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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绝对 ...

  •   次日,阳光顺着窗台爬上床,一路爬到常新脸上。常新皱着眉翻个身,还想继续睡,却听见外面传来柳妙妙的声音:“常新太幸福了!”

      常新打了个哈欠,睁开眼,闻到了鸡蛋的香味,里面还带点甜。

      然后是佩玉的声音:“嘘!常新还在睡觉。”

      柳妙妙打趣儿:“你们这真的是一对儿吧,我男票都没有对我这么好的。”

      佩玉笑了:“孙贤也不错啊,上次不是还给你送宵夜。”

      “哪里,他那就是动动手点了个外卖!”

      佩玉侧头看见房门打开,常新走出来。他看起来还很困,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昨天晚上常新还以为自己会睡不着,结果脑袋一碰到枕头就在佩玉怀里睡成只小猪,还发出轻微的鼾声。即使佩玉做出了他难以接受并且恐惧的事情,他依然为他的回归感到安心。

      真是矛盾。

      佩玉端出两个小碟,上面放了油炸吐司。那吐司是用吸收了足足的牛奶以后的面包片裹着金黄的蛋液煎出来的,加入了糖以后,散发着香甜的气味。他又倒了两杯牛奶,杯子像是情侣杯,一个蓝一个粉,上面画着两个小人,是常新超市降价的时候顺手买的。

      柳妙妙昨天很晚才回来,今天又要出门。

      和她一起回来的还有张良翰,只是他睡的死死的,一直到正午才从房间里出来。他的反应和柳妙妙截然不同。他看见佩玉的第一眼先问:“常新,你朋友啊?”然后一脸惊恐,发现了什么,语气变成质问,“你是谁?”

      “我是佩玉。”

      四个字,就让张良翰脑海里不自觉的冒出各种纷繁的念头,同时为自己刚刚的语气赶到奇怪。这个人一直和他住一起?不……不对……

      常新听见声音出来一看,就看见张良翰混乱的表情。

      “佩玉,你什么时候考试?”

      他本来没打算考试,自然也不知道考试时间。张良翰和柳妙妙不同,他更加深入这边的世界,佩玉这种因果对他的影响更小。

      和离猫不同,佩玉是真的完完整整凭空而生的「造物」。「心成」并不能改变过去,但可以蒙骗世界。如果所有人都相信他是个真实的、曾经存在的人类,那么他就会成真。这种「造物」也很脆弱,如果「初始」不够强大,或是「造物主」的执念不足,都很容易引起怀疑,进而被「否定」。

      因为真正的历史轨迹上,他们本是不存在的。

      佩玉收拾好碗筷和牛奶杯,常新陪着他去教室复习。留下张良翰一脸怀疑。

      .
      佩玉的出现,像是一个契机。

      当小组还在调查佩玉的时候,城里又发生了一些怪事。会说人话的猫咪,自由改变身型的狗,还有商店里出现的隐形小偷……听到第一个传言的时候,边子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离猫,他已经几天没有见到它了。当接到更加准确的报告时,他才打消这个念头。

      那是一只黑猫,是一个穿着破旧牛仔服的男孩养的。报告对猫没有特别描述,只说外观和普通猫咪并无不同。而那个男孩子却很显眼,他似乎是个外国人,黑色头发,有一双碧绿的眼。最重要的是,那个男孩子已经能够熟练的控制「心成」,并且能够伪装自己。

      报告中特别指出,如果不是他们特地带了侦测道具,是很难找到这个男孩子的。最后还附上一张照片,狭窄的小巷中,黑猫蹲在垃圾盖上,穿着破旧牛仔服的男孩子带着个侦探帽在和黑猫对话。

      他把照片发给张良翰,对方很确定这个孩子就是当初从隔壁省跑过来的能力者,然后附上说明:这个男孩子的经历有点像离家出走,但是和离家出走不同,他的父母并没有想找他。他只是一个人离开了家。根据迹象推测,这个男孩拥有熟练的能力,但处事低调。身边常年跟着一只黑猫、一匹白狼。最后的消息就是他骑着白狼进入了两个省接壤处的山脉。

      景涛一直试图说服在H城的老友,告诉他有关四年前事件更详细的信息。在屡次询问未果后,他决定亲自跑一趟H城,并叮嘱边子轩和浦新瑶随时联系他。

      于是边子轩和浦新瑶讨论后,将消息精简后发送给景涛,并且表示他们会试着接触这个男孩。

      下午,他们决定去照片里的小巷附近碰碰运气。

      小巷在城市中间,紧挨着旁边繁华地带。若是不注意,很容易忽视那条窄巷。边子轩和浦新瑶选择马路对面的麦当劳作为观察点。他们在店铺挨着马路边的透明玻璃边坐下,点了个双人套餐,就像来游玩的好友一样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他们运气很好,正午的时候就看见了那个男孩。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上衣是黑色短羽绒服,下身穿着崭新的牛仔裤,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胸前鼓鼓的,里面似乎有东西在动。他按住胸前闹个不停的猫脑袋,到前台点了一份巨无霸套餐,又加了一个鳕鱼堡。

      边子轩掏出手机,点击被透明人光顾的商店丢失物品清单,上面赫然就有男孩身上穿着的一套新衣。清单里还包括一系列的食物、猫粮、一个做工精良的猫包和一些宠物玩具。他还留恋于一些玉石店,搬走了部分小块的玉料原石和少量现金。

      这些原石丢失以后被人切割、打磨,很难再次追踪。这个男孩做事很小心,大额现金容易引起追踪,而没有被打磨的玉料难以估价,所以又称为赌石。

      他拿到了自己餐盘,选了一个非常角落的地方坐下。那个地方旁边就是墙壁和店里的装饰隔断,又没有玻璃,是个很完美的死角。不知道怎么做到的,他很快发现了边子轩和浦新瑶。

      虽然表现的并不明显,但边子轩很确定男孩发现他们了。

      男孩大口吃着面前巨大的汉堡,他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和坐在他身边的同龄人并无多大区别。只是他的动作有些急切,不注意看的话看不出来。他取出鳕鱼堡里面夹着的唯一一块鳕鱼放在身边的小凳上,然后他的胸口动了动,一只黑猫从他的衣摆下钻出来快速吃掉了鳕鱼片。

      边子轩问浦新瑶:“怎么办?”

      浦新瑶挑出盒子里最长的薯条送入口中:“等等跟上他。要不然我们很难再发现他。”

      边子轩点头表示赞同,这男孩和常新有点像,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让其他人加入。他的聪明都用在了和自己相处上。

      比常新让人头疼的事,他不仅不排斥自己的能力,而且非常善于利用。

      十分钟后,男孩将小黑猫塞进衣服,身边一个小女孩直勾勾的盯着他的胸口,指着他的胸口大声说:“猫猫!”

      在服务员注意到之前,男孩快速带上自己的帽子离开麦当劳。

      边子轩正要起身,浦新瑶却按住了边子轩,直到男孩走了一小段路以后才追上。

      他们始终和男孩有相同的距离,男孩似乎没有他们。

      边子轩问:“你觉得那只狗和他有关系吗?”

      “极有可能。”浦新瑶挽着边子轩的手臂,将手插进边子轩的口袋道,“现在有些人分不清狼和狗的区别。他现在应该是想甩掉我们。虽然他背对我们,但我们不知道他身边的那只猫有什么能力,那只狗又在哪里。”

      边子轩点点头,使了个小技巧。这是他一进小组就学会的小技巧,利用人眼的盲区造成错觉,让对方始终不会发现他,是在出勤时非常有用的技巧。

      那个男孩经常和普通警察接触,对于自己的同类反而没有什么实用的防范技巧。边子轩就占着这个便宜,要不然比起那个男孩,他的能力可能还要插上一点。

      浦新瑶瞧着四周,人越来越少,他们已经进入了一个老旧的居民小区。楼房上白色的石灰粉刷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上面已经泛着老旧的黄,上面还有油烟顺着墙壁留下的痕迹。时不时有几个婆婆蹒跚经过,嘴里念叨着听不懂的方言。

      男孩对于这片地区非常熟悉,他脚步不停。

      身边已经快要没有人,边子轩只能拉远了距离。

      男孩拐进一条小巷,就要看不见,边子轩快步想要追上,浦新瑶却拉了他一下。同时,身边的围墙上出现野兽低声的咆哮,那声音不大,是野兽发出警告的声音。边子轩心惊,快速侧头将浦新瑶护在身后后退。

      那是一匹巨大的白狼,边子轩不自觉屏住呼吸,目测大概有五米长,匍匐在小巷的围墙上,围墙似乎药承受不起。他一双苍蓝的眼紧盯眼前两只小巧的猎物,似乎在研究应该从哪里下口。

      浦新瑶也吓了一条,握紧边子轩口袋里的道具。「造物」是最困难的能力,通常不会有人用这种方法造出如此巨大的野兽攻击人。有这个能力,完全可以通过改变「因果」让对方损伤更大。它的主人是个天赋很强大的人。

      双方都在打量。

      突然,白狼停止咆哮,快速变小,缩成一只小奶狗转身跳下墙壁不见了。

      边子轩犹豫还要不要继续,浦新瑶一把拉住他的手:“跟上!”

      两人翻过围墙,发现后面是几个巨大的垃圾桶,咬着牙跳下。只一秒不到的犹豫,小狗已经跑的几乎看不见。浦新瑶在空气中波动了几下,居民楼上突然莫名掉下玻璃杯、花盆、和一些奇怪的东西砸到小狗面前。它毫不害怕,脚步不减,灵活的避开所有的物品。

      就这么追追捕捕一段时间,浦新瑶喘息着停下脚步:“它在绕圈,想要甩开我们。”

      一句话的功夫,那小狗已经不见踪影。

      边子轩体能比浦新瑶好,此时也感觉有些吃力:“怎么办?”

      浦新瑶指着左手边几栋楼道:“它刚刚一直围着这一片区域打转。”空气中异样的波动散开,浦新瑶顺着空气中看不见的「线索」观察,“应该在这边。”

      她只能看到大概,结果也并不准确。越是涉及到强大的能力者,他们身边的「线索」就越模糊。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一个念头、一个思想,都有可能改变因果。大多数时候这些改变都是极为微弱的,但每个人身上的因果过于复杂,一牵而动全身。

      更何况,「因果」并不是绝对的。

  •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刚刚想到一些事情:有关前面的金子事件,是有由来的。
    在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当志愿者的时候,就发生过真实的故事,第二展厅的中间有很多黄灿灿的金饼,他们是修地铁挖地基的时候挖出来的。刚刚挖出金子的时候遭到了疯抢,最后被警察叔叔其数追回。经过调查,是战乱时期的富豪埋下以备日后所需的。但是结局现在大家也知道了,他可能并没有得到好的结局。于是他埋下的金饼到了几百年后的现代才得以重见天日。
    然后是最近可能要换封面呢~嘿嘿,大概会是黄色或者粉色的?嘿嘿~
    最后,蠢作者最近发现了比《离骚》还要难背的东西,那就是考研正治:-(
    哎哎哎!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得到了十瓶营养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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