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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第二天是礼拜天,他们便免不了去望弥撒。这时候,连女仆都会穿上自己最好的绣花衬衫。就爵士个人而言,还有同这里居民初步认识接触一下的意思。
      虽然是个无名的小村镇,这里的教堂倒古老而精致,虽然很小。人们在为神造居所的耐心和细致上是惊人的,因为代表了永恒和救赎。
      当他进去后,发现室内的装修也毫不含糊,不说镶嵌细致瑰美的琉璃彩窗、精细的石质雕饰,光那些繁复明艳的花纹涂料,就显然要花很大一笔钱和功夫在一直维护,才能显出现在这种金碧辉煌的效果。而被描绘最多的,既不是上帝也不是耶稣,也没有多少圣徒,主要的是天使。管家说得不错,这是一个天使崇拜的教区。
      来的人很多,都严肃安静地坐着,听着牧师的布道。当然这种日常弥撒,其实更多的是为了跟众人沟通。拿了几句圣经的话做引,便开始说周围发生的事,赞扬或斥责。爵士先生听着,觉得这位牧师倒很家常气,很有人情味,不故作惊人语,对信仰也不狂热。本来他在这样偏僻的乡下看见这样一座超出意料外美丽的教堂,便先担心起这里居民宗教的虔诚可能会给自己生活造成不便,现在看来倒还好。一张张脸晃过去,都很普通,带着一种日常生活里不常见的严肃神气,带点庄严地去做一件事,难得停歇下来去思考自己的灵魂。
      讲完了。众人陆续地散去。牧师径直向爵士走过来,同他握了手。两人便攀谈起来。
      “我听说了您的消息。希望您能在这里渡过一段愉快的时光。当然,您继承了老爵爷的遗产,也可以在这里住得更长久。这里是非常可爱的一个地方。人民们都很单纯淳朴,风气很好。如果您乐意的话,可以四处逛逛,有些风景是非常美的。也许可能是我个人偏见,我觉得这里有一种伊甸般的无忧气息。”
      爵士地笑了笑。其实这时心底想的是福尔摩斯的优美乡村恐怖论。单纯同时也意味着愚昧,没有经过工业化革命浪潮波及的小乡村,失去的不仅仅是很多便利,还有法制和思想的滞后。而这才是最值得担心的。牧师的话跟管家也差不多意思,甚至用词都很像。
      不过他仍然礼貌地回应。
      “非常感谢您的关心。我在这里是个完全的陌生人,是个外来的客人。对于本地的习俗和人事,是完全不知道的。还希望您能在以后多给予指点和帮助。”
      “某种程度上,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是异乡人。只要您乐意,我当然会尽可能的帮助您。”接着,又像是知道爵士先生在想什么似的,牧师接着说。“您是从伦敦那样的大城市来的,倒还请你不要介意这里的粗陋。”
      还有人等着与牧师说些话,他们又相互客气了几句,便结束了这场交谈。

      由于这座出乎意料外地漂亮的小教堂,爵士先生便没有马上回家。他在教堂周围散着步,像是想找出一点更多惊喜,或者一座乡村教堂为什么会像梵蒂冈的那些那样讲究的线索。教堂周围也很整洁,细草茸茸如毯,十分干净。栽种的玫瑰花则开得很水灵,深红如葡萄酒,洁白如雪。教堂后面不远处则是墓园,入口处立着驻剑天使的雕像。天使穿着修道士们的服装,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双翼拢在身后,显得十分沉静。门边有个小屋,屋外坐着个老头,应该是这里的守墓人。老头正撅着嘴喝一杯淡酒。爵士客气地向他问了好,便进去了。
      墓园里自然永远带有一种灰暗的幽寂气息,令人不由自主地思索死后世界、永恒、以及亡灵一类的东西。这里的墓都很相似,小小的朴素。只有名字和墓志铭不一样。虽然在这里埋葬的应该大多数都是不识字的居民们。但那些墓志铭却大都散发出一种唯灵和神学的气息。这当然是牧师的手笔。爵士先生读着那些墓志铭,沉浸于一种奇特的、超验般的感受中。当爵士先生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过去好一段时间了。
      金色阳光斜斜地照在墓园里,没有使它变得热闹明艳,反而为它笼上了一层迷离的光彩。一种仿佛超现实的、来自彼岸的光辉。墓碑被拉出了长长的影子,在地上交错着。没有风声和鸟鸣,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沉默的,属于永恒的。没有生命的喧嚣,不可被打扰的安息之地。
      这时候,爵士看到了一只狗。
      它全身都作纯黑色,黑得像一片阴影。走动在墓地间时,一会儿阳光给它镀了一层金色的身体轮廓,一会儿则仿佛消失在那些因强烈的阳光而强烈的阴影里似的。它的身体修长均匀,双耳直直地立着,皮毛柔顺整齐。一看就是一条矫健的好猎狗。它的出现并没有打破墓园的宁静,反而显得本就应该在这里似的理所当然。它迈着一种不疾不徐的步伐,轻巧地穿行于墓碑之间,偶尔嗅着什么,仿佛在做着一种熟练的、然而爵士不能理解的日常工作。那种样子令爵士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
      他向那只狗招了招手,喊了几声。那只狗果然如他想象的般聪明。它停了下来,以一种沉静的神气看着他,仿佛在思索他喊它干什么。爵士又招呼了几下。它停在原地,既没有向他走去也没有逃开。爵士走了过去,它还是站在原地。爵士摸了摸它的头和耳朵。它没有什么挣扎,也不向他撒欢。等爵士放手了,它就又迈着那种节奏匀称的步伐走开了。

      爵士目送着它,然后走过去问守墓人。
      “那是谁家的狗?”
      守墓人看了一眼,又嘬了一口酒,身上散发出醉鬼特有的臭气。
      “谁家的也不是。那是一条野狗。”
      “野狗?”爵士有些诧异。它看起来实在不像野狗。野狗们是警惕的、兽性的、凶狠的、饥饿的,是一种凶兽,而非宠物。那条野狗看起来却显得很驯服,很像曾经长久跟人类生活的样子,甚至皮毛光洁毫不凌乱。就爵士所知的那些贵族贵妇人的养狗经验,这都是要花大力气打理的。诚然它们自己也会打理皮毛,但还是有所区别。
      “是谁家遗弃的吗?”爵士又问,非常惋惜。
      “没有。没有谁遗弃它。”守墓人醉醺醺地说。“你是外乡人。所以不知道,这种狗我们这里是没人养的。它们就自己到处游荡。”
      “为什么?”爵士问。
      “这种狗是不能被驯养的。那是冥府猎犬。”
      爵士一时被这个称呼惊讶了一下,随即又反应过来。
      “为什么?是说它会杀人吗?还是它很凶狠?”
      “不是,就字面意思。冥府猎犬。明白吗?没人能养这种狗。”
      爵士还想再问些什么的时候,守墓人已经把脸歪在一边,呼呼大睡了。

      由于这样在教堂多耽搁了一会儿,爵士回来喝下午茶的时间已经傍晚了。他也有点饿了。而说到晚餐,管家又很自然地说起来社交。虽然爵士是来这里养病的,也免不了人情往来。他会被邀请,当然也至少会有几个人来这里拜访。那么客厅便不免总要收拾起来了。爵士有些敷衍地回答着,不知道为什么,他并不愿把客厅装潢一新,准备待客。也许是因为他本身便是很怕麻烦的性格;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内向;又或者是因为上次进入客厅,那里的可怕空气给他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即使现在客厅开着已经通风好久了,霉味已经散去很多。
      尽管不急于一时。但不管怎么说,装修客厅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于是用完餐,爵士便又踏进了客厅里。

      他走过去,默默地望着壁炉上披着的大白布。从体积看来那是相当大的一幅画。常理猜想,那应该是一幅主人的肖像画。最有可能的就是老爵爷的画像。但不晓得什么原因,内心深处,爵士已经首先否定了这个可能。这幅画必定画得出乎意料,哪怕是人像,也不会是老爵爷,甚至不会是家族里的人。那样都太亲近普通了。但又会是什么样的陌生人,会被挂在这里呢?那也不可想象。唯一的办法,自然是立刻把白布揭下来。但不知为何,他有点害怕这么做。仿佛揭下白布,里面的东西就会朝他扑出来,人像动起来会朝他笑;或者里面是一个深深的通道,通向未知的恐怖;或者白布一揭开,就有封印被解除,给他带来灾难。在他漫无边际的幻想中,他的手已经伸出去,轻轻一扯,它就飘然垂委在地。爵士终于看到了那幅画。
      那是一幅风景画。
      这幅画很新,毫不古老。那种秀丽的笔触、鲜明绚烂的色彩,线条清晰而氛围朦胧唯美的风格,似乎是前拉斐尔学派的手笔。但他们极少画这种无人物的纯风景画。而古怪的不仅仅是这点。
      风景画的是一个绿色山谷,被阳光披拂的一切都极其明艳,如同在欢呼和燃烧。野花荒草之间蜿蜒而过的一条小溪闪闪发亮,仿佛一条银色丝带。画面色调极其明亮。画家违背了常理,金色的光线仿佛聚集在了山谷内和天空中,一种极其强烈的辉煌闪耀散发开来。那种怪异的、绝非写实的光源处理法给画面添加了一种说不出的神秘诡异感,使它更像是某种宗教启示画。仿佛在那无尽的强烈到一片空白的光芒中,有着什么存在,通向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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