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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林中偶遇【修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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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好眠,第二天一大早李辰良打理好自己,往他惯常练剑的地方去,剑还没拔出来便发现那林中空地上站着一个人。
走近了一看,原来是序冬夏。
序冬夏赤着脚站在秋天落满了叶子的地面上,一件好好的月白色袍子被他穿得乱七八糟的,腰带拖在地上,前襟敞着,玉白色的肌肤隐约从布料里探出来,裳边回曲折叠颜色深深,应当是挂上了清晨还未晞干的露水。
李辰良一直以来对序冬夏的态度,不是套话就是敷衍,但是今天,不知道是因为如今已经离开了凌霄城的序春秋的影响,还是因为…因为这个样子的序冬夏,格外柔软,看起来没有一点儿攻击力,像是一只迷迷糊糊的小奶猫。
总而言之,李辰良现在少见的抛却了脑子里关于序冬夏的各种阴暗复杂想象,反而有些关心他那样赤着一双足,来的路上有没有被乱生的荆棘刺穿皮肤。
“你…”
“你…”
李辰良和谌苕几乎是同时开了口,然后又同时敛了声息。
序冬夏柔和得像清晨日光一样的目光落在李辰良身上,让他有一种虚假的自己被珍视的感觉。
“冬夏你今日怎么这样早,还不穿好衣服就出来了?”李辰良像他平常和谌苕相处的时候一样,露出一个职业假笑。
谌苕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复又抬头对李辰良道:“早吗?我今天一大早起来,先去城门送走序春秋,才来的这里,还以为是有些晚了呢。”
“你…你日日早上都来这里?”李辰良听出了谌苕的话外音。
原来他跟序冬夏每天都会在不同的时间经过同一个地方,如果他早一点或者他晚一点,他们就能遇到。
可是偏偏直到他们要离开凌霄城的这一天,他们才终于遇着了一次。
“嗯,我每天在这里做晨课观星——你每天也来这儿?”说着序冬夏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笑着摇摇头,“是我想差了……我从小在南方长大,习惯了四时常绿的树…你是北方人,应该会想念家乡的落叶,正好这里有一片落叶林,正赶上秋天风景不错…”
“想来,你是不会错过的。”
*
那一年李辰良十二岁,谌苕十五岁。
没有了丞相的宠爱和强势的老师,又被府里其他公子小姐甚至于他的嫡母看不顺眼了好多年,谌苕终于在丞相府呆不下去了,借着他那个在大业寺做住持的舅舅的光,带着李辰良和阆风到楚京城郊山上的大业寺里读书。
大业寺边上有一片落叶林,据说是大业寺一位已经圆寂的得道高僧所植,那高僧年少时曾经到北方学经数十载,很是迷恋秋天的落叶,归来后便植了一林子落叶枫,南国居者本不太能欣赏高僧的这种审美,但随着这位高僧的名声越来越大,这秋日里满林火红的霜叶,便随着高僧的一句佛偈曰“一叶落知天下秋”,而有了了不得的名声。
李辰良跟着谌苕到大业寺的时候,刚好就是秋天。
叫李辰良说,他们家公子十分的努力,每天从早到晚,几乎没有一刻不在学书,只有一点奇怪,就是每天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准会带着他下山,趁着游人还没有上来,到落叶林里待上大半个时辰。
公子看叶子看星星看天,他便在一旁练武。
终于,树上的叶子快落尽的时节,某一天公子在树林里坐到天大亮的时候,李辰良鼓足了勇气问了谌苕一个问题。
小小少年收了木剑,额头上缀着星星点点的汗水,眼睛比星星还要亮,微微仰着头看着他的公子,鼓起勇气想要多了解一点那人的想法:“公子,你为什么每天早上都要带我到这里来?”
李辰良当时满心以为谌苕会说自己喜欢这里的风景,或者是这里清静,但是没想到……
“我从小在南方长大,习惯了四时常绿的树…你是北方人,应该会想念家乡的落叶,正好这里有一片落叶林,如今正赶上秋天风景不错……”
“便每天趁着人少的时候带你来坐坐,顺便整理整理我的思路,看看星星。”
“你喜欢吗?”
*
李辰良看向序冬夏的目光瞬间变得锐利起来,有怒火在他的胸膛里燃烧,又从他的眼睛里迸发出来。
那段回忆——那个人也是你随意能模仿的吗!?
“天亮了也能看到星星吗?”李辰良逼近谌苕,逼近到一个有些危险的距离。
逼近到他能清楚的看到那人颤动的睫毛,逼近到他能清楚的感受到那人身上传来的暖意。
谌苕像是没有发现李辰良的异样一样,微微勾起唇边笑了笑,一本正经道:“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管天亮还是天黑,星星一直都在天上挂着,想看的时候,抬头就能看到啊。”
李辰良是个偏科严重的剑修,不太懂卜道的惯性指数,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把序冬夏唇边那奇怪的弧度收在眼底。
有一瞬间他忽然想要拔剑杀死眼前这个人,这个总是能挑动他心绪的人。
但是他忍住了。
他忍住了,于是他后退一步,与序冬夏拉开一段安全距离,低头遮掩住目光里的杀意,为序冬夏整理凌乱的袍子。
李辰良先是收拢了序冬夏的衣襟,用月白色覆盖住那些暖玉一般的肌肤,而后轻轻的为序冬夏正了正裳边,最后用他那双拿惯了剑的手,执起序冬夏的腰带,缓缓的、克制的为他系上。
一步的安全距离,隔不开近在咫尺的温暖和心跳。
李辰良笑得纯良:“早上天凉,衣服一定要穿好了,虽然修行者不容易染病,但是冷热还是得受着,终归是不大舒服的。”
谌苕平举着手臂左右看了看自己,领受了李辰良的好意:“多谢。”
谌苕知道自己今天早上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李辰良…果然没有忘记他在凌霄小福地里的经过。
李辰良却顺着序冬夏打量他自己的目光,看到了序冬夏的那双赤足。
那是一双秀气的有些不像男人的脚,足型修长趾骨匀称,指甲圆润而泛着淡淡的玉石光泽,脚面上的皮肤是寡淡的白。
这是一双从来都没有见识过苦难的脚,是一双不识人间疾苦的脚…不是大楚国师的脚。
大楚国师在加冠前曾去国离乡负籍远游,那数万里的行程,每一步都是李辰良陪着他走完的。
“怎么了?”谌苕几乎是玩味的笑着,问目光停留在他脚上的李辰良道。
“没什么。”李辰良抬头平视谌苕,他发现序春秋的这个弟弟,身高其实跟他差不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的时候,他总会觉得序冬夏是孱弱而无力的。
…就像…那个人一样。
“当或许真的应该杀了他。”李辰良想。
可是潜意识里,他又舍不得杀了序冬夏。
不仅仅是因为这域外天魔占据的身体恰是他的好友序春秋的弟弟的,还因为…因为他的某些可耻的情绪。
在排斥序冬夏模仿那人的时候,他不得不承认,他也在贪婪地享受着序冬夏身上所有与那人相近的地方。
在凌霄小福地里挥出那一剑的时候,李辰良以为那一剑能斩去心魔和他被心魔渐渐诱生出来的软弱。
可是现在他才知道,原来那一剑之后,所有的魔在他面前都会表现出那人的一部分,而他,或许此生再难弃绝心魔。
李辰良的唇紧紧的抿着,他深深的看了谌苕一眼,忽然转身离开了小树林,逃也似的,甚至没有跟谌苕告别。
谌苕看着李辰良匆匆而去的背影,收拢了脸上的笑容。
大黑剑被李辰良收在脊骨里,导致的结果可不仅仅事李辰良能探知到他微妙的情绪——这种奇妙的联系是双向的,谌苕也能通过大黑剑感知到李辰良的大致情绪。
昨天晚上的温暖,和现在的苦涩无奈中又带着决绝,都被大黑剑,原封不动的分享给了谌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