一滞,忍不住咳了两声,随后急忙抬手紧紧捂住了口鼻,生怕惹了贵人生气,一条小命就要交代在这里。

      然而冷热交替,他没忍住,结结实实打了个喷嚏。

      沈初回眸,就见这人不敢看她,却是当机立断,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她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哟,方才的狠厉劲儿哪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了开新了
    这是一个:别看男女主都年纪不小,身份特殊,酷爱演戏,但其实都贼纯情的1v1故事,朝堂部分没啥逻辑,不是重点,重点都在追妻火葬场
    ps:男主是个美惨强,虽然现在落魄了点儿,但很快会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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